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doc
教科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科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科局所有网络设备、网络资源、信息系统及其使用者。
第三条教科局网络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责任到人;3. 技术保障与安全管理相结合;4. 强化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教科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监督检查网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 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4. 组织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5. 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六条网络设备与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负责以下工作:1. 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定期对网络设备与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3. 对内部员工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4. 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
第三章网络安全措施第七条网络设备与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安全措施:1. 物理安全:确保网络设备与信息系统安全存放,防止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2. 访问控制:对网络设备与信息系统进行权限管理,防止未授权访问;3. 数据安全: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4. 系统安全:定期更新系统补丁,防止系统漏洞被利用;5. 防火墙与入侵检测:设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防止恶意攻击;6. 防病毒与防恶意软件:安装防病毒软件,防止病毒和恶意软件感染;7. 网络安全审计:对网络行为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行为。
第八条教科局应定期对网络安全措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安全措施。
第四章网络安全事件处理第九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1. 判断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2. 及时隔离受影响系统,防止事件扩散;3. 采取措施恢复受影响系统;4. 分析事件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5. 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局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国家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工作人员、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应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网络安全和保密意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网络安全第四条本局网络安全工作由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实施网络安全措施、监测网络安全状况等。
第五条本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网络安全规定:1. 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2. 不得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3.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 不得传播、复制、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有害信息;5. 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破坏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应用。
第六条本局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应用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监测,发现安全漏洞及时修复;3. 对网络进行加密,确保数据传输安全;4. 对网络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5. 对网络进行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
第三章保密工作第七条本局保密工作由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保密制度、实施保密措施、监测保密状况等。
第八条本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1.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2.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存储、处理、销毁涉密信息;3. 不得携带涉密信息进出公共场所;4. 不得擅自将涉密信息发送至互联网;5. 不得擅自将涉密信息携带出国(境)。
第九条本局保密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涉密信息的密级、范围和保密期限;2. 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确保信息传输安全;3. 对涉密信息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4. 对涉密信息进行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5. 对保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保密隐患及时整改。
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市局内部所有网络设备及相关人员,包括管理、维护和使用市局网络资源的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护市局网络安全,确保市局网络资源得到有效且安全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由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由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的领导,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七条市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全员参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2.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划定网络资源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权限;3. 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安全隐患;4. 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及时应对各类网络安全威胁;5.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工作。
第八条市局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网络资源管理第九条市局网络资源包括网络设备、网络数据、网络信息系统、网络软件及其他相关设备和资源。
第十条对市局网络资源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明确网络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限;2. 确保网络资源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3. 确保网络资源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市局网络资源管理工作应做到以下方面:1. 建立网络资源管理清单,对市局所有网络资源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2. 制定网络资源使用规范,明确网络资源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权限;3. 定期对网络资源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资源的安全隐患;4. 做好网络资源的备份和存储工作,保障关键性网络资源的安全可用。
第四章网络安全保护第十二条市局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范各类网络安全威胁;2. 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干预网络安全事件;3. 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体育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育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体育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体育局各级单位、各部门以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领导负责制:体育局领导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风险;3. 安全与发展并重: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同时,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4. 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依法依规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体育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第五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单位、各部门应当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第七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3. 监督检查网络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 处理网络安全事件;5.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第八条各级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职责:1. 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3. 及时发现和报告网络安全事件;4. 配合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措施第九条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网络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以下措施:1. 设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防止外部攻击;2. 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网络安全设备,修复漏洞;3. 对内部网络进行分级管理,确保重要数据安全;4. 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5. 加强网络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
第十一条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2. 对敏感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分级保护;3. 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检查,确保数据安全;4. 加强数据备份和恢复能力,确保数据安全。
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网络使用,包括内网和外网。
第三条确定网络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推动网络安全工作。
第四条网络管理员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要求,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可靠。
第五条所有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网络安全培训,掌握和了解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保守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不得泄露、传播、使用该信息。
一旦发现泄露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条网络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获取、传播、储存非法信息。
第八条网络用户应遵守网络使用规范,不得发布、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不得损害他人权益,不得干扰单位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网络安全保障机制第九条设立网络安全保障机构,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由网络管理员组成。
第十条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手段防范网络攻击、病毒侵扰等网络安全威胁。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和评估网络的安全性,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消除漏洞。
第十二条制定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处置,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畅通网络举报渠道,接受用户举报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四条重要网络设备必须备份数据,确保信息不会因硬件故障导致丢失。
第十五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备份网络数据,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流程第十六条网络安全管理流程包括网络规划、网络建设、网络运营、网络维护等环节。
第十七条网络规划阶段,要根据单位的需求制定网络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网络设计。
第十八条网络建设阶段,要严格遵循网络安全标准,采用合法途径获取网络设备和软件。
第十九条网络运营阶段,要设置网络管理员,建立网络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二十条网络维护阶段,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网络设备和软件,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农机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机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机局内部所有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使用人员。
第三条农机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农机局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网络安全责任到人。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网络设备管理1. 网络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网络安全。
2. 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严禁使用非授权网络设备接入网络。
第八条信息系统管理1. 信息系统开发、部署、运行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2.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漏洞及时修复。
3. 信息系统应实施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
第九条网络使用管理1. 网络用户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2. 网络用户应使用合法的账号和密码,不得泄露、盗用他人账号。
3. 网络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第十条网络安全事件处置1.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2. 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 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网络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农机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机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农机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为农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网络设备、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以及与网络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稳定、可靠。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实施网络安全工作。
