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2014)448号工程量计算守则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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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3、本工程预留金按5%计算计,用于施工中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的费用;
4、本说明中未尽事项,按相关规范执行。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疏通河、三八河河道疏浚工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疏通河、三八河河道疏浚工程,疏通河拟实施人民路至新泽路段,全长310m,河面宽14m,疏浚断面方约5方,三八河拟实施花苑别墅桥至陈祁村河段,全长1200m,河面宽12m,疏浚断面方约5方。工程实施疏浚土方约7550方;
二、编制依据
1、关于实施疏通河、三八河河道疏浚的请示;
8、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
9、其他相关资料。
三完成本工程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制作、运输、检测、检验、安装、调试等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保修、税金等全部费用、税费、利润以及投标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环境保护措施取费0.3%、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取费1.6%、临时工程取费0.3%,交通工程取费0.3%,保险费取费0.5%;其中环境保护措施费和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费施工单位上报方案经审批后,按实结算;
2、《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苏建价[2014]44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
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仿古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苏水基(2015)32号文: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工时单价标准的通知;
5、苏水基(2015)31号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调增安全文明措施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两项费率标准的通知;

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现已颁发。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定[2004]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04年江苏省计价办法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适用于无锡地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作为编制工程标底、招标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依据;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二、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应按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四、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所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规定的内容编制。

五、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办法确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苏建价〔2014〕448号附件

苏建价〔2014〕448号附件

苏建价〔2014〕448号附件附件一:措施项目清单调整和增加一、单价措施项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增补电梯井脚手架。

2、011702003构造柱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调整为: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3、01170300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施工工期日历天”为定额工期。

4、011704001超高施工增加注1调整为:超高施工增加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或层数超过6层时。

工程量按超过20m部分与超过6层部分建筑面积中的较大值计算。

地下室不计算层数。

二、总价措施项目调整和增加如下:附件二:F.2 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表-09G.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并填写“数量”中的“投标”和“暂估合价”列。

2、此表中所列暂估材料(工程设备)为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包含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

表-12-2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L.1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 第页共页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数量”、“合价”栏之外的内容,“数量”、“合价”由投标人填写。

2.结算时,“单价”栏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包含采保费)列入。

表-20L.2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3.此表中不包含暂估单价的材料(工程设备)。

表-21。

(完整word版)(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完整word版)(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

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某厂房工程结算审核争议问题案例分析

某厂房工程结算审核争议问题案例分析

某厂房工程结算审核争议问题案例分析摘要:工程结算审核争议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正常遇到的问题,引起相关争议的原因错综复杂,本文结合某厂房结算,分析了由于招标清单措施项目费漏项、工程量误差、现场管理及合同问题引起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尽量减少争议的建议。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核;问题1 案例背景某厂房工程合同金额为482万元,结算送审价为612万元。

合同约定变更部分综合单价合同已包含的根据合同单价执行,合同价中未包含的组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措施费相关条款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争议焦点2.1 建筑檐高20-30m综合脚手架材料增加费招标控制价编制中未列综合脚手架超过20米材料增加费相关措施项目,施工单位投标时未补充相关清单,结算时认为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0米,应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综合脚手架材料增加费;初审意见认为脚手架为措施费,应为施工单位自主报价内容,不应增加相关费用。

2.2 建筑物檐口高度20m(7层)~30m(层高>3.6m)层高超高费招标控制价中未列建筑物层高超高增加费,施工单位投标时未补充相关清单。

工程建筑物实际檐口高度20m,层高超过3.6米,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3.6m层高超高增加费;初审意见认为脚手架为措施费,应为施工单位自主报价内容,不应增加相关费用。

2.3 带E钢筋增加费招标清单中缺带E钢筋清单,施工单位认为工程量清单漏项,应按实调整;甲方审计处认为带E钢筋图纸及规范无相关要求,不应计取。

2.4 土石方单价招标清单中土方工程量为2300m3,结算工程量超过6100m3,施工单位认为所有土方单价应参照合同单价执行;审计认为工程量超过清单计价规范风险范围,超出部分单价应按大型土石方相关规定重新计价并按投标让利幅度下浮。

2.5 签证变更及后增加单位工程总价措施费计取方式施工单位认为所有工程总价措施费应按投标费率执行,单价措施费按实计取;初审认为本工程总价措施费应按合同价包干计取(除不可竞争费),签证部分相关费用不予增加,单价措施按实计取。

广联达土建算量(基础和主体构件)计算设置解析)

