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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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厂务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厂务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厂内的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的各类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保养、工厂改造、设备更新等工程项目。

三、组织机构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厂内所有小型工程项目的规划、协调和执行。

2. 建设单位:负责提出工程项目需求、确定项目计划和预算。

3. 设计单位:负责制定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

5.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规范标准。

四、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项目需求,项目管理部门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并进行立项。

2. 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制定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经过审核后进行施工准备。

3.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验。

4. 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5. 项目总结:对工程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记录经验教训。

五、项目管理要求1. 项目计划: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制定项目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2. 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遵循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 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4. 资金控制: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计划控制项目的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5. 进度管理:项目管理部门应监督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6. 变更管理:如需对工程项目进行变更,需经过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批。

六、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执行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 执行人员如有违反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制度。

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型工程指建筑物或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小型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施工、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小型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六条小型工程建设应遵循“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小型工程建设应注重环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保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项目组织机构应当包括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文明施工员等职责。

第十条项目经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者和负责人,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质量管理方案,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案,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文明施工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四条小型工程建设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进度计划等。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检测,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计划,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制度规范

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制度规范

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工程设计管理,保障工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效率,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建筑法》、《建筑装修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为小型工程项目进行设计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1.小型工程:指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构筑物高度小于40米,建筑物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工程项目。

2.设计管理:是指在小型工程项目进行设计过程中,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核、审查和监督活动。

第四条设计管理的基本原则1.设计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公正、合理、统一。

2.设计管理活动应当尊重科学技术规律,遵循工程建设管理规范。

3.设计管理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能。

4.设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干预或者以权谋私。

第二章设计管理流程第五条设计管理的阶段小型工程设计管理分为前期调研、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阶段。

第六条前期调研1.前期调研阶段,设计管理主体应当进行规划设计、勘察设计、设计条件的调查与研究,形成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范围、设计任务和设计要求。

2.前期调研结束后,设计管理主体应当根据设计任务书制定设计方案,并提交给发包方进行审核。

3.发包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定设计方案,如果需要修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条方案设计1.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2.设计管理主体应当外聘专业进行设计审查,审查意见应当提前提交给设计方,并备案。

3.设计方案审查结束后,经发包方审定后,设计管理主体应当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1.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建设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2.设计管理主体应当外聘专业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查意见应当提前提交给设计方,并备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3•【字号】海政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淀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1年2月8日海淀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夯实主体责任,实现操作规范、运行透明、竞争有序,参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型工程)是指海淀区建设单位未列入政府投资计划、使用政府财政资金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街镇小型工程按本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其他单位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系统第三条依托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全面开放、统一服务、自主交易、公开透明、分类监管”原则,建设全区统一的小型工程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小型工程运行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条街镇小型工程和参照执行本办法的其他单位小型工程,应纳入管理系统实施全程线上管理。

第五条管理系统面向依法成立、具备相应工程项目承揽能力的企业开放注册。

企业应在承揽工程前完成系统注册,同一企业可根据业务范围、资质和行业管理要求注册多种角色,系统集中管理,行业分类监管。

注册企业应自觉遵守系统管理规程,及时维护注册信息。

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管理系统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新。

申请注册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符合北京市相关行业规范要求;(二)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三)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装置;(四)社会信用良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五)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型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包括工程施工队伍的组建、管理、培训、奖惩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合作共赢、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施工队伍的组建第四条工程施工队伍应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班组长领导,并按需组建工人队伍。

第五条工程施工队伍的班组长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熟悉工程施工流程,能够有效管理工人队伍。

第六条工程施工队伍的工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七条工程施工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需要。

第三章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第八条工程施工队伍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组织,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工程施工队伍的班组长应对工人进行工作分配和指导,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条工程施工队伍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工作情况。

第四章工程施工队伍的培训第十一条工程施工队伍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队伍应及时了解最新的施工技术和规范要求,保持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队伍应鼓励工人参加技能竞赛和学历提升,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章工程施工队伍的奖惩第十四条工程施工队伍应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队伍应及时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价,根据表现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队伍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应给予严厉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工程施工队伍应密切配合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确保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队伍应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施工工作的不断变化。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维护工程。

