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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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有效调动全体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现有技术服务资源的综合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改革原则及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精神为指针,以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为契机,以满足广大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责任制管理和规范化服务为手段,努力调动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开展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能和作用,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争取服务站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有明显改观,促进县、乡服务站进入良性循环。
改革原则:一是通过改革壮大和发展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站总体效益;二是确保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保障群众享受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三是坚持民主办站的方针,重大事项与职工商量,充分调动服务站职工的积极性;四是贯彻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使广大育龄群众在服务站改革中得到实惠,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总体思路:改革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实现岗位责任到人;改革运行机制,实行法人治理,全面落实县、乡服务站的职责职能,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实现观念转变,确立服务意识和经营理念;改革队伍建设,实行双向交流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技术服务发展方向,高效、富于活力的技术队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人员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技术人员钻研业务,提高能力,拓展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1、改革管理制度,实行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在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上推广县站直管乡镇服务站的体制,县服务站站长为当地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监控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和技术指导作用,建立县、乡镇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与农村延伸。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制度,规范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条件,逐步推进院长职业化。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①按照《技术常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指导监督县乡服务站所开展技术服务;
②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和技术服务人员能力确定县乡服务站所每名技术服务人员职责;
③推行乡所技术人员工资按《条例》全额拨款,依据每名技术服务人员职责考评情况,由县计生局或服务站发放;
④根据当地实际统筹规划县服务站和所辖各乡镇服务所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安排,并督导实施;
⑤与县人口局共同负责对每名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完成工作状况进行年度考评;
保障措施:县服务站长与县人口局或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签订责任书,根据上级对当地技术服务开展情况的考核结果和部门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对县服务站长完成目标责任的奖罚依据。
2、改革运行机制,实行服务机构经营运转法人治理制。选拔具有开拓精神、经营能力和一定医学背景的人员担任县服务站长。明确县服务站长的法人地位,县服务站和乡服务所实行一体化运行。
①县服务站长要督促完成计划生育全部技术服务工作;
②县服务站长负责依法经营县乡服务站所,独立确定服务站所发展方向和拓展业务内容;
③县和乡镇服务站所人员的进入、调配需由县服务站长同意,并对乡镇服务所长任命有建议和推荐权;
④县服务站长依据公平和效率兼顾原则确定经营性收入分配办法;
保障措施:在目标期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群众认可的县乡服务站所,市州、县区人口委(局)可对县服务站长予以重奖,亦可经职工大会或站务会议同意后,从服务站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3、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机制。按照《技术常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根据县乡服务站所开展业务的实际工作量,核算技术服务成本,既要严格控制成本,避免浪费,又要保证每项服务有足够的投入,确保服务质量。
①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费由县服务站与人口局根据实际工作量统一结算,统一拨付乡服务所;
②日常技术服务材料消耗由县服务站统一采购,采购经费计入技术服务成本;
③县乡服务站所日常运行经费(如水、电、采暖、车辆燃油、设备采购等)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由当地政府保障;
④县乡服务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规定所需配备设备由财政保障;
保障措施:省市考核中重点内容包括免费手术费拨付情
况;当地对县乡服务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规定所需配备设备的财政保障情况(应对这一项投入在计划生育投入中所占比例有一个最低限度规定);经营性收入的返还情况(对于返还比例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最低限度规定)。
4、改革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实行双向交流机制。
①聘请在当地有名望的执业医师到县乡服务站执业,提高服务站业务水平,帮教技术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②在不改变人员隶属关系的前提下,选派县服务站业务能力较强、具备执业资质的技术服务人员轮流到工作开展较差、人员资质不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的乡镇服务所短期工作(不少于半年),发挥“名人效应”带动乡镇服务所规范开展业务;
③选调乡镇服务所中具备(或可能具备)执业资质、有培养前途的技术人员,到县服务站短期工作(应不短于3-6个月),针对其业务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培训;
④鼓励不具备执业资质技术人员考取执业资格,凡考取执业资格者费用予以全额报销。今后凡大专以下无执业资格
(含医、药、护)者一律不得进入计生技术服务机构;
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重点核查人员资质与服务范围符合情况;根据各地实际开展培训工作,要有完整培训计划,有明确进度安排,有各阶段培训目标,有详细评估方案。
5、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人员激励机制。对于县乡服务站所中具备执业资格、业务能力强以及“一专多能”的技术骨干,在现有收入分配机制下,可以在工资中增加奖励部分或实行绩效工资。对于不具备执业资格、业务水平差、没有培养前途人员,应逐步转岗或清退。
保障措施:对于奖励激励机制各地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并保证公开透明;对于转岗、清退人员应有具体条件。
6、免费检查、有偿治疗,积极开展关爱妇女健康,免费普查活动。立足当地服务站技术力量,聘请省内及当地专家,对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地区,按照知情自愿,规范运作,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