广联达土建算量(基础和主体构件)计算设置解析)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
定额计算设置
2023/6/13
混凝土边缘支模板条件,清单和定额是一致 的,表中45°是斜面与斜面外伸方向的水平 夹角
柱的超高工程量计算设置 清单规则
定额规则
2023/6/13
5.支模高度净高 (1)柱:无地下室底 层是指设计室外地 面至上层板底面、 楼层板顶面至上层 板底面;
(3)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 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
2023/6/13
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 长度计算。沟槽宽按设计宽度加基础施工所 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 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3)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需放放坡高度、比例按下表计算。见附 表
墙的工程量计算设置 清单规则
定额规则
2023/6/13
板的工程量计算设置 清单规则
定额规则
栏板的工程量计算设置 清单规则 定额规则
其他的工程量计算设置 清单规则
定额规则
2023/6/13
模板优先级别的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本节课小结
课程小结
7
土方工作面和放坡 的设置 清单计算设置
定额计算设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 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
苏建价〔2014〕448号
(2)计算规范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表述不明确时, 可以参照江苏省各专业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 则,并且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
(2)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 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3)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 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江苏2014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标准资料网WWW:PV265。

COM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市政工程与建设工程项目划分,(包括厂区、小区)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工程,按《建设工程标准图集》设计为建设工程项目。

2、土方工程量包含弹软基土处理、坑槽内实体结构以上路基部分(不包括道路结构层部分)的多合土、砂、碎石回填工程量。

3、各专业交叉时类别划分说明:(1)、电力、弱电管沟(不包括穿线)如在小区、厂区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三类,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按市政排水三类执行。

(2)、专业渋及修缮、加固部分,按修缮工程取费.(3)、在小区、园区、厂区范围内的道路,如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取费,未明确时按照土建三类取费。

2014江苏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编制依据:市政工程计价表定额(第一、二、三、六册)说明:关于材料消耗量: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胶泥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1、对场站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30%定额搅拌机数量-100%水平运输数量—50%垂直运输-100% 非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15%定额搅拌机数量-100%2、对市政工程:泵送砼:定额人工数量—40% 定额搅拌机数量-100% 第一册通用项目说明:1、挖湿土人工机械系数*1.18,(除井点降水)2、人工、机械夯实土堤套用人工、机械填土夯实平地。

3、挖土机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系数1.25,搭拆垫板材料按摊销费另行计算。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系数1.17。

5、支撑下挖土,人工*系数1。

43,机械*系数1。

20。

先挖后撑不算。

6、挖密实钢渣,按四类土人工*系数2.5,机械*系数1.5。

7、采用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江苏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文件苏建价[2004]2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为顺利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定[2004]29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定[2004]290号)的精神和我市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量清单宣贯培训和执行以来所反映的问题,现就全面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我市实行以下两种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苏州市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参考表,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2、计价表计价方式:按照江苏省计价表和费用计算规则,套用定额子目,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其中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材料按我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取定。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计价表计价方式。

2、凡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不论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国外资金、贷款、援助资金或私人资金都必须遵守计价规范的规定。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和苏州市综合单价参考表的作用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国家标准,其中文字加黑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2013新老定额对比(详)分析

2013新老定额对比(详)分析

4、规范单列了支撑钢筋(铁马)项目
E15注2:固定位置的支撑筋、双层钢筋用 的铁马在编制清单时,如设计未明确,其 工程量可为暂估,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 计算。 【明确的做法,未明确的数量】 5、定额修订了支撑筋、马凳的计算规则 10(1)基础中的型钢支架、垫铁、撑筋、 马凳等合并计算,按金属结构的钢平台走 道制安定额执行。楼板中的撑筋与现浇构 件钢筋用量合并计算。
3、规范列明了垫层(非砼)项目 D.4 08规范仅列出了砼垫层,后省文件 补充了非砼垫层项目(详见苏建函价 [2010]130号)。
4、文件细化了垫层的计算规则 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文件:…。其中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 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 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5、定额明确了砖墙厚度的计算 多孔砖、空心砖、加气砼、硅酸盐砌块、小 型空心砌块墙均按砖或砌块的尺寸计算墙 体厚度。 6、定额修编了加气砼砌块墙 分设普通砂浆砌筑砌块墙有起底三皮砖(无 水房间)和无起底(有水房间)子目; 增补薄层砂浆砌筑砌块墙(专用粘结砂浆和 铁件连接,灰缝2~4mm)
6、定额明确了铁件的适用对象
铁件是指质量在50kg以内的预埋铁 件。 分别设置了铁件制作和铁件安装两个 子目。 (50kg以内的其他铁件制作按金属 结构工程的零星钢构件执行) 7、定额增补了管桩与承台连接所用钢 筋和钢板的说明 钢筋按钢筋笼,钢板按铁件。
(六)混凝土工程
1、规范增加了模板和支架的工作内容 • 清单中未列砼模板项目清单,即为模板工 程不再单列,按砼实体项目执行,砼综合 单价中应包含模板及支架。 • 预制砼构件为现场预制砼构件。 • 成品构件的模板不再单列,应包括在单价 中。 2、文件明确了现浇砼模板不与砼合并,在 措施项目中列项。 预制砼的模板包含在相应预制砼项目中。

