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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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赣人社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27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赣江新区管委会: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四)外省或中央驻赣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省评审的,须向省职称办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后,评委会组建部门方可受理。

二、资格条件(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

卫生高级、会计高级按新修订的资格条件执行。

建设工程中级资格暂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执行。

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的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名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文件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 5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程师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文件依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 号) 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造价工程师文件依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①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师②二级造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房地产估价师文件依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 号) 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注册城乡规划师(原注册城市规划师)文件依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 号) 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注册验船师文件依据:《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A 级:工程师②B 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③C 级:助理工程师④D 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业资格名称:注册计量师文件依据:《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②二级注册计量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业资格名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文件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 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③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执业医师文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1999年第4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卫生系列对应职称层级:①执业医师:医师②执业助理医师:医士职业资格名称:护士执业资格文件依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 年第74 号) 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卫生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件》: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初级(士)职业资格名称:执业药师文件依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卫生系列对应职称层级: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不适用于医院)职业资格名称:注册测绘师文件依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文件依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 号)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中级:工程师②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业资格名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文件依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 号)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高级:高级工程师②中级:工程师③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业资格名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文件依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 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 号)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对应职称层级:①中级:社会工作师②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名称: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原土地登记代理人)文件依据:《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 号)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文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 号)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原房地产经纪人)文件依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 号)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②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文件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 号)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②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业资格名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文件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 号)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试验检测师:工程师②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文件依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 号)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出版系列对应职称层级:①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②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业资格名称: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文件依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 号)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初级: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职业资格名称: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文件依据:《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 号) 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或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①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资产评估师文件依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 号)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翻译专业资格文件依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 21〕号)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翻译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①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②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职业资格名称:注册建筑师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②二级注册建筑师: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建造师文件依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一级建造师:工程师②二级建造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文件依据:《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办设〔1997〕222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②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 号)、《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文件依据:《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文件依据:《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文件依据:《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 56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文件依据:《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文件依据:《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文件依据:《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文件依据:《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注册设备监理师文件依据:《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 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资格类别:准入类对应职称系列: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税务师(原注册税务师)文件依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 90 号)、《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 号)资格类别:水平评价类对应职称系列: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二、国家职业资格清理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名称: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文件依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 号)资格类别: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中级:工程师②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业资格名称:企业法律顾问文件依据:《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人发〔1997〕26 号)资格类别: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文件依据:《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70 号)资格类别: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①中级:经济师或国际商务师②初级:助理经济师或助理国际商务师职业资格名称:广告专业技术人员文件依据:《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16 号) 资格类别: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①广告师:经济师②助理广告师:助理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价格鉴证师文件依据:《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 66〕号)资格类别: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招标师文件依据:《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63 号) 资格类别: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物业管理师文件依据:《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资格类别:经济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经济师职业资格名称:管理咨询师文件依据:《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1 号) 资格类别:经济系列或会计系列对应职称层级:经济师或会计师职业资格名称:棉花质量检验师文件依据:《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 号) 资格类别:工程系列对应职称层级:工程师。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赣建字〔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月4日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实施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9年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
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4.01
•【字号】赣工信人事字〔2022〕71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切实做好我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工程系列原有申报条件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日附件: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

南昌职称申报条件

南昌职称申报条件

南昌职称申报条件摘要:1.南昌职称申报条件概述2.南昌职称申报的具体条件1.学历要求2.工作资历要求3.社保要求3.南昌职称申报的流程4.南昌职称申报的时间节点5.南昌职称申报的注意事项正文:一、南昌职称申报条件概述在南昌市,职称申报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

根据不同的职称等级,南昌市制定了相应的申报条件。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南昌职称申报的具体条件、流程、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二、南昌职称申报的具体条件1.学历要求(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大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 年,考核合格;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

(2)工程师(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 年以上,考核合格;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 年以上,考核合格;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 年以上,考核合格。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 年以上,考核合格;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 年以上,考核合格;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 年以上,考核合格。

2.工作资历要求(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任技术员岗位4 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 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任助理工程师职称4 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 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任工程师职称5 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 年以上。

3.社保要求在申报职称过程中,要求申报人缴纳社保,且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一致。

三、南昌职称申报的流程1.个人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资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3.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

4.评审通过后,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职称证书。

四、南昌职称申报的时间节点南昌市职称申报时间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和下半年。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报考条件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同时还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获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下面将介绍一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报考条件。

1. 学历要求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需要具备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在取得学士学位的基础上,还需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继续深造的意愿,才能胜任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这个岗位。

2. 工作经验要求除了学历要求之外,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

通常要求有2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尤其是需要在建筑工程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了解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和流程,能够有效地组织施工作业,协调各方关系,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3. 报名条件要成为一名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首先需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

