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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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因此,建设和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以确保其安全、舒适和便利。

本文将从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图书馆三个方面,探讨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及其重要性。

首先,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共厕所的标准应包括位置合理、通风良好、设施齐全、保洁及时等要求。

合理的位置能够方便市民在需要时就近使用,通风良好能够有效减少异味和细菌滋生,设施齐全包括洗手台、纸巾、干手器等设备,保洁及时则是保证公共厕所整洁卫生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才能为市民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使用环境。

其次,公共停车场也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共停车场的标准应包括规划合理、标识清晰、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善等要求。

规划合理能够有效利用空间,提高停车效率,标识清晰能够方便驾驶员找到停车位,通道畅通能够保证车辆进出顺畅,安全设施完善则是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的重要措施。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和管理公共停车场,才能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便利的停车环境。

最后,公共图书馆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公共图书馆的标准应包括藏书丰富、环境安静、设施先进、服务周到等要求。

藏书丰富能够满足市民的阅读需求,环境安静能够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氛围,设施先进能够提供便利的阅读设备,服务周到则是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和管理公共图书馆,才能为市民提供一个学习、阅读的好去处。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对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和管理公共服务设施,才能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城市环境。

因此,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制定和执行力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品质和水平,为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等。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交通设施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交通设施配置标准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例如,城市道路的规划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确定车道数量、路口设置、公交站点等。

同时,城市地铁的建设也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和出行需求确定站点设置和线路规划,以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出行需求。

其次,教育设施是关系到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例如,学校的建设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资源确定教室数量、实验室设施、图书馆资源等。

同时,学校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学生的居住分布,方便学生的上下学。

再次,医疗设施是关系到公众健康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医疗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人都能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例如,医院的建设应根据人口规模和疾病类型确定病床数量、医疗设备配置、医生护士比例等。

同时,医院的位置也应考虑到患者的就医需求,方便患者就医和就诊。

最后,文化设施是关系到公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

例如,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到人口规模和文化需求确定馆藏数量、展览空间、演出场地等。

同时,文化设施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公众的文化需求,方便公众的文化参与和享受。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可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机构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需求,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城市公共设施为何多“烂尾”

城市公共设施为何多“烂尾”

城市公共设施为何多“烂尾”作者:暂无来源:《环境与生活》 2014年第10期◎本刊记者季天也撰文/摄影城市里多种多样的公共设施,本是为了满足大众的需求。

可是,有些设施却没用多久就失去了功能,比如电话亭、旧电梯、公交站亭甚至现代化的智能信息亭等,徒占空间甚至藏污纳垢,有的便民设施成了“便溺设施”,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这些城市“烂尾”设施的短命是由于决策失误、维护不当还是设计不切实际?城市烂尾设施“有人生没人养”的原因何在?免费的公共设施能否借助市场化力量保持活力?北京有500多万件城市设施9月25日,《环境与生活》记者就“城市设施烂尾”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该部门下属的市政景观管理处工作人员姚亮,在电话中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姚亮介绍,北京共有38类、大大小小500余万件城市设施。

由于设施类别之间差异很大,其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产权单位都不尽相同。

比如公用电话是服务设施,由通信运营商负责;报刊亭是经营性质的,主管单位是邮局;而交通标志属于基础公共设施,归政府交通部门来管。

北京市政市容委,是一个以保障城市形象为主要职能的监管部门,负责街道和公共设施的卫生及其运转状况,并组织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像设施出现了脏污、故障、受损这样的问题,责任者主要是产权单位。

我们的工作就是敦促他们把问题解决好。

”姚亮说。

至于废弃设施的拆除,则是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和督促,产权单位安排具体实施。

对于找不到主或者拒不整改的设施,才由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地移改或者撤除。

”清理闲置设施列入议程《环境与生活》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市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清理闲置和丧失功能的设施。

姚亮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市政市容委清理的闲置设施算下来有十多万件。

而北京第一次大规模规范城市设施,是在2008年奥运会前夕。

整治的同时还出台了两份法规文件,一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DB11/T500-2007),提出了废物箱、公用电话亭、信息亭、座椅、活动厕所等12类设施的设置标准;另一个是市政市容委颁布的《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最新整理)控规中的“公共配套设施”的相关规范解读..

