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杭州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杭州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杭州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亦称工伤补偿,是指工伤职员或工亡职员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获得经济补偿。
现行杭州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
工伤职员根据工伤鉴定等级或工亡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杭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至十级赔偿标准:二、生活护理费:1、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6个月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2、1—4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a、丧葬补助金: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b、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3、其它因公死亡:a、丧葬补助金: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b、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赔偿咨询专区一、刘女士不幸遭遇工伤,经工伤鉴定为八级,不知能获得多少补偿?【回复】:根据杭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八级职员可以获得11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获得7个月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的医疗补助金及7个月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经工伤鉴定为十级,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获得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不知用人单位需要赔偿我多少?【回复】:根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补偿工伤十级职员2个月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杭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杭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或死亡。
对于工
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的法定责任。
杭州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对于工伤的赔偿标准也有着明
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工伤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在工作时间内,二是在工作岗位上,三是
因工作原因受到了伤害。
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
工伤事故。
其次,杭州对于工伤的赔偿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杭州市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分为十级,每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例如,对于一至三级的工伤,按月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四至六级的
工伤,除医疗补助金外,还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伤伤残津贴;对
于七至九级的工伤,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十级的工伤,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此外,对于工伤赔偿的申请和处理也有着明确的流程。
劳动者在发
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
经过认定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
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伤残津贴或工亡补助金。
总的来说,杭州对于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相对明确,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让企业按照法定责任进行赔偿。
希望广大劳动者在工作中能够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同时也希望企业能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这样才能够实现共赢,共同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杭州工伤有几项赔偿
杭州工伤有几项赔偿
杭州工伤有以下几项赔偿:
1. 工资补偿: 根据国家规定,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工资补偿。
工
资补偿标准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享受伤残津贴。
2. 医疗费用: 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
需要支付工伤员工因工伤需要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3. 伤残津贴: 如果工伤导致工人丧失劳动能力,将获得一定比
例的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由医院根据伤残鉴定评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伤残津贴的金额。
4. 丧葬费: 如果工伤导致死亡,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丧葬
费用给工伤员工的家属,以帮助家属处理葬礼和后续事宜。
5. 护理费: 如果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特殊护理,用人单
位需要支付护理费用给工伤员工,以支付特殊护理的费用。
6. 误工费: 工伤期间,工伤员工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单位需要
支付一定的误工费给工伤员工,以弥补因工伤造成的收入损失。
7. 康复费: 如果工伤导致工人需要康复治疗,用人单位应承担
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费、康复器械费等。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杭州工伤员工享受以上几项赔偿。
但具体金额和赔偿标准还需要参考当地的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
宁波八级工伤赔付标准
宁波八级工伤赔付标准宁波市作为浙江省的重要城市之一,工业发达,工人数量众多。
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而工伤赔付标准就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根据宁波市相关规定,工伤赔付标准分为八级,不同等级的工伤将获得不同的赔偿金额。
下面将具体介绍宁波八级工伤赔付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级工伤:一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轻微伤害,如皮外伤、轻微烫伤等。
对于一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60%。
二级工伤:二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部分功能障碍或器官损伤。
对于二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70%。
三级工伤:三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丧失一个或部分功能的伤残。
对于三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80%。
四级工伤:四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丧失一个或部分功能的伤残,且需要他人帮助照顾生活。
对于四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90%。
五级工伤:五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丧失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伤残。
对于五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100%,并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级工伤:六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丧失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伤残,且需要他人帮助照顾生活。
对于六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100%,并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工伤:七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丧失三个或三个以上功能的伤残。
对于七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100%,并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级工伤:八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丧失四个或四个以上功能的伤残。
对于八级工伤,宁波市规定赔付金额为伤残津贴的100%,并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总的来说,宁波市对于工伤赔付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不同等级的工伤将获得不同的赔偿金额,并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希望广大工人朋友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也希望企业能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台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台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台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以下为台州市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工伤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丧葬补助金等。
