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讲解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整理)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整理)汽车保险案例分析是一种有效的方法,用于理解不同情况下汽车保险的作用和影响。
本文将提供一些常见的汽车保险案例,并就每个案例进行简要分析和解释。
案例一:车祸事故在这个案例中,驾驶员小明的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
他的汽车被撞得几乎无法修复,而且他自己也受了伤。
小明购买了保险,但他不确定保险是否会覆盖这次事故。
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内容,小明可能有以下几种保险覆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如果小明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支付他的车辆修理费用或者赔偿车辆的市值。
如果他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支付他因此事故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
人身意外险可能会为他提供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
案例二:车辆盗窃在这个案例中,汽车所有者王先生的车辆被盗窃了。
他在购买车辆时购买了全险,但他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会支付他丢失的车辆的市值。
分析:根据全险的保险条款,如果车辆被盗窃,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支付车辆的市值或部分价值作为赔偿。
然而,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报案证明和调查材料。
案例三:自然灾害在这个案例中,汽车所有者刘女士的车辆在一场洪水中受损。
她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但她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她的损失。
分析:车辆损失险通常会保障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洪水、风暴等。
保险公司可能会支付修理费用或车辆市值的赔偿金额。
然而,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维修费用报价。
总结通过以上几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汽车保险的保险覆盖范围和赔偿金额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购买汽车保险时,特别是在遇到事故、盗窃或自然灾害等情况时,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保险合同,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及时沟通和申报。
这样可以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帮助。
备注: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并不涉及法律建议或具体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
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和保险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保险代理人。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经典案例分析
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应考虑到保险 人的利益以合理地调整保险人的危险负担。因此保险法设置了被保险 人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以便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否 则,保险人因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所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 按现行保险法的规定理解,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为约定义务而非 法定义务。
其实,保险公司都允许保险合同变更。可是在车辆转 让—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保险单这几个环节中,一定存在 着时间差,不可能同时发生。那么在这个时间差中出现了 保险事故,要不要赔?有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汽车转 让前事先通知保险公司,然而汽车还没有转让,怎么变更 保险单。保险单变更,转让却没有成功又怎么办?
三、被保险人负有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及时通知的义务 从被保险人车辆行驶证上看,投保车辆的核定载重量为 10 吨,
其却故意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重超载至 48 吨,导致交通 事故的发生,且此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惟一原因(驾驶员已受刑事追 究),该严重超载行为一方面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 条例》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是违反双方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违约 行为。合同中已约定了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应免责,且依照保险法第三 十六条的规定,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 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本案被保险人严重超载 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直接导致了保险事故的发生,且未 履行通知义务,保险人就该保险事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不利解释条款并非只要被保险人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就援用 本案双方在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 “ 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
保险理赔十大争议案例详解
保险理赔十大争议案例详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参与。
然而,保险理赔时常存在争议,特别是在理赔案件中。
本文将从十大保险理赔争议案例入手,系统详解这些案例的背景、纠纷原因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理赔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案例一:车辆保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车辆保险,某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的车辆保险并未覆盖该交通事故。
争议解决:甲提供交通事故证明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审查后确认赔付。
案例二:意外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意外险,后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伤病。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的受伤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意外范畴。
争议解决:甲提供意外发生证明和医院诊断证明,保险公司重新鉴定后确认赔付。
案例三:寿险理赔纠纷背景:甲与乙共同投保了寿险,乙在保险期间去世。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乙的去世与已经存在的疾病有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争议解决:甲提供乙去世的医学鉴定报告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调查后确认赔付。
