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
国家计委关于认真做好制止低价倾销工作及开展对低价倾销进行检查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认真做好制止低价倾销工作及开展对低价倾销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1999.01.16•【文号】计价格[1999]42号•【施行日期】1999.0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30日)废止国家计委关于认真做好制止低价倾销工作及开展对低价倾销进行检查的通知(一九九九年一月十六日计价格〔1999〕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物价局(委员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制止低价倾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行业出现了产品供过于求、企业间降价竞争的现象。
企业间的价格竞争有利于促进产品销售和市场供求总量的平衡,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有些企业以低于产品成本的价格销售,有的企业采取使用走私原材料、降低产品质量等非法手段降低成本降价倾销,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制止低价倾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一系列制止低价倾销的法规性文件,在保护竞争、促进竞争的同时,坚决依法制止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为了切实做好制止低价倾销工作,各地要对低于行业平均成本销售产品的企业进行调查,把平板玻璃、钢材、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食糖等产品价格作为1999年上半年检查工作的重点。
检查的具体内容是:(一)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是否存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第五条所列的及制止低价倾销平板玻璃、钢材等法规中规定的低价倾销行为;(二)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是否有采取使用走私原材料和零配件、以次充好、减少功能、降低质量和虚报少列成本等非法手段降低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行为;(三)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是否低于政府指导价格的下浮界限。
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现象和破解途径
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现象和破解途径一、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现象电视广告是传播商业信息、推广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渠道之一,而在这个领域中,出现了一种被称为“价格歧视”的现象。
1.1 市场定价差异造成的歧视市场定价差异是导致电视媒体价格歧视的主要原因。
不同传媒机构拥有不同受众群体和市场份额,这决定了其各自的影响力和曝光率。
对于高收入或更具影响力受众较多的电视频道,广告费用往往高昂;相反,对于低收入或较小影响力受众较多的电视频道,则通常设置较低的广告费用。
这种根据受众群体大小设定广告费用的做法存在着明显差异化特点。
1.2 品牌认知度造成的歧视品牌认知度也是导致电视媒体价格歧视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
大型品牌在市场上积累了足够多的口碑和知名度,其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可度往往更高。
在电视广告中,这种品牌优势会转化为商业价值。
因此,大型品牌往往可以享受到较低的广告费用,而小型或新兴品牌则需要支付更高的广告费用以提升其知名度。
1.3 地域差异导致的歧视地域差异也是电视媒体价格歧视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规模和消费能力存在差异。
为了适应不同地区市场需求和实际购买力,各传媒机构会根据当地情况调整广告定价,导致不同地区之间出现价格歧视。
二、破解电视媒体中的价格歧视途径尽管电视媒体中存在价格歧视现象,但仍然有一些措施可以采取来破解这一问题并促进公平竞争。
2.1 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是解决电视媒体价格歧视问题的基础。
通过制定明确且公正的广告费用评估标准,各传媒机构可以避免随意设定广告价格并确保公平竞争。
2.2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电视媒体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并完善执法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对于价格歧视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2.3 鼓励投资者多元化选择鼓励投资者在选择广告渠道时考虑到品牌知名度以外的其他因素。
尽管大型媒体具有更高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但小型或新兴媒体也有独特的优势和潜力。
对彩电行业价格联盟违法性问题的分析
对彩电行业价格联盟违法性问题的分析一、案例事实12000年6月9日,国内彩电企业的9个著名厂家康佳、TCL、海信、创维、厦华、乐华、金星、熊猫、西湖9家彩电老总齐聚深圳,宣告“中国彩电企业峰会”成立,正式签订“停战协议”,并组建行业联盟。
然而,彩电巨头长虹未能参会,却为此次“价格联盟”蒙上一层“阴影”。
TCL总裁李东生在作主题发言时表示,峰会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由多家彩电企业就行业发展规划进行协商合作的,自愿的、松散的经济合作组织,其目的是想通过设立各品种各规格的最低价格,来规范彩电业的无序竞争行为,根除彩电业的恶性价格战。
经过近几年来的多次彩电价格大战,峰会成员企业均认识到过度的价格竞争只会给整体彩电行业造成损害,影响彩电行业的科技投入和发展后劲,恶化竞争关系和经济环境。
最近,在彩电原材料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彩电价格一降再降,已使整个行业跌至危险边缘。
在此背景下,九家彩电企业自发组织成立了“中国彩电企业峰会”。
参加联盟的九家企业经过协商已达成三项合作:一、开展技术合作,推动国内数字广播电视技术标准的制订;二、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将国内产大于求的彩电生产能力转移到国际市场;三、制定行业自律价,规定各品种、各种规格彩电的市场最低价。
“彩电峰会”的9大彩电企业联合推出彩电价格最低限价,并宣布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新价格。
峰会规定,今后凡是低于此价的产品均视为质量和价格没有保证的。
