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人防面积指标计算的相关方法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9c5f7707375a417876f8f55.png)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与战时功能要求得规定(试行)〉得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得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得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得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得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得通知>得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得标准计算、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得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得《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得,按所明确得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得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得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与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得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与村民集中住宅建设得,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得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得,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四、《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得“用地性质”、“容积率”均以规划部门出具得《规划意见书》批准得用地性质、容积率上限为取值依据。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5be47599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9a.png)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面积计算规则》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在设计、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竣工测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筑面积计算工作,落实本市"多测合一"改革工作要求,市人防办对《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京人防发〔2019〕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电子邮箱:*********************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11号楼,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3.电话:************,138****94914.传真:*************************5.登录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民意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6.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附件1:《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编制说明附件3:《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意见反馈表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6月17日附件1.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为规范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工作,根据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产测量规范》《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则。
(完整word版)(北京)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
![(完整word版)(北京)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023a6688f705cc1754270967.png)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ba3303ba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09.png)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是指在建设人防工程时,根据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一个指标,用来衡量人防设施所占用的建筑面积大小。
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一般根据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下面是常见的计算规则:一、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方法:1.固定指标法:根据人防工程的功能和设备情况,根据一定的规定指标推算面积。
比如,在一些地方规定每座人防工程应占用的面积不得超过2000平方米。
这种方法适用于需要快速计算的情况。
2.按人口密度计算法:根据建设人防工程的区域的人口密度,按照一定的人口密度指标计算出人防工程的面积。
例如,根据每平方公里的人口数来计算。
3.按人口数量计算法:根据建设人防工程所需保护的人口数量,按照一定的规定指标计算出人防工程的面积。
例如,规定每人应占用的面积为1平方米,根据需要保护的人口数量来计算。
4.按建筑面积计算法:根据建筑物的总面积,按照一定的规定指标计算出人防工程的面积。
例如,规定人防工程的占比为总建筑面积的10%。
二、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注意事项:1.市场需求:根据当地的市场需求和规划,制定合理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
考虑人口增长率、城市扩展等因素,确保人防工程面积符合实际需求。
2.安全要求:人防工程的面积要满足安全要求,包括承载能力、疏散通道、防火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防工程能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3.环境保护:在计算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时,还需要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避免过度消耗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现有的建筑空间。
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地下室等方式进行人防工程的建设。
4.政策规定:5.经济可行性:人防工程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投资,因此在计算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时,还需要考虑经济可行性。
要求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与效益相匹配,确保投资回报合理。
通过以上计算规则和注意事项,可以合理计算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与使用符合实际需求和安全要求,并与相关政策规定相一致。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b2c05a8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79.png)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03•【字号】京人防发〔2019〕69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京人防发〔2019〕69号各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防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防空地下室设计、报审、审批、测绘、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等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办制定了《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6月3日北京市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1 防空地下室面积指标1.1防空地下室应计算下列面积指标:a)建筑面积;b)防护区建筑面积;c)附属建筑面积;e)防护单元建筑面积;f)防护单元掩蔽面积。
1.2 建筑面积为防护区建筑面积和附属建筑面积之和。
1.3 防护区建筑面积:是指人防工程中由与第一道防护密闭门(防护门)、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外墙围合而成的区域。
1.4 附属建筑面积:按结构位置可分为附属地上建筑面积,附属地下建筑面积。
1.4.1附属地上建筑面积由地面管理用房、主要出入口出地面部分、物资提升井出地面部分建筑面积组成。
1.4.2附属地下建筑面积由主要出入口及通道地面以下部分、物资提升井地面以下部分和战时通风竖井建筑面积组成。
1.5 室外出入口及通道建筑面积是指防空地下室战时作为主要出入口使用的第一道防护门或防护密闭门以外的建筑面积。
1.6 地面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管理人防工程而设置的口部建筑的建筑面积。
1.7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为与第一道防护密闭门(防护门)、第一道防爆波活门相连接的临空墙、外墙边缘和防护单元隔墙中线形成的,其防护设备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系统的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daa6a66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a6.png)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引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防空工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人民防空工程,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
本文主要介绍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指导实际工程建设和管理。
二、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计算范围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包括: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通道、防护密闭门、避难硐室、战时出入口、防毒通道等。
2.计算方法(1)基本方法: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