小型水利工程是指总库容在百万立方米以下的小(二)型水库、自流灌溉工程、提水灌溉工程以及人饮、病改、机电井、木轮泵、喷滴灌等小型水利工程。

第三条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甘肃省水利部门是小型水利工程的主管机关,负责全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的统一管理。

市、县水利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组织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配置施工资源,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七条施工前,项目法人应完成工程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报请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开展施工现场勘察,了解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确保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向水利部门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工程验收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应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评估,出具验收报告。

小微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小微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小微工程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微工程特点制定,旨在规范小微工程的监督管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小微工程是指投资额在一定限额以下,技术复杂度较低,施工周期较短的建设项目。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小微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明确小微工程的管理责任,设立或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小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微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3.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三、监督管理内容1. 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设计合理,施工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材料合格,工艺先进。

2. 安全生产监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3. 环境保护监督: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文明施工。

4. 合同履行监督:监督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四、监督管理程序1. 制定监督计划: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督重点和方法。

2. 实施监督检查:按照监督计划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形成监督报告:监督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记录监督过程和结果。

4. 跟踪整改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理。

2. 严重违规行为可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

小型工程管理备案制度

小型工程管理备案制度

小型工程管理备案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备案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小型工程项目。

3. 小型工程指的是总投资在一定金额以下,且施工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

二、备案条件与程序1. 项目业主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2. 提交的备案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概况、投资估算、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措施等。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完整备案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备案意见。

三、监督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备案的小型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3. 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四、责任追究1. 项目业主应对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3. 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附则1. 本备案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小型工程管理备案制度主要包括了总则、备案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五个部分。

这套制度旨在明确小型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进行的管理备案流程,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和标准。

同时,也强调了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了小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物业管理小散工程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小散工程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小散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中的小散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项目的小型和零散工程管理。

二、工程定义1. 小散工程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小型维修、改造、装饰等工程。

2. 工程规模、费用和施工时间应符合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小散工程标准。

三、工程管理流程1. 工程申请:业主或使用人需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书面工程申请。

2. 审核批准:物业管理公司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工程符合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工程内容、费用、施工期限等。

4. 施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工程监督,确保工程按合同执行。

5.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质量与安全1. 所有小散工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

3. 物业管理公司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五、费用管理1. 工程费用应根据工程量和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2. 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不得擅自增加费用。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 对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公司的特定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型工程施工管理方案(版

小型工程施工管理方案(版

小型工程施工管理方案(版一、项目概述本施工管理方案适用于小型工程的施工过程,旨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高效、质量达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

二、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整体管理与协调,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人员,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3.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检查与培训,并制定安全教育计划。

4.质检员:负责施工质量管理,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并编制质量报告。

5.物资管理人员:负责采购物资、材料的管理,做好库存控制和使用记录。

6.施工人员:按照工作安排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安全管理1.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包括警示标识、临时围挡、安全通道等。

2.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禁止吸烟、穿戴防护设备等。

3.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质量管理1.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计划,明确各项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进行材料验收,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3.设置质检点,对施工各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4.定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

5.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五、施工进度管理1.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明确每个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2.定期召开施工进度会议,评估施工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3.建立施工进度日报表,记录施工进度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人员管理1.根据施工计划安排人员到位,并进行工作任务的分配。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3.做好施工人员的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确保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七、环境保护1.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施工,确保不破坏环境和生态系统。

2.做好施工垃圾收集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3.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八、沟通与协调1.定期召开施工会议,协调各岗位间的工作进展和配合关系。

XX街道微、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制度

XX街道微、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制度

XX街道微,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完善XX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XX区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的微型项目,是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融资资金建设的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类项目;(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类项目;(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

本制度所称的小型项目,是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融资资金建设的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类项目;(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二、关于微、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的规定(一)施工类项目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微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实施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不再进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微型建设工程项目(除应急、紧急工程项目外),根据项目类别,通过从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名录库入围名单内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应急、紧急工程项目提交街道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发包方式,可采取直接发包或其他竞争性方式。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按照《XX市XX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X资交管办(2021)X号)文件规定进场交易。

4.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的,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60万(含)至400万(不含)的建设工程项目(2023年县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工程类项目为60万,有最新规定从其规定)。

小型工程管理办法

小型工程管理办法

小型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和各级分子公司小型工程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控股各级分子公司小型工程的管理。