为保证价格同盟的有效执行,峰会单位将联合组成调查团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者将被清出门户。
此外,此次彩电企业峰会的另一重要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与彩管行业协会对等的组织形式,协调行业利益,而不必依靠单一企业的力量去争取无果的谈判。
据悉,显像管一般占电视生产成本的30%至40%,若能成功降价,生产商的边际利润可以提高3至4个百分点。
6月9日下午,“彩电峰会”中的8家彩电企业老总和8家彩管厂商开始谈判彩管降价一事。
有参加该会议的企业透露:9家峰会成员与彩管行业达成了一个协议:今后彩管价格只随季节浮动,峰会成员以统一的价格购买彩管,而未加入峰会的企业购买彩管的价格将比会员统一价高出一定的比例,至于具体的价格,无论是峰会成员的购买价格,还是非会员的高出比例,还在继续谈判之中。
管理会计案例及答案1
管理会计学案例与解析颉茂华编著案例部分第一篇管理会计基本理论方法概述.第1章管理会计的形成、发展及其基本涵义[案例1.1]新华股份有限公司的王某是刚从财务会计工作转入管理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对于管理会计知识不甚了解。
以下是他对管理会计提出的个人观点:(1)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职能一样,主要是核算和监督。
(2)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是截然分开的,无任何联系。
(3)管理会计报告要在会计期末以报表的形式上报。
(4)管理会计吸收了经济学、管理学和数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在方法上灵活多样。
(5)贯穿管理会计的理论是本量分析理论。
(6)管理会计服务于企业外部,受会计法规的约束。
(7)管理会计的职能主要是满足企业各项管理职能的需要。
(8)管理会计的信息质量特征与财务会计的信息质量特征完全不同。
(9)在提供时可以完全不用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10)一个管理会计师可以将手中掌握的信息资料随意提供给他人。
(11)与财务会计相比,管理会计不能算是一个独立的职业,它的职业化发展受到限制。
(12)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两者反映的内容相同。
要求:1、对以上观点加以分析说明,指出正确与否。
2、说明企业主要的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第2章变动成本法[案例2.1]A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第一、第二、第三各年的生产量(基于其正常生产能力)都是8000件,而销售量则分别为8000件、7000件和9000件。
每单位产品的售价为12元。
生产成本:单位变动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性制造费用)5元,固定性制造费用基于正常生产能力8000件,共计24000元。
每件产品应分摊3元(24000÷8000)。
销售与行政管理费假定全部都是固定成本,每年发生额均为2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销售税金,分别采用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计算各年税前利润。
[案例2.2]B企业生产一种产品,1997年和1998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2016)
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201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6.25•【文号】国发〔2016〕38号•【施行日期】2016.06.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新经济、新动能成长,在前期已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国务院对改革开放以来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国务院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等的506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其中168件因涉密等按规定另行通知)。
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
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坚决破除对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各种束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338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6年6月25日附件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目录(共338件)1.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单位关于整顿行政和企业事业部门招待所的报告(国发〔1980〕62号)2.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速发展畜牧业的报告(国发〔1980〕69号)3.国务院批转水利部、财政部、国家水产总局关于水库养鱼和开展综合经营的报告(国发〔1980〕153号)4.国务院关于解决矿区村庄压煤和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发〔1980〕176号)5.国务院批转国家农委等单位关于解决国营农业企事业职工户口粮食关系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国发〔1980〕212号)6.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关于全国医药管理局长会议情况的报告(国发〔1980〕216号)7.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国发〔1981〕24号)8.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商业部、粮食部关于当前生猪生产情况的紧急报告(国发〔1981〕33号)9.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国发〔1981〕57号)10.国务院批转国家水产总局关于当前水产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73号)11.国务院关于抓紧今年工交生产努力增产增收,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通知(国发〔1981〕75号)12.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生产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90号)13.国务院批转国家物资总局关于全国物资局长会议汇报提纲的通知(国发〔1981〕101号)1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能源委关于改变煤炭订货、调运工作分工管理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126号)15.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七个部门关于工矿企业要进一步办好农副业生产报告的通知(国发〔1981〕146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线电视台在提供电视节目服务中进行有奖竞猜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线电视台在提供电视节目服务中进行有奖竞猜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8.04.02
