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16051
企业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企业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活动,明确各方的权责义务,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确保合作成果的最大化,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发展。
二、“三方共赢、合作共赢”的原则1. 搭建平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创新,实现优势互补。
2. 互利共赢:双方均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保合作项目的互利共赢,共同分享合作成果。
3. 诚实守信:双方应诚信合作,遵守合作协议,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变相窃取商业机密或侵犯他方合法权益。
4. 创新奖励:鼓励双方创新,对于合作成果的获得和商业化转化有相应的激励措施。
三、合作形式与机制1. 项目合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共同申请国家科技计划、产学研合作基金等项目资助,开展联合科研项目。
2. 人才培养:企业可以提供实习岗位、毕业设计课题等机会,高校可以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和科研支持。
3. 技术服务:企业可以向高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研究项目、技术攻关等活动,提供技术服务。
4. 产业链合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可以在特定产业领域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共同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四、合作管理机构和人员1. 管理机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建立合作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2. 合作人员:设立合作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执行,明确项目参与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五、合作的阶段和流程1. 确定合作需求:企业确定合作需求,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洽谈合作意向,初步确定合作方案。
2. 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资源分配等内容。
3. 实施合作项目: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研活动,完成项目任务。
4. 评估合作成果:项目完成后,双方进行合作成果评估,确定合作效果,对成果进行保护和推广。
六、合作成果的分享和合作价值的实现1. 合作成果分享:合作成果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分享和分配,不得恶意挪用他方成果。
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推动学校产学研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关系,规范合作过程,共同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发展,提高学校的技术创新和社会服务水平。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研项目合作等各类产学研合作活动。
第三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导向、双向选择、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第二章合作机制第四条学校产学研合作由学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管理,设立专门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团队,由专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建立合作项目申报制度,明确项目的申报程序、资金分配、成果共享等具体事项,确保合作项目的有序开展。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合作单位库,定期对已合作单位进行评估,确保合作单位的资质和信誉,保障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第七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建立项目评审制度,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确保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学校产学研合作资金应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监督机制等具体事项。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合法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学校产学研合作资金应与合作单位共同管理,建立合作款项专用账户,确保合作款项的安全和透明。
第四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二条学校产学研合作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应建立专门的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方案。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合作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的使用效率和保护力度。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合作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绩效评价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合作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合作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高合作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是指在产学研合作项目中,为了实现项目目标和有效管理各方的合作关系,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合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项目成果的最大化利用。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概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项目目标和范围制度应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项目目标应与合作方的利益相一致,明确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合作方的权益。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制度应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和相应责任,明确各方的组织架构、合作模式和管理方式。
项目组织应具有相应的决策机构和沟通渠道,确保合作关系的良好沟通和决策的高效实施。
三、项目管理与实施制度应明确项目的管理流程和工作分工,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制定、任务分配、进度控制、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四、合同与协议制度应明确各方的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程序和内容,包括项目的资金分配、合作机构之间的权益分配、项目成果的归属和使用、机密保护等方面。
合同和协议是项目合作的法律保障和权益保护。
五、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应明确对于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方式,包括发明专利、发明人署名权、商业秘密等。
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权益,促进产学研合作的良性发展。
六、绩效评估与考核制度应明确合作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标准,及时对项目进展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项目目标得以实现,同时激励和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合作。
七、变更管理制度应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管理流程和原则,制定相应的变更管理制度。
明确变更的程序和责任,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八、风险管理制度应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包括项目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确保项目实施的安全性和顺利性。
九、纠纷解决制度应明确产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和程序,确定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产业界、学术界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的组织管理和运行规范。
以下是一个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 合作政策和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方向和目标,以促进产学研之间的共赢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
2. 合作项目选择与评估:建立合作项目选择和评估机制,通过评估项目的技术、商业和市场价值,确定合作项目的优先级和可行性。
3. 合作协议签订:明确合作的权责关系、项目周期、费用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内容,在签订合作协议前进行法律和合规性审查。
4. 项目组织与管理:设立合作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职责,建立项目组织结构和工作计划,保证项目进展和成果交付。
5. 资金管理:建立合作项目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
算编制、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财务报销等,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6. 信息共享与保护:确保产学研之间的信息共享,并对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信息进行保护,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
7. 知识产权管理:明确合作项目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机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合法合规管理。
8. 进度监控与评估:定期对合作项目的进度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9. 成果转化与推广:对合作项目的成果进行转化和推广,帮助实现技术转移、产业升级和经济效益。
10.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产学研合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促进合作水平和效果的提升。
以上是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内容,根据具体的合作模式和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目的是
为了建立高效、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产学研合作是指产业界、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或技术开发,以提升创新能力和推动产业发展。
为了规范和管理产学研合作的活动,制定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与范围1. 目的:建立产学研合作活动的规范和秩序,促进知识转化和技术应用,推动双方合作的持续发展。
2. 范围:适用于所有参与产学研合作的各方,包括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
