第九章 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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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人际关系至少由几大因素形成的:夫妻权力结 构、个性异同、性的地位与作用、交流与交换的状况、代 际差异等。
讨论(一)夫妻关系 中国家庭的男权与女权是怎样演变的? 讨论(二): 中国家庭的代际关系是怎样演变的?
(wk.baidu.com)家庭功能
讨论:家庭的功能是什么?
家庭功能的本质上是个人基本需求满足的表现。在特 定的时空中,某些个人的需求只能通过家庭功能的实现才 能满足。时空一变,同样的个人需求可以不经过家庭,甚 至破坏家庭功能而获得满足。例如,某些双方都是高收入 而且自愿不生育的夫妻,其家庭功能已经变成性爱的“独 联体”了,而某些农村地区却重现了“经济家庭”,甚至 是“家庭王朝”。
第三节 性社会学
性社会学的最基本命题就是:人类的所有性行为,无 论多么奇特和罕见,与人类的奇特任何社会行为一样,并 不是“生物本能”,而是人所处的社会使然。因此,那些 用来解释其他社会行为的理论,同样也可以用来解释人类 的性行为。 这个命题有三层含义(1)人类的性行为是经过社会 化的;(2)人类的性行为不是个人的单独行为,而是处 于交往当中的人际行为;(3)人类性行为与其他行为一 样,对社会发挥着作用
思考:家庭、家族和宗族有什么区别?
(1)家族一般以五服为界 (2)宗族指同姓同宗的各个家族结成的群体。 (3)家庭一般是五服以内,但并不是严格限定在某 一辈分之内,而是强调公共的经济生活,其中最重要的 是经济核算范围。即使父母尚在,兄弟分家不分院,也 会被视为两个家庭。
五服图
高祖父母 曾祖姑 曾祖父母 曾叔伯父母 族祖姑 祖姑 族姑 堂姑 姑 祖父母叔 伯祖父母 族叔伯祖父母 父母 叔伯父母 堂叔伯父母 族叔伯父母
一、性存在的概念
性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成果 ,就是“性存在(Sexuality)”。这个新词汇已经代替了 原来的性“sex”。因此,性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就是性存在 。 在大多数情况下,性这个概念主要是指生物过程,并 区别于其他生物过程。性存在的概念是为了区别于性。在 特定的社会时空中,以人的活动为载体所表现出来的相应 形态。 性存在是一个更为广泛和全面的概念。传统上说的性 ,只是性存在概念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性的生物存在。 另一个子系统是性的心理存在,指性在人的各种心理活动 形式中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是人所感知到的性的生物存在 。还有一个子系统是行的社会存在,即前两种存在的社会 表现形态,或者说是由社会的人所标定的具有性的性质的 那些活动与过程。这三种存在相互作用,构成更大的性存 在的概念整体。
“女权主义”(Feminism)这一术语在19世纪80年代 首次出现在英文当中,是指那些支持男女平等的法律和政 治权利的思想或主张。他最宽泛的意义是:认为性别之间 是不平等的,是一方压制另一方,一方服从另一方的。他 们认为这是一个政治权利的问题,而不是一种自然的实施 。 女权主义一般都把“社会性别(gender)”这个概念作为自 己的理论基石和核心。
婚姻的生活实体与社会设置,在矛盾中统一为某时某 地的婚姻存在形态。个人不得不遵守社会的婚姻制度,或 者说被社会化为能遵守婚姻制度的人。社会也不得不在法 律上存在事实婚姻,或者说社会默认了婚姻的生活实体先 于社会设置而存在的。
讨论:什么是家庭?