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宣贯

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宣贯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 规则,应按表N.2的规定执行。 表N.2 一般措施项目(0313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及包含内容 包含 4 项内容,按省执行文件调整 增加临时设施清单项目,增加绿 色施工。 1 、环境保护; 2 、文明 施工; 3 、安全施工; 4 、绿色施 工。具体内容见苏建价【 2014 】 448号文 具体内容见苏建价【 2014】 448号 文 具体内容见苏建价【 2014】 448号 文 具体内容见苏建价【 2014】 448号 文 具体内容见苏建价【 2014】 448号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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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 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4.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 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 4.2.7 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 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 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 装工程10m;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m; 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m;附录G通风空调 工程6m;附录J消防工程5m;附录K给排水 、采暖、燃气工程3.6m;附录M刷油、防腐 蚀、绝热工程6m。
通常包括:工业、民用设备,电气、智能化控制 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通风空调,工业、消防、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及通信设备安装等。
5
3、工程计量
• 本节共8条全部为新增内容 • 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 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 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11
•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 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 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3与B和三位阿拉 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3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 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完整word版)苏建价〔2014〕448号附件

(完整word版)苏建价〔2014〕448号附件

附件一:措施项目清单调整和增加一、单价措施项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增补电梯井脚手架。

2、011702003构造柱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调整为: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3、01170300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施工工期日历天"为定额工期。

4、011704001超高施工增加注1调整为:超高施工增加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或层数超过6层时。

工程量按超过20m部分与超过6层部分建筑面积中的较大值计算。

地下室不计算层数。

二、总价措施项目调整和增加如下:附件二:F.2 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 第 页 共 页注:1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表—09G.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 第 页 共 页注: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并填写“数量”中的“投标”和“暂估合价”列。

2、此表中所列暂估材料(工程设备)为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包含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表—12—2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L.1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注:1。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数量”、“合价”栏之外的内容,“数量”、“合价”由投标人填写。

2.结算时,“单价”栏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包含采保费)列入。

表-20(完整word版)苏建价〔2014〕448号附件L.2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共页注:1.2。

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3.此表中不包含暂估单价的材料(工程设备)。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工程量计算规则汇总)一、说明(一)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总说明

总说明

总说明一、工程名称:金鸡湖隧道土建工程(三标段)二、招标范围:详设图纸及招标文件三、编制依据1.苏住建价【2016】3号、苏建价【2016】154号营改增文件、苏建函价【2018】29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

2.苏住建价【2014】4号通知、苏建价【2014】448号贯彻意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等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3.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相关补充资料。

4.业主提供的关于本工程的施工图。

5.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包括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

6.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四、其他说明的事项1.施工现场情况:见招标文件、招标图设计文件或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相关资料。

2.交通运输情况: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相关资料。

3.自然地理条件:本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业主有地质勘探资料可供参阅,投标人也可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所需资料。

4.环境保护要求:满足省、市及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5.本工程投标报价应按江苏省、苏州市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6.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对于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不予另行支付。

不同单项及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相同)的报价应统一,如有差异,按最低的一个报价进行结算。

7. 本工程量清单中除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外,分部分项工程量及措施项目工程量均是根据招标图,按照苏建价〔2014〕448号贯彻意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等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进行计算的,仅作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价款的依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以业主与承包商签字的合同约定为准。

江苏省建设厅文苏建价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

江苏省建设厅文苏建价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593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计价行为,根据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招标文件中有关施工合同价款确定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改变计价依据,抬高或者压低规费和不可竞争费。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专用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

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1、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2014江苏计价表人工土石方计算规则

2014江苏计价表人工土石方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jìsuàn)规则一、人工(réngōng)土、石方(shífāng)1.计算土、石方(shífāng)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应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zīliào)与前面所述"土壤分类表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青运方法及运距: (5)其它有关资料。

2.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以挖凿前的天然密实体积(m3)为准,若虚方计算,按下表进行折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不长于 1 年的土壤。

(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计算工程量。

(4)在同二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但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5)桩间挖土不扣除桩的体积。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 以内及找平。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m,以面积计算。

4.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沟槽、基坑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为沟槽挖土。

