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合格评估院(系)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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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及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一)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 2012年7月—2012年9月中旬:方案制定、讨论第二阶段 2012年9月下旬—2012年10月中旬:支撑材料搜集、整理、归档(10月中旬提交相关基础数据)

第三阶段 2012年10月下旬:自评报告书写

第四阶段 2012年11月初—2012年11月下旬:专家评估

第五阶段 2012年12月初—2012年12月中旬:整改及总结第六阶段上报整改方案(12月中旬提交整改报告)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时间分配

1. 方案讨论

完成时间:9月中旬

工作要求:学校于9月初下发《***本科教学合格评估院(系)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及《***本科教学合格评估院(系)评估指标体系分解方案(讨论稿)》,各院(系)应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于9月中旬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中心。

2.准备、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

完成时间:10月中旬

工作要求:各院(系)严格依照指标分解方案进行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重要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结题证书等应保存复印件并装订成册(附目录)。所有支撑材料应按观测点及指标顺序装盒(附目录)。10月中旬将相关基础数据及支撑材料目录(含存放位置),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中心。

数据统计时间:除特殊说明外,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教学等其他信息均按学年度统计,个别指标按指定的时限或时点统计。

学年:指2010-2011(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和2011-2012(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两个教学年度。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学年初,指第一学期开学时;学年末,指第二学期结束时。

自然年:指公元2010和2011年度,即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针对2012届毕业生,试卷检查2011-2012学年。

3.自评报告书写

完成时间:10月下旬

工作要求:自评报告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院系概况、简要介绍本单位教学、科研、师资等基本状况,第二部分为本科教学工作状况,要求以指标体系中各观测点为序进行书写;第三部分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要求认识深刻、具体并提出改进方案(全文

不少于10000字,其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不少于3000字)。各单位于10月下旬经院系教学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中心。

4.专家评估

完成时间:11月下旬

工作要求:学校派专家组进入各院(系)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每院(系)1~2天(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调整),评估方式主要包括院系汇报、课堂听课、学生座谈、支撑材料查阅等。评估结束后,专家组针对具体情况给予反馈。

5.评估总结

完成时间:12月份

工作要求:召开院(系)评估总结会议,由专家组向学校汇报各院(系)整体评估状况,提出整改意见。

6.整改报告

完成时间:12月中旬

工作要求:各院(系)依据专家组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并于12月初将整改方案提交到教学质量监测中心。

各院(系)提交主要评估材料时间进程表

三、组织保障

四、基本要求

为确保院(系)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院(系)党政一把手作为院(系)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使评估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一种全员参与、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为评估作贡献的氛围。

2.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指标体系的内涵,并将评建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人,确保评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质量标准明确到位、评估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机制保障到位。

3、各院(系)在评估过程中要逐项对照指标体系找出差距,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加大建设力度,通过评估与建设,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与我校特点的教学工作运行机制和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学工作整体水平。

4、各院(系)负责人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督促相关人员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2012年是学校迎接201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关键年。院(系)评估工作在营造迎评氛围、提高教职工思想认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教职工迎评促建的紧迫感,为教职工理解评估指标内涵,认识差距和不足,进而开展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平台,也是2013年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基础材料的必要准备。

各院(系)对此项工作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地落实院(系)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以最佳状态迎接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确保评估结果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1:教育部指标体系

2:江苏省方案

3:数据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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