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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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招标投标法》的完善

我说《招标投标法》的完善

法 》( 简称 《 招标
投标 法 》) 施 十 实
年 来 ,取 得 很 大 成 效 ,对 于促 进
公 平 竞 争 ,建 设 全 国统 一 市 场 , 保 护 国家 利 益 和 社会公共利益 ,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发 挥 了重 要 作 用 。
但是, 《 招标投 标法 》由于概括
性 、滞 后 性 ,存 在 弹 性 空 间 ,致
使 不 法 招 投 标 参 与 人 有 可 乘 之
机 。笔 者 浅 谈 几
点完 善建议 :

笔者建议 《 招标投标法 》的这种特殊性质需
要 以合 理 方 式 进 行 调 整 ,让 众 人 接 受 ,否 则 国家 因此设 定 的一些权 力 的合理 I也 会令 人质 疑 。 生
变 更 、 终 止 民 事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的 协 议 ” ;再 如
查 ;国家对投标人 的资格条件有规定 的 ,依照其
规 定 。招标 人 不得 以不 合 理 的条得 对 潜 在 投 标 人 实 行 歧 视 待 遇 ” ;第 二 十 条 “ 标 文件 不 得 要求 或 者 标 明特 招
以不 合 理 的条 件 限制 或 者排 斥 潜 在 投 标 人 , 以利 于其 中意 的 中标 人 中标 。
到缺憾 的是 , 《 招标投标法 》并未像其他法律一
样 ,给招标投标 活动下一个 明确 的定义 ,这给实 际工作带来 了诸 多不便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认识
存在 各种 争议 。
二 、 招标 投 标 法 本 身 性 质 建 议适 当调 整 和 定
三、招 标人权 力 建议适 当限制

调 整对
象 建 议 进 一 步 明

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实施条例》对招标办12年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2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99年颁布实施《招标投标法》的重要延伸与细化,该《实施条例》的执行对推进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节约采购资金,保证采购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如何了解、学习、并掌握该《条例》,是公司今后更好地开展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管理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关键所在。

一、《条例》较《招标投标法》的深化之处的两大特点:第一,《条例》总结吸收招投标实践中的成熟做法,增强了可操作性。

《条例》不仅对《招标投标法》中一些重要概念和原则性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如明确了建设工程的定义和范围界定(第2条)、细化了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主体和职责分工(第7条)、补充规定了可以不进行招标的5种法定情形(第9条)、建立招标职业资格制度(第11、12、13条)等,而且对招标投标的具体程序和环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使招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更加清晰,条件和要求更加严格和具体,缩小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不同主体在操作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

例如: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适用情形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第8条),细化了资格预审制度(进行资格预审的,必须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第15条)),规范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退行为(明确规定收取额度、退还时间及退还利息等要求(第26、35、57、58),引入了两阶段招标形式(第30条),细化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履职行为要求(第49条),增加了保证评标时间的规定(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时,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评标时间,以保证评标工作质量),列举了否决投标的7种具体情形(第51条),细化了投标文件澄清的条件和要求(第52条)、明确了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的规则等(第53条)。

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

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

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引言概述:《招标投标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和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保护各方利益,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招标投标法》进行认识和分析。

一、法律的背景和意义1.1 《招标投标法》的出台背景1.2 《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意义1.3 《招标投标法》对于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2.1 《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2.2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2.3 《招标投标法》对于各类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三、法律的主要内容和程序3.1 《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3.2 《招标投标法》的招标程序3.3 《招标投标法》的投标评审程序四、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机制4.1 《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机构和职责4.2 《招标投标法》的监督机制4.3 《招标投标法》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正文内容:引言概述:《招标投标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和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保护各方利益,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招标投标法》进行认识和分析。

一、法律的背景和意义1.1 《招标投标法》的出台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招标投标活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解决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不透明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并出台了《招标投标法》。