一般来说,报名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具备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有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背景;(2)有2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有实际操作经验;(3)具备一定的综合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胜任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这个岗位;(4)参加并通过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 资格证书通过参加并通过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资格证书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建筑工程师的必要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资格考试一般由建设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主办,考试内容涵盖施工管理、工程技术、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和面试。

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后,才能担任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这个职位。

总的来说,成为一名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工作经验和综合素养,同时需要通过国家举办的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在建筑施工领域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江西省建造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江西省建造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江西省建造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示例文章篇一:《江西省建造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一、评定条件1. 学历要求咱们要是想评定江西省的建造师职称啊,学历可是个重要的门槛呢。

如果是初级职称,中专学历就可以啦,不过得是工程类专业哦。

中专学历的小伙伴,得从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呢。

这就好比爬山,学历是你开始爬山的起点,中专学历就像是山脚下的那个位置,你得一步一步往上爬5年,才能有资格去评定初级职称。

大专学历的话就轻松一点,工程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就行。

这就像是从山腰开始爬山,距离山顶更近了些。

要是本科学历,那可就更有优势了,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就有资格啦。

这就好比是已经接近山顶了,只要再走一小段路就到了。

我有个邻居哥哥,他就是中专学历。

他说:“哎呀,我这学历低,就得花更多的时间在工作上积累经验,才能有资格去评定职称呢。

”而我的表哥,他是本科学历,他就很轻松地说:“我就只用工作1年就有资格啦,还是学历高好啊。

”2. 工作业绩光有学历可不行,还得有工作业绩呢。

在工程项目里,得参与过一些有一定规模和难度的工程建设。

比如说,参与过小型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或者在大型工程里负责某个小部分的技术工作。

这就像盖房子,你得实实在在地搬过砖、砌过墙,而不是只在旁边看着。

我爸爸就是建造师,他跟我说:“儿子啊,工作业绩可重要了,就像你考试得有成绩一样,在建筑这行,得有自己盖出来的房子、修出来的路这些成果才行。

”3. 职业道德这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建造师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做那些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的事情。

要是在建筑工程里做了不道德的事,就像在一锅好汤里放了只死老鼠,整个工程的质量都会受到影响。

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职业道德。

我在工地上看到那些老工程师,他们总是教导年轻的工人:“咱这行啊,得凭良心做事,可不能昧着良心搞那些歪门邪道。

”二、评定流程1. 准备材料首先呢,要准备好多材料。

江西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西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江西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第一条评定标准教授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工程系列各专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现资格以来,考核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未满5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上述规定学位(学历)满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者,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1项国家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攻关(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等)项目以及重要引进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技术报告或产品研制、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工作的全过程,并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主导作用。

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一)

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一)

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一)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为了优化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提高职称申报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专业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了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具体内容,包括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为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一、申报条件1.职业水平要求更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求更高,要求申报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申报人员需符合职称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具有相应工作年限和技术能力。

2.职称条件更明确:申报人员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

同时,申报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过硬的技术能力和表现出色的职业精神,为企业做出较大的贡献。

3.申报流程更规范:申报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进行申报,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申报审核、遴选和公示等环节。

申报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时间较为充裕。

二、申报流程1.申报资料准备:申报人员需准备好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验、人才计划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提交方式:申报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线上或者线下提交申报材料。

线上申报需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线下申报需要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局,以及各级行业协会。

3.申报初审: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后,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4.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环节是职称评价的关键步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评审。

5.遴选公示:经过专家评审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公示入选名单并授予相应职称。

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南昌高级工程师是一种表彰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发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职称,评定南昌高级工程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南昌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学历要求:申请者需要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且学历专业应与工程技术领域相关。

2.工龄要求: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从业工作经验,一般要求工作年限为8年以上,其中至少5年在工程技术领域工作。

3.技术能力要求:申请者需要在工程技术领域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管理等工作。

4.技术成果要求:申请者需要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如主持或参与主要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

5.综合素质要求: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并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为了评定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申请者需要按照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科研项目和成果材料等。

申请者还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学术评审和综合面试等环节,以评估申请者的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综合素质等。

通过这些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获得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和权益。

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定不仅是对申请者个人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认可,也是对其在工程技术领域所做贡献的肯定。

同时,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定还可以促进工程技术人员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旨在提高工程技术领域中高级工程师的整体素质和职业发展水平。

只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才能胜任工程技术领域的高级职位,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因此,申请者在评定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时应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注重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达到职称评定的要求。

《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首页|水利概况|水利法制|水资源|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科技与合作|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精神文明|水利BBS|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2]9号各设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冶金、农垦建管站(办):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更好地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附件: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维护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中介组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具体事务委托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实施。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具体事务委托所属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章资格等级及标准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第六条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系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