1.医疗费用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具体按照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导致工人伤残而发放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一级伤残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伤残人员在工伤发生前工资的80%;二级伤残为60%;三级伤残为40%;四级伤残为20%;五级伤残为10%。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如有特殊病情需要进行手术或特殊治疗,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根据台州市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额为5000元/次。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对于因工伤导致伤残的工人,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台州市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为伤残等级一级为10000元,二级为8000元,三级为6000元,四级为4000元,五级为2000元。
5.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工人,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台州市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3000元。
二、工伤赔偿程序对于发现或确认的工伤事故,工人应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经过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期限为30个工作日。
工伤认定结果出炉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通知用人单位给予工伤人员相应的赔偿。
三、工伤赔偿资金来源台州市的工伤赔偿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每个月应按照基本工资总额的工伤保险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部分费用将作为工伤赔偿的资金来源。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20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20年修正)正文:----------------------------------------------------------------------------------------------------------------------------------------------------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文本)(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伤预防第三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四章工伤认定第五章劳动能力鉴定第六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工、雇工(以下统称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建立工伤保险协调机制,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策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提高工伤保险水平。
第二章工伤预防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根据当地工伤事故高发的行业、工种和岗位,统筹确定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建立工伤隐患排查机制和预警机制,依法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宁波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宁波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宁波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按月赔偿标准约为1400元以上,赔偿比例为100%,赔偿总额约为16万元以上。
2、二级伤残:按月赔偿标准约为1100元以上,赔偿比例为90%,赔偿总额约为13.5万元以上。
3、三级伤残:按月赔偿标准约为800元以上,赔偿比例为80%,赔偿总额约为11万元以上。
4、四级伤残:按月赔偿标准约为650元以上,赔偿比例为70%,赔偿总额约为9万元以上。
5、五级伤残:按月赔偿标准约为550元以上,赔偿比例为60%,赔偿总额约为7.5万元以上。
二、工伤赔偿费用组成。
1、固定伤残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比例给付;
2、护理费:根据实际需要(最低1000元/次),由被保险人凭有效证明给付;
3、特殊费用报销:报销本次事故紧急治疗费、运送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特殊费用;
4、医疗费用报销:报销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关的合理医疗费用;
5、工伤保险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宁波2020工伤工资
宁波2020工伤工资
宁波2020年工伤工资标准有所调整,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规定,具体工伤工资标准如下:
一、工伤保险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金总额按月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工伤保险金总额=工伤员工下岗后发给的基本工资×伤残程
度%×工伤津贴标准+小灵活就业人员引导补贴(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零散、灵活就业人员)
二、工伤保险金的具体标准
1. 工伤津贴标准
根据宁波市最新的调整,工伤津贴标准如下:
- 一级伤残:工伤复员后,按照一定比例发给员工的基本工资,最低为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 二级伤残:工伤复员后,按照一定比例发给员工的基本工资,最低不低于一级伤残的60%;
- 三级伤残:工伤复员后,按照一定比例发给员工的基本工资,最低不低于一级伤残的40%。
2. 小灵活就业人员引导补贴标准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零散、灵活就业人员,具体标准按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补贴标准执行。
三、工伤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工伤保险金根据工伤发生情况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伤员工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标准,按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直接支付给工伤员工;
-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定的银行代发;
以上就是2020年宁波工伤工资的简要介绍,具体工资标准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为准。
如果您需要详细了解工伤工资的相关规定,请咨询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具体的劳动保障部门。
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一)2024
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引言: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的,旨在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本文将对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详细解析,包括伤残赔偿、丧葬补助、医疗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一、伤残赔偿1. 伤残鉴定标准:根据《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伤残鉴定。
2. 伤残等级和赔偿比例:伤残等级分为1至10级,对应的赔偿比例依次为30%至100%。
3. 伤残赔偿计算方法:根据职工工资、工龄和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
4. 特殊情况下的伤残赔偿:对于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下发生的工伤,赔偿标准进行适当提高。
二、医疗费用1. 医疗费用范围:包括诊断费、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住院费等一系列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
2.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报销。
3. 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但报销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封顶线。
4. 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对于一些特殊的职业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适当提高。
三、丧葬补助1. 补助对象:适用于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职工家属。
2. 补助标准: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方面的补助,标准根据职工工资和抚恤金补助比例确定。
四、辅助就业安置1. 对象范围:适用于因工伤致残不能从事原职业的职工。
2. 安置方式:提供技能培训、重新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受伤职工找到适合的岗位。
3. 安置补贴:提供一定的安置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受伤职工的工资和工龄确定。
五、工伤保险金的支付1. 保险金支付时限:保险公司应在收到保险理赔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2. 保险金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但分期支付不得超过3年。
3. 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职工或其家属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领。