(2)结构面积:包括主体结构、维护结构、防水层等。
(3)附属设施面积:包括入口、出口、通道、楼梯、电梯、消防设施等。
3.特殊情况处理(1)弯道、弧形通道等按实际长度计算。
(2)避难硐室、防毒通道等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3)战时出入口、消防设施等按实际数量计算。
三、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实例以下以一个实际的人民防空工程为例,详细说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假设某人民防空工程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为600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为3000平方米。
根据设计图纸,地下室高度为3米,地下车库高度为2.5米。
根据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可得:地下室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此外,还需计算附属设施面积,如出入口、通道、楼梯等。
假设附属设施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则:总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室)+ 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 1000平方米(附属设施)= 10000平方米四、结论掌握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有助于指导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合理计算建筑面积,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发挥应有效能。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https://img.taocdn.com/s3/m/c1d2c900fc4ffe473368abdc.png)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起草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的管理,创新审批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能,促进人防工程建设与首都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乡规划相协调,全面提高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民防局起草了《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经国家人防办批复同意,在本市先试先行。
以《规定》为基础,我局起草了《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
一、编制背景及必要性1986年北京市制定《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以来,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建设、以建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各项规定,特别是《人民防空法》、《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统一,为保障我市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管理理念的不断更新,原有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中的一些规定和做法逐渐与审批工作的实际要求不相适应,有些问题已经比较突出,甚至影响到审批工作的顺利实施。
首先,现行配建政策缺乏前瞻性,无法适应新时期人防工程建设的现实要求。
在人防工程的配建政策上“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仍是当前指导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根据建设方案中建设项目的层数、埋深、标准层面积等信息,对修建人防工程作出了定量规定。
2009年我局委托解放军理工大学编制完成了《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年》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纳入北京市总体规划。
2011年开始我局再次委托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着手编制《北京市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轨道交通沿线及站点周边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相结合规划》、《重点功能区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一系列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全面推动人防工程建设由“依方案”审批转向“依规划”审批。
(北京)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
![(北京)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8a3544056294dd88d1d26bd0.png)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四、《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批准的用地性质、容积率上限为取值依据。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6837de3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d7.png)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摘要:
1.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背景和目的
2.规则的具体内容和要点
3.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影响和启示
4.总结与展望
正文:
近日,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了《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旨在规范和平时期人民防空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规则》明确了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包括地下室、地道、通风井等各类人民防空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同时,《规则》还对建筑面积的核定、测量和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规则》的出台将对其项目规划和设计产生重要影响。
房地产开发商在规划和设计人民防空工程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则》的要求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确保项目合规。
同时,《规则》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总之,《规则》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平时期人民防空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也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规则》的要
求,以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a077edf5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de.png)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北京市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设置了大量的人防设施。
人防面积是指在城市规划中划定的用于人防设施建设的土地面积。
那么,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呢?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是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制定的。
根据规定,北京市的人防面积应该占到城市总面积的10%以上。
这个比例是根据北京市的人口密度、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
在城市规划中,人防面积应该优先考虑,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北京市人防面积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情况而定的。
一般来说,人防面积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人口密度:人口密度越高,需要的人防面积就越大。
2.地形地貌:地形地貌对人防面积的计算也有一定的影响。
比如,山区需要的人防面积相对较小,而平原地区需要的人防面积相对较大。
3.气候条件:气候条件也是人防面积计算的一个重要因素。
比如,北京市的冬季气温较低,需要考虑供暖等因素,这也会影响人防面积的计算。
北京市人防面积的建设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
根据规定,北京市的
人防设施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质量、设备配置等方面。
同时,人防设施的建设也需要考虑城市规划、环保等因素,确保人防设施的建设不会对城市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在城市规划中,人防面积应该优先考虑,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同时,人防设施的建设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和环保要求。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https://img.taocdn.com/s3/m/766e709943323968001c9244.png)
书 》 中 已 明 确 配 建 人 防 工 程 指 标 的 建 设 项 目 , 按 所 明 确 的 要 求 配 建
人 程 防 工
。
三
本 、
《
规则
》
中
利
用
公
园
绿地
、
防
护绿
地
、
广
场
用
地、生ຫໍສະໝຸດ 态 景 观—7 2 —
绿 地 、 园 林 生 产 绿 地 城 、 市 道 路 用 地 、 社 会 停 车 场 用 地 、 其 他 城 市 交
工 程 配 建 标 准 按 已 经 批 准 的 人 防 工 程 面 积 指 标 计 算 规 则 计 算 。
年 月 2 . 2 0 1 5
3
1
日 前 , 建 设 单 位 已 申 报 并 受 理 , 但 未 办 理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审 核 审 批 手 续 的 , 如 在 2 0 1 7 年 1 月 1 日 前 办 结 审 核 审
。
四 、 本 《 规 则 》 中 明 确 为 “ 按 人 防 工 程 战 时 功 能 需 求 ” 确 定 的 项
目 , 人 防 工 程 配 建 标 准 由 市 民 防 局 根 据 《 北 京 市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规 划
根 规 定 特 定 要 求 和 相 关 (
2
00
—
7
2
0 20
)
》
划等确
通 用 地 等 开 发 地 下 空 间 的 建 设 项 目 ( 包 括 单 独 开 发 地 下 空 间 和 以