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的为基坑挖土。

底长三3 倍底宽且底面积三150m2 的为基坑。

套用定额(dìng é)计价时,应根据底面积的不同,分别按底面积 20�150m2 间、20m2 以内(yǐ nèi),套用对应的定额于目。

凡沟槽底宽 7m 以上,基坑底面积 150m2 以上,按挖二般土方或挖二般石方计算。

(2)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chángdù)乘以沟槽截面积计算。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3、本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之一,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项目特征仅为招标人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是工程特征的全面描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全时,应结合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并应当综合考虑专业技术要求、施工规范、地方规章等要求,所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清单特征中未描述的,但13计价规范中注明的工程内容,承包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工程内容”而产生的费用,列入相应报价中。
7、材料价格执行2017年5月份《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上发布的南京市区除税指导价及除税市场价。
8、人工工资执行《苏建函价〔2017〕8号》文,继续按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执行。
9、拟定的招标文件。
10、相关标准图集以及现行有关清单编制文件。
四、工程质量要求:详招标文件。
五、暂列金额: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1、本工程地质情况、场地条件、施工环境,工地位置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及工期的情况,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通过踏勘现场等途径自行了解,并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报价,招标人对于现有的施工环境及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
2、投标人应考虑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等影响施工的情况,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应配备发电机、水池以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及材料等,因此在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费用增加。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名称:国家线缆质检中心临时仓库地面工程
一、工程工程招标范围:
本次细石砼地坪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图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戴南镇园区东路坑塘填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戴南镇园区东路坑塘填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戴南镇园区东路坑塘填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3.计价依据:为苏建价〔2014〕44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
4.人工价格:按苏建函价〔2019〕142号“关于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5.材料价格按《泰州工程造价管理》2019年第7期并结合兴化市场行情;
6.取费按苏建价〔2019〕178号文件的一般计税方法执行,增值税税率为9%;
7.根据甲方提供的园区东路坑塘填补工程量及维修方案。

二.编制说明:
1.该工程按市政道路三类取费;
2.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1.5%计取,临时设施费按1.1%考虑;
3.拆除残值砼渣及开挖土方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砼路面破除、土方开挖及清运相抵扣,约为1500㎡;
4.对部分有病害的砼面板(沉陷、破损、龟碎)进行拆除,用砖渣进行填补深均25cm左右,面积约为1500㎡;对原有砖渣坑塘进行凿毛整平,加补砖渣深均10cm左右整平,面积约2345㎡;施工工序为用21T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后,用21T光轮压路机再次碾压压实,面层用沥青刨铣料进行填缝、找平厚2cm,最后用光轮压路机碾压平整,面层略高于相邻板块,砖渣厚度均为压实厚度;
5.计履带式挖掘机0.6m³、21T振动压路机及21T光轮压路机进出场各一次;
6.本工程量根据甲方提供的暂定量,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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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4〕448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
工程建设各方在建设工程计价管理活动中应严格执行2013版计价规
范和计算规范。

2、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依法必须招标的非国有资金投
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严格执行2013版计价
规范和计算规范。

3、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代理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
4
5
根据2013版计价规范的要求制定。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项目
应采用单价合同。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在风险因素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水、电、燃油、燃气价格调整,应由发包人承担。

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招投标监管机构发现风险条款设置不合理的,应责令修改。

6、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施工合同中合同
1
投标人投标时,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甲供材料价格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数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自主确
定。

2、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供材料价款扣除的价格、时间以及领料量超出或少于所报数量时价款的处理办法。

没有
约定时,按下述原则执行:
(1)结算时甲供材料应按发包人采购材料的加权平均价格(含采购
3
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

4、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
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暂列金额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给定,材料单价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
(3)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
土方工程量中。

(4)采用预拌混凝土(包括屋面、地面细石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或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

(5)除市政工程外,现浇混凝土模板不与混凝土合并,在措施项目中列项。

市政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包含在相应的混凝土的项目中。

预制混凝土的模板包含在相应预制混凝土的项目中。

(6)单价措施项目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计量单位调整为
项,项目特征可不描述。

④钢筋连接除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接头单独列清单外,其他连接接头费用不单独列清单,在钢筋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

钢筋搭接、锚固长度按照按满足设计图示(规范)的最小值计入钢筋清单工程
量中。

增补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
(2)市政工程
1
1、2014年10月1日起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投标工程以及签订施工合同的非招投标工程,应执行2013版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GB/T50353-2013)与2013版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同时配套
执行。

2、凡依据江苏省2014版计价定额开发并合法销售的计价软件,其定额和工料机数据库、计价程序、计价功能、成果文件均应符合我省的规定和要求。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为申请企业提供技
3
2014年9月3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市造价管理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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