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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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资产负债情况表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本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中长期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城区绿化工程、公园、广场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车辆清洗养护与保洁市场管理和资质报批工作,负责机动车清洁企业设立备案;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监督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城区绿化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监管;负责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对配套建设的地下建筑物化粪池和其它特殊规格化粪池初步设计方案和建造方案的审批;负责对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单独设置环境卫生设施设计和建设方案备案,单独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结果备案;负责对建设工程配套绿化总体设计文件审查;负责拟订年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事业、城区绿化发展的预算工作,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松府[2011]60号【发布部门】80903A002【发布日期】2011.06.03【实施日期】2011.06.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松府〔2011〕6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现将《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1)41号)和上海市环保局等十一部门制订的《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法﹝2011)16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2011年本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探索和创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机制和手段,为全面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中心工作,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融合。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本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包括三部分内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整治;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

(一)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整治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禁止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松府[2010]66号【发布部门】80903A002【发布日期】2010.06.07【实施日期】2010.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松府〔2010〕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经研究同意,现将《松江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松江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及上海市环保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法〔2010〕20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世博环境保障等重点工作,现就2010年本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世博会环境安全为重点,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保卫工作;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本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包括三部分内容:世博环境保障工作,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和巩固减排成果的执法后督察工作。

(一)世博环境保障工作1、加强扬尘污染整治。

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4.01.16•【字号】•【施行日期】1984.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试行)(1984年1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市容整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市区和县属城镇。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市容卫生第四条广大公民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维护社会公德,保持市容整洁。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不准乱丢果皮、废纸、烟头等杂物,严禁随地便溺。

各单位要建立卫生日制度,落实卫生责任制,除四害、消除蚊蝇孳生场所,保持室内外整洁。

第五条各主要道路的沿街单位和居民户,挂晒衣被杂物等,要注意市容整洁,不准在护栏、电杆、行道树上晾晒衣物,不准在道路两侧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商店和其他单位的门面,经批准设置的标语牌、画廊、广告栏、绿化地带和市政、交通设施,要保持整洁、美观、大方;各主管单位应经常维修整理,定期更新。

禁止在公共场所任意招贴、涂画、刻划。

第六条市区和县属城镇范围内,不准饲养家禽家畜。

严禁在市区买卖苗禽苗畜。

单位因实验等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的,要落实卫生和除害措施,确保市容环境整洁。

第七条严禁违章搭建、堆物、设摊。

凡市政建设、修理房屋等各类施工,除紧急抢修外,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围栏标牌,保持周围整洁,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超越批准期限。

经批准搭建的临时工棚,不得有碍市容。

砂浆、混凝土拌和机不得擅自放置在路上操作。

第八条凡涉及开挖道路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持经批准的掘路执照,与地区和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施工期的除害保洁工作,保证垃圾、粪便的正常清运和下水道的畅通。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资产负债情况表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工作职责:参与本区范围内有关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渣土管理;负责全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的资质、招标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指导和作业管理等。

负责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的管理,负责环卫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中心另增挂松江区渣土管理所、松江区车辆清洗管理所、松江区市容景观所。

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管理科、环卫管理科、市容景观科、废弃物管理科、规划建设科。

第二部分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8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6294.68万元、支出总计为36294.68万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松江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松江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松江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12.05.02
•【字号】沪松府[2012]74号
•【施行日期】2012.05.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松江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
施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松府〔2012〕7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松江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于宁副区长
副组长:徐其永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徐荣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汪旻区信访办副主任
陈炳泉区法制办副主任
夏志强区监察局副主任
石屹区发改委副主任
杨进区建交委副主任
王德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夏武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玲区审计局副局长
唐可农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振亮区规土局副局长
邵建国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刘学信区水务局副局长
陆建平中山街道副主任
唐瑾洞泾镇副镇长
张春佘山镇副镇长
王旨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管必萍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绿化市容局,由徐其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成员所在单位领导自然替补,不再办理调整手续。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6.25•【字号】沪松府办[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松府办〔2010〕32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第2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通知》要求,区政府开展本区所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各单位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部文件、机密文件等,认为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当经保密审查并解密后,纳入清理范围。

(一)清理分工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清理责任主体:1、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件,由起草机关或者实施机关提出清理建议。

清理建议由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起草机关或者实施机关统筹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区政府决定。

2、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委办局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清理;制定机关撤并的,由承接其职能的主体负责清理。

根据《规定》,各街道办事处不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考虑到各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如确有需要保留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可以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由区政府委托有权机关发布。