公司小型工程的管理参照执行。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小型工程项目标准的控股各级分子公司基建项目,经公司决策作为大中型基建项目管理时,应适用公司有关大中型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三条小型工程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类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

未纳入公司大中型基建项目管理的,且履行公司投资方案审批流程的公司和控股各级分子公司控股投资境内新建、改扩建项目,投资额未超过3000万元房屋建筑项目,统称为小型基建类项目。

根据管理权限由各级分子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非经营性基建项目等,统称为技术改造类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对现有设备和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环保要求,而进行的完善、配套和改造。

非经营性基建项目是指公司和控股各级分子公司控股为生产经营服务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基建项目,包括为生产经营服务的辅助设施、职工生活福利设施、文化教育与卫生体育设施、科研与培训设施等新建、购置、改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项目。

第四条小型工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实行立项管理。

新建、改扩建等履行公司项目投资方案审批程序的小型工程,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有关规定,履行投资方案审批流程;技术改造项目、非经营性基建项目等小型工程项目,履行公司审核/备案等手续后由各级分子公司批准执行。

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资金为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小型工程项目所用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

实行特事特管。

对技术比较复杂、管理难度大的不需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即可建设的公司和控股各级分子公司小型工程,可将其作为大中型基建项目进行管理,由公司适时予以明确。

实行分类监管。

公司对小型工程项目实行分类监管,按单项投资金额,分为A类项目(400万元及以上),B类项目(50万元(含)-400万元),C类项目(5万元(含)-50万元),D类项目(5万元以下)。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小型基建是指针对一个小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既有社会建设的意义,也有城市改善的目的。

小型基建管理办法是指在实施小型基建工程时,为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行为,加强各方沟通协调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一、小型基建项目的类型及管理办法(一)文化公益设施:文化公益设施是指供公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交交流、学习研究等方面使用的建筑或设施。

管理办法:在建设过程中应该遵循设计图纸,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程,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和进度,加强对建设方的班组技术工人管理,同时也要完善设施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二)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是指供市民使用的路灯、护栏、公厕、公园、广场等设施。

管理办法:开展项目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规范施工行为,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让市民能够充分享受城市基础设施的便利。

(三)交通运输设施:交通运输设施是指公路、桥梁、道路交通设施等。

管理办法:施工过程中,要遵循交通安全规定,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交通畅通,充分考虑市民利益,减少工程误差。

(四)环保节能设施:环保节能设施是指供社会使用,旨在保护环境和节能节材的设施。

管理办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环境保护工作,节能降耗,避免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垃圾处理工作,同时鼓励使用新技术,创新节能节材技术。

二、小型基建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建立(一)施工方面:加强对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和巡查,确保质量,安全以及进度,严格执行各类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劳动保障:保障劳动力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者的安全培训和指导,按照相应标准,配备必要保护工具和安全设施,提高劳动者安全意识。

(三)现场管理:制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完善现场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监理体系,实施质量检查,不断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和提高作业效率。

(四)技术要求:格式化技术要求规范化施工流程,制定不同类别小型基建的施工服务化流程,并完善小型基建技术文件资料,确保施工质量。

物业公司小型工程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小型工程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小型工程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核心宗旨在于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并确保所有小型工程项目均能按照既定的质量、时间和成本要求顺利完成。

该制度范本将围绕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展开详细规定:一、项目审批流程:制度应详细阐述从项目申请到批准各个环节的要求与流程。

包括项目提案的提交、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预算评估及最终的审批权限等。

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每项工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得到充分论证。

二、设计规划要求:对于小型工程的设计规划,制度中需明确设计标准、审查程序及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

设计阶段要兼顾实用性与美观性,同时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

三、施工管理细则:施工过程是小型工程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制度中应包含施工队伍的选择标准、施工进度的监控方法、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质量控制标准等。

还需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

四、验收与维保:完成施工后,必须经过专业团队的严格验收,以确保工程达到预定的标准。

同时,制度中还应包括对后续维护保养工作的指导方针,确保小型工程长期运行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五、财务与合同管理:为了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效率,制度中需要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涵盖预算编制、费用报销、资金监管等内容。

同时,合同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需确保所有合作方的权利义务明确,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