三、合作申请与评估1. 合作申请:a) 企业、高校或研究机构可向合作管理机构提交产学研合作的申请。
b) 合作申请需包括合作主体、合作目标、预期成果、资金预算等内容。
2. 合作评估:a) 合作管理机构将对合作申请进行评估,包括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估等。
b)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通过合作申请,并制定具体的合作方案。
四、合作实施与管理1. 合作协议:a) 合作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b) 合作协议应包括项目描述、合作期限、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2. 项目管理:a) 设立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管理。
b) 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风险管理:a) 针对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b)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 知识产权管理:a) 确立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共享机制。
b) 签署保密协议,保护双方掌握的机密信息。
5. 绩效评估:a) 根据合作目标和预期成果,制定绩效评估指标。
b) 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合作的依据。
五、成果转化与推广1. 知识转化:a) 将合作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总结。
b) 推动知识的转化和应用,以实现产学研的良性循环。
2. 技术推广:a) 将合作项目的技术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
b) 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行业的整体创新能力。
六、合作终止与评估1. 合作终止:a) 合作期限届满或达到合作目标后,可以协商终止合作。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产学研合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合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1. 落实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3.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员工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负责产学研合作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产学研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 审批产学研合作项目;3. 协调解决产学研合作中的重大问题;4. 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果的评估和奖励。
第六条成立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征集、评审和立项;2. 跟踪管理产学研合作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3. 组织产学研合作交流活动;4. 协助做好产学研合作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第三章产学研合作项目第八条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以下几类:1. 技术研发类项目;2. 人才培养类项目;3. 共享资源类项目;4. 其他合作项目。
第九条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1.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2. 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对申报书进行初步审核;3. 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4. 通过评审的项目,由产学研合作办公室下达立项通知书。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向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四章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技术成果转化;2. 专利申请与授权;3. 软件著作权登记;4. 标准制定;5. 其他成果转化。
第十二条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知识产权;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 保护各方合法权益;4.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高校、科研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通过共同研发、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式,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第三条甲方应积极寻求与乙方的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进行产学研合作,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作内容的确定第五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的内容包括: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技术成果的转移和产业化;人才培养和交流等。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项目研发目标、进度、经费等事项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七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甲方应提供研发经费,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力量。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甲方应享有项目的知识产权,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合作协议的签订与履行第九条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应包括合作项目的名称、目标、内容、期限、经费、保密条款等。
第十条合作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提供研发经费,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力量。
第十一条甲方与乙方应定期召开合作会议,汇报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作项目完成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合作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应尽快进行产业化转化,实现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取得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保障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甲方与乙方合作研发的项目,甲方应积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份额。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引言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实践中的合作。
产学研合作对于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实现科技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然而,由于各方参与主体的不同、管理体制的差异、利益诉求的复杂,产学研合作往往面临着管理上的挑战。
因此,建立健全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合作效率、保障合作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论述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力求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实现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发展。
二、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能够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产业界的需求和方向,使科研成果更加贴合市场需求,降低技术转移的成本和时间,推动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进程。
2. 促进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可以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优势,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同时,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交流和互相借鉴也是促进科技创新的有效方式。
3.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能够实现人才共享和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践性的科研项目和产业化的需求,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
4. 推动企业发展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产学研合作可以更快速地获取技术支持和研发成果,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5. 增加学校社会影响力对于高等院校来说,产学研合作能够增加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贡献度,提升学校在产业界和科研领域的地位,也能够帮助学校更好地培养人才,更好地融入社会。
由于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成为实现合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
三、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建设1. 制度建立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
建立这种制度需要依托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产学研合作的实际需求和特点,同时也需要吸取成功的合作案例以及失败的教训。
在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需要明确产学研合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方参与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合作的流程和程序,明确合作成果的分享和产权归属。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学术机构和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旨在将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和市场开发。
为了规范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有序进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极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背景介绍产学研合作旨在实现产业与科研的良性互动,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水平。
然而,不同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和合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常常阻碍了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开展。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制度的内容1.合作项目的选择与立项在产学研合作中,首要任务是确定合作项目。
为此,需要根据双方的需求和优势资源进行科学的选择和评估。
同时,建立合作项目的立项机制,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分工、周期和预期成果等。
2.合作协议与合同签订产学研合作需要通过书面协议或合同来确立合作关系。