•【文号】工商公字[1998]第55号
•【施行日期】1998.04.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有线电视台在提供电视
节目服务中进行有奖竞猜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8〕第55号)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福建有线电视公共频道有奖竞猜活动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请示》(〔闽工商公字(1998)第72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所称的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附带性地提供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统称奖品)的引诱方式,促销其商品(包括服务)的行为。
不论向商品的购买者提供奖品,还是向其他有关当事人提供奖品,只要经营者以促销商品为目的,均可构成有奖销售,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调整。
二、有线电视台是通过有线方式向有线电视系统终端户提供有偿电视节目服务的经营者。
有线电视台为招揽广告客户和消费者,在提供电视节目服务中进行有
奖竞猜活动的,构成有奖销售,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有线电视台为招揽广告客户和消费者,在提供电视节目服务所进行的有奖竞猜活动中,以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且其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防碍了电视媒体之间的公平竞争,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禁止的不正当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日。
司法卷一:竞争法题库考点
司法卷一:竞争法题库考点1、多选?2013年1月3日,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江南博哥)元人民币。
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据了解,自2006年1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上述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
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六家涉案企业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
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达2.08亿元。
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
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
)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已经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刘敏学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
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方式。
经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有奖募捐及其他彩票发售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禁止下列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前款第(四)项行为,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
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认定,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四条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
我国禁止使用再生显像管生产加工电视机
我国禁止使用再生显像管生产加工电视机
曾星
【期刊名称】《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
【年(卷),期】2005()10
【摘要】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我国禁止使用再生显像管生产加工电视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收集、储存、处置废旧显像管的经营活动。
【总页数】1页(P5-5)
【关键词】生产加工;显像管;电视机;再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家认监委
【作者】曾星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82;TN949.7
【相关文献】
1.六类自然资源将建有偿使用制度/我国禁止生产使用六溴十二烷/国标《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墙体材料》编制工作启动 [J],
2.我国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剧毒杀鼠剂和允许使用的杀鼠剂 [J],
3.我国明年起禁止生产和使用三氯乙烷 [J],
4.我国将禁止生产和使用三氯乙烷 [J],
5.我国禁止生产使用六溴十二烷 [J], 本刊讯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电视机原理》复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电视标准规定:图象信号的调制方式为(A )。
A.负极性调幅B.平衡调幅C.调频D .调相1、我国电视标准规定:伴音信号的调制方式为(C )。
A.正极性调幅B.负极性调幅C.调频D .既调幅又调相2、我国电视标准规定:每一个频道的频带宽度为(C )。