六、信息公开与沟通协调:良好的信息公开机制可以增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感。

因此,制度中应包含关于工程项目信息公示的规定,以及如何有效地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的方法。

七、持续改进与反馈:制度应当鼓励持续改进的精神,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业主和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

小型建设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小型建设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小型建设工程公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分配小型建设工程公司应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

通常包括:项目管理部、设计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以及行政人事部等。

每个部门的负责人需对其部门的工作结果负责,并及时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

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建设工程公司的核心。

小型公司应当建立项目启动、执行、监控和收尾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策划与立项:根据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性。

- 设计与审批: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 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图纸的准备、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施工队伍的组织。

- 施工过程控制:实施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

- 竣工验收: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估。

三、质量控制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

小型建设工程公司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包括对原材料的质量把控、施工过程的监督以及成品的检验。

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每个环节都能达到质量要求。

四、安全生产安全是施工现场不可忽视的问题。

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设备使用、现场警示等方面。

同时,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产。

小型建设工程公司应建立合理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通过科学的人才管理,不仅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还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升团队的整体效能。

六、财务管理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能够帮助小型建设工程公司合理规划资金流动,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这包括建立预算制度、审计制度、报销制度等,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据可依,每一项收入都能得到妥善管理。

七、信息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小型建设工程公司也应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升管理水平。

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篇)

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篇)

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篇)1、由工程部办公室负责治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名目,分发清单,全部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准时标识。

2、全部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打算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准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峻,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丧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需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展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掌握清单,工程部办公室负责编制治理性《有效文件掌握清单》,工程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掌握清单》,以识别和治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依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展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楚,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苏州市小型工程管理制度

苏州市小型工程管理制度

苏州市小型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苏州市小型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小型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范围内的各类小型工程管理活动,包括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小型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小型工程项目应当遵守建筑安全规范、施工质量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四条小型工程项目的委托方(业主)、承包方(施工单位)和设计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保证合同履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审查、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对小型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第六条小型工程项目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审查、监督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并提交项目规划、设计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审查、监督部门应当对提出的小型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批复。

第八条委托方应当根据审查、监督部门的要求制定小型工程项目的合理规划方案,并经审查、监督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小型工程项目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苏州市规划要求,保障市政设施后续建设和城市形象的统一。

第十条在小型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小型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和规定的标准,组织施工作业,并制定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审查、监督部门提出施工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许可证要求进行施工,不得私自变更施工计划和方案,并应当按时报送施工进度和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安全,保障周围环境不受影响。

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制度

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制度

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制度一、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范围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指工程项目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下的小型民生工程项目,通常分为三个档次:1. 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A档: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下。

2. 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B档: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下。

3. 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C档: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下。

对于不同档次的乡镇小型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设定了相应的审批、管理、设计、施工等制度要求,以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项目审批和管理机制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申报和审批: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项目申报后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

2. 项目设计和施工:乡镇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 监督和验收: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4. 资金管理:乡镇小型工程项目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三、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实施效果和问题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项目质量得到提升:乡镇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得到了规范和优化,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提升。

2. 项目审批和管理效率提高:乡镇小型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得到了统一规范,效率得到提高。

3. 社会资金利用效益增加:乡镇小型工程项目的资金得到合理利用,社会效益得到增加。

然而,乡镇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1. 工程项目监督不到位:部分乡镇小型工程项目的监督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存在一定问题。

2. 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小型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浪费和挪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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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安装(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总公司小型建筑(维修)工程的日常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使安装(基建维修)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做到便捷、高效、节约、透明,特制订本规定。

一、工程管理规定
该项管理的主体为维修中心、节能办、财务室。

小型安装(基建维修)工程实施方式分为两种:劳务分包项目和公司自行施工项目(对于本公司能够自行施工的项目,优先由公司内部进行施工)。

(一)劳务分包项目
1、施工队伍确定:维修中心组织,由维修中心、节能办及安技科有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施队并报公司经理审核确定(附件1:小型工程招标议标评审记录)。

2、工程安排原则
不论工程大小,坚持公开竞标,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施工队,由维修中心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安技科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3、工程款支付方式
◆分包价需根据各投标单位价格及与总包合同价比对后后进行确定,10万元以下的工程(包括10万元)不预付工程款 ,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形象进度达到80%时可以付不超过分包价50%的进度款。