(最新整理)控规中的“公共配套设施”的相关规范解读..

规划实务:某片区规划总人口10万人,问是否需要布置
医院,规模,位置?
规划布局思路讲解:
综合医院(千人指标方法):100×4床/千人=400床,
4002床02×11/71/52平6 方米/人=4.6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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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3.3文化体育
规划控制:
文化活动中心通过千人指标核算(用地面积/千人 ×千人指标=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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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辖区要结合街道区划设置,以1.5~3万人 (5000~10000户)/个为宜,每处社区街道设置 2~3个派出所。按照1.5警员/千人配置,其用地 面积每处不小于3000m2,建筑面积每处不小于 1500m2,服务半径800m。配置标准为用地面 积100m2/千人,建筑面积50m2/千人。
警务室宜与社区服务中心组合设置。特殊的厂矿 居住区和集中农村居民点也需要设立警务室。服 务规模为0.3万人(1000户)/民警,建筑面积 3m2/千人,每处建筑面积新区不得小于20m2, 旧城区不得小于10m2。
1、介入阶段: 初步方案成型后
2、需要规划提供信息: 土地利用(居住、服务中心位置、水系及水系流向、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人口规模(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等级划分) 道路(道路等级、道路性质) 需要设置的各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模、选 址原则要求)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对口原则,服务半径)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八类设施: 教育 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金融邮电 社区服务 市政公用 行政管理及其他
(本次重点以此标准为基础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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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认识

《上海市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解析

《上海市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解析

第1u总261期)2021年1月URBAN ROADS BRIDGES&FLOOD CONTROL道路交通D01:10.16799/ki.csdqyfh.2021.01.002《上海市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解析彭庆艳[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200125]摘要#介绍了《上海市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编制背景、适用范围、编制理念和章节安排,界定了精细化管理的定义。

就其中慢行交通、公共交通、路面质量、附属设施、交通管理、掘路和日常养护的主要技术要点进行了解析,以促进《导则》的使用和推广。

关键词'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管理导则;技术要点;解读中图分类号:U412.3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9-7716(2021)01-0008-040引言2019年8月21日,《上海市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沪道[2019]19 )(以下简称《导则》)施。

内首部道路精细化管理导则,它体现了上海市“像细”的城市管理和道路建设。

解读其编制的、技术要点和主要内,理解和行《导则》。

1编制背景和适用范围1.1编制背景20161,上海市开展了综合交通管理补短,解交通中的点、点⑴O 20173,总上海团城市管理像精细”,上海城市点和的理路J 理J O20181J 上海市公了《中共上海市、上海市市城市管理精细化作的施行计32018—2020)》。

2018,上海市交通了路、范路、精范路创建。

了总结上海市来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的经验,指导城市道路的精细化管理,上海市道路输局组织展了《导则》编制。

1.2精细化管理的含义道路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是为各种岀行者提供更收稿日期:2020-06-05基金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2017-(2-010)作者简介:彭庆艳(1977―),女,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城市交通规划设计。

的服务,涉及到道路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单单依靠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远远不够。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更加密集,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而在人口较为分散的地区,则可以适当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密度,以避免资源浪费。

在制定配置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整体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分布情况,以及未来的人口增长趋势,从而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

城市中存在着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群体,他们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各不相同。

因此,在制定配置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确保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比如,在学校周边需要配置更多的文化娱乐设施,而在老年人聚集的社区则需要配置更多的医疗保健设施,以此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交通状况等都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城市未来的发展规划,预留一定的调整空间,以便随着城市的发展变化而及时调整配置标准,确保公共服务设施能够与城市发展保持同步。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在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设施的合理布局、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等因素,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能够符合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不同人群的需求、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一、引言公共设施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和公共服务。