1.2 《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意义《招标投标法》的出台对于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保护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各类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1.3 《招标投标法》对于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招标投标法》的实施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了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增长。

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2.1 《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招投标法个人可以投标

中国招投标法个人可以投标

中国招投标法个人可以投标摘要在中国的招投标法规定下,个人也有权利参与招投标活动。

本文将探讨中国招投标法对个人投标的相关规定及限制,并就如何合法参与招投标提供建议。

一、个人投标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个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权投标。

该法规定,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方可参与投标,而不受其个人身份的限制。

然而,个人投标项目的范围受到一定限制,通常涉及小型工程或服务项目。

二、个人投标的条件1.资格要求:个人投标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并能够证明自身能够完成招标项目。

2.资金实力:个人投标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能够承担中标后的履约责任,确保工程或服务按时按质完成。

3.信誉要求:个人投标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度,在过去的业绩中无违约或纠纷记录。

三、个人投标的优势1.灵活性:与企业相比,个人在投标过程中更加灵活,可以更快做出决策和调整。

2.成本效益:个人投标没有企业的繁琐管理和成本,能够节省部分费用。

3.专业性:部分小型项目更适合个人投标,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四、个人投标的注意事项1.法规遵守:个人在投标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规,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2.竞争意识:要意识到在招投标市场中存在激烈竞争,需保持竞争意识和敏锐度。

3.合作共赢:与其他投标者及招标方建立互信关系,实现合作共赢。

五、结论个人作为招投标市场的参与者,具有独特优势和机遇。

但在投标过程中,个人也需要明晰资格条件、规避风险,确保合法合规参与。

相信在中国招投标法的指导下,个人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获取更多投标机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操作及问题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练习题
1 以下关于招标的说法;不符合 招标投标法规 定的是 A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 标事宜的;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B 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C 招标项目不得分段招标 确定工期 D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
练习题
1 以下关于招标的说法;不符合 招标投标法规 定的是C A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 标事宜的;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B 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C 招标项目不得分段招标 确定工期合理划分 D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
二 招标
招标人是按照 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 项目 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招标
和邀请招标 • 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
标和国内招标
1 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 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适用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 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 当实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如抢险救灾 自然资 源或环境限制 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 只有 少数潜在投标人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经过核 准方可实行邀请招标或不招标
公开原则;就是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高的透明度;实行招 标信息 招标程序公开;即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开标 公开评 标标准和程序 公开中标结果;使每一个投标人获得同等 的信息;知悉招标的一切条件和要求
公平原则;就是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 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
公正原则;就是要求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标准对待所有的 投标人;做到一视同仁
• 货物;是指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产品设备和固态 液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释义一、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是指依据我国法律体系规定,对投标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

它主要涉及了招投标活动的程序、条件、权益保护等方面内容,以确保公平竞争和诚信执行原则在投标过程中的有效实施。

二、投标人投标人指有意愿通过投标方式参与招标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定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真实、准确地提供所需信息和文件等。

三、招标人招标人是指需要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招标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要求和条件,接收投标文件并进行评标。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要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公示中标结果。

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包含投标内容的书面材料。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和编制,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业条件、经验参考等。

投标文件必须真实、详尽地反映投标人的实力和能力,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五、评标评标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分析,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评标应公开、公正、透明,并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业和价格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评标结果应及时向投标人进行通知,并进行公示。

六、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是经过评标程序,被确定为中标潜在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应与招标人进一步磋商合同细节,并签署相应的合同文件。

中标候选人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并履行合同义务。

七、权益保护投标投标法强调保护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应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招标人应确保评标公正透明。

投标投标法规定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以保障各方权益的实现和维护。

以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的简要释义,有关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投标法规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投标法规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投标法规解析(上)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释解】本条是关于投标主体的规定。

一、根据本条规定,可以参加招标项目投标竞争的主体包括以下三类:1.法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通常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根据本条规定,法人组织对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等方式发出的要约邀请做出响应,直接参加投标竞争的(具体表现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即成为本法所称的投标人。