开 发 地 下 空 间 为 主 一 并 开 发 地 面 建 筑 的 建 设 项 目 ) , 其 人 防 工 程 配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3338f79258f5f61fb6366622.png)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https://img.taocdn.com/s3/m/c50fca1a83c4bb4cf7ecd1cf.png)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国防工业【发文字号】京民防发[2015]10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民防局【发布日期】2015.01.22【实施日期】2015.03.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2016)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京民防发〔2015〕10号)各相关单位:为适应本市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创新审批机制和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我局制定了《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自2015年3月1日起试行1年。
北京市民防局2015年1月22日附件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北京人防计算面积
![北京人防计算面积](https://img.taocdn.com/s3/m/bf3b1c9ed0d233d4b14e69c3.png)
北京市关于人防面积指标计算的相关方法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注:防空地下室的室外直接出口,应算作多层,从地下室竖向分割出来。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他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摘录: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第三节人防工程7.3.1.人防工程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建设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应根据地面建筑规模和本市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布局、平战功能和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
7.3.2.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1、建设指标凡是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下同)和外资民用建筑,均应配套建设人防工程。
10层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9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单建地下建筑应按其总面积的30%修建人防工程;各建设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核定新建项目应修建人防工程的指标。
2、设计要求(1)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2) 小区人防工程的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e8768390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d0.png)
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北方城市的人防设施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而在建设人防工程时,必须按照规范计算面积,才能确保人防设施的有效防护作用。
本文将分步骤介绍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步:确定人防地下室的种类和功能。
北京市规定了四种人防地下室类型,分别是:雷达地下室、通讯地下室、供配电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室。
每种地下室类型又有不同的功能区域,例如雷达地下室包括雷达设备室、备件室、控制室等。
确定地下室的种类和功能是进行面积计算的前提。
第二步:测算人防地下室的面积。
测算人防地下室的面积需根据实测数据进行计算。
首先需要测算房间的长、宽、高等尺寸,然后根据房间类型和功能,选择计算公式进行运算。
例如,通讯地下室的通讯机房,计算公式为:面积(平方米)= 外墙长(米)× 外墙宽(米)× 提高(米)。
第三步:计算人防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地下室所有功能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
使用面积=地下室功能区域的实际使用面积之和。
第四步:按照标准计算人防地下室的保护人数。
北京市规定了每平方米的保护人数标准,不同的地下室类型和功能区域,标准人数也不同。
例如,通讯地下室的通讯机房,标准人数为0.45人/平方米。
第五步:计算人防地下室的保护人数。
按照标准,将人防地下室的使用面积乘以标准保护人数,即可得出人防地下室的保护人数。
例如,通讯地下室的通讯机房使用面积为50平方米,标准保护人数为0.45人/平方米,计算结果为22.5人。
总之,北京市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是一个十分细致的规定。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计算,才能保证人防设施的有效防护作用。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41def8727d3240c8547ef4e.png)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 1 -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的备案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c059ac26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2a.png)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的备
案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民防局
•【公布日期】2016.06.29
•【字号】京民防规备字〔2016〕3号
•【施行日期】2016.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京民防规备字〔2016〕3号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批复,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市执行《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京民防发〔2015〕10号),经检验,效果良好。
为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我局对部分配建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出台了《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京民防发〔2016〕43号)。
该文件已经我局法制机构审核,现将正式文本(附电子版)一式三份报请备案。
附件:1.北京市民防局关于修订《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并继续试行的通知》
2.起草说明
3.制定依据
北京市民防局
2016年6月29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关于人防面积指标计算的相关方法
时间:2009-10-22 11:16来源:规划人作者:admin 点击:198次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九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4)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注:防空地下室的室外直接出口,应算作多层,从地下室竖向分割出来。
)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他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摘录: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第三节人防工程
7.3.1. 人防工程设计原则
人防工程的建设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应根据地面建筑规模和本市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布局、平战功能和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
7.3.2 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
1、建设指标
凡是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下同)和外资民用建筑,均应配套建设人防工程。
10层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
9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单建地下建筑应按其总面积的30%修建人防工程;各建设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核定新建项目应修建人防工程的指标。
2、设计要求
(1)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2) 小区人防工程的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
规模较大的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应配套齐全。
包括:人员掩蔽工程、指挥工程、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物资储备库、汽车库、区域备用电源、水源、连接通道等。
a.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公建等应相应做人防规划设计。
人防工程建设指标、位置及防护等级等需经市人防办专项审查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备案;经审查批准的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b.人员掩蔽工程应设在居民居住地点适中的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0m。
c.医疗救护工程应结合地面医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修建。
d.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应选择交通便利位置设置。
(小虫注:专业队掩蔽部应沿街设置)
(3) 人防室外出口应设管理用房,室外出入口的面积为应建人防面积的5%左右;室外出口应与主体和周围景观协调一致,并尽量远离主体,无条件时应按防倒塌棚架设计。
(4) 小区中相邻的人防工程之间相互连通。
(5) 规模较大的人防工程应当与地下铁道、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以及绿地、广场的建设整合连通。
(6) 小区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配套建设1部防空警报器,50万平方米以上至1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2部防空警报器,100万平方米以上至2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3部防空警报器,200万平方米以上至3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6部防空警报器。
(7) 人防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可作为小区平时的配套工程使用,如:社区活动站、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库房等,设计时应满足上述使用功能的要求,充分利用人防工程,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