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城市品质,南京市制定了本公共设施配套标准。

本标准涵盖了城市道路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公共绿地设施、文化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商业服务设施、体育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停车设施、防灾减灾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设施等方面。

二、城市道路设施城市道路设施是城市交通的主要载体,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本标准要求城市道路设施应满足城市交通需求,确保道路平整、宽敞,交通标志清晰、规范,照明设施完好。

同时,应加强道路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公共交通设施公共交通设施是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包括公交车站、地铁站、共享单车停放点等。

本标准要求公共交通设施应布局合理,方便居民出行。

公交车站应设置明显的站牌和候车亭,地铁站应提供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

共享单车停放点应规划合理,方便市民取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是维护城市生态的重要手段,包括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空气质量监测站等。

本标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城市环境质量。

垃圾处理厂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处理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污水处理厂应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减少水体污染。

空气质量监测站应实时监测空气质量,为居民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

五、公共绿地设施公共绿地设施是城市居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包括公园、广场等。

本标准要求公共绿地设施应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空间。

公园应提供多样化的休闲活动设施,如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

广场应提供宽敞的空地和舒适的座椅,方便市民聚集和交流。

六、文化教育设施文化教育设施是提高居民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学校等。

本标准要求文化教育设施应满足居民学习需求,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图书馆应收藏丰富的图书资源,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

博物馆应展示当地的历史文化和特色,增强市民的文化认同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12.18•【文号】建督〔2020〕104号•【施行日期】2020.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建督〔2020〕10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我部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各地要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标准》运用。

要将《标准》纳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广泛应用于市容环境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工作,确保《标准》与各项城市管理业务深度融合。

积极组织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市容环境大扫除活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各地在《标准》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2月18日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基本性、普遍性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户外广告与招牌、公共场所、城市绿化和城市水域、施工工地等的容貌,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昨公布———本报讯百米之内可见垃圾箱,报刊亭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信息厅间距大于千米……昨天,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首次给“城市家具”规范尺寸。

■盲道增加半米护航带规范明确了各种“城市家具”的设置范围和设置标准。

规范中将人行道分为通行带和设施带,通行带宽度不小于1.5米,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宽度不应超过2米,沿车行道边的设施带内不应设置坐椅、活动公厕、报刊亭;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米人行道空间内不应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为盲道增加了0.5米的护航带。

■报刊亭占地不大于6平方米道路一侧废物箱设置间隔分为两种,在商业、金融、服务业街道等人流密度大的地区的人行道,设置间隔为30米至50米,其他道路的人行道设置间隔为100米左右,每个废物箱体高度为0.8米至1.1米;道路一侧信箱、公用电话亭、报刊亭设置间距不应小于500米,电话亭长宽要在1米以内,宽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应设置报刊亭,报刊亭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平方米。

信息亭长宽不大于1米,同侧设置间距不应小于1000米,宽度在3.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应设置信息亭。

■人行道15米以内保证通行同时,规范特意指出,距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公交车站的人流疏散方向1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上不应设置信息亭、报刊亭、活动公厕,保障行人的通过。

■昨起开始整治“城市家具”同时,就目前全市道路上30类38种“城市家具”存在的数量过多,疏于管理,附着大量商业广告,公益特点减弱,并多重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等问题,规范要求今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将采取联合审批,由受理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审批,并实施监管,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陆海军介绍说,对“城市家具”的整治工作从昨天起正式启动,9月底前要对“城市家具”采取拆除、拆移、清理等整治措施。

《济南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导则》第3部分:交通分隔及附属设施(报批稿)