A.4.2 MHz B.6 MHz C.8 MHz D .12 MHz2、我国电视标准规定:视频信号的频带宽度为( B )。
A.4.2 MHz B.6MHz C.8 MHz D .12 MHz3.我国电视机中,图象中频规定为( D )MHz。
A.5 B.31.5 C.33.57 D .383、我国电视标准规定的帧频和每帧的扫描行数分别为( A )。
A.25 Hz、625行B.60 Hz、525行C.50 Hz、625行D.30Hz、525行4、彩色电视机浮现无光栅、无图象、无伴音故障现象的可能部位是(C )。
A.场扫描电路B.伴音电路C.开关电源D.A 与C4、某电视机浮现有光栅、无图象、无伴音,故障原因是(B )。
A.电源B.高频头C.行扫描电路D .显像管及附属电路5、电视机中,行扫描电路住手工作时,将会浮现(C )的故障现象。
A.水平一条亮线B.有光栅无图象C.垂直一条亮线D .无光栅5、电视机中,场扫描电路住手工作时,将会浮现(A )的故障现象。
A、水平一条亮线B.有光栅无图象C、垂直一条亮线D .无光栅6、人眼具有最大视敏度的彩色光的波长是(B )A.λ= 380 nm B.λ= 555 nm C.λ= 680 nm D.λ= 780nm7、色调是由彩色光的(C )决定。
A.辐射功率B.颜色的深浅C.波长D.掺入白光的多少7、彩色的色饱和度指的是彩色的(C )。
A .亮度B .种类C .深浅D .以上都不对8、当三基色信号的强度相等R = G = B 时,屏幕呈现的颜色为( D )。
A .红色B .绿色C .蓝色D .白色9、实现频谱交织时,NTSC 制采用了( A )。
彩色显像管的生产知识
彩色显像管的生产知识引言彩色显像管(Cathode Ray Tube, CRT)是一种传统的显示器,使用电子束扫描的方式在屏幕上显示图像。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CRT在计算机显示器和电视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本文将介绍彩色显像管的生产知识,包括工艺流程、材料选择和常见问题等。
工艺流程彩色显像管的生产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真空抽取和煅烧首先,需要将玻璃管制成空心形状,并在一端封口,形成真空密封的空间。
然后,将玻璃管置于高温炉中进行煅烧,以获得所需的物理和化学性能。
2. 磷涂覆在玻璃管的内表面涂覆一层磷矿粉末,这些磷矿将在后续步骤中发光,产生不同颜色的光。
3. 红、绿、蓝荧光层的形成在磷涂覆后,使用电子束照射物体,将荧光剂分别添加到磷涂层上,以形成红、绿、蓝三原色的荧光层。
这些荧光层将根据不同的电子束激活,并发出相应的颜色。
4. 阴极和阳极的制造在玻璃管中安装阴极和阳极。
阴极负责发射电子束,而阳极则吸引和加速电子束,使其能够扫描屏幕上的各个点。
5. 真空密封和封闭将阴极和阳极插入玻璃管中,并进行真空密封,确保整个管道内部呈现真空状态。
然后,使用特殊的封闭材料将玻璃管的封口部分密封起来,确保不会泄漏。
6. 最终测试和调整生产完成后,对彩色显像管进行最终测试和调整。
这些测试通常包括亮度、对比度和颜色校准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产出符合规格。
材料选择彩色显像管的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多种材料。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材料:1. 玻璃玻璃是制造彩色显像管不可或缺的材料,它应具有耐高温、良好的真空密封性和光透明性等特性。
通常使用硼硅玻璃或草硼硅玻璃制作彩色显像管。
2. 阴极材料阴极通常使用钨或银镉合金,这些材料能够发射出大量的电子束,并具有良好的耐高温性能。
3. 荧光剂荧光剂是产生彩色显示效果的关键。
通常使用草酸锑和锰酸锌等荧光粉作为主要荧光剂,通过不同的配方和掺杂方式,能够发出红、绿、蓝三种颜色的荧光。
4. 封闭材料封闭材料主要用于将玻璃管的封口部分封闭,以确保真空状态不被破坏。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副本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间:于1993年9月2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意义: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bèi)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
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
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以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二章竞争行为第一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二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四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知识讲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知识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规定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本法的直接目的是反对不正当竞争,与此相对应的是鼓励与支持正当的竞争,因此,本法的立法目的具体说来是:(一)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实行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实践和世界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各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的,必须对原来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的最终选择。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以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是有重大区别的,两种经济体制的不同主要是:第一,市场和计划所起的调节作用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发挥的是对经济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市场作用来自行平衡供求,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但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它有种种局限性,因此政府计划的调节是必要的,政府是起着高层次的调节作用。
也就是说凡是市场能解决的由市场来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政府来解决。
计划经济体制则是政府通过计划支配一切,对资源进行直接配置。
但由于政府力量还不够,计划也不可能做到完全无漏。
所以还需要市场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第二,经济运行方式不同。
