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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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与法律10

思修与法律10

3.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制度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的政治制


度。其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三个 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并保持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平衡 的关系。 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因为: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其二, 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其三,不符合我 国国家政权性质。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 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这一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 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6.社会经济权
主要包括:
(1)财产权。
(2)劳动权。
(3)休息权。 (4)物质帮助权。 7.文化教育权 8.特定主体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义务)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等等。
制定了4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 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是 我国现行宪法,共4章,138条。现行宪法制定 以来,一共进行过4次修改 2004年3月14日,第 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修正案》,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所以, 宪法修正案现共有31条。) 4、第四次修宪的特点和主要内容。(1)第四次 修宪主要表现出以下四大特点: A 全面反映出 党的十六大理论创新的成果。B是1982年以来历 次修宪中幅度最大的一次。C 反映出与国际接轨 的导向,如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D 使 宪法本身更加完善,如将《义勇军进行曲》定为 正式国歌。

第八章了解遵守法律

第八章了解遵守法律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中国食品企业海外维权胜诉第一案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继承权
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取得 或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可分为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 承权两种方式。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 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 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 的继承权。
50
40 30
20
10 0
六届
七届
八届
九届
十届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 共产党领导 多党派合作 共产党执政 多党派参政 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 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和政治 协商的重要机构。
自觉遵守法律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五四宪法的产生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新中国的四部宪法
1954年宪法
1975年宪法 1978年宪法
1982年宪法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1988年修正案
1993年修正案 1999年修正案
1982
2004年修正案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一)宪法的特征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河南农民赵作海坐冤狱11年 获得国家赔偿65万元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6、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在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
面所享有的权利,包括:
财 产 权 劳 动 权 休 息 权 物 质 帮 助 权

案例分析题(同名12049)

案例分析题(同名12049)

案例分析题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忠诚“跪教”36年——记贵州省山村教师陆永康贵州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邹联克:36年来,陆永康老师用跪起的双膝支撑起了家乡人民对教育的信念,用实际行动谱写了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一片赤诚之心。

他的事迹感天动地。

20岁那年,陆永康成为了一名民办教师,“跪”在了讲台上,——这一“跪”,就是36年。

别人走一小时的路,他要“跪”4个多小时,但陆永康就是这样跪遍了孔荣小学周边的自然村寨。

他所教的毕业班42人,有22人考取了初中,这在孔荣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今天,我们关注陆永康老师,就是关注最广大的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关注农村多出一些象陆永康老师一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人才。

陆永康老师是新时期教育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我们将把学习陆永康老师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融会到加快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再铸当代师魂,发挥榜样的力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黔南州教育局局长彭建新:对陆永康老师,一要学习他教书育人、爱生如子、无私奉献的敬业风范;二要学习他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精神;三要学习他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高尚情操;四要把学习他的先进事迹与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

我们将以老师为榜样,努力促进教育事业尤其是农村教育的发展。

阅读上文,请分析:结合贵州省山村教师陆永康的先进事迹,谈谈如何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答案要点]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崇高的理想信念必须落实在行动上,实现理想要有不断进取的创造精神,实现理想要自觉培养和提高自我综合素质,追求理想是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

大学生在正确理解爱国主义内涵的基础上,要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统一,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化为效国之行。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重庆警方日前摧毁了该市最大的非法传销网络,而被传销组织套住的2000余人中,90%以上是来自各地的大学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库目录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案例 1 请分析下面一段话的意思孔子提出:人应该虚心学习,充实头脑,注重自省自修,使自己不断完善,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仁”人。

他在描述自己一生历程和人生实践经验时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心所欲,不逾矩。

案例2 刚刚步入大学的小王,面对一个全新的环境,许多方面都不适应,甚至有些恐惧。

面对食堂不那么可口的饭菜,吃饭成了一种无奈;面对新的教学方式,不知道怎么去学习;面对性格各异的舍友,时时感到陌生和孤独。

小王非常想念父母,想念家乡,想念往日的同学,时常辗转反侧,夜深难眠。

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造成小王这种状况的原因,并谈谈大一新生如何适应大学生活。