2.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

即经依法登记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包括: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上述组织成为投标人也需要具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条件。

3.个人。

即《民法通则》所讲的自然人。

依照本条规定,个人作为投标人,只限于科研项目依法进行招标的情况。

依照本条规定,个人参加依法进行的科研项目招标的投标的,“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是指个人在参加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时享有本法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同时应履行本法规定的投标人的义务。

二、本法将投标主体主要规定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是考虑到进行招标的项目,多为采购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采购项目,通常只有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完成。

而以个人的条件而言,是难以保证完成多数招标采购的项目的。

当然,对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某些科研项目除外。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释解】本条是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规定。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这里指的是,投标人在资金、技术、人员、装备等方面,要具备与完成招标项目的需要相适应的能力或者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规定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公平性和竞争性,保障招标投标参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本法合用于通过发行招标文件,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要求选择中标人的行为。

第三条本法所称招标投标行为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在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采购需求后,邀请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报价、技术方案等形式,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购买方案和价款。

第四条本法所称中标人是指在招标人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后,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

第五条招标投标行为应当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科学严谨的评审方法,确保中标人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和经验,达到政府采购的效益最大化和公共资源的最优分配。

第六条本法应当遵循公开、竞争、均衡、自愿原则,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招标投标活动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八条招标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实施细则规定,制定、发布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标段划分、投标要求和评审标准,交付招标人负责的部门或者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在报纸、电子媒体和采购人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公开辟布,同时向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确保所有投标人能够平等参预。

第十一条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认为招标文件不合法、不合理或者有其他疑问,可以进行质疑,招标人应当及时回应和解答,并予以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要求和规定,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未能递交投标文件的一律视为弃权。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不能有歧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一、导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是我国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本法对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本指南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进行详细释义,并提供实用操作指南,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法。

二、释义1.招标人:指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承担招标项目的责任和义务。

2.招标项目:指需要按照本法规定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项目和服务项目等。

招标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3.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是最具竞争性的招标方式,能够保证公平竞争和择优选择。

4.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招标项目,如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

三、实用指南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等内容。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和需要,选择适当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潜在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技术方案、报价清单等内容。

4.开标、评标和中标: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的规定,一般情形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是可以变更合同的。

但在特殊情形下,如招投标项目中,当事人是否可以经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还存在一个合理变更问题,就是所谓的对实质性内容量化程度上的变更。

如招投标采购合同中,招投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标的数量为5000米,实际双方合同签订为4900米,这也是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但这种变更对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利益没有质的影响,不致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不应归属为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浅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

浅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六年来, 招投标市场快速发展, 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 招投标行为逐步规范。

这部法律对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项目的质量, 堵住工程和采购活动中行贿受贿等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黑洞”, 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招标投标活动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 除了加强招投标的行政监督外, 也需要从法律制度上进行治理, 从法律规则上进行防范。

如何完善和细化招投标的法律责任条款, 制定一部操作性强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迫在眉睫。

一、目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来看, 目前招投标活动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概括言之就是“四个不规范”:1.招标人行为不规范, 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时有发生一是有法不依, 逃避招标。

有的招标人强调工程“特殊”或以实行招标会加大成本、增加工作量为托辞规避招标;有的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分段实施, 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有的只对部分工程如主体结构进行招标, 而地基、装饰装修等则直接发包;有的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 仅在较小范围或本系统内发布招标公告, 甚至违规搞邀请招标等。

二是弄虚作假, “明招暗定”。

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早已内定了施工单位, 但迫于招标的规定, 只好象征性地进行招投标, 搞形式走过扬;或故意设立, 排斥投标单位, 保护自己选择的企业中标。

三是评标环节暗做手脚。

有的招标人为了让内定的投标单位中标, 暗中故意向其泄露标底或泄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有的为了给自己的内定标找托辞, 在招标文件中只简要说明评标原则, 不公布具体评标办法;有的按照自己选择的施工单位情况制定评分标准, 使其在投标中处于有利地位。