案例四:健康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健康险,后在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等待期后突然患病。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在等待期内就已经存在该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争议解决:甲提供疾病的医学证明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鉴定后确认赔付。
案例五:财产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财产险,其房屋在一次火灾中受损。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由保险合同所排除的原因导致。
争议解决:甲提供火灾事故报告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审查后确认赔付。
案例六:商业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商业险,遭受了经济损失。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的经济损失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险种范围。
争议解决:甲提供相关经济损失的证明和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重新鉴定后确认赔付。
案例七:旅行险理赔纠纷背景:甲购买了旅行险,在旅行中遭受了意外伤害。
纠纷原因:保险公司认为甲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旅行范围之外受伤。
保险理赔案例分享
保险理赔案例分享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工具,能够为人们在遭受意外风险时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当发生意外或悲剧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以帮助被保险人恢复损失。
在本文中,将分享几个真实的保险理赔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保险理赔的流程和效果。
案例一:车辆保险理赔小明是一位汽车爱好者,他购买了一辆全险保险来保护自己心爱的汽车。
不幸的是,他的车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严重的撞击,导致车辆损坏严重。
小明立即联系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详细的描述。
保险公司要求他提供事故报告和维修估算报价。
小明按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保险公司派出了定损员进行实地勘察,确认了车辆的损坏程度和需要修复的部位。
在确认整个理赔过程中没有任何涉及欺诈的行为后,保险公司同意进行赔偿。
小明于是将车辆送到合作修理厂进行修复。
修复费用总额为5000美元,小明支付了200美元的免赔额后,保险公司支付了剩余的4800美元。
这个案例展示了车辆保险的理赔过程。
被保险人需要及时将事故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并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进行评估和勘察,然后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赔付。
案例二:健康险理赔小红是一位购买了健康险的保险人。
她在一次突发的疾病中住院治疗了数天。
根据合同,小红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
她将入院通知和医疗费用清单提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收到小红的申请后,派遣专业医疗评估人员进行了调查。
医疗评估人员确认了小红住院治疗的必要性和费用的合理性。
在评估结果确认无误后,保险公司同意支付医疗费用。
小红的住院费用为5000美元,她支付了自付比例的1000美元后,保险公司支付了剩余的4000美元。
这个案例展示了健康险的理赔过程。
保险人需要提供住院通知和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对病情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赔付金额。
案例三:财产保险理赔小华是一位房屋拥有者,他购买了房屋财产保险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影响。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PPT课件
医疗费部分:10000+1400=11400元
案例3
➢甲乙两车相撞,造成甲、乙车受损,乙车司机死亡。经认定,甲车被保
险人承担事故主责。甲车投保情况:1)强制保险:投保了交强险,其中: 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责任限
得到的赔偿=2500/(10000+2500)×2000=4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20000+30000/2=35000>10000元,医疗费用 赔偿金额=10000元 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20000/(20000+15000)×10000=5714元,
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5000/(20000+15000)×10000=4286元 (3)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50000+120000/2=110000,死亡伤残费用 赔偿金额=1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50000元,骑自行车 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 甲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
B保பைடு நூலகம்公司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车物损赔偿=2000元
➢1)交强险部分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财产损失赔偿额=三者车的车物损失=18000元>2000元,所以财 产损失赔偿额为2000元;
医疗费赔偿额=三者车的医疗费用花费=12000>10000元,所以医 疗费用赔偿额为10000元
A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赔偿共计:12000元 B保险公司交强险部分
二、甲车商业险部分: 车损险部分: 赔偿金额=(12000-2000)×70%×(1-15%)=5950元 第三者责任险部分: 应承担赔偿金额=(实际损失-交强险应赔款额)×事故责任比例 =(25000+3000+12000+180000+7000+110000+300 +1000-2000-10000-110000)×70%=151410>50000 三责险赔偿金额=50000× (1-15%)=42500元 商业险赔偿总额=5950+42500=48450元 甲车保险公司赔偿总额=122000+48450=170450元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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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根据车损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 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 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保险公司会给予赔偿。刘先生遇到这种 情况,高空坠物在砸坏风窗玻璃的同时,又给车顶等零部件造 成损伤,如果他购买了车损险,可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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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推定全损后的财产处理权
【案情介绍】