南昌职称申报条件

南昌职称申报条件

南昌职称申报条件摘要:1.南昌职称申报条件概述2.南昌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3.南昌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4.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5.申报职称所需的材料和流程正文:一、南昌职称申报条件概述在南昌市,职称申报分为不同的级别,包括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每个级别的职称申报都有相应的条件和要求。

要想在南昌市申报职称,首先需要满足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二、南昌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1.学历要求: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要求:中专毕业生需在技术员岗位工作满4 年,大专毕业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2 年,本科毕业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1 年。

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能独立完成岗位职责内的技术工作。

三、南昌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1.学历要求: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要求:大专毕业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4 年,本科毕业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3 年,硕士研究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2 年。

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能独立承担和完成技术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南昌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1.学历要求: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要求:本科毕业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5 年,硕士研究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4 年,博士研究生需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满2 年。

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能独立承担和完成高难度的技术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

五、申报职称所需的材料和流程1.准备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等。

2.填写申报表:根据申报的职称级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递交材料: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递交至南昌市职称评审委员会。

4.等待评审:南昌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初级职称评审)

《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初级职称评审)

《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初级职称评审)“关于印发《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6]9号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并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二OO六年五月十七日附件: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1、江西省高校、高职、中专教学和实验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2、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3)3、江西省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4)4、江西省农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6)5、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7)6、江西省自然科学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8)7、江西省自然科学实验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9)8、江西省新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0)9、江西省广播电视播音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1)10、江西省初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3)11、江西省工艺美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4)12、江西省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5)13、江西省二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6)14、江西省三级教练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7)15、江西省档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7)16、江西省四级编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19)17、江西省四级作曲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0)18、江西省四级导演(编导)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1)19、江西省四级指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2)20、江西省四级美术(摄影)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3)21、江西省四级舞美设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4)22、江西省四级演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6)23、江西省四级演奏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7)24、江西省舞台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8)25、江西省群众文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9)26、江西省图书资料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31)27、江西省文物博物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32)28、江西省文学创作四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34)江西省高校、高职、中专教学和实验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评定标准高校、高职、中专教学和实验人员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有本学科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辅助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开展教育教学或实验工作。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赣人社规〔2022〕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自即日起开始,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其中,高级职称评审安排由省职称办统一部署安排,中级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由地方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自行安排并主动对外公布。

(一)下发通知。

7月20日前,经省职称办同意后,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会”)组建单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

相关工作时间应按照《2022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1)作出具体安排,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

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间的,应书面征得省职称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推荐。

7月至8月底,各地、各部门按照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年度评审通知要求,组织发动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

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

各地、各部门应于9月1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各高评委会。

(三)组织评审。

9月至12月底,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梳理工作,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各自主评审单位应在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各社会化高评会组建单位应在12月上旬前完成评审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公示公布。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示、批复和发证工作。

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背景介绍为了保障江西省建设工程行业专业水平的提高和技术服务的质量,授予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已成为衡量建筑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领域内人员专业水平和职称权威的行业标准之一。

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是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也是江西省人事厅认可的技术职业资格之一,受到社会广泛的认可和信任。

资格条件1. 受教育程度申请江西省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建筑类、土木类、机械类等工科专业学位,并有5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其中2年以上从事高级工程师相关工作。

•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专科)建筑类、土木类、机械类等工科专业学位,并有8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其中3年以上从事高级工程师相关工作。

2. 工作年限申请江西省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之一:•从事与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本科以下学历,从事与建筑工程专业相关工作7年及以上。

3. 业绩及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标准化等方面重要技术创新和突破性成果或者具有重要的工程实践经验,曾负责过2项及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重要技术工作。

•具有1项及以上的重点项目、科研课题成果,在建设工程行业、教育科研方面有较高的实践和在职培训方面的成就及荣誉。

•具有5项及以上的单项或综合技术职务,并有比较突出的业绩表现。

4. 能力测试申请人需要通过江西省人事厅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能力测试。

测试科目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与应用、工程计量与建设法规、工程资金管理与成本控制、工程监理与工程检测等。

申请流程流程如下:1.申请人将个人申请表、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过工作单位处理过的《工作业绩表》、《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所在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或江西省人事厅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0.06.01•【字号】省人事厅赣人发[2000]7号•【施行日期】200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人事厅赣人发〔2000〕7号)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批准的今年职称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决定对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为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初级(一)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专业:统计、会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技术。