案例 3 下面这段对话说明了什么?1988年1月,75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在法国首都巴黎聚会,这些被称为“诺贝尔们”的大科学家以“21世纪的希望和威胁”为主题,就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了首次研讨。

与会期间,有人问一位科学家:“您在哪所大学,哪个实验室学到了您认为最主要的东西呢?”出人意外,这位白发苍苍的学者答道:“是幼儿园”。

“在幼儿园学到了什么呢?”学者答:“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吃饭前要洗手;做错了事情要表示歉意,午饭后要休息;要仔细观察大自然。

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这些。

” 案例4 张立勇的成长和被关注是一个神话。

清华、农民工、托福、英语、神厨??最吸引人的关键词都集中在了他身上。

考取大学曾是张立勇的最大梦想,然而家境贫困使他不得不高中辍学,大学梦变得可望而不可及。

第七、八章__增强法律意识ppt

第七、八章__增强法律意识ppt

护法结果——《收容遣送办法》废除,国家设立救助站。
D、不知法也能守法? 大量的调查资料表明, 不知法不懂法不仅是大学生违 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也会导致 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而 得不到追究和补偿。
法律的运行:从创制、实施到实现
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 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
法律 运行
效力最高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 政 法
• • •
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一般行政法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
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规范。 特别行政法是关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
活动的法律规范。
我国已有一批行政法律,如《公务员法》、 《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 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
【案例】
赵某是电子研究所的工程师,本职工作是从事电子 设备的机械结构设计与研究。他利用业余时间,自筹资 金,经多次试验,研制成功了一台“自动钓鱼竿”。他 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的申请并获批准,授予了 专利权。 电子研究所知道此事后,非常不满,认为赵某是本 所的职工,他发明的“应归电子研究所所有。赵某拒绝。电子 研究所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发明专利权归研究所 所有。
孙志刚案件
被害人孙志刚,男,
汉族,27岁,湖北省武汉
市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 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 2003年2月24日受聘 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
孙志刚案件
2003年3月17日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
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
所询问。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示孙的身份证,当 事警官仍拒绝放孙。

思修与法基新旧教材比较

思修与法基新旧教材比较
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思修与法基新旧教材比较
旧教材
新教材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第一章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第四章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
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第八章刑法

第八章刑法

本案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
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 有的心理态度。
这四种情况下,甲的心态有什么不同?
1.某甲上山合法打猎,发现猎物旁边站着他的仇人,随开 枪将其仇人打死 2.假设甲发现猎物旁边站着一个陌生人,该人离猎物非常 近,甲知道自己枪法不行,如果开枪有可能将该人打死, 但他想,“管他呢,打死了活该!”随开枪打猎,结果 将该人打死 3.假设甲发现猎物旁边站着一个陌生人,该人离猎物非常 近,甲觉得如果开枪有可能将该人打死,但甲又认为自 己的枪法很好,随开枪射击,结果将该人打死 4.假设甲没有发现猎物旁边站着的一个人,开枪打猎后将 该人打死
犯罪主观方面
直 接 接 故 故 意 意
1.某甲上山合法打猎,发现 2.假设甲发现猎物旁边站着 猎物旁边站着他的仇人,随 3.假设甲发现猎物旁边站着 一个陌生人,该人离猎物非 开枪将其仇人打死 4.假设甲没有发现猎物旁边 一个陌生人,该人离猎物非 常近,甲知道自己枪法不行, 站着的一个人,开枪打猎后 常近,甲觉得如果开枪有可 如果开枪有可能将该人打死, 将该人打死 能将该人打死,但甲又认为 但他想,“管他呢,打死了 自己的枪法很好,随开枪射 活该!”随开枪打猎,结果 击,结果将该人打死 将该人打死
(二)犯罪的概述
4、故意犯罪形态 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 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 犯罪状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 中止与犯罪既遂。
案例一:

2004年6月7日中午,王强、罗强、王守洪共 谋抢劫出租车。为此,三人共同准备锯齿刀、 手术刀、剪刀、尼龙绳、不干胶带等作案工具, 于当晚携带上述工具拦乘一辆出租车,意欲抢 劫。在车上,他们说要去西门车站和九眼桥, 引起了司机钟某某的怀疑。钟将车开至一出租 车检查站,将可疑情况报告了公安人员。公安 人员立即将三人捕获。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心得体会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心得体会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心得体会摘要:主要总结这一学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介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含义与作用;然后通过这些所学到的知识对每个章节进行概括以及自己的心得体会;再总的写学这门课堂后的感悟;最后再写自己对这门课程的想法和自我的规划以及对老师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体会和感悟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正文:告别高中时代,迈进大学校门,人生的历程翻开了新的一页,代表着人生的道路跨入了新的阶段。

对于我而言,大学有了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认识,我的人生将在在这里确立,未来的发展在这里打下基础,美好的生活也将在这里开始。

崭新的学习生活环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们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

它是一门提高自我修养的课程,对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都很强。

首先进入大学在知识上与我们高中就不同,学习的内容,形式和要求都发生了变化,因此要树立自主,全面,创新,终身学习的理念。

从我们以前的“要我学”变成“我要学”,而且在面对问题时要虚心求教,细心观察。

综合性和实践性也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能力都是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加上大学活动特别多,所以要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本章分为三节,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架起通往理想信念的桥梁。

理想是一种精神现象,我们每个人都有理想,它具有一定的时代性,阶级性,实践性,实现可能性和超越性。

所以我们要树立正确科学理想信念,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为实现理想而奋斗。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这是我们的职责。

第九讲 了解法律制度 遵守法律规范(实体法)

第九讲 了解法律制度 遵守法律规范(实体法)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 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 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及行为显失公平的,当 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 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 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 和履行民事义务时,都应本着诚 实、善意的态度,即讲究信誉、 恪守信用、意思表示真实、行为 合法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 为。”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 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赵 某 是 否 可 以 通 过 法 院 要 回 租 金 ?
二、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主体有两方面的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1
2
3
自然人
法人
其他 组织
(一)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 事主体资格的人。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
无民事 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年满18周岁,并且智力发育正常的公民,属 于这一类。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 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只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其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受到一定的限制。(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 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2)不能完 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民事活动;(3)上述两种人的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 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 活动。

绪论讲稿

绪论讲稿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 性质、逻辑结构与特点吴潜涛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教材编写组自 2005 年6 月成立以来,在中宣部、教育部的领导下,发扬团 结奋战、集体攻关精神,完成了教材的编写工作。

在教材的编写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得到了党和国家 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理论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的 鼎力支持。

教材是方方面面智慧的结晶,是中央马 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取得的一项标志性 成果。

它很好地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与大学生成 长成才需要的统一,体现了教材的科学性和权威 性、严肃性的统一。

正确地理解“基础”课教材的 性质、逻辑结构与主线,对于我们充分认识实施高 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的重大意义,系统完整地 把握教材的内容设计,灵活、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设置“基础”课是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 意见》(中发〔2004〕16 号)精神,颁发了《中共 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 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 号),5 号文件明确了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 设置,将“基础”课规定为一门必修课。

从课程名称上看,“基础”课是原“98 方案” 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两门课程 的合并,但从课程的性质来看,它决不是这两门课 程的简单叠加,而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 要,帮助大学生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与实践的崭新 课程,它与其他三门必修课一起,形成结构合理、 功能互补、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共同承担着对大 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

本课程的基本内容 和主要目的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 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 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 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 有说服力的回答,以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以“八荣 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的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逐渐成长为全面发展 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 坚实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基础。

宪法习题(标准版)