1998年3月2日,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 责任险。后该车坠入悬崖下一条湍急的河流中。事故发生后, 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认为地形险要, 无法打捞汽车,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2800元 现金在车内,就将残车以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 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 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均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 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患者的死亡和交通事故中受伤有因果关 系,对原告的大部分请求予以认可,一部分要求不予支持。二审法 院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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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பைடு நூலகம்
在寿险和意外险的保险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死因和保险事 故之间究竟有没有因果关系的问题。
关于张某死亡和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成为本案原被告之间争论的焦点。本案的事实关系错综复杂,
因为,张某是由于上消化道出血、肺炎、肾脏、肝脏、心脏功
能衰竭、败血症等并发最后导致死亡,所以从医学角度也难以
做出十分权威的结论。
法院对上述事实进行了分析,第一,张某由于右腿开放性
骨折造成了右下肢血流不畅,导致败血症的感染,形成肌肉坏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车险是财险公司的支柱产品,为了保证在激烈的保险市场中占有决定性地位,保险公司往往会选择盲目扩张而忽视对理赔风险的管理。
那么,下面是由为大家出来有关于理赔案件,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1:xx年3月的某日凌晨3点多,“驾驶员”刘某,驾驶宝马BMW7201WL(BMW525Li)轿车在广东省海丰县城二环南路大好彩酒家路段时,因未确保安全行驶致车辆碰撞中央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受损及中央隔离护栏毁坏的交通事故。
从客户的报案记录来看,客户描述事故为凌晨2点50分左右发生,客户在3点09分向我司进行了报案。
汕尾的查勘员在22分钟后到达了事故现场进行了处理。
查勘员在拍照取证过程中也不能说不细致,现场拍了100张的照片,从现场的散落物及痕迹来看本次事故真实度应该较高,现场没能发现其它异常,查勘员最后为了稳妥起见,还是要求客户报了交警处理,交警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该案由于是高风险时间段内出险,理赔系统自动发起了高风险的预警提示,调查人员在审核该案的时候发现现场照片中可以看出驾驶员当时穿着的是一双拖鞋。
正是这双不起眼的拖鞋,再结合出险时段及损失情况让调查人员觉得该案酒后顶包的可能性非常大。
由于该案损失较大,理赔部迅速安排调查人员前往当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过调查人员的多方联系,得到了当地公安局的配合,通过调取监控进行分析,确认了报案的驾驶员刘某存在隐瞒了真正驾驶员及真正驾驶员逃离现场的情节,应属于虚构或编造事故事实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本案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了拒赔处理,成功减损13万余元。
经典车险理赔案例分析2:张先生某日清晨驾驶自己的家用型别克小轿车出行,行驶途中对面驶来一辆高速行驶的卡车,张先生为躲避该卡车紧急让道,不慎使自己的车身陷入路边积满了泥水的大坑中。
别克车当下就熄火了,张先生担心发动机出现问题就没有继续启动车子,而是立刻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联系专业救援。
保险公司将车拖走后经过检测,得出结论果然不出张先生所料,是汽车发动机的某个部件出现问题。
车险案例分析
车险案例分析从1988年起,车险成为我国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
此后,车险迅猛发展,目前占财险总保费的比重高达70%,对我国财险行业发展的影响举足轻重。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车险案例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车险案例分析篇1:司机开车撞死藏獒遭索赔30万维权时间:2014.12.某日维权地点:鄞州区法院维权事由:索赔30万元开车不慎撞死一条藏獒犬,狗的主人向肇事司机索赔30万元。
一条买来才8万元的狗,为何最终增值到30万元,这个损失金额到底该如何裁定?昨日,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狗的主人提出30万元索赔金额事情要从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说起,老刘(化名)是一名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当天他和往常一样开车送货,当途经鄞州区某村村口准备拐弯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一只藏獒和老刘的车子同方向奔跑而来,老刘避让不及撞了上去,藏獒当场死亡。
“怎么回事啊!?”事故发生后,狗的主人老叶(化名)连忙跑了过来,当时他正在忙着手里的活,没有看着自己的爱犬,没想到就一会工夫,狗已经死于非命。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老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责任是划清了,但双方因为赔偿的金额出现了分歧,老叶称这条藏獒是自己在6年前花了8万元买来的,当时是一条幼犬,可六年的饲养幼犬已然成了一条成年藏獒,价格不能以8万元来衡量,他估算现在这条成年藏獒应该值30万。
由于双方协调不下,于是老叶将车主老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这3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庭审过程中,这条藏獒的价值该如何认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原告老叶认为,自己遭受的损失共计30万元,这个30万元是怎么得来的呢?老叶说当时购买幼犬时价格为8万元,6年的饲养成本为12万元,而成年藏獒会有相应增值,这部分增值价格为10万元,三者相加得出30万元的经济损失。
而被告的保险公司则认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藏獒进行了定损,当时定损的价格仅为15000元,不应该以30万元来计算。
以案说险车险理赔案例
以案说险车险理赔案例一、“倒霉”的老王和他的爱车。
老王啊,那可真是个本本分分的车主。
有一天,他开着自己那辆心爱的小轿车去超市买点东西。
这超市门口的停车场不大,车又多,老王小心翼翼地找着车位。
好不容易瞅见一个空当,正准备倒车进去呢,突然“哐当”一声!把老王吓了一跳。
原来啊,是后面一个冒失的小伙子骑着个共享单车,没注意看就直接撞在了老王车的后保险杠上。
这小伙子也是慌了神,一个劲儿地道歉。
老王下车一看,后保险杠都凹进去一块了,漆也掉了不少,心疼得不行。
好在老王这车险买得全乎。
他立马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保险公司的客服态度还挺好,详细问了情况,告诉老王要保留好现场,拍好照片。
老王就按照客服说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把车的受损情况拍得清清楚楚。
没过多久,理赔员就到了。
这理赔员也是个行家,简单看了看,就对老王说:“大哥,您这情况属于第三方责任,不过您有车损险,我们先给您定损修车,然后再去找那小伙子追偿。
”老王一听,心里踏实多了。
最后啊,老王的车顺利地进了修理厂,没几天就修得跟新的一样。
保险公司呢,也去找那小伙子协商赔偿的事儿了。
这个案例就告诉咱,车停着被撞了也别怕,有车险呢,该走流程走流程。
二、小李高速惊魂后的理赔之路。
小李是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开车总是风风火火的。
有一次,他开车上高速去外地办事。
这高速上车速都快啊,小李也没太注意车距。
突然,前面一辆大货车不知道为啥急刹车,小李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有点来不及了。
“砰”的一声,小李的车就追尾上去了。
小李当时都懵了,缓过神来第一反应就是自己有没有受伤。
还好只是受了点小惊吓,身体没啥事儿。
但是再看自己的车,那前脸就跟被揉皱的纸一样,惨不忍睹啊。
他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一边安慰小李,一边让他把三角警示牌放到车后安全距离处,防止二次事故。
小李心想,还好自己当初听了朋友的话,买了足额的车损险。