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遵循价值规律,在竞争的环境中进行的,市场机制的核心是竞争。
计划经济的运行是靠行政命令,通过国家下达的计划或配额进行的,因此基本不存在竞争。
第三,微观经济基础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微观经济基础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计价(1999)1283号
国家计委1997年4月21日发布
35
抵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计办[1997]808号
国家计委、高法、高检、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发布
36
质量体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费[1997]698号
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4月24日发布
37
国家计委关于价格文件执行日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1998年3月16日发布
54
关于质量认证人员考核、注册和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费[1998]581号
国家计委1998年4月7日发布
55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 计价费[1998]776号
国家计委1998年5月4日发布
56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 计价费[1998]775号
计价格[1998]2330号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1998年9月18日发布
75
国家计委关于价格监督检查证颁发使用管理的通知
计价检[1998]1801号
国家计委1998年9月22日发布
76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计价格[1998]1810号
国家计委、建设部1998年9月23日发布
77
关于“事故车辆定损”是否属于“价格行为”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司价格函[1998]97号
国家计委1996年12月3日发布
26
关于取消铁路客票价外加收软票费的通知
计价管[1996]2909号
国家计委、铁道部1996年12月20日发布
27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 计价费[1996]2922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年12月23日发布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印发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印发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息产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计价格[1999]264号•【施行日期】199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平贸易正文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印发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的通知(1999年3月25日计价格〔1999〕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为了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行业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制定了《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近几年来,由于产品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彩色电视机价格大幅度下降。
在降价竞争中,一些彩色电视机、彩色显像管生产企业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价格、电子主管部门要会同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决定,将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作为1999年制止低价倾销、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品种。
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是否低于其生产成本,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是否低于其进货成本;是否采取折扣、补贴、多给数量等手段低价销售;是否采取使用走私进口原材料和零配件、降低性能指标、以次充好、虚报成本等手段低价销售。
三、彩色显像管和彩色电视机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据实、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成本及进货成本,严禁少摊费用,虚置成本。
同时要对有无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昆明市制止娱乐业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实施办法-昆政复[1995]15号
昆明市制止娱乐业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实施办法正文:---------------------------------------------------------------------------------------------------------------------------------------------------- 昆明市制止娱乐业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实施办法(1995年2月15日昆政复〔1995〕15号)第一条根据《昆明市制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所有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咖啡厅及酒吧等娱乐业(以下简称娱乐业)。
第三条上述娱乐业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按标价收费。
并规定如下:(一)标价目(签、薄、册)一律由昆明市物价检查所监制。
对个别需制作特色标价目(签、簿、册)的单位,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连同设计样式一并报昆明市物价检查所审查批准后使用。
(二)标价目书写要清晰、准确,一物一价。