宪法习题(标准版)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宪法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作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是国家()(P145)A.授权法 B.程序法C.根本法 D.特别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P146)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政治协商会议制度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阶级基础是()(P147)A.工农联盟 B.人民民主专政C.各个阶级的联盟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P147)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B.社会主义制度C.无产阶级专政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P149)A.邦联制 B.单一制C.复合制 D.联邦制6、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指()(P149)A.国家的阶级关系 B.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C.国家的民族关系 D.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7、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的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物的制度(P149)A.各少数民族 B.汉族C.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 D.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8、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P150)A.主导力量 B.必要补充C.领导力量 D.依靠力量9、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P150)A.帮助和管理 B.指导和帮助C.鼓励和监督、管理 D.引导、监督和管理10、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P151)A.义务 B.权利C.权利和义务 D.权力和义务11、按照我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是()(P153)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全国人大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12、我国宪法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P154)A.领导 B.监督C.引导 D.指导13、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负责A.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B.本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C.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 D.产生它的同级人民政府14、宪法的制定与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的特别程序(P145)A.普通法律 B.一般法律C.特别法律 D.基本法律1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P148)A.基本制度 B.政治制度C.社会主义制度 D.基本政治制度1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P147)A.三权分立原则 B.少数服从多数原则C.民主集中制原则 D.下级服从上级原则17、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A.民主制度 B.社会主义制度C.选举制度 D.少数服从多数制度18、人权指作为一个人()享有的权利A.应该 B.实际C.应该和实际 D.应该和可能19、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其职权包括:()、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除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等。

毛中特2016.第八章

毛中特2016.第八章

1
2
3
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即在适用法 律上不得因民事主体的不同而有任何特殊。
29
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 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可以 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做出 民事行为,并自主地决定民事法律行 为的形式与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 不得非法予以干预、强迫或胁迫。
1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2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39
其他组织




除了法人之外,还有一些组织,它们不具有法 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它们 也是民事主体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合伙、个人独 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40
3、民事行为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我们每一个人自呱呱坠地起,就开始与其他人形成 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并且这种法律关系还将伴随我们 的一生。如我们去购物消费,就会涉及《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出行就会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食就会 涉及《食品卫生法》,上学涉及《义务教育法》,工作 涉及《劳动法》等等。如何正确处理好这些复杂的法律 关系,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人生课题。为此我们有必 要学习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了解公民在法律关系中应 有的权利和义务,以正确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8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管理机会、维护社 会秩序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根据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分为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 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与人 民检察院。

了解法律制度

了解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3、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 指引起行政争议, 指引起行政争议,存在 直接厉害关系而参加行 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者 主要阶段的人,包括当 主要阶段的人, 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庭审现场ຫໍສະໝຸດ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当事人 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 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 义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主 义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体。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院院长肖扬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2)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受理第一 地域管辖, 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主要解决法院内部的横向分 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工问题。 工问题。 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 专属管辖, 定法院管辖。 定法院管辖。 4)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确定诉讼的管辖, 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确定诉讼的管辖, 分为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三种。 分为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三种。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是指犯罪嫌疑人、 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 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 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 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 行为。 行为。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 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 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活动, 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课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课件

教学内容
(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 导原则;人民民主原则;保障公民权利;法制 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教学内容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中国共产党的多党 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思考
王某(12岁)与邻居宋某(19岁)向来 很好。宋某很喜欢王某的电子琴(价值800 余元),遂提出用自己过年得到的200元压 岁钱买王的琴,王正没钱玩游戏机,于是二 人顺利成交。两天后,王父发现此事,要求 宋某还琴。 问:1.王父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 行政公务行为——是指 行政公务人员代表行政 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和履 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授 权 A B 管理

C
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或被 授权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
其他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 公民 外国人或组织 等等 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解释行为 行政措施制定与 发布行为等 行政许可 行政征收与征用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等
居 宅 建 土 住 基 设 地 权 地 用 承 使 地 包 等 用 使 经 权 用 营 权 权
债的定义——
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 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 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债的法 律系 的内容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 债 权—— 请求权;受领权
债 务——
应债权人的请求为一定 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合同之债)
教学内容

《思与法》第八章第二节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思与法》第八章第二节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刑事法律制度
3. 故意犯罪的形态
故意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 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停止下来的 各种犯罪状态,
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与犯罪既遂。
刑事法律制度
3 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的预备
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 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问题: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 当?
评析: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 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 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由于正当防卫是受到不法侵害的条件下实 施的行为,因此这一行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正当 防卫必须有不法侵害的行为的发生;(2)正当防卫必须是对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3)正当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的本 人实行;(4)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四个条件缺 一不可,否则就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张一开始受到王的不 法侵害,用酒瓶子将王打倒,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是,他 在王受伤倒下,已无力还手,对本身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能 力已丧失,行为已终止的情况下,又向王砍一刀,造成其死 亡。这就违背了正当防卫的规定,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 度,属于防卫过当。对于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当 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法律制度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故意
间接故意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主观上的过 错
刑事法律制度
〔案例〕乙自愿喝毒酒案(犯罪的主观方面)