(二)清理标准原则上进行全面清理,即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清理。

对不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或者依据缺失,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如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与其他法律规范不协调以及实际操作性不强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下列要求处理:1、文件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2、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3、文件个别条款与上位法不相一致,或者部分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其他法律规范不协调以及实际操作性不强的,应当予以修改。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复查和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复查和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复查和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复查和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各区绿化市容局:为了提升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结合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一号课题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实街镇,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固化已有的长效管理措施,发挥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在城市管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道(镇、乡、工业区)考评办法》(沪绿容〔2015〕213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的要求,2021年,市绿化市容局继续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复查和达标、示范街镇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道(镇、工业区)复评情况2021年,市绿化市容局委托社会第三方,在近年来全市成功创建的207个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道(镇、乡、工业区)和71个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道(镇、乡、工业区)中,按照三年一轮复查、市民满意度靠后、上轮复查排名靠后的选取原则,选取了43个街道(镇、工业区)进行了实效复查。

其中,40个街镇在第一个周期的测评中一次性通过;3个街镇未达到合格要求,分别是徐汇区田林街道、嘉定区马陆镇、奉贤区庄行镇。

经过黄牌警告和及时约谈,并采用回头看方式,对上述3个街道(镇)进行了复查。

徐汇区田林街道、嘉定区马陆镇经整改通过了第二个周期的测评,第二次考评结果已达到合格要求。

另有奉贤区庄行镇,仍然存在设摊聚集点,整改仍未达到合格标准。

根据《考评办法》,取消奉贤区庄行镇的“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镇”命名。

松江区2015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第一批名单

松江区2015上海公务员考试录用第一批名单
湖北科技学院
松江区
黄韵霖

20104381426
复旦大学
松江区
顾承骁

20104332330
大连海事大学
松江区
吴思

2010319142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松江区
陈长恒

10104080814
上海市松江区第六中学
松江区
吴望婧

10104020929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
孙天骐

10104090801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局
松江区
徐李

10104010825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松江区
李孜

10104092109
松江区外商投诉协调中心
松江区
陆拂晓

10103481309
上海市松江区纪委
松江区
李成浩

10104010405
松江区史志办
松江区
应诚威

10104011503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松江区
刘影
上海铁路局上海大机段
松江区
范娉婷

10111144203
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第四办事处
松江区
赵振辉

20203322119
松江区第一税务所(派遣)
松江区
曾磊

10120155021
上海市松江区土地登记事务中心
松江区
张蓉梅

10104011104
松江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松江区
沈晓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5.07•【字号】沪绿容[2012]132号•【施行日期】201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批复(沪绿容〔2012〕132号)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你局“关于审批《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请示”(沪松绿容发〔2012〕15号)和《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加强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的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提高基地环境质量,促进基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本《规划》实施范围东至北泖泾、南至规划申嘉湖高速公路、西至毛竹港、北至老沪杭铁路-北松公路,总用地面积约为13.62平方公里。

二、第三章“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规划”名称建议调整为“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划”。

原则同意收运处置规划的相关内容,生活垃圾按照“小分类”收运处置方案,进行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后密闭化分类运输,厨余垃圾采用密罐车直运至松江区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近期进入松江区固废综合处理厂,远期经中转站进入拟建的垃圾焚烧厂处置。

三、原则同意环卫设施设置规划。

规划设置31座公共厕所,设置7处环卫作息场所,设置一处用地规模为15300平方米的环卫停车场,并设置环卫管理用房,负责规划区域内环卫管理及运营。

进一步与区规土局做好衔接工作,确保环卫设施规划落地。

环卫停车场初步选址于申嘉湖高速北侧、北泖泾西侧,应尽可能靠近北侧规划道路,方便车辆进出。

四、大型居住社区内的环卫设施建设和环卫装备的配置应按照《规划》纳入基地的建设计划,结合控规分期实施示意引导图形成环卫设施近远期建设计划,与配套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松江区中山街道电话号码

松江区中山街道电话号码

松江区中山街道电话号码松江区中山街道是上海市松江区一个重要的行政街道,也是该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

作为一个繁忙的街道,中山街道拥有众多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社区。

为了方便居民和企业联系中山街道相关部门,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电话号码,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1. 中山街道办事处:021-5789XXXX中山街道办事处是中山街道的政府机构,负责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居民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咨询办事处的相关事宜,如户籍、教育、卫生等。

2. 中山街道派出所:021-5789XXXX中山街道派出所是辖区内的主要警务机构,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处理各类刑事案件等。