家庭,作为生活实体,其定义是:
实体婚姻+孩子+生活共同体
三、性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
(一)色情品传播与嫖娼卖淫 色情品传播和嫖娼卖淫最主要的危害是社会风化,也就是 道德秩序。此外,他们总是最直接的侵害特定社会所设置的人 们的“初级生活圈”,而这正是社会赖以运行和管理的基本单 位。 (二)与性有关的社会问题,如性犯罪、艾滋病等。 它们都是仅仅由性活动直接产生的,而是以性为载体,作 用于社会的其他领域。性病与艾滋病都可能通过多性伴侣行为 和血液接触传播。这些问题都不是医学所能解决的。 性犯罪的本质不是性,而是侵犯了他们的种种权益或社会 秩序。针对女性的性犯罪主要是一种暴力征服和对人身权的侵 害,而不仅仅是“性发泄”。 重婚、纳妾、拐卖妇女等现象都有性的因素,但涉及的主 要是婚姻制度和妇女的人身自由。
性存在时人类“初级生活圈”的一个组成部分。性存 在离不开性别,近年来性别研究与妇女理论的众多成果, 都必须包容到性社会学的研究中来。 性存在时人类的最基本形态之一,与社会的关系非常 密切。性的研究中孕育着对人与社会理论认识的根本突破 。因此它要求研究者不是对性感兴趣,也不是对个人情况 ,而是对人类整体感兴趣,并具备相应的心理人格素质和 职业道德。
第二节 婚姻家庭社会学
一、定义
讨论:什么是婚姻?(可以举例)
婚姻,作为个人活动结果的生活实体,其定义是:
持续的性关系+共同生活
(1)第一个要素排除一夜风流,同时涵盖多夫多妻或“同 性婚姻” (2)第二个要素排除“住店式”的性行为,同时容纳经济 的、情感的和潜在的生育内容
思考:包二奶和夫妻长期分居算不算婚姻?
(四)影响婚姻家庭的各种社会因素
我国家庭变化受计划生育因素的国策影响巨大。计划 生育使中国出现人类历史上仅有的“四二一”结构,即四 个老人、两个中年人和一个青年。这会对婚姻家庭产生何 种影响,目前研究尚不充分。 其次,社会设置的变化也极大影响了婚姻家庭的生活实 体。1980年的婚姻法已经确认情感破裂使离婚的唯一条件 和判定标准。这种对爱情的张扬,发挥了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作用,对婚姻家庭分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三,初级生活圈是最深刻、最直接、最重要的人类 关系。人类活动中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三种最基本因 素及其相互作用,在其中反映得最充分、最集中,也就是 所谓“家庭小世界、世界大家庭”。因此,各民族的农业 社会都有“先成家后立业”的说法,都把成家作为一个人 整体成熟的必经阶段和主要标志。直到今天,中国人依然 非常关心如何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发达国家政府则 出台各种家庭政策。
(三)性的阶层规定 在社会化过程中,个人同时也接受了本阶层对其他阶 层的性偏见,又据此不断对本阶层进行美化。例如“包二 奶”、“养小蜜”。 (四)性的语言系统与相关行为的训练 “偷”、“骚”、“贱”、“破鞋”等来指骂非婚性 行为。 特定社会对性的管理,常常表现为针对处于不同关系 中的双方,划定不同的行为界限,例如传统中国的“七岁 不同席” “男女授受不亲”、“床上夫妻床下客”、 “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等。
三、社会性别的定轨
社会性别理论通常认为,自从进入农业社会以来,以 往的大多数的人类社会都是“以男权为中心”的,。这样 的社会对于男人和女人设置了一整套文化模式、行为规范 和评价体系,形成了性别的定轨。该社会中的个体从出生 开始就被不断地培训,以适应这个定轨,指导被社会化为 一个“合格的”、“成熟的”男人或者女人,其基本特征 就是“男强女弱”,并且由此派生出“男尊女卑”。因此 ,社会性别理论通常认为,男人和女人都不是天生如此, 而是被塑造为如此。
第十章 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
第一节 研究概述
家庭、婚姻、性和社会性别可以分别作为社会学的研究 对象,但是作为个人生活与社会运行的中介,三者实际上又 是一种系统的、整体的存在。引申社会学关于社会群体的基 本概念,可以把它视为人类“初级群体生活圈”。 自人类形成开始,人们就从事三种最基本的社会活动: 物质再生产、人口再生产和精神财富再生产,这三种基本 活动都必然是首先存在于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这个 初级生活圈。个人生活与社会运行连接于此,互动于此, 双方是否协调发展也首先体现于此。因此各民族历史上都 有两种常见情况:
第一,大多数关于家庭、婚姻、性和社会性别的法律和 制度,都基于某个共同的法理,具有极强的共通性和互补 性。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持同样看法。例如,现今中国人 讨论“婚外恋”的危害时,并不是仅仅单独指它破坏现有 家庭、事实上的重婚或发生非婚性行为,而是从整体上危 害原有的“初级生活圈”。 第二,大多数关于家庭、婚姻、性和社会性别的法律 和制度,都是在某种既有社会形态进入转型时期后,首当 其冲被怀疑、被批评。同样,在转型即将完成之际,新的 社会形态总是首先确立和实施自己所需的关于家庭、婚姻、 性和社会性别的制度。例如,五四时期的先进分子都是首 先从批评封建婚姻家庭入手。新中国颁布第一个法律就是 婚姻法,并发动贯彻婚姻法群众运动,其深刻的社会历史 意义就是首先改造“初级生活圈”,以适应和牵动个人生 活和社会运行共同更新。
(三)性教育
性教育是色情品和嫖娼卖淫的天然有利的对抗物,性 健康教育更是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基本措施。性教育还有 助于提高婚姻质量、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节 性别角色与社会性别
一、概念的来历
性别角色这个概念,来源于社会学中的社会角色理论 。他是指社会针对具有不同生物性别的人所制定的、足以 确定其身份与地位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表 现的模式。 20世纪70年代以前,学术界一般认为性别角色是一种 “先赋角色”。他的意思是说:性别是先天的、生物的、 第一性的,后天努力很难改变它。那些脱离或违反性别角 色的行为,往往被看做“错位”。 随着发达国家的妇女运动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女权 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原有的性别角色概念,逐步发展变 化为“社会性别”的概念体系。
讨论:家庭的类型有哪几种?