门票和服务标价,须在入口、售票处等便于观看的醒目位置公布;食物标价须在吧柜、座台的标价目(签、簿、册)内标明。
(三)结帐时,须出据结帐单,写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须与标价相符。
第四条娱乐业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昆明市两城区辖区内所有娱乐业的收费标准统一由昆明市物价局、昆明市文化局共同审批并负责管理,其余由市物价、文化部门共同审批并负责管理。
第五条审批程序和要求:凡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按审批权限于开业前15天向市或县文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歌舞厅、卡拉OK厅定级审价审批表”。
必须将投资额、成本测算依据、价格核算制度、台帐制度、自查自审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作附件上报。
并设有专兼职物价人员管理物价。
由物价、文化部门验收合格,发给《等级证书》后,方能按等级标准收费。
第六条经营某种娱乐项目或商品,其价格水平在同行业同等价格水平基础上,超过下列幅度的,属暴利行为:(一)门票、包房费、点歌费、台位费超过同行业同等收费标准0.5倍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1+幅度界限)(二)原包装饮料、酒类、拆零食品、糕点等销售价格超过同行业同等加价率0.5倍的;销售价格=实际进价×(1+不超过同行业同等的加价率)×(1+幅度界限)(无进货价的以当地物价部门提供的进货价为依据)。
电子工业部、商业部关于颁发“国产彩色电视机附加功能加价规定”的通知-[87]电财字632号
电子工业部、商业部关于颁发“国产彩色电视机附加功能加价规定”的通知正文:---------------------------------------------------------------------------------------------------------------------------------------------------- 电子工业部、商业部关于颁发“国产彩色电视机附加功能加价规定”的通知(1987年11月16日〔87〕电财字632号)为促进彩电工业技术的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消费者欢迎的新型国产彩电;同时为有利于各级主管部门对多功能彩电的管理定价,我们对一九八六年电子工业部制定的“国产彩电附加功能加价规定”进行重新审定,经国家物价局同意,现将修改后的“国产彩色电视机附加功能加价规定”(以下简称为加价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价规定”只适用国产彩电,由国内组装使用国外商标的按进口整机对待不按本规定加价。
二、国产彩电价格管理权限不变。
此次附加功能的加价,暂由企业向省级电子工业主管部门申报,并与同级物价局、商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审定。
批准后的价格要报电子部、商业部备案。
三、今后凡新增附加功能在生产定型时要报我们统一制定价格。
四、本“加价规定”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执行,一九八六年电子工业部颁发的“加价规定”同时废止。
国产彩色电视机附加功能加价规定------------------------------------|序|附加功能项目|加价|备注||号||(元)|||-|--------------|---|-------------||1 |遥控器(按功能多少加价)||频道预选按一个功能计算|||3-5个功能|100 ||||6-10个功能|140 |||2 |无信号自动关机|15 |||3 |图象环境光自动控制(OPC)|50 |在彩电的机壳上装有光感应孔|| 4 |视频、音频插孔|||||视频、音频输入插孔|40 ||||视频、音频输出插孔|25||||视频、音频输入、输出插孔|65 |||5 |耳机插孔(含耳塞机)| 5 |松下型热机芯的加价10元||6 |录音插孔| 5 |松下型热机芯的加价10元||7 |预选频道开关机械式(或半电|10 |以8位频道开关为基础|||子式)10位预选器|||||预选频道开关机械式(或半电|20||||子式)12位预选器|||||全电子记忆存贮式预选器|30|||8 |电脑自动选台|30|||9 |预选频道数码管显示|10 |||10|屏幕功能显示每增加一种功能| 5 |(基本功能包括亮度、音量、|||加价(例:基本功能、节目号显||对比度、饱和度等按一种功能|||示、静音显示、定时显示等)。
国家计委、经贸部、机电部、海关总署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计工二〔1988〕191号
国家计委、经贸部、机电部、海关总署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经贸部机电部海关总署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显象管生产线的通知(1988年7月2日)国务院国发[1985]60号、90号文件下达后,各地大都认真贯彻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
但是,现在有许多省市要求上彩色显象管和玻壳项目,大有一哄而起的局势。
有些省市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对外考察、谈判彩色显象管、玻壳引进项目,甚至个别市还以来料加工“名义”同法国公司签订了引进彩色显象管生产线合同。
这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所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各地一定要在国家统一计划下进行彩色显象管、玻壳生产线的引进和建设工作。
彩色显象管“七·五”发展计划正在执行,“八·五”规划已经确定年总生产能力为一千五百万只、玻壳一千七百万套,还有合资、独资厂生产出口的彩色显象管近七百万只(配有玻壳)。
我国电视机总需要量(按每户一部计算),约为二亿五千万部,现在社会拥有量为一亿一千二百万部,今年的产量接受二千万部(其中彩色七百至八百万部左右),再过五年又将增加一亿多部。
那时,电视机将趋向普及,彩色电视机会出现“买方市场”的局面。
为此,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1985]60号、90号文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禁止规划外盲目乱上彩色显象管、玻壳项目。
凡是60号文件下达后未经国家正式批准立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今后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包括“三来一补”)对外询价、谈判、考察、引进彩色显象管(含玻壳、高分辨率显示管、彩色投景管等)生产线(含关键设备)。
没有国家批准的正式文件,经贸部门不发放设备进口许可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印发
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99/03/15
国家计委讯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印发