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资源投入、成果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3.合作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合作过程中,需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这包括双方的项目管理责任、进展监控、问题解决、沟通协调等方面。
4.成果转化与共享机制产学研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并共享合作成果。
此项制度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技术转让的条件和方式,以及在商业化过程中的合作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
5.合作关系的评估与培育定期评估合作的效果和合作关系的稳定性,为产学研合作关系的长期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通过培养专门的合作人才、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等方式来促进合作关系的培育。
三、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1.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
制度应包括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和操作指南等,以规范各方行为。
2.信息共享与沟通交流产学研合作中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对于有效的合作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定期召开会议、组织交流访问等方式来促进信息的流通和交流。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部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产、学、研的资源整合和互补效应,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一)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二)产学研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研发部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
(三)产学研合作以公司研发部为主体,大力推进公司研发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研发部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四)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一)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成果。
(二)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软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
(三)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辟新的研发领域,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快项目的研发周期。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和研发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研发部开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备、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1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四条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研发部要建立科技信息网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的技术研究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交流,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第六条研发部每年邀请相关科研院所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研发部研究开发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第八条产学研合作成立研发经济实体的,必须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运行。
第九条与科研院所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研发部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用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
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第十二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研发项目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约定转化应用;3、共建研发实体:(公司目前主要采用这种形式)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础理论扎实、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优势,结合公司生产过程工艺熟悉、具有产业化和资金优势,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建研发实体,对某一课题进行联合研究开发;4、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为高校提供实地培训的基地。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产学研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提高合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产学研合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目标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应遵循公平、公正、互利、协同的原则。
第五条产学研合作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作机制第六条产学研合作的策划、实施、评估和监督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并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确保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能够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产学研合作的合同协议应当详细规定合作内容、目标、责任分工、工作进度、成果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
第九条产学研合作中的涉密信息和商业机密应当严格保密,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中涉及人才交流的,应当定相应的人才交流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才的合理流动和合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控制。
第十二条产学研合作的各方应当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三条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和进度开展研究工作,确保项目的质和效果。
第十四条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经费管理应当规范、透明、规范,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策略和法规。
第十五条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成果应当及时评价和转化,确保科研成果能够为社会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六条产学研合作的合同和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合作的期限和终止,合作终止后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资料。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监测项目的进展和实情况。
第十八条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合作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进措施。
第十九条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和产业界的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机构的选定和评估第二条为了确保合作机构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学校应对合作机构进行审定和评估。
第三条合作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定和评估:1. 合法经营资质;2. 基本情况表;3. 公司章程和组织架构;4. 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5. 有关产学研合作的证明材料。
第四条审定和评估合作机构应建立审定评估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第五条审定和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周期进行重新评估。
第三章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第六条合作机构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前,应提供下列文件:1.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2. 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法人的身份证件;3. 工商登记证明;4. 合作协议草案。
第七条合作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作目标和内容;2. 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保密条款;4. 合作期限和终止条件;5. 合作方式和解决合作纠纷的规定。
第八条合作机构和学校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合作机构应按时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资金,并对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学校应保证合作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及时反馈合作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合作成果的评估和应用第十一条合作机构和学校应共同制定合作成果的评估标准和方法。
第十二条合作成果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评估和认定。
第十三条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合作成果应及时进行推广和应用,为产业界提供有效的技术和解决方案。
第五章管理措施和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产学研合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合作机构就合作项目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合作机构的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完整版)产学研合作机构管理制度
(完整版)产学研合作机构管理制度(完整版) 产学研合作机构管理制度1. 总则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产学研合作机构的运行,确保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有效的项目管理。
所有相关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机构设立与管理2.1 机构设立产学研合作机构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设立,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注册手续。
