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操作指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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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操作指南

目录

一、社保购买

1、购买条件 (2)

2、异动流程 (2)

3、医保卡 (2)

4、缴费标准 (3)

二、缴费、收款

1、下载缴费数据 (3)

2、社保缴费明细表 (4)

3、门店社保应收表 (4)

4、社保费用收、付流程 (4)

三、生育保险

1、报销生育津贴条件 (4)

2、当地生育保险及津贴办理流程 (4)

3、津贴支付标准 (5)

4、异地生育津贴办理 (6)

5、流产津贴办理 (6)

6、生育津贴办理 (6)

四、退休

1、退休条件 (7)

2、退休申请 (8)

3、退休流程 (8)

五、工伤

1、所需资料 (8)

2、报销流程 (9)

3、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 (9)

六、年审

1、年审时间 (9)

2、年审资料及流程 (10)

3、社保局年审负责人员 (10)

一、社保购买

1、购买条件:

(a)入职满一月的次月开始购买社保;

(b)未在其他单位、社区、农村参保,或已停保状态;

(c)未达退休年龄。

2、异动流程:

(a)填写《长沙市社保保险参保(增加)异动表》、提供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员工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门店员工需提供《社保代办委托函》;减少填写《社保参保(减少)异动表》附《离职证明》;

(须注意: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社保代办委托函》需经门店店总经理签(b)盖章 (c)参保规定:公司员工在芙蓉区参保,门店员工在天心区参保;

(d)两区参保原因:私营企业;个体经营。个体与私营缴费比例少8%个点;

(e)地点:芙蓉区社保在芙蓉区政府。天心区社保在天心区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高升村(豪布斯卡酒店旁边);

(f)异动窗口办理业务,将资料交于操作员,一式两份,签字盖章返回一份即可办理完成。

(g)照片:用于领取医保登记证(次月后才可领取);

3、医保卡:

(a) 参保并缴费三到四月后社保局下发医保卡,员工原来在长沙市区参过保已有医保卡无需再发卡,原有长沙银行卡继续使用。

(b) 新卡开卡:员工本人电话拨打96511(长沙银行)按提示语音进行开卡。

(c)卡遗失: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沙银行柜台办理补卡手续。

(d)原卡未体现新的医保费用,则需到社保局领卡窗口咨询员工账户其下医保账户号码,(医保费用是打入次账户再通过银行转入医保卡中),根据提供的医保账户,员工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长沙银行柜台咨询办理。

4、缴费标准:(五险一金)

(a)芙蓉区(749.47/月/人,其中单位部分554.11元,个人部分195.36元;大病医疗90元/12月*当年剩余月数),明细表如下:

(b)天心区(607.39元/月/人,其中单位部分412.03元,个人部分195.36元;

附:《门店社保须知》相关制度。

二、缴费、收款

下载缴费数据:

(a)登陆(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单位社保网上办事非证书用户登录区---单位信息查询--用户登录(用户名

30031637/30033742,密码()--单位信息查询--月应缴个人明细表--

查询--下载;

(b)下载数据,根据数据制定当月社保缴费明细表;

2、社保缴费明细表:

(c)《芙蓉区社保明细表》、《天心区社保明细表》此明细表所有数据必须与下载数据一致;

(d)人员异动门店或离职都进行相应修改。

(e)填写借支单经人事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出纳到银行进行交款并领取收据;

(f)根据收据及费用明细表进行费用报销、审核完毕。

3、门店社保应收表(门店预收):

(a)制作下月《芙蓉门店应收表》、《天心区门店应收表》、《应收总表》于财务审。

(b)当月异动退保、异动增保,进行财务冲账。

(c)门店应收款数额要与门店缴费数额相一致。

4、社保费用收、付流程:

(a)社保催款:每月28日出门店应收社保款交于财务,财务在月初5日下达社保对账函,于每月15日-20日进行催款,未及时打款门店进行社保停办处理,并告

知门店。交款为预付制。

(b)社保交款:月初15日前出芙蓉区及天心区社保缴费明细表,与财务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填写借支单签字审核,与出纳一起到银行交款拿发票。

三、生育保险

电子档文件:E盘---社保文件夹--生育津贴文件夹

1、报生育津贴条件:

参保职工自参加生育保险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当地生育保险及津贴办理流程:

(a)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准生证》,带医保手册、准生证到生育保险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产前检查费600元及生产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如在已开通登记的医院生产,则可直接在医院备案;

(b)生孩子在医院可报销生子费,标准为:平产2000元,破腹产3500元;

(c)所需资料:医保手册、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

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费用明细发票及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

诊发票;

(d)一次性生育津贴所需资料:生育津贴申领表、医保手册、准生证、婴儿出

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身份证;

(e)流产报销所需资料:生育津贴申领表、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

(f)男职工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生育津贴申领表、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

(g)失业女职工领取所需资料:生育津贴申领表、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结婚证、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以上资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有相关章印。

(h)参保女职工门诊终止妊娠带医保手册及结婚证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费用400元,住院治疗需带医保手册及结婚证到生育保险科先行备案登记再到定点医院结算费用1000元;上环、取环带医保手册、结婚证到定点医院治疗后直接结算费用100元。

(i)产假98天,休完产假后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最长不超过8个半月(自产

妇分娩之日算起),

3、津贴支付标准:

(a)女职工生育津贴按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失业女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男职工无经济收入的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

(b)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享有产假:

(c)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

(d)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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