理赔员根据车辆受损的情况做了详细的定损,然后给小李安排了附近的一家4S店进行维修。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分享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分享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车辆保险理赔案件也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对于车主来说,车辆保险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但在事故发生后的理赔过程中,很多车主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实际案例,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给车主们提供宝贵的保险理赔指导。
案例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明是一位年轻的司机,不久前他的车辆在迎面而来的车辆变道时与之相撞。
事故发生后,双方即刻拨打报警电话,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在理赔过程中,小明始终坚持对方全责,但保险公司却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导致小明的保险赔付金额减少了一半。
经验总结: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应主动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事故笔录以及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
此外,车主还应留意交警的执法过程,如对方有违规行为或不负主动事故责任,应及时向交警反映。
只有充分保留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保险公司理赔拖延小红在购车时投保了全险,并在一次事故中受到了损失。
她将索赔材料如实提交给保险公司,并按照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据。
然而,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却一拖再拖,拖延了两个月后才给出回复。
经验总结:在保险理赔中,有些保险公司会故意拖延理赔时间,以期望车主放弃索赔或减少赔付金额。
对于这种情况,车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应对。
首先,车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明确提出理赔所需的材料和时间节点,并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若保险公司仍然拖延理赔,车主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案例三:保险公司拒赔小李的车辆在停车场被他人的车辆刮花,他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然而,保险公司以“涂料花费低于免赔额”为由,拒绝了小李的索赔请求。
经验总结:保险公司的拒赔可能会给车主带来不小的打击,但并不意味着车主就没有其他选择。
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并了解每项保险责任和免赔额的约定。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站不住脚,车主可以通过书面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我们遇到风险或损失时,保险理赔便成为我们获得补偿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我们可能会遇到理赔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
本文将通过分析实际保险理赔案例,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
案例一:车辆保险理赔困扰张先生是一名汽车保险的持有者,在一次车祸中,他的车辆遭受了严重损坏。
他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但在整个理赔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困扰: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不清晰、接待员态度不好、索赔材料要求变动等等。
解决方案: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该在理赔流程上加强规范与透明度。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明确的理赔流程指南来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理赔的具体步骤。
同时,公司内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
此外,保险公司应确保理赔流程中的要求和规定不频繁变动,以减少客户的困扰。
案例二:医疗保险索赔问题王女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受伤住院治疗,她的医疗保险应该覆盖她的医疗费用。
然而,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她发现保险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费用,并拒绝支付其余费用。
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其中一项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范围。
解决方案: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被保险人可以仔细审查自己的保险合同,确保自己清楚了解保险范围和条款。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决定有异议,被保险人可以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合理解释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此外,可以咨询律师或保险专业人士的意见,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案例三:财产保险延误理赔李先生购买了一份财产保险,在家中遭受了盗窃。
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了延误,导致李先生的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
解决方案:对于保险公司的延误处理,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投诉。
同时,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要求尽快处理理赔申请,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解释和补偿方案。
如果一段时间内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被保险人可以寻求监管机构或仲裁机构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汽车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汽车保险典型案例分析汽车保险是一种为汽车车主提供赔偿和保障的保险形式。
在日常生活中,汽车保险可能会面临各种不同的典型案例,下面将以其中两个典型案例为例进行分析。
典型案例一:交通事故赔偿小明是一名年轻的车主,他购买了汽车保险来保护自己的车辆和人身安全。
天,他不慎驾驶车辆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了车辆损坏和司机受伤。
这就需要小明向保险公司寻求帮助并进行赔偿。
在确认了事故责任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小明的保单条款和相关规定,对受损车辆进行评估和修复,同时对受伤的司机进行医疗费用的赔偿。
这时,小明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指示,将车辆送至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或者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工程师的修理费用,并为小明支付相关费用。
对于受伤的司机,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保单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和康复治疗费用。
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小明需要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并通过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据,以确保赔偿过程顺利进行。
