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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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床作业指导书及操作规范

1.目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加工的合理性、正确性及可操作性。规范安全操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以达到安全生产并保证加工质量。

2.范围:适用于车床所有操作者。

3.职责:指导车床操作者加工及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工作流程

4.1.作业流程图

4.1.2.查看当班作业计划

4.1.3.阅读图纸及工艺

4.1.4.按图纸领取材料或半成品件

4.1.

5.校对工、量具;材料及半成品自检

4.1.6.加工并自检

4.1.7.送检

4.2.基本作业:

4.2.1.开机前对机床进行检查:开机前检查机床各手柄位置及传动部位是否合理,并擦拭各滑动导轨,加施润滑油, 各油池、油盒、弹子油盅等按规定进行加油。

4.2.2.遛车,检查车头油泵及油位:车头箱手柄挂到最低档,开机运行3分钟。并查看油窗油位是否达到了1/3油窗位置,否则通知有关人员按规定加油。

4.2.3.查看当班作业计划:按作业计划顺序及进度要求进行作业,以满足生产进度的需要。

4.2.4.阅读图纸及工艺:熟读图纸及加工工艺,确定加工基准和加工步骤;计算、核对用料规格尺寸,加工所需工、量具等。

4.2.

5.自检材料;校对工、量具:按图纸及工艺领料及半成品,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领取加工所需工、量具并进行校对。

4.2.6.自检:所有工件加工完了以后都要进行自检,发现问题须马上解决。

4.2.7.首件检验: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4.2.8.送检:工件加工完以后及时送检,不得锈蚀,送检过程中避免磕碰,并在图纸上加工工艺栏及轮班作业计划签字(外加工件附送货单及自检报告)送检。

4.2.9.当班下班前,需将工、量具擦拭干净,送还工具室;擦拭机床清扫机床周围所负责区域,工作台台面涂上一层防锈油,且关闭机床电源。

5.工艺守则:

5.1.车刀的装夹

5.1.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部分不宜过长,一般长度不应超过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槽除外)。

5.1.2.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5.1.3.刀尖高度的调整。

①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等高;车端面,车园锥面,车螺纹,成型车削,切断实心工件。

②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高或等高:粗车一般外园,精车内孔。

③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低:粗车孔,切断空心工件。

5.1.4.螺纹车刀刀尖的平分线应与工件中心线垂直。

5.1.5.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拧紧。

5.2.工件的装夹

5.2.1.用三爪自定心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于或等于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5倍;若工件直径大于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3倍。

5.2.2.用四爪单动卡盘、花盘、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

5.2.3.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中心,使其与车床主轴中心重合。

5.2.4.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固定顶尖和中心架时应注意润滑。

5.2.5.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的短些,以减小震动。

5.2.

6.在立车上装夹支承面小、高度高的工件时,应使用加高的卡爪,并在适当的部位加拉杆或压板压紧工件。

5.2.7.车削轮类、套类铸件和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

5.2.8.外形非旋转体零件加工,对划线工件要按线进行找正。对不划线工件,在本序加工后尚需继续加工的表面,找正精度应保证下面工序有足够的加工余量。

5.2.9.当粗、精加工在同一台机床上进行时,粗加工后一般应松开工件,待其冷却后重新装夹,松紧劲适中控制变形,否则要借助工装。

5.3.车削加工

5.3.1.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削直径较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5.3.2.在轴类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

5.3.3.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

5.3.4.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5.3.5.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

5.3.

6.车削ф10~ф20mm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的0.6~0.7倍;加工直径大于ф20mm的孔时,一般应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

5.3.7.车削多头螺纹或多头蜗杆时,调整好挂轮后要进行试切。

5.3.8.使用自动车床时,要按机床调整卡片进行刀具与工件相对应位置的调整,调整后要进行试车削,首件合格后方可加工。在加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刀具磨损及工件尺寸与表面粗糙度。

5.3.9.在立车上车削时,当刀架调整好后不得随意移动横梁。

5.3.10.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中完成车削。

5.3.11.车削圆柱齿轮齿坯时,孔与基准端面必须在一次装夹中加工。必要时应在该端面的齿轮分度园附近做出标记线。

5.3.12.加工铸件时,为了避免表面夹砂、硬化层等损坏刀具,在许可的条件下切削深度应大于夹砂或硬化层深度。

6.规范内容:

6.1.凡下面工序需要进行淬火、磨削或超声波探伤的工件表面,本工序加工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得大于6.3um。

6.2.粗加工时的倒角、倒园、槽深等都应按精加工余量加大或加深,以保证精加工后达到设计要求。

6.3.在本工序后无去尖角毛刺工序时,本工序加工产生的毛刺应在本工序去除。

6.4.在切削过程中,若机床、刀具、工件等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或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突然变差,应立即退刀停车检查。

6.5.加工中进行自检测量时要正确使用量具。使用塞规、千分尺等时必须轻轻推入或旋入,不得用力过猛;使用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等时,事先应调好零位。

6.6.凡加工件成组或配加工的工件,加工后应作标记(或编号)。

6.7.细长容易弯曲的轴类零件,在加工过程中如间断加工较长时间时,需在轴中间加中心托架,或将轴落下采取吊挂式存放。

7.注意事项及设备保养

7.1.工作时按公司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7.2.按设备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切削液。

7.3.每次机床主轴运转前检查确认工件是否夹紧,管拧子是否取下,车头前是否有人。

7.4.机床导轨面及车头箱上严禁放置工、量具及杂物,更不能借助机床床身装、退钻头钻套。

7.5.机床安全防护装置要保证齐全完好,维修、清洁拆卸后及时装上,随时保证设备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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