美国社会学家默多克于1949年首先提出了一套划分家庭类 型的概念。 核心家庭:只有父母与未婚子女共同居住和生活,它有三 种具体形式:仅由夫妻组成、夫妻加未婚子女(含领养子 女)、仅有父或母与子女(单亲家庭) 主干家庭:指父母(或一方)与一对已婚子女(或再加其 他亲属)共同居住生活 联合家庭,指父母(或一方)与多对已婚子女(或再加其 他亲属)共同居住生活,包括子女已成家却不分家。
族姐妹再从姐妹堂姐妹
姐妹
自己
儿子
兄弟
侄子
堂兄弟
堂侄
再从兄弟
再从侄
族从兄弟
再从侄女 堂侄女 侄女
堂侄孙女 侄孙女 孙子
侄曾孙女 曾孙 玄孙
侄孙
侄曾孙
堂侄孙
二、婚姻与家庭的宏观研究
(一)家庭的规模与结构 一般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也日益从联合与主干 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化。 从生活实体来看,由于家庭的共同生产功能日减、大家 庭的人际关系不易协调、住房逐渐增加、社会流动扩大等原 因,我国也出现了核心家庭化趋势。但转型时期的一些特殊 问题(如住房问题)也常常抵消这一趋势。 (二)家庭关系 在家庭内的人际关系中,性爱、生殖、亲情是其他一般 社会关系所不具有的。因此,家庭内人际关系的准则既有作 为社会设置而遵从一般道德规范(如禁止家庭暴力),又要 作为生活实体而具有不同的特征(例如情感超过理智)。
二、概念的具体化
随着社会性别这个概念的创立和发展,学术界把传统的 “性别”重新划分为这样几个层次:染色体性别(X和Y染 色体的构成差异)、第一性征(生殖系统和性系统的差异 )、第二性征(体型、体貌等方面的差异)、第三性征( 性格、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差异);还有人提出第四性征 (性取向)、第五性征(思维方式)等等。
作为社会设置的婚姻指(1)两个人按照社会所要求的 契约关系和程序组建共同生活(当事人的“婚”);(2) 双方都与对方原来的家庭结成确定的关系(当事人家庭之 间的“姻”)。 因此在社会设置中,当事人的地位、角色、权利、义 务是最本质最重要的,性关系与共同生活则在其次。例如, 无性生活或两地分居的夫妻并不表明没有婚姻,同样,长 期包娼也不被认为是夫妻。
作为社会设置,家庭的定义强调的是:
血缘+供养+继承,以及由此所产生的 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对于社会来说,家庭首先是人口生产的基本单位,因 此对于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供养是社会最关心的问题,必 须强制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个人之间的供养、赡养、财产 分配和遗产继承等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
在中国,家庭的定义首先要分清家庭、家族与宗族的 区别。
二、性的社会因素
(一)性的生命周期 性的生命周期在中国表现为从无性到有性再到无性的 过程。青春期之前的少儿被规定为无性的,虽然少儿们不 仅玩“青梅竹马”,但社会总倾向于保护少儿的“天真纯 洁”。 青春期带来的性心理和性心理发育,并适应社会对并 别特征的规范,确认自我在社会中的位置和功能。 人到老年,社会又规定应该是无性的。 (二)性的性别规定 在传统社会,男人的性社会宽容高于女人。在社会强 调礼法秩序是,男人以不贪色为正人君子为理想人格,女 人的楷模则是突出他们的无性欲状态的“三从四德”。如 “红颜祸水”、在传统社会,女性最性充满了自卑,这实 际上是社会文化的产物,由于礼法规范不允许女性认同自 己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