《济南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导则》第3部分:交通分隔及附属设施(报批稿)
第3部分:道路交通分隔及附属设施;
第4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
第5部分:道路交通监控系统;
第6部分: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综合设置。
本部分为第3部分。
本导则按照《工程建设编制标准编写规定》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导则由济南市公安局提出并组织编制和日常管理,由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由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016-12-01发布2017-01-01实施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发布
济南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设置导则
第3部分:道路交通分隔及附属设施
Guide on Urban Road Traffic Safety and Management Facilities
Part3:UrbanRoadTrafficSeparationandAncillaryFacilities
为更好地提高济南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设置水平,促进城市道路人、车、路的协调,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服务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济南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特点,委托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5当道路无机非分隔带(护栏)或中央分隔带(护栏)时的路段人行横道及交叉口人行横道两侧沿人行道路缘石,长度宜为:主干路90m~120m,次干路60m~90m,支路30m~60m;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10.19•【字号】渝城管局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2〕13 号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有关单位:《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10月19日重庆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提升人行道服务功能,净化人行道空间,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人行道附属设施的空间规划、设置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行道附属设施是指占用人行道地上或地下空间而设置的各类附属设施,按照配套建设及功能属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设施(同步人行道建设,优先配套的设施):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照明、交通监控、消防、轨道站、公交港、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地名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无障碍设施等。

二类设施(后期增设,提供可选服务的设施):环卫设施、广告、座椅、直饮水、隔离设施、管线配建箱体、5G基站、固定亭棚屋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其他监控设施等。

第四条人行道附属设施空间设置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科学设置、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协调统一的原则。

一类设施的设置优先于二类设施,二类设施的设置要充分整合利用原有附属设施的空间。

带有盈利性质的非公益性附属设施在人行道上设置应当按照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有关要求支付相应设施占用费,费用上缴同级财政。

公共服务设施规范

公共服务设施规范

公共服务设施规范1. 引言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而提供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卫生设施、教育设施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化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公共服务设施规范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

2. 公共交通设施规范公共交通设施是城市居民出行的重要手段,需要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

以下是公共交通设施规范的几个方面:2.1. 车站设计•车站布局合理,方便乘客进出。

•车站内配备合适数量的座椅,提供乘客休息的场所。

•车站设有清晰明确的标识,方便乘客找到出口和公交线路信息。

•车站设有便捷的卫生间和垃圾桶。

2.2. 车辆运营管理•车辆运营时间安排合理,能够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车辆运营期间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确保运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车辆设有良好的空调、音响等公共设施。

•车辆设有安全报警装置和监控设备,便于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

3. 公共卫生设施规范公共卫生设施是保证市民健康的重要保障,需要提供干净、卫生、安全的环境。

以下是公共卫生设施规范的几个方面:3.1. 公厕建设•公厕位置分布合理,能够满足市民的就近使用需求。

•公厕设有清洁消毒设备,保持公厕的整洁和卫生。

•公厕设有足够的门、隔间和手洗设施。

•公厕设有监控设备,确保安全和秩序。

3.2. 洗手设施•公共场所设有足够的洗手设施,方便市民随时洗手。

•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和纸巾等卫生用品。

•洗手设施设有明显的标识,引导市民正确使用。

4. 公共教育设施规范公共教育设施是提供教育资源的重要场所,需要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

以下是公共教育设施规范的几个方面:4.1. 学校建设•学校校舍面积符合标准,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学生。

•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设施齐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校提供良好的餐饮设施,保证学生的营养需求。

•学校设有健康检测和医疗设施,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4.2. 教育设备和资源•学校提供现代化的教育设备,如多媒体教室、电脑室等。

停车场规划法律规定(3篇)

停车场规划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规范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交通秩序,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对停车场规划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停车场规划法律规定概述1. 法律依据我国关于停车场规划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 停车场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停车场规划应充分考虑人车流线,确保车辆通行顺畅,行人安全。

(2)节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3)功能分区:合理划分停车场功能区域,满足不同车型、不同使用需求。

(4)可持续发展:停车场规划应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能源利用。

三、停车场规划法律规定内容1. 停车场分类根据停车场的使用性质、服务对象、规模等,可将停车场分为以下几类:(1)公共停车场: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