2.投标人行为不规范, 串标围标、违规分包屡见不鲜一是弄虚作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一、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最为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其制定旨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提升招标投标水平,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做出详细的解读,以便泛博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和相关机构更好地掌握该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和合用规则。

二、重要概念及解释1. 招标投标:招标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社会发布采购需求,从报名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活动;投标是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细化自身的性能、价格、服务、质量及其他方面的承诺,以期中标取得定单的活动。

2.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需要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等。

3. 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对招标项目感兴趣,并已经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条件表示允许,参加招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中标人:中标人是指经过招标评审,最终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

5.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招标公告在内的所有文件,包括投标人必须遵守的规则和要求,以及招标项目的技术、商务、合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6.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组织,在招标项目中起着重要作用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选择出最适合的中标人。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时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金,旨在确保投标人的真实性、诚信性、履约能力和投标人自己的投标合法性。

8.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指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金,旨在确保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义务。

9. 单一来源:单一来源采购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在面临紧急情况或者单一来源的情况下,可以不通过招标程序,直接与特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三、主要内容解析1. 招标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招标人有权组织招标,选择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同时也有义务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读书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读书笔记1. 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公共资源配置和政府采购的重要法律,旨在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就该法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法的内容和意义。

2. 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共分为六章,分别是总则、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和监督管理。

每章节都围绕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核心环节进行规范,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 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了本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如公开、公平、竞争、诚信等,为后续的具体规定奠定了基础。

- 第二章至第四章着重规范了招标、投标和评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变更和补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文件的准备等内容,确保了采购活动的程序合法性和透明度。

- 第五章关于合同规定了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内容和程序,保障了合同的履行和采购品质的保障。

- 最后一章监督管理,强调了监督的重要性,规定了监督的方式和主体,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从根本上保障了法律的实施效果。

3. 个人观点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制定和实施深有感触。

该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有效地防范了和非法行为,保障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该法的实施也推动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现代化,促进了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4.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作为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法律,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本文的深入解读,相信读者对该法的内容和意义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也能够更好地把握其中的核心要点和精神实质。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重要性,切实遵守和落实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法律,对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知识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知识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知识要点范本一:一、引言招标投标是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方式,对于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促进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法规,全文共计62章577条,具体内容如下:二、招标投标活动的范围和原则1. 招标投标活动的范围2. 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3. 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组织和监督三、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修改1. 招标文件的编制2. 招标文件的发布3. 招标文件的修改四、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 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和退还五、投标程序和评标1. 投标程序的组织和实施2.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审核六、中标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1. 中标结果的确定和公告2. 中标合同的签订3. 中标合同的履行七、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惩处1. 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2. 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八、争议解决1. 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2. 诉讼和仲裁九、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原则2. 违法责任的追究十、附则1. 本法的适用范围2. 本法的实施细则附件:1. 招标文件范本2. 投标申请表格3. 中标通知书样本4. 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依法公开宣布需承揽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要求,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承包人参加。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

2. 投标:指潜在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书面提出承揽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和承诺。

3. 中标: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结果,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4. 招标文件:指招标人根据需求方的要求编制并发布的关于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的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合同范本等。

范本二:一、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定文书,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本法共计62章577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二、招标活动范围1. 工程建设招标2. 货物和服务招标三、招标投标原则1. 公开原则2. 公正原则3. 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四、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1. 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2. 招标文件的发布和公告五、投标人资格和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 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和退还六、投标程序和评标1. 投标程序的组织和实施2.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排序七、中标和合同签订1. 中标结果的确定和公告2. 中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八、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惩处1. 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2. 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九、争议解决1. 招标投标争议的处理方式2. 仲裁和诉讼的程序十、法律责任1. 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性质2. 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附件:1. 招标文件范本2. 投标申请表格3. 中标通知书样本4. 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依照统一程序和规则,以公开方式邀请依法具备资格的潜在承包人进行竞争,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一、总则1.1 招标投标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是为了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招标投标法具有最高行政法律地位,对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普遍适用性。