在赔偿结束后,小明需要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要求,签署赔偿协议,并接受赔偿款项的支付。
典型案例二:盗窃和失窃损失赔偿小红是一名经常长途驾驶的商务车主,她购买了全险来保护自己的车辆免受盗窃和失窃的损失。
天,小红停车后返回车辆时,发现车辆已经失窃。
小红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请求赔偿。
保险公司将对报案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接受小红的赔偿要求。
在确认了盗窃事件的真实性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小红的保单条款和相关规定,对丢失的车辆进行评估,并支付赔偿款项。
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小红提供一些额外的文件和证据,以证明车辆的价值和丢失的损失。
对于盗窃车辆的赔偿,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保险条款规定来支付赔偿款项。
保险公司可能还会要求小红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明等,以便核实车辆的信息和所有权。
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小红需要与保险公司保持定期的沟通,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据,并遵守保险公司的要求。
一旦赔偿款项确定且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将支付赔偿款项给小红,并解决相应的手续和文件。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在现代社会中,车辆保险已经成为了车主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保障。
然而,尽管我们购买了车辆保险,但在遇到事故后的理赔过程中,仍然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扰。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车辆保险理赔案例,以及经验总结,帮助车主更好地了解车辆保险理赔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案例分析1. 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失小明在驾驶自己的汽车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严重受损。
他立即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并在保险公司指导下将车辆送至指定维修厂进行评估修理。
经过评估,保险公司认定车辆需要维修,并承担了修理费用的大部分。
2. 第三者索赔引发纠纷小王驾驶自己的车辆在路上行驶时,不慎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出租车司机受伤。
不久之后,小王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索赔通知书,要求他赔偿出租车司机的医疗费用和车辆修理费用。
小王觉得保险公司的索赔金额过高,因此提出了异议。
他通过律师的帮助,最终与保险公司达成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
二、经验总结1. 及时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调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该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并提供准确详细的事故信息。
同时,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配合完成案件调查所需的文件和证据,例如交警事故报告、照片等。
这样可以加速理赔的进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2. 理性对待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的评估师对车辆进行评估,判断维修费用或残值。
车主在接受评估结果时,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了解评估师的判断标准。
如果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并咨询专业意见。
3. 寻求法律援助处理纠纷如果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如索赔金额过高或保险公司拖延赔付等情况,车主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
律师可以帮助车主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评估索赔金额的合理性,协商与保险公司的解决方案,并提供法律支持。
4. 注意保持保险记录和保险合规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其中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10篇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10篇汽车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车辆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的行为。
下面将介绍十个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案例,并提供一些相关参考内容,以此作为参考。
案例一:车辆被盗参考内容:当车辆被盗时,投保人应第一时间报案,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理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报警单、警察调查笔录等,以证明车辆确实被盗。
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和理赔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案例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参考内容: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材料,如交警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案例三:车辆自燃参考内容:如果车辆发生自燃,投保人应立即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报警单、车辆损失证明等。
保险公司会进行定损并赔偿相应金额,但需要排除人为纵火等违法行为。
案例四:车辆玻璃破损参考内容:当车辆的前、后挡风玻璃等发生破损,投保人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有的保险公司会提供免赔服务。
在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维修发票和破损玻璃的照片等。
案例五:车辆被撞抢救费用参考内容: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人需要紧急抢救车辆时,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协助。
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费用赔偿,但需要在合理范围内。
案例六:车辆涉水受损参考内容:如果车辆因涉水导致损坏,投保人应先确保自己和车上的乘客的安全,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赔偿。
案例七:车辆遭受自然灾害参考内容:如果车辆因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导致损坏,投保人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案例八:车辆发生碰撞擦刮参考内容:当车辆发生碰撞擦刮等小事故时,投保人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如有需要可以选择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在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维修发票。
车险理赔案例分析
车险理赔案例分析案例一,小型刮擦。
小张的车在停车场被一辆倒车的车辆刮擦,造成车辆左侧车门有一道明显的划痕。