2.2 组织架构机构应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层级。
各级部门应协同合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3 人员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需要招聘合适的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人员任用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项目管理3.1 项目合作协议机构与合作方在开始合作前,应明确项目合作协议,包括项目目标、合作方式、权责分配等内容。
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并遵守约定。
3.2 项目执行机构应组织专业团队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执行,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重大决策应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3 项目评估机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进展、成果产出、经济效益等方面。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各方通报,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4. 资金管理4.1 资金使用机构应按照项目合作协议和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核算清晰。
4.2 资金监管机构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管理。
5. 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应加强对项目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相关合作方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并签署保密协议。
6. 绩效考核与奖惩机构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人员晋升、奖励、调整和奖惩的依据。
7. 其他事项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以上为产学研合作机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各相关方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运作和管理,确保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进行。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本管理制度的管理机构是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组成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产学研合作,制定合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情况。
其中,企业代表由企业的高层领导、技术研发人员等组成;高校代表由相关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科研院所代表由相关科研机构领导和科研人员代表组成。
2. 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信息交流和合作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监督。
三、合作流程1. 企业提出合作需求,经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将需求发布到高校和科研院所,邀请有意向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合作。
2. 高校和科研院所对企业提出的合作需求进行评估,确定能否满足企业需求,达成合作意向后,由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3.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需密切合作,沟通顺畅,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作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合作项目管理1. 产学研合作项目由合作双方共同确定,并明确合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2.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项目进度监控、成果评估及进度跟踪。
3. 项目结果应当及时通报,并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对项目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确保项目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五、成果共享1.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合作项目的成果应当按照双方的权益分享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双方合理受益。
2. 合作项目的成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产业发展。
六、合作评估1. 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合作项目进行评估,对合作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2. 对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对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督。
七、奖惩机制1. 对于履行合作协议、取得显著成果的合作双方,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合作协议、履约不力的合作方,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暂停合作、解除合作协议等。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产学研合作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由于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实施,为企业创新、学术研究和综合发展提供了巨大助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产学研合作项目,提高资源的整合和协同作用,本文将介绍一个完善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二、背景1. 产学研合作概述产学研合作旨在实现企业、学术机构和科研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创新。
通过密切协作,双方能够互通有无,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共赢发展。
2.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良好的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加强沟通和合作,规范流程,最大程度地发挥各方的优势,提高项目效率和成果质量。
三、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的要点1. 协议签订与合作伙伴选择在产学研合作项目启动前,双方需要签订合作协议。
该协议应包括项目目标、合作范围、资源投入、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条款。
同时,双方需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确保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化。
2. 项目管理和协调为了确保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项目组成员来自多个参与方,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协同各方资源,确保项目的整体推进。
3. 信息共享与保护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双方需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共享。
为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应建立适当的信息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
同时,对于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相关的权益和使用方式。
4. 项目评估与总结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根据既定目标和时间节点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项目进展和成果达到预期。
在项目结束后,还需进行总结,总结项目的亮点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便今后的项目能够更加顺利和高效。
四、实施策略基于上述要点,为了更好地实施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建立信息平台确保项目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建立一个便捷的信息平台。
通过平台,项目成员能够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共享资源和经验,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XXX有限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文件编号:XX-XXXX-0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产学研合作项目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技术中心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科研实力,促进中央空调节能技术、能源在线检测技术等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大力推进与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充分利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中心或其依托单位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技术中心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创新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公司内部及公司与学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
第二条公司产学研合作的目标是促进知识和技术的交流与共享,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共享。
第三条公司产学研合作应遵循科学、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市场导向,搭建多元化合作模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规划、实施、评估以及结题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沟通和协调机制第五条公司设立产学研合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与学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公司与学校、科研院所之间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合作推进会议,促进双方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第七条公司与学校、科研院所之间建立产学研合作沟通平台,确保沟通畅通,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公司设立产学研合作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重大产学研合作决策,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合作模式第九条公司与学校、科研院所可以通过合作研究项目、人才培养计划、科研基地建设等多种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
第十条公司鼓励与学校、科研院所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双方的合作方式、内容、责任等。
第十一条公司与学校、科研院所共同申请科技项目资金,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共同享有研究成果。