1.2 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法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政策,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二、招标人的义务和权利2.1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在进行招标活动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1)确保公示招标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建立和完善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和技术规范;(3)确保招标文件的透明性,同等对待潜在投标人;(4)依法公开招标结果,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5)履行中标后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2.2 招标人的权利招标人在进行招标活动时,享有以下权利:(1)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活动;(2)招标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投标人,确保公平竞争;(3)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核实和比较,并最终确定中标人;(5)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三、投标人的义务和权利3.1 投标人的义务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活动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1)投标人应当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2)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递交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当保持投标文件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4)投标人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工程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人应当履行承诺,如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2 投标人的权利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活动时,享有以下权利:(1)投标人有权获得公示的招标文件,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2)投标人有权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3)投标人有权获得与投标相关的评审结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合理的疑问和异议,并获得解答;(5)投标人有权对中标结果提出申诉,并获得及时处理结果。

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

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

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引言概述:《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招标投标法》的认识。

一、招标投标法的背景和意义1.1 法律背景:简要介绍《招标投标法》的颁布背景和历史渊源。

1.2 法律意义:阐述《招标投标法》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和保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意义。

1.3 法律原则:介绍《招标投标法》所倡导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信息对称、合理竞争、诚信守法等法律原则。

二、招标投标法的适合范围和主体2.1 适合范围:详细说明《招标投标法》适合于哪些领域和范围,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

2.2 主体介绍:介绍《招标投标法》中涉及的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等,并详细说明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3 法律责任:阐述《招标投标法》对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违规招标、虚假投标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三、招标投标法的程序和要求3.1 招标程序:详细介绍《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程序,包括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

3.2 投标要求:阐述《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人的要求,包括资格条件、技术能力、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要求。

3.3 评标标准:介绍《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包括技术评审、经济评审等内容。

四、招标投标法的监督和维权机制4.1 监督机制:详细介绍《招标投标法》中的监督机制,包括监督部门、监督程序等内容。

4.2 维权途径:阐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维权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

4.3 违法追责:介绍对于违法行为的追责机制,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五、招标投标法的改革与发展5.1 改革方向:阐述《招标投标法》的改革方向,包括简化程序、优化环节等。

5.2 创新措施:介绍《招标投标法》改革中的创新措施,如电子招标、公开透明等。

5.3 未来发展:展望《招标投标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如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法律适合效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注解与配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注解与配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的法律基础,通过深入研究和理解该法律,可以帮助我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提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能力。

现在,我将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注解与配套展开讨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为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的法律基础,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该法律是我国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基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要包括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评标和中标、合同履行等内容。

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可以更好地把握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保障我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3. 招标投标法律注解的重要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注解,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况,帮助我更好地掌握法律精髓。

了解法律的注解可以帮助我更好地把握法律的实操要求,避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行为。

4. 招标投标法律配套政策的重要性除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详细的注解外,了解招标投标法的配套政策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配套政策中包括了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这些文件对法律的具体实施和适用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有助于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 个人观点和理解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注解与配套政策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法律在保障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中的作用。

我也意识到了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法律,可以提升自身在招标投标领域的竞争力,更好地把握机遇,规避风险。

结语:通过本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注解与配套政策的学习,我不仅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相关法律的内容和要求,也认识到了学习法律对于提升自身在招标投标领域的竞争力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读
招标投标法律系列学习
主讲人 zhongguosixi
2019/9/8
CONTENTS
目 录
01
02
03




