居民可以在遇到紧急事件或需要报警时拨打这个电话号码。

3. 松江区人民医院:021-5789XXXX松江区人民医院是中山街道辖区内的一所重要综合医院,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居民可以咨询该医院的挂号、预约、就诊等问题。

4. 中山街道教育局:021-5789XXXX中山街道教育局是负责辖区内基础教育工作的机构,包括中小学教育和幼儿园教育等。

家长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咨询有关教育政策、招生政策和学校信息等。

5. 中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021-5789XXXX中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是为辖区内居民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包括居民证办理、社保缴纳、社区活动等。

居民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咨询社区服务事项。

6. 中山街道税务局:021-5789XXXX中山街道税务局是负责税务管理的机构,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纳税人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咨询税务相关问题,如申报、缴纳、退税等。

7. 中山街道市政服务中心:021-5789XXXX中山街道市政服务中心是负责市政管理的机构,包括道路维护、环境卫生、市容管理等。

居民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号码报告街道环境问题或咨询市政服务事项。

街道电话号码的提供旨在方便居民和企业与中山街道相关机构进行联系。

在拨打电话时,请注意礼貌用语,提供准确的信息,并耐心等待处理。

2015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上半年上海松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2015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上半年上海松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shanghai/)制作2015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上半年上海松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笔试、面试、考查、政审、体检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义,请及时反映。

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15年7月6日—14日联系电话更多公告信息动态请关注:上海事业单位招聘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2015上半年松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序号姓名性别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岗位名称1黄欢女松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松江区残疾人就业促进指导中心会计2屠佳倩女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松江区车墩镇经济管理事务所经济管理员3唐峰男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松江区车墩镇经济管理事务所经济管理员4顾婷婷女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松江区车墩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信息统计及人事专员5陈佳佳女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松江区车墩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信息统计及人事专员6薛鑫佳女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松江区车墩镇社区服务中心党员教育管理员7唐闻聪男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洞泾镇财政所税收统计专管员8苏伟锋男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洞泾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管理9王敏阳女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洞泾镇社区服务中心科普工作人员10朱淑怡女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洞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松江区洞泾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松江区洞泾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劳资纠纷调解11徐丹女松江区环境保护局松江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分析12杨巾俊女松江区环境保护局松江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分析13林倩倩女松江区环境保护局松江区环境监测站财务管理14张勇男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江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15陆杨女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江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伤认定岗位216徐珏男松江区教育局松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专职教师17汤丽华女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九亭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务所环保监管18王志刚男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九亭镇经济管理事务所工作人员19沈慧睿女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九亭镇经济管理事务所办公室文员20徐晓艳女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九亭镇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1周淑美女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九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松江区九亭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松江区九亭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22陈静女松江区科学技术协会松江区科技馆财务管理23李佳颖女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业务管理24顾晓燕女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费管理25唐倩云女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工程管理26刘娟女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松江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工程绿化管理27王吉男松江区民防办公室松江区民防工程管理所工程管理员28沈晓婷女松江区民防办公室松江区民防指挥通信保障中心指挥通信管理员29单鑫蕾女松江区民防办公室松江区民防指挥通信保障中心化学救援30沈春欢男松江区民政局松江区殡仪馆殡殓服务31邱静莲女松江区民政局松江区救助管理站会计员32盛佳美女松江区民政局松江区民政福利企业管理站工作人员33许佳女松江区民政局上海市松江社会福医生利院34李晓燕女松江区民政局上海市松江社会福利院医生35顾婷婷女松江区民政局上海市松江社会福利院农业信息统计及人事专员36刘正宇男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佘山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务所安全生产监察员37王琛男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佘山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禽专管员38王珂瑶女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佘山镇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9顾丽民女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佘山镇经济管理事务所会计40金培云男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松江区佘山镇农业服务中心蔬菜专管员41黄海萍女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泗泾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务所安全生产管理42金小玲女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泗泾镇财政管理事务所财税管理43徐豪男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泗泾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管理与服务44蒋莉莉女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松江区泗泾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松江区泗泾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窗口服务45朱吴伟男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松江区泗泾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松江区泗泾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窗口服务46李玮琦男上海市松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松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投诉部工作人员47苏彩虹女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新浜镇财政管理事务所票据管理48沈欢欢男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新桥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务所安全监管49胡晓莺女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新桥镇经济管理事务所(松江区新桥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财会150沈佳妮女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新桥镇经济管理事务所(松江区新桥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财会251张璇女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新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松江区新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松江区新桥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公共管理152顾玉莲女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松江区新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松江区新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松江区新桥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公共管理253陈筱漪女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松江区叶榭镇经济事务管理所农经工作人员54韩淑丰女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人员55周洁女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交易56黄大海男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松江区房屋测绘所房屋测绘与管理57顾佳怡女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松江区房地产登记处登记人员58王琳女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松江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财务会计59马亦女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编辑部网站管理员60宋美华女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材料审批61孙婷女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安全监督62徐才弟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管理。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工作职责:参与本区范围内有关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渣土管理;负责全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的资质、招标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指导和作业管理等。