总结: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涵盖了伤残赔偿、医疗费用、丧葬补助、辅助就业安置以及工伤保险金的支付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工伤职工提供全面的赔偿和帮助,既保障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也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进步。
2020版工伤赔偿标准(1-10级、工亡)
2020版工伤赔偿标准(1-10级、工亡)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宁波工伤骨折赔偿价格
宁波工伤骨折赔偿价格
在宁波地区,工伤骨折赔偿价格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雇主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骨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雇主应当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残疾人康复费等。
具体的赔偿价格根据骨折的程度和伤残程度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工伤鉴定会评估员工工伤后的残疾程度,然后根据残疾程度进行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三十条,工伤骨折分为轻伤和重伤两个等级。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1. 轻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进行计算,伤残等级越高,补偿金额越高。
根据《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一级轻伤为18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二级轻伤为15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三级轻伤为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
2. 重伤:根据伤残等级进行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
重伤的伤残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进行评定,其中一级重伤是指四肢、两眼、一眼和视力、听力、言语中的功能障碍或丧失一个或多个,以及其他功能障碍,二级重伤是指一级重伤以外的情况。
除了上述赔偿之外,雇主还应支付员工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医疗费用是指员工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等。
康复费用是指员工治疗后的康复需要的费用,包括康复训练费、辅助器具费等。
总之,宁波地区工伤骨折的赔偿价格是根据法律规定和评定结果来确定的,具体金额会根据骨折的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行计算和支付。
台州工伤赔偿标准
台州⼯伤赔偿标准在出现的⼯伤情况之后,员⼯⼀般都会让公司进⾏赔偿的,公司只要是购买了⼯伤保险的就有保险赔偿,否则由公司全额承担,那么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店铺⼩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台州⼯伤赔偿标准伤残补助⾦:⼀级为27个⽉的本⼈⼯资,⼆级为25个⽉,三级为23个⽉,四级为21个⽉,五级为18个⽉,六级为16个⽉,七级为13个⽉,⼋级为11个⽉,九级为9个⽉,⼗级为7个⽉。
伤残津贴:⼀级为本⼈⼯资的90%,⼆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70%,六级为的60%。
1、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级伤残为24个⽉的本⼈⼯资,⼆级伤残为22个⽉的本⼈⼯资,三级伤残为20个⽉的本⼈⼯资,四级伤残为18个⽉的本⼈⼯资;2、从⼯伤保险基⾦按⽉⽀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资的90%,⼆级伤残为本⼈⼯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3、⼯伤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
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
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由⽤⼈单位和职⼯个⼈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关法律知识第三⼗四条职⼯因⼯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的本⼈⼯资,六级伤残为14个⽉的本⼈⼯资;2、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作。
难以安排⼯作的,由⽤⼈单位按⽉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资的60%,并由⽤⼈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
宁波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宁波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在工作中,工伤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对于受伤的工人来说,获得合理的赔偿是非常重要的。
而宁波地区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就是为了保障受伤工人的权益而设立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宁波地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一级工伤,宁波地区规定赔偿金为受害人月工资的60%至100%。
而对于十级工伤,赔偿金为受害人月工资的300%至500%。
在具体的赔偿计算中,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害人在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其次,对于不同等级的工伤,宁波地区还规定了不同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一级工伤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100%。
而十级工伤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300%至500%。
这些医疗费用包括了住院治疗、手术费、康复治疗等相关费用。
此外,宁波地区还规定了一些特别的赔偿标准。
比如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残疾,根据残疾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残疾补偿金。
对于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情况,其家属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
总的来说,宁波地区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比较完善和合理的。
它充分保障了受伤工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保障。
同时,这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安全生产要求,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受害人都应该了解并遵守宁波地区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而受害人在受伤后要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赔偿申请。
总之,宁波地区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受伤工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企业和受害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
2024年杭州市工伤及工亡赔偿计算标准
2024年杭州市工伤及工亡赔偿计算标准一、工伤(一)工伤赔偿项目(二)各赔偿项目的具体标准根据2023年12月13日发布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0号)规定的“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6237元”计算。
杭州市内发生的工伤工亡事件计算标准与浙江省一致。
1、“工伤职工”赔偿项目及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因工伤产生的费用。
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进行支付。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2)康复费康复费是指工伤员工至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赔偿机构:工伤保险基金(3)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赔偿标准:根据《关于省本级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59号),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期间的住院天数进行定额补助,标准为15元/天。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4)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是指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赔偿标准:(1)交通费:工伤人员到统筹地以外就医往返可选择火车(硬卧或硬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客运汽车(不含出租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以及事先经省社保中心批准同意乘坐的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按实报销。
(2)食宿费:a.在途期间的伙食费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省内30元/天,省外50元/天。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5)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赔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6)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杭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杭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杭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下面将对杭州市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一、工伤赔偿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一次性支付,全额赔偿”。
