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税务稽查重点与企业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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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 外资银行被允许在中国开设分行后,这些分 行和境外的资金往来日益频繁。但对于我国 而言,对于这一行业的税收监管还是一个新 鲜事物,过去关注不够。所以今年要对其进 行税务检查,目的就是要摸清其税收方面的 具体情况。检查重点应该集中在上海、北京、 深圳等金融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方。
2011年指令性检查项目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今年 的指令性检查项目主要包括3类: 资本交易项目(上市公司和非上 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广告 业和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等出 口退(免)税的企业。
一、为什么突然查广告业?
广告业历史上第一次被列为税收 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 广告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为什么突然会被列为税收专项检 查指令性项目?
一、检查对象
(一)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建设银行 、 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新华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等9户重点企业的总机构、
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成员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
二、总体要求
(二)上述检查工作自2011年3月 23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 ( 三)检查工作的开展方式,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 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视本地实际, 先行约谈辖区内重点企业,要求其进 行自查,也可以组织力量直接对重点 企业开展检查。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 要密切关注高收入者的新兴经济行为,根据所得来 源的多元化和隐蔽性,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对 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 等涉税行为,要抓住关键环节,建立电子台账,实 施链条式管理。认真研究,积极开展企业注销清算 时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要深入剖析,充分利用其 他税种管理信息开展个人所得税评估分析,对连续 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红利的企业,实施重点跟踪管 理。
(四)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主要针对企业2007 年至2009年三个年度的发票领购、开具、取得、使用、 入账、缴销等情况进行。要重点核查发票及其对应业 务的真实性;对开具金额较大、涉嫌虚假的发票,要 进行逐笔查验比对。鉴于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制度, 企业使用发票存在问题,必定存在相应涉税问题的情 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要依法予以一并查处。 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涉税问题的,要自行追溯到 以前年度。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有案不查”、“有税 不收”。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 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免)税和财务报销、 财务核算。对检查核实的发票违法及其他税收违法行 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特殊性税务处理
是指重组交易各方对交易 中的股权支付部分暂不 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 得和损失,非股权支付 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 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 和损失。
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
的资产转让所得和损
失。
特殊性税务处理并不是免税, 而是对资产的隐含增值采用递
延纳税方法给予企业重组的税
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9]59号 特殊税务处理是有条件的
12月1日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 内部情 况 通 报: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 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2012年稽查重点
(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1\是明确管理重点。 切实抓好高收入者财产转让、股息百度文库 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 资、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 得征管,积极推进影视等各类明星从 事广告演出所得和外籍人员所得征管。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体现了税收中 性的原则),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 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反避税原则 );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 权比例符合本通知的规定(比如资产收购、 股权收购:75%); 体现了对大部分交易课税的原则
3、重组交易对价涉及股权支付比例符合 规定的比例(85%); 体现了:交易课税的原则 4、企业重组后12个月内不改变原来的实 质性经营活动,即经营活动的连续性; 体现了对正常的、且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重组行为区别对待原则;
2011年税务稽查的一个核心词 就是“发票”!所有的稽查工作 都是围绕发票展开的。目前新的 发票管理办法也已开始实施,在 这样一个背景下,企业务必要先 进行内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避免在本轮稽查风暴中受到 更大的冲击。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 检查方案的通知》 (稽便函[2011]19号) 根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 会议纪要》(国阅〔2010〕124号)相关工作部署,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 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 方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的9户重点企业以及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取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 油石化、房地产等行业其他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开展 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二是完善征管手段。要积极与外部门合作,拓宽涉税 信息采集渠道,强化源泉管理。与工商总局就股权转 让信息传递进行了沟通 . 加强外籍人员各类补贴审核力度,研究出台各类明星从 事广告演出所得的征管措施,切实将律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全面实行查账征收落到实处。对非上市公司股 权转让所得,要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 工作,严格执行限售股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拍 卖所得征管规定,形成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管措施体系。 加强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的扣缴税款管理,重点关注 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产评估增值转增注册资 本和股本的征管,堵塞征管漏洞。
二、指导性检查项目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专项检查指导性项 目包括四类:①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②高收入者 个人所得税;③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④各地根据本 地实际开展的其他项目。 (一)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 也许很多人会奇怪,已经连续几年被重点稽查的房地 产业为何今年“退居二线”,成为指导性检查项目。 这是因为,我国已连续9年将房地产业列入了指令性检 查项目,特别是近几年来,为了配合国务院做好房地 产市场的调控工作,税务机关通过发政策和严稽查两 种手段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监管。2010年,税 务机关又在房地产企业稽查方面下了大力气,进行了 彻底的检查。因此,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房地 产企业列入指导性检查项目,不再组织全国性的检查, 而是由各地自行组织检查。
财税 [2009] 60号
资本交易企业所得税核心政策依据
财税(2009)59号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 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若干问题的通知
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政策之精髓
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和 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
是指重组交易各方应
六、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在《2011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中,国 家税务总局特别强调,今年要继续深入开展打 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按照“打击与建设 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税 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 业轮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检查,认真开展虚假发 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做到“查账必查 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二、为什么查資本交易?