负责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的管理,负责环卫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我中心另增挂松江区渣土管理所、松江区车辆清洗管理所、松江区市容景观所。

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管理科、环卫管理科、市容景观科、废弃物管理科、规划建设科。

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37064.78万元、支出总计为37064.78万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30•【字号】沪府办发[2009]41号•【施行日期】200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九月三十日关于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整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街道、镇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各项整治,为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奠定基础。

二、管理工作内容(一)加强综合协调。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指导辖区内相关部门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的职能,组织制定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2组织辖区内的部队、学校、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派出单位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3组织、协调辖区内管理执法力量,加大对乱设摊、违法搭建、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散发等城市管理顽症的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顽症综合治理的管理执法机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2.14•【字号】沪绿容 (2023) 58号•【施行日期】2023.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计划的通知浦东新区、徐汇、普陀、宝山、闵行、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地产集团: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1﹞36号)分解形成2023年建设计划,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外环绿带功能提升(一)加快推进已建外环绿带改造提升。

注重生态优先,强化功能复合,优化群落结构,增设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外环绿带生态景观与服务能级。

2023年建成10座“环上”公园,分别为浦东4座、徐汇1座、普陀1座、闵行2座、宝山2座;开工9座“环上”公园,分别为浦东5座、宝山3座、嘉定1座。

(二)持续推动外环绿道体系建设。

根据“生态优先、开放共享、彰显特色”原则,全面推进外环绿道、绿道断点贯通及绿道驿站建设。

2023年建成14公里外环绿道,均在浦东新区。

建成4处外环绿道断点项目,分别为闵行2处、徐汇2处;开工21处外环绿道断点项目,分别为浦东10处、普陀1处、闵行3处、宝山4处、嘉定3处;启动30处外环绿道断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分别为宝山5处、闵行5处、浦东20处。

建成8座外环驿站,分别为浦东4座、徐汇1座、普陀1座、闵行2座;开工5座外环驿站,分别为宝山2座、闵行1座、浦东2座。

(三)落实“四化”(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要求,结合外环绿带改造提升和绿道新建改建等项目,重点增加彩化、珍贵化植物品种,不断丰富季相变化,提升绿化品质并丰富外环绿带生物多样性。

松江空气治理措施清单

松江空气治理措施清单

松江空气治理措施清单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程度的提升,空气质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松江作为上海市的一个城区,也面临着空气质量下降的问题。

为了改善松江地区的空气质量,制定一系列的空气治理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列举一些针对松江地区的空气治理措施,并探讨其可行性和效果。

2. 车辆尾气治理车辆尾气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松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推广和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电动车和氢燃料电池车。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严格控制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建设更多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人们减少私家车使用。

•提供更多的自行车道,鼓励人们骑自行车代替驾车。

3. 工业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是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松江地区拥有一些工业园区,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来控制工业污染:•强化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加强污染治理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促使工业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绿色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鼓励工业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原料和能源的浪费。

•定期进行企业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污染问题。

4.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了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松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施工规范和控制扬尘的措施执行。

•提供足够的洗轮设施和洗车场地,减少施工车辆的扬尘带来的影响。

•推广使用环保建材,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产生。

•加强对建筑扬尘防治措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工人的环保意识。

5. 公共绿化和植树造林公共绿化和植树造林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松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增加公共绿化面积:•加大对城市公园和绿地的投资力度,增加绿地面积和植树造林的规模。

•鼓励社区和居民参与植树义务劳动,增强居民对环境的责任感。

•提供奖励和补贴给单位和个人,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绿化活动。

•加强对公共绿地的保护,严禁乱砍乱伐和滥挖滥采。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4.03•【字号】沪容环办[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沪容环办〔2006〕7号)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沪爱卫会(2006)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市市容环卫局将以垃圾箱房(桶)的整治为重点,加强居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使本市的居住区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善。

现将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目标(一)活动主题:“人人参与、清洁小区”(二)活动目标清洁居住区垃圾箱房(桶),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建立物业、社区单位、居民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环境卫生公众参与机制。

旧式居住区重点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提升居住区综合环境卫生水平。

二、活动范围、时间范围:城市化居住小区时间:2006年4月1日--4月30日三、具体安排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牵头、推进和检查,发动作业服务公司和专业队伍开展相关工作。