(二)实行认定的系列(认定是指实行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考评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按照国家《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由用人单位择优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报政府人事部门认定,不再组织每年一度的社会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下同):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出版、群众文化、艺术、播音、工艺美术、文学创作、体育教练、新闻、图书资料、翻译、公证、律师、文物博物、档案;工程、农业:按专业学历认定;卫生:医疗、药剂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按专业学历认定;其他专业按学历认定。

二、中级(一)实行社会化资格评审的系列:工程(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除外)、农业。

(二)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专业:1、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和专业:统计、会计、审计、经济、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技术。

2、本省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图书资料、翻译、公证、律师、文物博物、档案。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7]2号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7]2号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7]2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有关在赣中央企业: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为规范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省建设厅制定了《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2.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略)江西省建设厅二○○七年八月十四日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省建设厅为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全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省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第四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二、注册申报程序第五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7.01•【字号】赣建设[2009]33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设[2009]3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建委、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331号)精神,自2010年4月1日起,所有旧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作废。

为确保新旧资质证书的平稳衔接,本着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换证范围按《工程勘察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核准,且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包括行业、行业部分、主导工艺、专项、专业事务所、综合事务所资质以及前述各类暂定级资质),均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新《标准》)要求及《新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与设计类型对照表》(见附件 1)中所列对应关系更换新版证书。

二、集中受理时间及安排(一)工程设计资质(行业资质、行业部分、主导工艺、专业事务所、综合事务所等资质)1、第一批集中受理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30日主要受理符合新《标准》,申请甲级资质,以及申请水利、交通、铁道、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资质换证的工程设计企业换证材料。

10月15日前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发证。

2、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2009年11月1日至15日主要受理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呈报的符合新《标准》的设计企业换证材料,由我厅审批并核发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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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评定标准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业绩较显着,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着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较熟练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科研、设计、施工、安装、装修、测试、监理、造价、技术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评估、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获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三)获大学专科学历后,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三)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者,如其业绩和论文、论着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一、从事建筑设计、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二级以上工程1项,或三级工程2项,或三级工程1项及四级工程3项,且具有一定的配合施工的经验。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设计、施工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包括选择项目、确定方案、实施过程、成果报告等。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过本专业某一分支两个三、四级工程设计、施工或市(厅)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1项一级岩土工程项目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工作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2项二级岩土工程或3项三级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测试、监测、咨询或监理。

(三)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2项小型岩土工程研究项目。

(四)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四、担任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中型以上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国家五级课题)全过程。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小型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

(四)曾在大型工程设计项目中负责完成过某一子项设计全过程。

(五)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六)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小型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专业骨干人参加1项二级工程或两项以上三级工程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的全过程。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市(厅)级以上研究、开发项目或3项横向研究、开发项目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3项以上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不少于6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厅)级行政单位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的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乡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的综合工作,或独立完成过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效果良好。

(二)承担或组织过县域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或相当于上述规模的开发区、科学园区等的总体规划或有较复杂内容的专项规划,效果良好。

(三)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编制居住区级规模的详细规划设计(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较复杂的专项规划(如交通规划、文物或历史地段保护规划、风景地段规划),规划效果良好。

(四)参加过2项以上重要科研项目的综合研究课题,并曾担任过重要研究课题的单项研究报告主要撰写人,成果已获评审通过。

(五)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八、从事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生产、应用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1项国土或区域的风景旅游规划,省、市级风景区规划,城市或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等工作的全过程。

(二)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1项市级或两项区级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或完成3项以上小游园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以上省、市或部委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科研成果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

(四)在风景园林施工单位作为技术骨干,完成3项以上小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

(五)在公园、园林苗圃、花圃负责园林植物生产、养护管理2个生产年度以上。

(六)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九、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承担过公路40km以上的线路设计或路基、路面设计与施工,或累计完成2平方公里的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与施工。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2项市(厅)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评审通过。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担任过单向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四)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十、从事城市燃气厂的原料处理、制气工程、燃气净化与回收、燃气储存与输配管网、燃气工业与民用设备的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中型以上城市燃气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以上中小型可行性研究(或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五级课题)工作的全过程。

(四)曾在大型工程项目全过程中负责完成某子项的设计(或施工),或主持完成1项小型工程设计(或施工),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施工验收)通过。

(五)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十一、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编审和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二)参加过全省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并担任过编制撰写人。

十二、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发研究、设计、施工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一级或2项二级或4项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工作。

第五条业绩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1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2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大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的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效果显着,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设工程设计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六条论文、论着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着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专业着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市(厅)级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的获奖论文1篇以上(须有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

五、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有1篇以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须有宣读证书)。

第七条破格条件一、业绩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一)省(部)级三等、市(厅)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作业技术骨干完成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以市政府、厅行文确定的项目为准)的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其技术水平达到当时的省内先进水平,并获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二、论文、着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专业着作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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