資本交易
税法(财税[2009]59号文)定义: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
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 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
資本交易的几种形式:
重点:2008年后进行的股权收购(借壳上市)
企业法律形式改变 债务重组 股权收购 资产收购 合并 分立 企业清算
财税 [2009] 59号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 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稽查局稽便函【2011】31号 二、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 “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 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 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 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 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指令性检查项目
三、电子、服装类产 品等骗取出口退(免) 税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处利用CPU骗取出口退税违 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国税函[2009]130号
一、当前利用CPU骗取出口退税的基本手法和主要特点 从目前已掌握的情况看,不法分子(企业)利用CPU骗取出 口退税的基本手法: 一是以实际内销的CPU虚假报关出口。不法分子(企业)从进口 代理商购进CPU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不开票方式销售给 国内电脑配件零售商;同时,从境内收购淘汰的CPU或从深圳等 地“租借”相同型号的CPU,代替实际已经内销的CPU,并以取 得的增值税发票为掩护,虚假报关出口。 二是以走私回流的方式实施循环骗税。不法分子(企业)利用海 关开箱查验比例低之机,将冒名顶替的CPU“出口”至香港等地。 在境内、香港两地不法分子的配合下,该批货物在香港更换包装 后,又通过深圳等地口岸以“夹带”等方式走私入境,并藉此实 施下一轮循环骗税行为。 三是通过“地下钱庄”虚构结汇假象。为虚构出口结汇假象,不 法分子(企业)将国内销售CPU的货款汇拢至个人账户,并通过 广东、福建等地的“地下钱庄”汇入香港的关联公司,再以“货 款”的名义将外汇转入境内。最后,不法分子(企业)凭借表面 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外汇收汇核销单,向 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山西太原破获“黄金税案”涉及30多省 市
三、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今年将从四个行业入手查 处大案要案。 1、是继续做好虚开黄金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企业 和重点嫌疑企业的检查工作; 2、是重点查处煤炭、建材、交通运输、再生资源等行 业仿造真票套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四小 票”违法案件; 3、是重点查处利用电子、服装类产品等骗取出口退税 案件; 4、是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
资本交易税务稽查的2个重点: 1、备案了吗?(一票否决制) 不要无知者无畏 2、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吗?
思考:如果企业不去备案税务局怎么发现?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实现
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
国税发[2011]126号 三、信息共享的时限 从2012年1月1日起,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每月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当 月终了15日内完成交换。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 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2012年6月30 日之前完成交换。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 日期间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完 成交换。
2012年税务稽查重点与 企业应对策略
钟必 (云中飞) 2012年2月 烟台
开篇语:2011回顾与2012展望 2011年税务稽查形势分析
一、指令性检查项目 《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1】24号。暂未公开 出乎意料的是,曾连续多年被查的房地产和建 安业今年“退居二线”,资本交易项目取而代 之,成为2011年头号稽查对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今年的指令性检查 项目主要包括3类:资本交易项目(上市公司 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项目)、广告业和办 理电子、服装类产品等出口退(免)税的企业。
由此国务院再次感觉到发票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国 家税务总局今年再次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列为税 务稽查的重要任务。并提出了“查案必查票、查税必 查票、查账必查票”的检查原则。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通知》中指出,今年税务稽 查工作将加强协查工作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全国 地税局稽查局逐步推广应用协查系统,将货物运输发 票纳入协查系统,研究实施普通发票案件协查工作。 除另有规定外,能够通过协查系统发起的增值税抵扣 凭证协查,一律通过协查系统开展。各省级国税局稽 查局也将加大对协查发函、受托回函情况的监控力度, 既要监控委托协查准确率、受托协查的按期回复率, 也要监控协查的信息完整率、回函的质量。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 东,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 权,即权益投资的连续性。 原主要股东是指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 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 体现了反避税原则 (企业通过重组取得的股权可能出于弥补 亏损或免税的需要)
59号文十一、企业发生符合本通知规 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 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 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 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 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 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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