(2)专用停车场:为特定单位或个人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

(3)临时停车场:为临时需要停车服务的车辆提供停车场所。

2. 停车场规划指标(1)停车位数量:根据停车需求预测,确定停车场所需停车位数量。

(2)停车设施配置:包括停车设施、道路、绿化、照明等。

(3)停车场面积:根据停车位数量、设施配置等因素确定。

(4)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的性质、位置、规模等因素确定。

3. 停车场布局(1)城市公共停车场布局:根据城市交通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公共停车场,确保城市交通畅通。

(2)住宅区停车场布局:结合住宅区规划,合理布局住宅区停车场,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3)商业区停车场布局:根据商业区规划,合理布局商业区停车场,满足商业活动需求。

4. 停车场建设要求(1)停车场设计:停车场设计应满足车辆通行、停放、安全、环保等要求。

(2)停车场设施:停车场设施应包括停车位、道路、照明、排水、消防等。

第十讲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课件

第十讲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课件
第十讲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 施课件
目录
•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概述 •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规划 •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设计 •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建设 •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运营与管

01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是指在城市道 路范围内,为满足交通需求而设置的 各种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监 控、公交车站、停车设施等。
建设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等。
建设要求
设施建设应满足城市交通需求,提高交通效率,保障交通安 全,同时考虑市民出行便利和舒适度。
建设内容与步骤
建设内容
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公交车 站、出租车停靠点、人行道及过街设 施等。
建设步骤
先进行需求分析和规划设计,然后进 行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最后进行运 营维护。
建设与发展
建设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经济实 用的原则,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的发展也 越来越重要。未来,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将更加注重智能化、绿色化、人性化 等方面的发展,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建设质量与安全
建设质量
设施建设应保证质量,采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设施的稳 定性和耐久性。
建设安全
设施建设应注重安全性,特别是在人行道、过街设施等涉及市民生命安全的方面,要采 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05
城市道路交通服务设施运营 与管理

(完整版)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

(完整版)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备设置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备的一般要乞降具体要求。

本标准合用于中心城及新城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备的设置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行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改正单)合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记GB/T 10001.1 标记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1 部分:通用符号GB 17733.1 地名标牌城乡YZ/T 0129 邮政广泛服务YZ/T 0067 信筒DB11/T 190 公共卫生间建设标准DB11/T 493.1 道路交通管理设备设置规范第 1 部分:道路交通标记DB11/T 650 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DB11/1116 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备public facilities on sidewalks设置于城市道路路侧带范围内直接服务于行人的设备。

包含护围栏设备(含人行道护栏、公交站安全护栏、绿化设施带护栏等)、废物箱、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含街牌、步行者导向牌、公厕引导牌、地铁引导牌、人行地道和人行天桥引导牌等)、公交车站设备(含站牌和候车亭)、邮政设备(含邮筒和邮政报刊亭)、公用电话亭、自行车存车设备(含自行车存车架、自行车存车围栏和公共自行车设备)、座椅、活动式公共卫生间。

3.2 路侧带curb side strip车行道外侧路缘石的内缘与道路红线之间的范围。

路侧带一般由绿化设备带、人行道、行道树设备带构成。

3.3 人行道sidewalks路侧带上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3.4 行道树设备带street trees facilities strip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栽种行道树为主的条形地带。

3.5 绿化设备带planting and facilities strip设在人行道边沿至道路红线之间的以绿化为主的条形地带。

《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16)

《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16)

ICS91.020P 5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500—2016代替DB11/T 500-2007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Setting and managment rules for public facilities on sidewalks2016-04-27发布2016-05-01实施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一般要求 (4)5 具体要求 (7)附录A(资料性附录)路侧带 (10)参考文献 (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500-2007《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与DB11/T 500-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路侧带、行道树设施带、绿化设施带、道路平面交叉口、历史文化街区、路缘石的定义(见3.2、3.4、3.5、3.6、3.9、3.10);——删除了通行带、设施带、人行道桩、信息亭的定义内容(见2007版3.3、3.4、3.7、3.11)——修改了人行道的定义(见3.3,2007版3.3);——删除了总则(见2007版第4章);——修改了一般要求,将一般要求分为设计要求、设置要求、管理要求(见第4章,2007版第5章);——将本规范中包含的所有设施合并为具体要求(见第5章,2007版第6—17章);——增加了绿化设施带护栏要求、公共自行车设施要求(见5.1.3、5.7.3);——将邮筒和报刊亭合并为邮政设施(见5.5,2007版第11章、第17章);——删除人行道桩、信息亭设施内容(见2007版7.4、第13章)。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韩建平、李宝平、姚亮、许红、谈志民、李伟、韩爱华、刘文海、李文娟。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能够有效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的特点。