小张拍照并及时报警,随后联系了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派员进行勘察后,确认责任在对方车辆,小张的车辆被划痕部分符合理赔条件。
最终,小张通过保险公司获得了相应的赔偿金额。
案例分析:对于这种小型刮擦的理赔案例,保险公司通常会比较迅速地进行处理,因为责任比较明确,理赔流程也比较简单。
小张及时报警并保存了相关证据,这对于理赔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会比较迅速地进行赔偿,对于车主来说也比较顺利。
案例二,全车损坏。
小王的车在高速上遭遇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全车损坏。
小王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派员进行勘察后确认责任在对方车辆。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后,小王最终获得了全车维修的赔偿金额。
案例分析:对于全车损坏的理赔案例,理赔流程通常会比较复杂,因为需要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
小王在遭遇事故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是非常正确的做法,保险公司会派员进行勘察并确认责任,最终给予相应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需要耐心等待理赔的结果,同时也要配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案例三,人身伤害。
小李的车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对方车辆损坏,并且对方车上的乘客受伤。
在事故发生后,小李及时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在确认责任后,对对方车辆的损坏进行赔偿,并对受伤的乘客进行了人身伤害的赔偿。
案例分析: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的理赔案例,保险公司会进行更为严格和细致的处理,因为需要对受伤乘客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赔偿。
小李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派员进行勘察和确认责任,最终给予相应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受伤乘客进行一定的调查和评估,车主需要配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要求,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综上所述,车险理赔案例涉及的情况千差万别,但无论何种情况下,及时报警、保存证据、联系保险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演示版.ppt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 包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 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 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 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 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员建议4 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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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 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 责任认定,但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 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赔 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并非指定驾 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当扣除10%的赔偿款。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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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要件, 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 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 内容,其原因是保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 如果没有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车辆来索 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规定,所以保险车 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 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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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 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 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 车照料者)。”张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 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 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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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 险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 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约定” 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不服,向 法院起诉。
汽车保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市市民李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在市区道路时,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李某的车辆严重受损,李某本人也受到轻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张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以李某车辆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为由拒绝赔偿。
二、案件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的车辆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保险人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
”3. 案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在本案中,李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
然而,由于李某未按时缴纳保险费,导致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
由于保险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保险金,李某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的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争议处理;合同解除条件;其他约定事项。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案例五(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去年春夏,广东地区遭受了连续暴雨的袭击,家住 广州的卡罗拉车主魏女士就遭遇了爱车被淹的经历 。当时,魏女士正在驾驶车辆,行驶到一处深槽路 段时,低洼地段的雨水已经淹没到了车子前机盖的 位置。魏女士心里一慌,脚下发软,车子突然就熄 火了。当时,魏女士的车陷在雨水中,没法打开门 ,车上又没有同行的人能帮她推车。魏女士只好重 新打火,结果,不仅车子没能被发动,发动机还因 “呛”进了雨水导致损坏。魏女士向保险公司报了 ,但保险公司认为不赔偿。