一、我国招标制度的发展历程
首定》中提出,“对一些适应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 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
二、出台的背景
招标投标实践中出现 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数据源于2000年)
在一片锣鼓喧天声中,云南昆禄公路正式通车,但仅仅18天后,这条所谓的“二级 公路”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豆腐渣路”。
一个工程被转包炒卖最高纪录,西南某省的博物馆工程,发标后被转包27次,建成 后,三天开馆两天维修。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法律的适用范围,也称法律的效力范围(时间、空间、资格主体)
解 • 招标投标法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

委会制定的法律,其效力自然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
系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
解 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中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依法制定,目的在于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保证国家建设工程、采购货物、服务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活动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国家建设工程、采购货物、服务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活动中的招标投标行为。

第二章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经济、合理、效益、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便民、透明的原则。

第三章招标的组织和程序第六条招标主体应当依法设立合法的招标机构,明确招标的权责关系。

第七条招标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透明,不得违法干预。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具备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内容应当清晰明了。

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保证金第九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定资格,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确保参与招标的认真性。

第五章中标和履约第十一条中标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完成,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支付工程款项,保证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活动的公正、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现行的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招投标法的解释权归国家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共同享有。

以上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有效保障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有序进行。

招标投标法解读

招标投标法解读

招标投标法解读一、前言招标投标法是我国公共资源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法规,它的实施有助于保障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公正、公开、透明,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本文将从招标投标法的基本概念、主体和程序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二、基本概念1、招标的含义招标是指在制定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的过程。

招标过程中,机构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布标书,供应商依据标书准备投标文件,再由机构组织评标,最终确定中标者并签订合同。

2、投标的含义投标是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书面或电子化文件,以争取中标机会的行为。

投标文件通常包含投标人的资格证书、商业方案、技术方案、质量方案、服务承诺书等内容。

3、中标的含义中标是指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程序的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确定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

4、废标的含义废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不足三家、没有中标候选人或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机构无法按照规定向中标者授标而导致的结果。

三、主体1、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有招标需要的单位或个人。

招标人可以是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2、投标人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

投标人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技术能力和财务实力等条件,才能参与招标。

3、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指由招标人指定的、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机构。

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分,并最终确定中标者。

四、程序1、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需求编制的对投标人所要求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公告、招标公告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

2、投标文件的准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要素,准备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通常为邮寄或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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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和投标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过程。

所以在这当中,各方主体都会为自己争取一份利益。

当然,合法地获取利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实际当中,有许多单位和个人不惜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来为自身谋福利。

这种行为是为公众所不齿的。

政府为了有效制止这种行为,便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

现行的《招投标法》对于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有一定的督促作用。

但是,始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依然有许多组织和个人实行暗箱操作,企图逃避法律的监管。

比如,《招投标法》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但是,有些企业妄图通过各种各样的操作来使自己的项目规避招标。

具体的措施有,先将一小部分工程办理免标手续,再变更规划避免招投标,或者采用分期申报立项,肢解工程的办法规避招投标。

规避招投标,意味着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没有了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机制。

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权钱交易和幕后腐败。

对于这种试图“化整为零,瞒天过海”的行为,我觉得,相关部门必须严查国有项目和公共项目的大小规模,对于达到招标要求的项目,坚决不给予办理免标手续。

而且,要防范某些国有单位对于某个项目进行有意地分期申报立项,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要求该国有单位提供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一切按照项目的整体规模和整体属性来决定是否进行招标。

除此之外,在实际的招投标活动中,更多地会出现,“竞标”已经沦为一种形式,所谓的招投标流程都只是“走过场”。

前几年,有一部反映国企改制的电视作品《浮沉》,里面就针对国企领导在巨额软件采购项目上的所作所为,有过一番深刻的描绘。

其中,在项目招标开始之前,各方软件公司就利用各自的政府关系探知项目内幕。

随后,派遣销售人员直接接触国企的领导层展开私人公关,试图在正式招标开始之前就和相关领导达成幕后的合作协议。

在整部作品当中,导演并未特别提及“招标”这个词,而剧中的各方人物在面对价值七亿的国企采购大单时,似乎完全不用考虑正式的招投标流程,最终的“评标、定标”也只是领导的一句话而已。

