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类型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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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类型和特点

一、中国文化的伦理类型

半封闭的大陆型地域、农业经济格局、宗法与专制的社会组织结构,相互影响和制约,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生存系统,与这个系统相适应,孕育了伦理类型的中国传统文化。

不仅在观念的意识形态方面发生着久远的影响,而且还深刻影响着传统社会心理和人们的行为规范。如:孝亲敬祖、尊师崇古、修己务实、乐天知命等

如果把西方的文化视为“智性文化”,中国文化则可以称之为“德性文化”,一种德智统一、以德摄智的文化。

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几乎到了有一种伦理关系在其中的地步:人,出于自然,以天地为父母,以万物为朋友,其精神(“气”)可以与天地相通。因此可以说,人的德出自于自然天地,人与天地自然可以“合其德”。“天地有德”

1.中国文化的伦理类型,在社会根源上,主要源于中国古代社会宗法体系的完善及其影响的长期存在。

与世界各国不同,中国是在血缘纽带解体不充分的情况下步入文明社会的,从而形成了独特的宗法体系。与之相联系,血亲意识,即所谓“六亲”(父子、兄弟、夫妇)、“九族”(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的观念构成社会意识的轴心,而且其形态在后来的发展中日益精密化。

经过历代统治者及其士人的加工,宗法体系下的血亲意识有的转化为法律条文(如不孝成为犯罪的“首恶”),更主要的是形成宗法式的伦理道德,长久地左右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

在社会心理方面,中国人向来对血缘关系格外注重,其语言表现是亲属称谓系统的庞杂精细。不仅如同世界诸多民族一样纵向区分辈分,而且在父母

系、嫡庶出、长幼序等横向方面也有极严格的规定。如英语中uncle和aunt的汉语对应词,竟有伯父母、叔父母、姑父母、舅父母、姨父母等五种之多。

与此相联系,中国人往往怀有浓烈的“孝亲”情感。这种情感不仅表现为对死去先祖的隆重祭奠,更表现为对活着的长辈绝对孝顺,所谓“百善孝为先”。“尊亲”成为中华民族古已有之的道德传统。

在中国文化系统内,孝道被视为一切道德规范的核心和母体,忠君、敬长、尊上等等,都是孝道的延伸。“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正是由于在尽孝、尽忠这两大伦理观念上有所修正,汉译佛典甚至伪造《父母恩重经》,阐发孝道,宣扬忠君,这才获得民众的理解,得以顺利发展。

2.作为社会心理状况的理论升华,伦理道德学说当仁不让地成为中华学术的首要重心,影响之大,导致道德论与本体论、认识论、知识论互摄互涵,混淆不分。

人伦效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亦被人伦化,天人之间攀上了血亲关系,君王即“天子”,从而形成了天人合一、主客混融的观念。

中国古代的知识论从未与道德伦理学说明晰地区分开,为学的目的主要固在求“真”—探索自然奥秘,而更在于求“善”—追求道德觉悟。

自然科学、分析哲学难以获得充分地发展,伦理道德学说却延绵不断,甚至成为众多学科门类的出发点和归宿。政治学成为道德评判,政事被归结为善恶之别、正邪之争、君子小人之辨;文学强调教化功能,成为“载道”的工具,史学往往以“寓褒贬,别善恶”为宗旨;教育更以德育居首,所谓“首孝悌,次见闻”,“行有余力则学文”,知识的传授倒退居其次。至于哲学,往往与伦理学相混融,主要是一种道德哲学。儒学尤其突出:“儒家舍人生哲学外无学问,舍人格主义外无人生哲学”(梁启超)。

3.伦理型文化的作用与影响

正面:强调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人皆可以为尧舜”;对包括君王在内的统治者也可以形成道德制约和严格要求,人格评判式的道德制约在缺乏分权制的古代中国,所发挥的社会调节功能不可低估;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还能鼓舞人们自觉维护正义,忠于国家民族,抵御外来侵略,保持高风亮节。

负面:将伦理关系凝固化、绝对化,以致在某种程度上有成为人身压迫、精神虐杀的理论之源。

二、中国文化的特点

1.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在近6000年的人类历史上,出现过26个文明形态,但在全世界只有中国的文化体系是长期延续发展而从未中断过的文化。

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表现在它的同化力、融合力、延续力和凝聚力等诸方面。

所谓同化力,是指外域文化进入中国后,大都逐步中国化,融入中国文化而成为其一部分。如佛教文化的传入和中国化。

所谓融合力,是指中国文化并非单纯的汉民族文化或黄河流域的文化,而是在汉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善于有机地吸收中国境内各民族及不同地域的文化—也有同化的意义。

中国文化的同化力和融合力,是其无与伦比的生命延续力内在基础。

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还表现在它具有历久弥坚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具体表现在文化心理的自我认同感和超地域、超国界的文化群体归属感。

2.重实际求稳定的农业文化心态

在以农业生产为生存根基的中国,农业生产的节奏早已与国民生活的节奏相通。传统节日均来源于农事,是由农业节气演化而成的,并不像其他民族,节日多来源于宗教。

农本商末、重农抑商的观念在中国式的农业社会可谓根深蒂固。

务实精神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农耕生活导致的一种群体价值趋向。作为农耕民族的中国人,从小农业的简单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思维定势和运思方法是注意切实领会,并不追求精密谨严的思辨体系,被西方人称赞为“最善于处理实际事物”的民族。

“安土乐天”的生活情趣,更是直接从农业文明中生发出来的国民精神。

包含着循环与恒久意识的变易观念,与农业文明存在着深刻的联系。中国人受到农业生产由播种、生长到收获这一循环状况以及四时、四季周而复始现象的启示,产生一种循环论的思维方式。农业社会中的人们满足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缺乏扩大社会再生产的能力,因而社会运行缓慢迟滞。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很容易滋生永恒意识,认为世界是悠久的、静定的,袭故蹈常,好常恶变。

3.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集体主义文化

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脉络,不是以奴隶制的国家代替氏族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社会,而是由家族走向国家,以血缘纽带维系奴隶制度,形成“家国一体”的格局。氏族社会的解体在我国完成得很不充分,因而氏族社会的宗法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残余大量积淀下来。几千年来,全社会并未长期存在如同古代印度和欧洲中世纪那样森严的等级制度,社会组织主要是在父子、君臣、夫妇、长幼之间的宗法原则指导下建立起来的。

宗法制度在中国根深蒂固,不仅由于氏族社会解体极不充分,还由于此后自然经济长期延续,“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村社构成中国社会的细胞群,而这些村社中又包含家庭宗族与邻里乡党两大网络,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为宗族,组成社会,进而构成国家。这种社会结构给宗法制度、宗法思想的迁延、流播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始终以宗法氏族社会传说的圣人—尧舜为圣人,以宗法氏族社会的“大同世界”为理想的社会境界,社会组织结构长久地笼罩在父系家长制的阴影之下,父是家君,君是国父,家国一体,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最深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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