第五条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安全策略制定、安全监控、应急响应等。
第六条各部门、各科室应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科室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防护第七条加强网络安全设备建设,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等。
第八条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加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十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策略,对内部网络进行分级管理,加强权限控制。
第十一条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对重要数据实施加密存储、传输,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访问内部网络,防止非法侵入。
第十三条加强网络病毒防范,定期对网络设备、操作系统进行病毒扫描和清理。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四条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五条确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事件报告、处理、恢复等环节的责任人。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培训与宣传第十七条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网络安全氛围。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局里网络安全管理,维护局里网络安全,保障局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局里所有的网络设备、信息系统以及相关网络资源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建立健全、高效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维护局里整体的网络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层级负责。
第五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由局里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协助。
第六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办法由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七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评估负责由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进行。
第八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第九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必须遵守的规范。
第十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网络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针政策等。
(二)网络安全责任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三)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保护措施。
(四)网络设备和资源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保护措施。
(五)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响应机制。
(六)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公开要求。
(七)网络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八)网络安全工作的奖励和处罚机制。
第十一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遵循规章制度的程序和程序,报局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内容应当根据局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推广、监督和检查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各部门和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运用能力。
(三)监测和评估局里网络安全状况,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
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网络安全,提高管理局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管理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局内各级领导、所属部门、相关员工等,凡使用管理局内部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持续保障,由中央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本规定进行监督。
第四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任务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
第二章网络安全保护第五条管理局应当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安全保护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进行网络安全演练。
第六条管理局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保护体系,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物理防护措施等多种手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积极预防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
第七条管理局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规范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流程,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确保网络安全。
第八条管理局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机制,做好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九条管理局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保障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管理局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设备、系统和应用的安全管理,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一条管理局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网络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第十二条管理局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保护体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企业内部网络安全保护策略和技术措施,提高网络系统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水利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水利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水利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水利信息安全和水利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局所有水利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资源及使用人员。
三、组织领导1. 水利局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策略:制定网络安全策略,明确网络安全防护目标、防护范围、防护措施等。
2. 网络设备管理:加强对网络设备的采购、配置、维护和更新管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
3. 网络资源管理:加强对水利信息系统的网络资源管理,包括域名、IP地址、端口等,确保资源合理分配、高效使用。
4. 用户安全管理:加强对用户账号、密码、权限等管理,确保用户账号安全可靠。
5. 网络安全防护:采取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等多种防护措施,保障水利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 安全事件处置: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7. 安全培训与宣传: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
五、网络安全责任1. 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监督检查网络安全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3. 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技术支持和日常运维工作。
4. 使用人员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网络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网络安全事件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由水利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所有网络设备、信息系统、网络应用、数据资源等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1)定期对网络系统、信息系统、网络应用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安全风险。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网络设备管理(1)网络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网络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升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
(2)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确保系统安全。
4. 网络应用安全管理(1)网络应用应进行安全测试,确保应用安全可靠。
(2)网络应用应设置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
5. 数据安全管理(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可用。
(2)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6. 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建立网络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处理机制。
(2)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7. 网络安全培训与宣传(1)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2)加强网络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网络安全氛围。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网络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局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局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本局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加强网络安全防范的同时,注重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实现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2. 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 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合理。
4. 责任明确、协同配合:明确各部门在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应急管理工作组织1. 成立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局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设立网络安全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
四、应急响应流程1. 事件报告: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事件评估:应急办公室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事件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 事件处置:根据事件等级和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4. 事件调查:事件处置结束后,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 事件报告:事件调查结束后,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理结果,并根据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应急保障措施1. 建立网络安全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3.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4. 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网络安全动态。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网络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为准。
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局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网络设备、网络资源的使用者,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电脑、服务器、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降低网络风险,确保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
####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网络安全责任制度(一)本局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网络设备、网络资源的安全负责。
(三)网络设备的使用者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一)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设备的安全性能。
(二)网络系统应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实时监控网络流量,防止恶意攻击。
(三)重要数据应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四)网络用户应定期更改密码,并设置复杂密码,防止密码被破解。
第六条网络安全事件处理(一)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三)网络安全事件处理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三章网络资源使用规范第七条网络资源使用原则(一)合法使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
(二)合理使用,不得滥用网络资源。
(三)节约使用,不得浪费网络资源。
第八条网络资源使用规定(一)网络用户应按照规定的权限使用网络资源。
(二)不得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三)不得利用网络进行盗窃、诈骗等违法活动。
(四)不得传播、制作、复制、发布有害信息。
####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局里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网络秩序,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里各类网络活动、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局里各部门、单位及全体员工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六条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局里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和信息通报工作。
第七条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局里领导班子成员、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网络安全相关问题的决策、协调、组织和督导。
第八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九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规范、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局里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选购和使用网络设备。