第十二条公司与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培养研发人才,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三条产学研合作项目需经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部门审批,确定项目负责人,并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中需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定期召开项目评估会议,对项目进度、质量、经费等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与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产学研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之间,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合作项目、共建平台、联合培养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
第三条学校产学研合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推动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坚持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三)坚持互利共赢,确保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发展。
(四)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产学研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产学研合作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科研、教学、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产学研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产学研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解决产学研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评审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监督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实施。
(五)总结和推广产学研合作经验。
第六条学校设立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产学研合作工作。
办公室设在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
(二)负责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产学研合作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产学研合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第三章产学研合作项目第八条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研究项目: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合作开发项目: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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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部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合
作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产、学、研的资源整合和互补效应,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
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
担风险。
(二)产学研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
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
化为重点,增强研发部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
术进步。
(三)产学研合作以公司研发部为主体,大
力推进公司研发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
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
促进研发部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四)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
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成果。
(二)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软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
(三)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辟新的研发领域,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快项目的研发周
期。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和研发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
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研发部开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
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
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备、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
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
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
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产学研合作的模式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技术开发模式:包括合作开发和委托
开发,是目前最主要地形式。
公司能过与高校、科
研机构合作开发、联合攻关或委托高校、科研机构
的人力资源、实验设施和市场信息,进行高效的研
发。
(二)联合培养人才模式:通过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形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和人才训练基地,为公司提供高素质人才。
(三)共享资源模式:通过产学研合作,形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如即有软件、科技文献、食品设备等,充分利用各种科技资源。
(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模式:高校、科研机构利用学科、专业的优势,建立面向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共性技术服务。
公司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亦可为高校、科研机构提供服务平台,合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机结合。
第十二条产学研合作及其模式需由各方签订相应合同(协议),方可生效。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产学研合作必须寻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合作合同,
合同必须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方的责、
权、利明确。
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主管单
位,对产学研的动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合作双方遵
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规章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
由双方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负责产学研合作
的及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联络与沟通。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科技协作项目、实习安排和人才培训,将
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
义务,确保各项合作项目能顺利开展。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来源:
(一)从公司的销售收入划拨专项经
费;
(二)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
(三)省部合作项目专项经费;
(四)政府资助;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产学研经费来源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保证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支出,保证产学研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产学研活动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合作双方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产学研合作资金。
第十九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产学研合作经费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年终及项目终止由公司审计部门审计。
第六章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原则上归公司所有,课题组成员可以根据其贡献大小获得公司奖励。
第二十三条公司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申报,由产学研课题组准备相关资料报公司研发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
组织申报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产学研合作成果应用推广。
产学研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由研发部在公司各单位推广。
对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奖优先列入公司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予以支持,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第二十五条产学研各方必须遵守各方的知识产权,有关技术的产权转移和扩散都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
科技成果的对外转让工作,必须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严禁以课题组或个人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六条对产学研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除协议中应该给予的待遇外,可按照公司《研发人员纯净奖励办法》对个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于双方合作开发项目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对利益分成。
第七章合作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产学研合作到期后,就根据合作情况,经友好协商后进行续签或终止。
第二十九条产学研合作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产学研合作目标的;
(二)无法按照办法规定的原则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条产学研合作的终止,应在合作双方决议通过后10日内,报公司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合作解散前,应当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和解释权属本公司研发部所有。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