案例四(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2010年10月8日,张先生向启东某箱包厂购买一辆 二手小客车。买车后第4天,张先生即向保险公司办 理了保单的批改手续,将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等资 料均改为了本人,保险公司未出具新保险单。2011年 9月18日晚,张先生驾驶该车时,不慎撞到路牙上。 交巡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为此,张先 生支付施救费、车辆维修等费用13000元。
案例二(自燃险)
车主何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车子买了11 年了,早上开出来也没发现有异常的地方,可刚开 到杭州中河高架万松岭路附近,火就着起来了。何 先生还算镇定,赶紧踩刹车靠边停车,然后和车上 的3位家人逃了出来。 随后,何先生报了警,杭州 消防接警后,调派消防鼓楼中队前往救援。消防赶 到时,汽车前部已经燃起大火,外壳已经变形。消 防官兵立即铺设水带,火很快被扑灭。可是,何先 生有些沮丧,原来,他的车子并没有购买自燃险, 所以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1999年7月27日凌晨,市区下了一场倾盆大
雨,大多数道路有积水现象。同日上午9时, 杨某准备开车上班,见停放在其住宅区通道 的上述保险车辆轮胎一半受水淹,则上车点 火启动,发动机发出发动声后死火,尔后则 无法起动。杨某即将车辆拖至某修理厂,经 检查认为系发动机故障。杨某考虑该修理厂 设备不齐全,又将车拖至某汽车维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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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在为二手车投保时,如果投保人选择按当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旦发生部分损失,被保险人能得到保险限度内全 部修理费用的赔偿;但一旦发生全部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出险时实际价值的赔偿“全损”与“分损”时赔偿数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导 致实际中的纠纷频出
• 【案例结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保险公司按车辆的实际价值,即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金额后承担责任,赔付22万元
• 【案例结论】法院认为,李某与保险公司 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保险公司应当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虽然交 管部门未就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保 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董某对交通事 故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按约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但发生保险事故时驾驶员杨某 并非指定驾驶员,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应 当扣除10%的赔偿款。据此,法院判决保险 公司赔偿6.5万
方应当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本案中保险公司虽然是按照32万元计收保险费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影响保险费数额高低还有一个因素,即保险费率。若是车辆全损
时,保险人一律按新车购置价承担责任,则保险费率将有所上升,而绝不是现行的费率。因此很难说上述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
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
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
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
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
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保险
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 员随车照料者)。” A先生虽然投了车辆 损失险,但汽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 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 类原因,举证很难。
值计算赔偿”中的实际价值也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根据合同自由原则,依照当事人双方的自由意愿订立的保险合同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本案中,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条款、订立保险合同时自愿选择按照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即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后的金额赔付,虽与损
【案例结论】赵某履行“特别约定”的义务 是轻而易举的。在公安机关核发牌照后给 保险公司打电话,讲明牌照号码,或者开 车到保险公司说明,对赵某而言都不是件 困难的事。由于赵某没有认真阅读和学习 保单规定的义务,痛失保险赔款。其教训 应为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吸取
• 案例2 因车撞人致死后受损引起的保险纠纷
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
第一节 车辆损失险类典型理赔 案例
一、汽车保险合同变更问题案例 案例1 因特别约定条款引起的保险纠纷
• 【案例简介】赵某为其奥迪车向某财 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保险金 额34万元人民币。因为新车,投保单 上没有填写牌照号码。保险公司在保 险单正本“特别约定”一栏中盖上了 红色长方行图章,其内容是“领取牌 照三日内通知保险公司,过去不负保 险责任”。
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
三、如何赔付二手车全损
• 案例1 二手车保险赔付金额的确定
• 【案例简介】2003年1月29日,田某花12.3万元从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购买了一辆长春奥迪100,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投保时,田某选择奥迪车的新车购置价32万元作为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5488元。 6月3 日该车发生火灾,全部被毁。事故发生后,田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过现场勘察,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奥迪车的实际价值12.3万元承 担责任。理由是:依据《保险法》,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超过的部分无效,即使保险金额高于车辆实际价值,也只能以车辆的实 际价值12.3万元理赔。但田某认为自己是按32万元投保和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公司理当赔付32万元。双方争执不下,于是田某将其保险公 司告上法庭。
• 【案例点评】本案中的关键问题在于:
•
第一,本案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获得补偿,但保险人的补偿数额以使标的物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为限。本案
中田某购买车辆时仅花费了12.3万元,但其却得到22万的赔偿,是否获得了额外利益?