协调房地部门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居住区垃圾箱房等的环境保洁工作。

协调绿化部门加强对居住区内绿化的管理与指导。

协调爱卫部门组织社区公益保洁服务社等专业队伍参加,动员居民群众、志愿者队伍、辖区单位参与卫生月活动,并对活动加强考核检查。

四、活动内容、标准(一)活动主要内容1、清洁垃圾箱桶,进行一次全面的除臭、灭菌、消毒;2、进行居住区“三乱”的治理;3、清除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绿化等区域的垃圾;4、保洁居住区公共设施;5、开展“人人参与,清洁小区”和“垃圾不落地”的宣传。

(二)治理标准1、垃圾箱桶治理标准:消除垃圾箱桶保洁盲点,保持垃圾箱桶完好,容器底部内、外壁整洁;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两天清洗一次,没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三天清洗一次;进行一次灭菌消毒,对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修复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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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范围
全区17个镇、街道、园区所辖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各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各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三)专业环卫部门的环卫作业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
(五)区市政局负责的环卫保洁,绿化保洁、养护;
(六)区建委负责的公路、绿化带及交通集散地等方面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七)区水务局负责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八)区房地局负责的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九)区工商局负责的集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以上区管项目已经属地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两大块组成。
(一)日常检查考核项目和内容
(三)专项考核与其他考核相结合
为充分体现考核的全面性,将区城管行政执法督查中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发现的问题、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检查情况和网格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分别列入检查考核内容一并进行评分。
五、考评经费与奖惩办法
(一)由区政府从各镇(街道、园区)财力中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对各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共计850万元(每区域50万元)。年终按考核结果兑现:考核“达标”的兑现当年全额考核经费;考核“优胜”的,每超过1分增加考核经费2%;考核“不达标”的,每少1分扣除考核经费3%。
(二)区政府从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城市维护费或管理、作业经费中提取450万元作为考核经费,用于对道路、公共绿地、广场、河道、居住区、集贸市场和交通集散地等方面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其中区建委100万元,区房地局100万元,区水务局100万元,区工商局50万元,区市政局100万元)。奖惩同上。
(三)区政府设立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奖励基金,每年300万元,专项用于对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考核,表彰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由区考核办另行制定。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政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市政、城管、建设、房地、水务、工商、财政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阶段性考核,并建立例会制度,每年阶段性考核不少于两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区市政管理局,由市政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任,考核办人员由区市政局及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专职人员参加检查考核工作,考核办主要负责有关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制定,组织开展每两月一次日常检查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及区有关部门要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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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检查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巩固“国家卫生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打造“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意见》(沪容环〔2007〕3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9、车容车貌(运渣车、公交车、出租车等);
10、停车场、绿地广场、集贸市场、交通集散地等区域
及周边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等。
(二)阶段性检查考核项目和内容
1、各政府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的
建立与实施;
2、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建设;
3、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的健全与落实;市容环
卫作业与管理经费的投入;
1、道路及两侧市容市貌和秩序管理;
2、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公路、小街小巷、高速公路等)清扫保洁;
3、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粪便(渣)收集清运;
4、公共厕所的保洁与维护;
5、生活垃圾中转站、箱房的保洁;
6、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养护;
7、居住小区、城乡结合部、行政村环境卫生管理;
8、水域及两岸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二)明查采取随机抽样,暗查实行累计扣分
每两个月一次的明查,根据检查的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以及检查数量,采取电脑点击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对抽样项目之外所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检查范围进行考核记分。暗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累计扣分的方法。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标准加倍扣分。
实施意见》;
(七)国家卫生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考核
标准和要求。
(具体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四、考评方法
考评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阶段性考评相结合、专业部门检查与社会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日常检查考核与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双百分制
日常检查考核,分值100分。方法由区考核办每两个月组织进行定期明查和随机暗查,其中明查、暗查各占50%。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和作业服务质量。
4、市容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管理;
5、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等。
三、考评依据及标准ﻩ
(一)《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城市容貌标准》;
(三)《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五)《上海市郊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质量标准(试行)》;
(六)市容环卫局《关于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
阶段性考核评价,分值100分。方法由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每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以明查为主,检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年度指标性工作,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等。
年终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算,日常检查考核与阶段性考核评价分别占70%和30%。
日常检查考核等级设定为“优胜”、“达标”和“不达标”三类,按考分高低评定。“优胜”为95分以上(含95分);“达标”为90分以上(含90分);“不达标”为9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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