◆超过10万元的工程,预付款以不超30%为限。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决算,财务办公室根据决算结果,经施工队认定后交公司经理批准后根据协议约定及资金计划情况进行拔付。

4、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分包单位在工程的进度、质量、整体工期方面对维修中心负责,维修中心须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1)在施工过程中,维修中心工程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工程质量、工期的管理,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对隐蔽工程,必须及时通知用户单位、资产管理部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和验收,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和工程量签证单。

(2)施工队要严格按设计图纸或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如发生不符合质量要求返工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3)施工队应做到精打细算,不得浪废公司供应的主材。

如有浪费主材现象,按实结算材料用量,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4)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规范施工,服务公司安技科的管理,如违反建筑(维修)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事故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5)现场施工的技术方面:由技术室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技术指导、施工进度所需材料明细)。

(6)工程结束时要做到施工余料、工具、现场卫生三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算竣工。

(7)验收竣工验收报告由使用单位、维修中心、安技科三方共同签字,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附件2:小型工程验收单)。

(二)公司自行施工项目
该项实施的主体为能源中心。

1、公司自行施工项目由能源中心组织施工力量进行实施,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依据劳务分包项目管理办法,质量、安全方面须服从安技科管理。

2、外协零星劳务用工须现场管理人员按工程项目进行分项记录,经部门主管审核、维修中心复核,按月度或工程进展情况汇总到维修中心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根据总合同回款情况进行拔付(详见附件2:零星用工记录表)。

3、工程用材料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结算规定
该项实施的主体为维修中心、节能办、财务室。

1、劳务分包(公司供应主材)结算标准。

施工队按设计图纸或要求施工后,维修中心依照前期确定的劳务分包价格加上变更签证进行决算
2、下水道维修、杂项等不易按定额计价的,可结合市场行情协商进行工料包量包价形式确定。

3、公司内部自行施工项目中的外协零星劳务用工费用,以人工工日数为计量单位,单价按100元/工日(双方约定价格),由维修中心每月进行汇总,
4、对于由资产管理部进行直接发包的房屋维修工程,维修中心参与管理,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及代缴税金(暂按10%收取),待工程款到位后按回款比例及协议约定进行拔付。

5、材料款结算:根据合同进展情况分批进行材料款的结算工作。

三、工程主要材料供应规定
该项管理的主体为节能办、维修中心。

1、公司供应主要材料,由公司采购部门按照现场技术人员根据施工进度所提供的材料明细表进行采购,材料质量、数量由现场管理人员及安技科进行检验核准。

2、材料必须严把质量、数量关,及时开具入库单并登记入账,对于直接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现场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协助办理入库单;材料入库单须注明材料用途(所用工程项目合同),
材料发票入帐时须注明:经办人、验收人、审核人;现场管理人员需对材料的规格、数量进行审核;节能办、维修中心需对开据的材料发票的价格进行审核。

四、工程项目的成本、进度控制规定
该项管理的主体为维修中心。

1、工程项目的成本主要分为两部分:材料费用成本及劳务费用成本
(1)材料费用成本控制:每个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时,由维修中心向采购部门提供整个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清单明细表(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控制价及主要材料总价),采购部门根据施工进度采购材料时须按照明细表中的各项要素进行控制,如有超出控制价情况需及时向维修中心沟通并说明原因,以便于维修中心向项目甲方提请追加费用。

(2)劳务费用成本控制:
◆劳务分包项目在进行确定分包单位时劳务费用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分包总价不超过项目合同中所含的施工费用),除特殊情况外均为低价中标。

◆自行施工项目的劳务费用包括:外协零星劳务用工费用及工程项目补助费用,两项费用之和不得超过项目合同中所含的施工费用,该项为对能源中心成本控制的重要考核指标。

2、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实施前由维修中心提出施工进度及工期要求,劳务分包中标单位、公司内部施工的部门均须按要求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以达到项目甲方所要求的施工进度;若不能按进度计划如期完成,对劳务分包单位按协议相关约定进行处罚;对能源中心做扣减相应比例的工程项目补助费(暂按20%)。

本规定附件:
附件1:小型工程招标议标评审记录
附件2:小型工程验收单
附件3:零星用工记录表
附件4:小型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二O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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