•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保险条款规定:“按投保时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
失赔偿原则不符,但也应按此条款理赔。
•
第二,保险公司按实际价值承担责任,是否违背了公平原则?
•
本案中被保险人一直坚持保险公司应赔付新车购置价,认为保险公司按照32万元的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但是全损时却按照实际价值
赔付,有失公平。
车险合同是一份格式合同,投保人并不能参与合同条款的制定,但为了保证弱者的利益,中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的一
• 【案情简介】2005年9月5日,李某为他的 帕萨特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额20万元。 随后,李某将车借给杨某。杨某驾该车与 董某骑的自行车后部相撞,致董某死亡, 轿车也受损。事后,交通队不能认定事故 责任。经核损,保险公司应支付车辆修理 费7万余元。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李某随 后诉至法院。
• 【案例分析】法院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核 损保险费的90%,共计6.5万余元。保险公 司辩称,交通队不能认定责任,公司只能 赔偿50%。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不是保单中记 载的指定驾驶员,根据合同约定,在赔偿 50%的基础上再扣除10%,即全部损失的45% 为3.2万元。
案例2 水管爆裂导致车辆损失案
• 【案例简介】被保险人刘某将其自用轿车 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使 用的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合同约定承保 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被 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了保险费。保 险期限内,刘某途经某路口,该路口因自 来水水管爆裂,致使路面大面积积水,车 辆因被水淹以及操作不当导致该车发动机 损坏。
车损险施救理赔案例
• 案例 在车辆施救过程中受伤案
• 【案例简介】某运输公司司机王某驾驶解放牌货车在山路上行驶,忽
遇路面滑坡,车辆顺势滑至坡下20余米处,庆幸王某并无受伤。王某 小心翼翼下车,发现车子还有可能继续下滑,便从工具箱中取出千斤 顶,想把车子的前部顶起以防止其继续下滑。然而,就在王某操作千 斤顶时,车辆忽然下滑,王某躲闪不及,被车压住,导致腰椎骨折。
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包 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 【案例启示】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 的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 上,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 多,都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 汽车自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 员建议4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人的责任范围。 保险人指出。根据文义解释原则,该条款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车辆遭受危险的基本前提条件是 车辆遭受暴雨、洪水;二是在遭受暴雨、洪水后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者被水淹及后操作不当而使发动机 损坏,才属于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
• 【案例点评】上述案例说明了在发生保险责任争议时,应如何确定损失原因及对条款作出准确、合理的解释。
但赵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险 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 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赵某依保险单向保险 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赵某违反了“特别 约定”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赵某 不服,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和 保险人在第十九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 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
事后周强将车辆开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 共计花费修理费4万余元,并凭修理单据向 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 【案例结论】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被 告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为有效合同,双方应当依照合同严格履行 各自义务。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应遵循 近因原则,对本起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自来水水管爆裂致使路面大量积 水,保险车辆路经积水路段时操作不当造 成事故而遭受损失。
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 要件,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 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内容,其原因是保 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如果没有 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 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 车辆来索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 规定,所以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 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 则保险单无效
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而在保险金额如何确定一部分,规
定:“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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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讲,出现在一份保险合同中的术语应作相同的解释,因此可以认为在发生全部损失时,“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
时应用;二是不利解释应在存在两种解释且解释均为合理的情况下方可适用;三是不利解释的目的主要是防止保险 合同的附合性造成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均等现象的发生。
•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承保损失应是以暴雨、洪水为近因,而投保人周强驾驶的车辆所遭受损失的近因是自
来水水管爆裂,因此,周强投保的车辆所遭受的危险不是保险双方约定的、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即其损失不
•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审核后,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为由出具了拒赔通知书。但被保险人周强认为, 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侵犯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保险公司
履行合同,赔偿其该次事故的车辆修理费。于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 质证等,争议的焦点是周的车辆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及对保单中保险责任条款的理解。保单条款规 定,“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的”,保 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认为,该条款适用两种情形,一是车辆在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 动,二是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这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个致使车辆发动机损坏均应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