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需要配置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园、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以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而居住区域则需要更多的便民设施,如便利店、药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通过科学的人口普查和居住区域规划,可以确定不同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数量和居住区域会发生变化,因此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

同时,也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以保证其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注重公平和公正。

城市的不同区域和不同居民群体,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有所差异,因此在配置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避免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加大对特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力度,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特点、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公平公正等因素,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宜居性和便利性。

因此,本文将围绕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展开讨论,旨在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更加密集,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而在人口稀少的郊区或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可以相对稀疏一些,但也要保证基本的服务覆盖范围。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

比如,针对老年人和儿童群体,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更加注重便利性和安全性,例如增加无障碍设施、设置儿童游乐场所等。

而对于青少年和青壮年群体,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可以更多考虑到休闲娱乐和健身锻炼等方面的需求。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互配合。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空间利用,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既方便居民使用,又能美化城市环境。

同时,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与城市交通、环境卫生等相关设施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善的城市公共设施网络。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到人口密度、不同人群的需求以及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协调配合。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和便利性。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研究和执行,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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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解读
作者:
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6年第05期
编者按: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广大公众的实际需求,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修订工作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规范》,使城市管理部门及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有效促进《规范》的实施和执行,本刊特别邀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景观管理处负责人进行解读。

Q1、修订实施《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意义是什么?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是首都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9类20 种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提供了技术支持,有助于解决目前城市道路上各类设施存在的数量偏多、分布不均、占地偏大、影响通行、规格多样、缺乏美感等问题,有利于创造更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对进一步推进北京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Q2、目前我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存在哪些问题?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是依附于城市道路空间,为公众提供服务功能的设施,也常被称为“城市家具”。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是城市景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政府发挥城市功能、服务民生的水平,同时也是城市景观品味高低的体现。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公共服务设施存在如下问题。

(1)分布不均,数量偏多。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的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区多、郊区少;主
要大街,繁华地区多、偏僻地区少。

(2)占地偏大,影响出行。

有些公共服务设施占地偏大,且占据位置不合理,造成人行交通拥堵,甚至完全堵塞了行人通行、或者占据了盲道,既不符合《规范》的要求,也不符合人性化要求。

(3)设施损毁,影响使用。

通过调查,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管理不善、
疏于维护,污秽、损毁、破旧问题突出,有的已经完全失去了服务功能,失去了使用价值,却
没有及时拆除或更换。

(4)规格多样,造型繁杂。

在同一条大街或同一个地区,同一类公共服务设施往往形式多样、色彩不一、材质各异,既缺乏统一性,也影响市容景观。

(5)缺乏美感,视觉污染。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在整个城市中是小品,但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不容忽视。

北京目前就缺少高质量的让人们的审美情趣向上的“城市家具”,缺少世界上先进城市“城市家具”应该具有的透明、单纯、实用、美观、广受欢迎的特性。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颁布实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

深入贯彻落实《规范》,可以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与管理,让首都的市容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台阶。

Q3、《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

一般要求包括设计要求、设置要求和管理要求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中对每一种设施的尺寸、颜色、材质、设置进行了规范。

Q4、《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适用于中心城及新城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中心城区指城六区,新城指十个郊区的建成区。

建成区,指市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它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