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电子工业主管部门:为了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行业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制定了《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几年来,由于产品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彩色电视机价格大幅度下降。
在降价竞争中,一些彩色电视机、彩色显像管生产企业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价格、电子主管部门要会同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决定,将彩色显像管和彩色电视机作为1999年制止低价倾销、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品种。
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是否低于其生产成本,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是否低于其进货成本;是否采取折扣、补贴、多给数量等手段低价销售;是否采取使用走私进口原材料和零配件、降低性能指标、以次充好、虚报成本等手段低价销售。
三、彩色显像管和彩色电视机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据实、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成本及进货成本,严禁少摊费用,虚置成本。
同时要对有无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四、各地在贯彻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
附件: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附件关于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制止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行业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和正常的价格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销售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的经营者,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本企业成本销售,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降低成本低价销售,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它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一)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低于其同一时期生产成本,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低于其同一时期进货成本;
(二)采取折扣、补贴、多给数量等方式,使生产企业的实际出厂价格低于本企业生产成本,经销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本企业进货成本;
(三)使用走私进口原材料和零配件、降低性能标准、以次充好、虚报成本等手段低价销售;
(四)市场份额占较大优势的彩色显像管购买者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彩色显像管生产企业低于其生产成本销售产品;
(五)采取其它方式,使生产企业的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同一时期生产成本,或经销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同一时期进货成本。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定期发布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主要品种、规格的行业平均生产成本。
国家计委会同信息产业部确定和公布合理的下浮幅度。
第六条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原则上不应低于行业平均生产成本;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不应低于正常进货成本。
第七条生产企业以低于发布的行业平均生产成本销售,经销企业以低于其同期进货成本销售,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损害其它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利益的,受损害的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可向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立案调查。
第八条举报人应当据实反映情况,提供被举报人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事实材料和被损害的情况。
被举报的经营者,应当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如实提供相关的帐薄、单据、凭证以及其它资料。
第九条经调查认定,被举报的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经营者确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具体情况依据《价格法》进行下列处罚:(一)予以警告;(二)处以罚款;(三)责令其停业整顿;(四)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条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检查时,首先应以生产、经营者的个别成本为主要判定依据。
当个别成本难以认定时,以行业平均成本和合理的下浮幅度为主要判定依据。
第十一条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及成本、费用核算制度,据实、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成本及进货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各级电子工业主管部门及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行业协会应当督促彩色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经营者执行本办法。
对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劝其改正;规劝无效的,可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要求立案调查。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