即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金,全额赔偿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
二、医疗期限和费用:
1. 医疗期限:工伤发生后,员工享受医疗期限为支付工资的依据,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根据医疗确定。
2. 医疗费:根据工伤员工的诊疗项目,按照具体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支付。
三、伤残赔偿标准:
1. 轻伤:轻伤伤残补助金为伤残赔偿金的30%至40%;
2. 中伤:中度伤残补助金为伤残赔偿金的40%至60%;
3. 重伤:重度伤残补助金为伤残赔偿金的60%至80%。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工伤员工伤残程度鉴定为七级以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0元至60000元;
2. 工伤员工伤残程度鉴定为七级及以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0000元至100000元。
五、死亡补助金:
1. 死亡补助金为职工生前工资收入的24倍至60倍;
2. 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员工,按照职工生前工资收入的60倍支付。
六、工伤医疗期满:
1. 工伤医疗期满后,工伤员工如确认伤残,依据伤残等级和伤残补助金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工伤医疗期满后,工伤员工遗留病变需继续治疗的,按照病情支付医疗费。
以上是根据杭州市工伤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标准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2020年温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温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方式第一章:赔偿标准第二章:赔偿项目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第四章:其他备注2020版白皮书第一章:赔偿标准2020年温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
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
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以保障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工伤或职业病受到的损失,保证他们的生活和治疗费用不受负担。
根据相关法规,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和死亡补助金三个方面。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因工作伤致伤的职工,按照下面的标准进行赔偿:
1. 因工伤致伤,治疗经费未超过600元的,赔偿800元;
2. 因工伤致伤,治疗经费在600元以上的,按治疗经费的130%进行赔偿。
二、伤残津贴:
根据职工的程度和残疾程度进行评定,分为工伤等级和残疾等级两个方面,赔偿标准如下:
1. 工伤等级:按照工伤程度和损失程度进行评定,分为一至九级,九级为最轻微的损伤,一级为最严重的损伤;
2. 残疾等级:根据伤残程度和影响职工日常工作能力的程度进行评定,分为一至四级,四级为最轻微的伤残,一级为最严重的伤残。
根据工伤等级和残疾等级进行交叉计算,确定伤残津贴的赔偿金额。
三、死亡补助金:
根据职工因工伤致死的情况,向其家属支付一定数额的死亡补助金,具体如下:
1. 因工伤致死,家属从事劳动的,支付死亡补助金为职工上一年度全年工资的25倍;
2. 因工伤致死,家属未从事劳动的,支付死亡补助金为职工上一年度全年工资的15倍。
需要注意的是,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规制定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最新的相关法规和通知进行处理,以确保工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2020年杭州工伤赔偿标准和方式
2020年杭州工伤赔偿标准和方式第一章:赔偿标准第二章:赔偿项目第三章:赔偿计算方式第四章:其他备注2020版白皮书第一章:赔偿标准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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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支付(工伤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进行治疗和康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待遇。
100%报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费补助、交通食宿费标准(工伤基金支付)
(1)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3.辅助器具配置(工伤基金支付)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选择到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100%报销)。
4.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支付)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近亲属同意护理的,月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5.生活护理待遇(工伤基金支付)
(1)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伤残待遇
(一)1-4级
1-4级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的,为85%;
3).三级伤残的,为80%;
4).四级伤残的,为75%。
(4)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其伤残津贴高于按照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按照伤残津贴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医疗待遇。
(5)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职工个人养老金账户金额按照规定计发标准按月冲抵到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死亡时其个人养老金账户有余额的,余额由其近亲属依法继承。
(6)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分别按照规定比例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符合条件后,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用人单位破产的,破产财产依法清偿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包括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一次性缴纳至其退休后有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需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因破产等原因,无法按月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仍要求按月支付的,由用人单位向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相当于尚未支付待遇总额的工伤保险费,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8)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其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或者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1).一级伤残为16倍,
2).二级伤残为14倍,
3)三级伤残为12倍,
4)四级伤残为10倍。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前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规定支付。
(二)5-6级
5-6级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2) 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a)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
(b) 六级伤残的,为60%。
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支付基数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1).五级伤残为3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2).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7-10级
7-10级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
4).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支付基数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七级伤残为10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2).八级伤残为7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3).九级伤残为4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4).十级伤残为2个月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20%的标准支付。
(四)同一单位多次工伤待遇标准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符合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规定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最高伤残等级计发。
(五)因工死亡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即享有丧葬补助金)。
(六)与其他赔偿关系
(1)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第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职工先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后,赔偿数额低于其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差额部分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直接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有权在其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工伤职工应当配合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