Q5、《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是按照哪些规范性文件修订的?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修订、颁布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9个文件:
国家标准: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
国家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国家标准:GB 17733.1 地名标牌城乡
行业标准:YZ/T 0129 邮政普遍服务
行业标准:YZ/T 0067 信筒
地方标准:DB11/T 190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地方标准:DB11/T 493.1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地方标准:DB11/T 650 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
地方标准:DB11/1116 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
Q6、什么是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
答:设置于城市道路路侧带范围内直接服务于行人的设施。

Q7、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哪些?
答:包括护围栏设施(含人行道护栏、公交站安全护栏、绿化设施带护栏等)、废物箱、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含街牌、步行者导向牌、公厕指引牌、地铁指引牌、人行地道和人行天桥指引牌等)、公交车站设施(含站牌和候车亭)、邮政设施(含邮筒和邮政报刊亭)、公用电话亭、自行车存车设施(含自行车存车架、自行车存车围栏和公共自行车设施)、座椅、活动式公共厕所。

Q8、《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中的一般要求包括什么内容?
答:包括设计要求、设置要求、管理要求。

Q9、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计要求有哪些?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计要求包括六项内容。

(1)设施外观、体量、材质、色彩设计应与城市的历史文化和风貌相协调,同一区域、道路的同类设施的样式、材质、色彩应协调统一。

(2)设施体量设计应遵循小型化设计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设施占地面积,减少占用公共空间资源,并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3)设施应方便行人安全使用,易于识别。

(4)设施材质应坚固耐久、环保防腐、易于维护。

(5)设施名称标识和图形符号应符国标 GB 5768.2、GB/T 10001.1 、DB11/T 493.1 的相关要求。

(6)除经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批准的设施,其他设施不应附着或显示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海报,不应悬挂、张贴标语宣传品。

Q10、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有哪些?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有以下十五个方面的要求。

(1)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所在道路规划要求。

(2)应保证人行道连续、畅通,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人行道内不应设置妨碍行人通行的设施。

(3)各类设施应统筹考虑,综合协调,适当组合,减少占用路侧带公共空间。

(4)设施设置应满足道路交通的视距要求和通透性要求。

(5)设施设置后,人行道剩余宽度应不小于表 1 的要求。

(6)设施外廓距路缘石外沿距离不小于0.25m。

(7)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m范围内不应设置设施。

(8)设施距绿化树池、市政管线检查井距离不小于1m。

(9)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及其两侧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除交通设施、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废物箱外的其他设施。

(10)人行地道内及出入口周边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除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废物箱外的其他设施;人行天桥引桥周边20m范围内不应设置除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废物箱、自行车存车设施、公交车站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11)设置在绿化设施带内的设施,外廓不应超出绿化设施带范围。

(12)行道树设施带内不应设置设施宽度大于行道树设施带宽度的设施。

(13)以下设施设置间距应符合表2的要求。

(14)交通枢纽、商业区、旅游景区、大型文化体育场馆场所周边,可适当缩小废物箱的设置间距,除公交车站和公共自行车外不应设置长度或宽度超过2m的设施。

(15)设施应安装牢固,安装后确保地面平整,铺装规范,铺装材质应与周边一致。

Q11、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包括日常保洁、设施维护、应急维修三个方面的要求。

(1)设施日常保洁、维护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施使用功能完好。

对闲置或丧失功能的设施,应立即拆除或修复;
——设施外观无损坏、无脏污、无锈蚀、无喷涂、无小广告;
——设施颜色应色泽均匀,无明显褪色,无明显色差,无漆面脱落;
——设施标识或所载内容无缺失、无模糊、无涂改;
——设施周边无堆物堆料、无污渍、无垃圾。

(2)设施巡查和保洁、维护、清洗粉饰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施巡查保洁频次应符合表3的要求;
——设施清洗粉饰频次应符合表5的要求。

(3)设施紧急维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各类设施应有特殊气候及各种自然灾害时的维修预案;
——设施倾倒、歪斜或不稳固时,设施产权单位应立即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在4小时内对设施进行维修或拆除;
——设施出现闸箱开放、浸水、电线裸露等情形,产权单位应立即对设施进行断电,设置围挡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在4小时内对设施进行维修。

(责任编辑: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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