虽然“艺术高于生活”,但是导演这种夸大性的讽刺足以让身处体制内的有关官员们感到一丝汗颜。

今年被撤销的铁道部之前就被曝出在铁路系统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过不少问题。

2012年中铁电气化局总经理刘志远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

有着近五十年历史的老牌铁路企业中铁电气化局垄断中国绝大多数的铁路项目电气化项目,而铁道部运输局正是负责铁路工程项目电气化招标的主管单位。

对于中铁电气化局这样“半政半企”的企业在铁路行业比较多见。

由于铁路系统的封闭性和特殊性,外部企业想要进入其中难如登天。

于是,依附这些拥有得天独厚条件的大企业获得分羹便成为其生存之道。

而在经济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这些大企业也乐于分羹。

至于分给谁,自然是他们说了算。

而铁路系统的腐败,集中就表现在
相关工程的违规招投标和转包上。

由于铁路投资规模大,资质审查严格,大型国有企业和地方铁路局在招投标和工程转包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公开数据显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大型企业,其前身是铁道部电气化铁道工程局。

现今已累计建成电气化铁路近三万公里,约占全国已建成开通电气化铁路总里程的80%,参与完成的高铁线路亦占全国已建成开通高铁和客专总里程的80%。

像这样由铁路部门改制为公司的企业天然与铁道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除本身雄厚的实力和经验外,铁道部也更乐于将工程交给自己人,所以他们更容易获得项目。

由于铁路系统较为封闭且铁路产品的认证过程非常繁复,民企如走正常流程,往往花去数年还不一定有结果。

因此,民企往往跟中铁电气化局这种老牌铁路企业合作投标来保证其产品顺利中标。

而对中铁电气化局等老牌企业来说,通过这种方式以快速、低成本地进入其原先所不熟悉或不擅长的领域也是他们乐于看到的。

铁路企业相关工程招投标条件苛刻,能够进入高铁行业的民营企业皆有其“出众”之处。

如何提前打通关节,成为左右招标结果至关重要的因素。

在招投标之外,强势企业也会将手中部分项目转包。

例如,中铁电气化局垄断了中国绝大多数的铁路项目电气化改造后,会将部分项目再分包下去。

而在这过程中,每一层都会得到其满意的利益回报。

面对这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儿戏的行径,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加大国家机关人员对于整个项目的监管力度。

对于每一个招投标环节,相关政府监管机构都要做好记录,并且要重视来自社会群众的适时反馈。

一旦招投标出现问题,积极向相关的政府检察机关反映,通过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来加大违法者的成本付出。

在完成社会对“招投标流程”的观念转变之后,我们下一步要提防的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行为。

“串标”即“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而在《招投标法》当中,明确规定了投标人的法定义务之一,便是“不得串标”。

串标的根本目的就是骗取中标,而实际当中,由于建筑工程利润空间大,隐蔽利润多,在工程发包领域串通投标极为盛行。

串标作为一种投机行为,根源还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2010年宣判的浙江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就是一件工程总价达3.5亿元的串通投标案。

该案的主犯郑定忠也是工程串标方面的惯犯。

而本次案件也是近年来影响最为恶劣的串标案件。

整个案件的发展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2月26日,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在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上发布了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迁建工程土建
1标段的招标公告。

郑定忠看到后,想自己挂靠的公司稳中标,就先后与该工程的其他5名投标人商量串通投标,并承诺给予“好处费”。

同是专做招投标代理生意的庄权民率先与郑定忠一拍即合,其他几名投标人也积极响应。

随后,各投标人利用各自公司以及到有建筑资质以及市政建设资质的公司开来的介绍信,参与这一标段工程的招投标。

最后,郑定忠分别对入围该工程的由庄权民挂靠的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苏某等人挂靠的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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