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珠宝首饰饰品行业研究报告(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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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珠宝饰品行业研究报告

1.我国黄金珠宝饰品行业历史简介

黄金珠宝饰品行业(以下简称“珠宝行业”)可以定义为从事黄金珠宝饰品生产、流通和服务同质性的生产活动的集合。珠宝行业是一个古老的行业,我国近代珠宝行业作为一个产业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1封闭阶段

这一阶段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贵金属买卖受到全面管制,制造工艺仅仅承袭传统。

其中解放初期到1966年,主要在北京,天津和上海,由公私合营转变过来的小规模工厂,以传统工艺向国营大百货商店供货。

1966-1980年代初:由于文化大革命,珠宝首饰被当成资本主义的奢侈品,几年之内工厂关门,人员流失,技术停滞。文革后期,为挣取外汇,珠宝首饰行业以工艺美术品厂的形式得以少量恢复。主要向香港,东南亚出口。

1.2半开放阶段

这一时期,监管部门对于贵金属的买卖管制开始放宽,逐步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但是由于金银制品许可证制度存在, 珠宝行业进入门槛很高,市场竞争非常不充分。

1982年随着改革开放,国务院批准恢复恢复黄金首饰内销权,贵金属在有管制的条件下开始流通,各大城市纷纷开设黄金首饰零售店。

1986年开始掀起黄金购买热潮。国内一些地质矿产企业产业转型进入珠宝行业。同时深圳等沿海地区引进一大批珠宝合资企业和来料加工加工企业。

1993年以后宝石市场开始空前活跃。珠宝行业出现转型分化。原有国有企业及合资企业每况愈下,而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异军突起。

1.3开放阶段

这一时期,贵金属管制取消,国内生产工艺和技术日趋成熟,行业进入壁垒降低,逐步走向完全市场竞争。

2003年5月取消了经营金银制品许可证制度之后,自然人就可以注册经营生产加工批发珠宝首饰行业。这标志着我国珠宝产业完全开放,内地珠宝首饰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已经全面开放为的市场机制管理。

由此可见珠宝行业在中国虽是一个古老的行业;但是从生产及技术的角度来看,中国现代意义的珠宝产业仅二十余年的历史。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我国珠宝市场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才几年,可以说是刚刚开始。中国内地珠宝首饰加工生产企业,由20世纪80年代初几十家发展到现在的3000多家;珠宝玉石销售企业,从最初不过几百家发展到2万多家。

截止2010年,中国内地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钻石加工中心,最大的珠宝首饰的制造加工基地之一,钻石首饰加工水平与国际市场接近。但内地珠宝首饰企业生产以中低档产品为主,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质量不稳定,缺乏真正具有号召力的品牌。可以说,按从业人员数量和产出数量来看,我国理所当然已成为珠宝产业大国;但从产业链分工所处的位置,从珠宝文化和品牌建设来看,我国离成为珠宝产业强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目前我国珠宝产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分化,整合阶段。行业主要竞争参与者可分为三大类:•外资、港资企业;

•国企、上市公司;

•民营企业。

三大类企业各有其特点和优劣势,在目前珠宝产业竞争日益激烈和分化加剧的阶段,谁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充分利用发展机遇,谁就有机会成为这个产业的强者。

2.影响珠宝行业的宏观因素分析

2.1政治和法律因素分析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加入世贸组织,使中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对外贸易增长迅猛,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贸易顺差增大,外汇储备迅速增加,促使国家鼓励藏富于民。以贵金属和宝石为原料的珠宝产品也由限制消费,逐渐放开,变为鼓励消费。

珠宝产业是工艺密集,资金密集型产业,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附加值均比一般行业高;低污染、低能耗,对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没有破坏性;珠宝产业也是文化密集型产业,珠宝具有奢侈品属性,其文化附加值高过许多产业。符合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大,资源短缺的国情。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颁布相关标准,设立相应的机构,以及通过税收,海关积极配合来规范引导和鼓励珠宝产业的发展。通过以下事件可以看出国家对珠宝行业的引导和鼓励:2000年1月取消白银的管制,白银可以自由买卖,无需申请《金银经营许可证》。

2000年10月上海钻石交易所成立。

2002年1月1日,我国政府进一步调整了钻石交易税收政策,取消了毛钻的进口关税,并且将加工贸易的钻石由出口退税改为实行钻石加工出口足额退税。这些政策极大地鼓励了国内外投资商投资钻石加工业的热情。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营。

2003年1月8日,上海检验检疫局驻上海钻石交易所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

2003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新公布26个停止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关珠宝首饰的项目如下:黄金收购许可,黄金制品生产、加工、批发业务审批,黄金供应审批,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白银进口(境)审批。这是继黄金交易所成立以后黄金市场开放的又一重大举措。在上述审批制度被取消之后,除黄金进出口和储备权,央行实际上已经全面下放黄金管理权。

2003年5月取消了经营金银制品许可证制度。

2003年7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铂金品种的试交易,参加试交易的会员范围限于目前上海黄金交易108家会员及其代理客户,进口铂金卖出方仅限中博世金公司一家。

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有关钻石质量鉴定的新国家标准,即钻石分级国家标准。新标准与国际标准更为接近,对规范钻石市场交易,透明钻石商品价格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同时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也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2004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第一阶段实施,大部份原产香港的珠宝首饰均可以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有助于港商顺利开拓内地珠宝首饰市场。

2004年《钻石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已在专家审定会上正式通过。该标准对规范、完善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钻石加工贸易单耗的审批、备案、核销,对创造一个公平、公开、透明的钻石加工贸易环境,促进钻石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税收优惠政策有:

•钻石从境外直接进入交易所,不征收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钻石在交易所内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国内钻石进入交易所,可享受出口退税;

•上海钻石交易所的钻石出口不退税;

•钻石从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入国内市场,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17%进口环节增值税;

•钻石进口环节、生产环节的消费税后移至零售环节,并对未镶嵌的成品钻和钻石饰品的消费税减按5%税率征收;

•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铂金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铂金首饰消费税的征收环节由现在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调整为5%;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

•进口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黄金交易所会员以及备案的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进行标准黄金交易,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

•出口黄金饰品,对黄金原料部分不予退税,只对加工增值部分退税。

相对于入世前中国对成品珠宝的进口关税高达40%多,中国将降低贵重珠宝及原料的进口关税,其中,宝石、半宝石等的关税将逐步降为零。

我国政府为了促进钻石加工在中国的发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较为优惠的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部门对钻石加工贸易企业简化审批手续,国家海关则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一种特殊的保税监管模式。经批准后,加工贸易企业可在关境内的任何地方投资建厂。加工企业享受料件进口暂不征税,成品出口按单耗核销的保税优惠待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科学管理,创造了更利于钻石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环境,这使得我国钻石产业发展迅猛,从业人员迅速增多、加工水平快速提高、加工量增加较快,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钻石切磨、加工基地。

以上事例说明国家在不断加大对珠宝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政府在不断改善对钻石和珠宝加工贸易的政策环境,我国钻石加工业和珠宝产业的发展前景看好。

2.2经济因素分析

2.2.1宏观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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