第十二条网络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网络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信息采集、存储、传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系统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
第十四条网络设备管理部门和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对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漏洞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第十五条网络内容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规范,包括信息发布、传播、监督等。
第十六条网络内容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网络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严禁传播违法有害信息。
第十七条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和审核。
第五章网络安全事件处理与应急预案第十八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和调查。
发改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改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改局所有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网络设施及网络服务。
第三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发展”的原则,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发改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局网络安全工作。
第五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教育;3. 监督检查网络安全措施的落实;4. 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5. 建立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
第六条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1. 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2. 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信息系统应实施分级保护,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涉及数据敏感性等因素,确定保护等级。
第八条网络设施与设备管理1. 网络设施与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产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2. 网络设备应进行物理安全保护,防止未授权访问和破坏。
3. 网络设备应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第九条网络接入与使用管理1. 所有网络接入设备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接入网络。
2. 网络用户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 网络用户应定期更换密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密码泄露。
第十条网络安全事件管理1.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2. 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局网络安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包括网络安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安全运维人员等。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网络安全负责人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战略,确保网络安全策略的有效执行。
2.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
3. 定期组织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监督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安全工程师职责:1. 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维护和管理。
2. 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理。
3. 负责网络安全漏洞的发现、修复和更新。
4. 参与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第五条安全运维人员职责:1. 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2. 负责网络安全日志的收集、分析和备份。
3. 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升级和更新。
4. 参与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第三章网络安全策略第六条网络安全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物理安全:确保网络安全设备的安全存放,防止非法入侵和破坏。
2. 网络安全:确保网络传输数据的加密和完整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3. 应用安全:确保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恶意攻击和病毒入侵。
4. 数据安全:确保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第七条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策略执行以下任务:1. 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2. 及时发现和修复网络安全漏洞。
3. 及时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4. 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
第四章网络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八条本局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
第九条网络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
2. 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
局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局域网、广域网、内部服务器、办公终端、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和可用。
####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局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局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网络安全措施的落实;3. 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4. 调查处理网络安全事件;5. 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网络安全状况。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网络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网络设备管理1. 所有网络设备应经过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 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3. 严格禁止使用非本局认证的网络设备。
第九条系统安全管理1. 定期对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进行安全更新;2. 严格限制系统管理员权限,实行最小权限原则;3. 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
第十条数据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2. 对重要数据实施加密存储和传输;3.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用户安全管理1. 用户账号应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2. 严禁使用同一密码登录不同系统;3. 严格限制用户权限,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工作范围内需要的信息。
第十二条网络接入管理1. 严格控制网络接入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接入网络;2. 对网络接入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3. 严格管理远程访问,确保远程访问的安全性。
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了规范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行为,保护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确保公司网络信息安全,规范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
第三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网络人员的行为。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网络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网络安全管理的操作流程,网络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等。
第五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公司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第六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是:确保公司网络信息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服务,保护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防范、化解公司网络安全威胁,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提高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公司网络信息安全。
第七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合规,持续改进,创新发展。
第八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健全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公司网络信息安全。
第九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任务是: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提高公司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原则是:积极主动、全面细致、科学规范、依法合规、协同配合、保障有效。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一条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包括:公司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网络安全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岗位。
第十二条公司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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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为确保全局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他网络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结合我局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精心维护好单位的网络设备,做到防尘、防热、防潮、防水、防磁、防静电等,以增加设备使用年限。
局网络信息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管理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二、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不得擅自挪动相关设备和切断、移动相关传输线路,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对接,不得随意增加交换机、集线器以及接入信息点数量,如需进行以上变动,应向局网络信息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各联网单位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登陆浏览黄色网站(网页),禁止下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不得打开
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文件共享功能,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的侵入。
四、工作时间禁止玩网游、下载电影及大型软件,以保证本单位网络速度。
县政府办信息科将采取技术措施对互联网出入口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发现
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政务网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政务网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关于本单位网站信息录入等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立即上报局网络信息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密码修改。
六、办公人员严禁下列操作行为:
1、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联网设备操作系统;
2、未经授权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和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4、将非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擅自接入政务内网,将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接入互联网或其他非政府机关的网络;
5、在政务网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同时连接政务网和其它网络;
6、将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擅自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7、擅自在政务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服务;
8、发布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9、擅自对政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扫描;
10、对信息安全事(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
11、擅自修改计算机ip或mac地址。
七、在发生紧急事件时,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局网络信息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或者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拆除可能影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或部件;
2、隔离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3、关闭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八、各位要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2、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3、对本单位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4、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与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网络安全产品,定期检测,做好杀毒软件的升级,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记录;
5、禁止在政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带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九、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
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
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
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