思修每章复习思考题

思修每章复习思考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每章复习思考题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1.大学新生适应大学生活的途径与方法。

2.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与成才目标。

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大学生成才的意义。

4.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1.结合自身实际,谈谈理想和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有什么重要作用。

2.当代大学生应当树立什么样的理想?3.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有何关系?4.结合历史与现实,他谈对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的认识。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1.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是什么?2.怎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3.为什么说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是统一的?4.在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的条件下怎样发扬爱国主义精神?5.弘扬爱国主义为什么要增强国防观念?6.怎样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7.大学生怎样培养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1.谈谈你对“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人生价值取向的认识。

2.在当今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许多人都十分讲求实际,思考人生目的这样的大问题有意义吗?为什么?3.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4.人生的自我价值、社会价值具有怎样的关系?为什么说人生价值在于人的创造性社会实践?5.如何理解健康的含义,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6.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7.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8.爱因斯坦在所写的《我的世界观》一文中曾写道:“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包括生者和死者)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的东西。

我强烈地向往着俭朴的生活,并且时常为发觉自己占用了同胞的过多的劳动而难以忍受。

”你如何评价居里夫人和爱因斯坦的人生价值和追求?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1.道德的本质、功能与作用。

2.人为什么需要道德?3.为什么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4.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与原则?5.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整

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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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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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开始于出生,终
止于死亡,它是公民下列哪项的资格( )
A.取得民事权利
B
B.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C.从事民事活动
D.享有民事权益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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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A 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 行为的资格。
1.民事行为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3.代理
《思想道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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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A 具有法律效力 B 受到法律保护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外;在的表达与内心的想法一致,
言行一致才能产生法律后果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依照法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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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学生亚武,13岁,不慎将12岁的学生亚平致
伤,花去医疗、交通等费用1200元,亚武本人有稿费600
元,对亚平的损失( )
A.由亚武的监护人完全赔偿
B.先用亚武的600百元稿费赔偿,剩余的待亚武以后
有收入时赔偿
C.由亚武所在的学校赔偿
D.先用亚武的600百元稿费赔偿,剩余的由亚武的监
身关系。
债权关系
人格权关系
和物权关系
和身份权关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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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民法与宪法、行政法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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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民法的核心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滥用权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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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二)我国宪法的特征
规定国家 生活中最 根本最重
要方面
法律效 力最高
制定和修 改程序比 其他法律
严格
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公民权利原则 4.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决 定
政体
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共产党领导
国 政
多党派合作

制 度
共产党执政

特 点
多党派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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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王为利的说法有道理吗
王为利是某地农民,高中文化,好吃懒做,不愿在农村 务农。 1998 年到县城当上了小报“编辑”。他凭借一把剪刀 和一瓶胶水,将其他报刊上的文章剪贴后,找个体印刷厂印 成小报。由于小报充斥色情暴力内容,能迎合一些低级趣味 的人的喜好,很快小报遍布大街小巷的报摊。
2000 年 10 月,经过缜密调查,国家的新闻出版部门和 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了这些小报,并对王为利进行法律制裁。 王为利为自己辩解说:“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权利 和自由。办报是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 利,国家不应干预我出版报纸。取缔我的报纸和对我进行制 裁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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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这样的厂规合法吗
广东某地一家工厂最近推出这样一项管理 规定,即工人上班时间如果上厕所,需要按照 每分钟五毛的规定收取费用,入厕费由主管记 入上班考勤表,随后在工资收入中扣除。
对此,职工立即提出抗议。而厂方负责人 的解释是,入厕收费主要是防止流水线上工人 以上厕所的名义偷懒。

长期共存
党 合
互相监督

的 基
肝胆相照

方 针
荣辱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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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情况
[1] 相当于省级的自治区---5个 [2] 相当于市级的自治州---30个 [3] 相当于县级的自治县---124个 [4] 相当于乡镇级的自治乡镇---1700个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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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是国家制度的核心


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


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

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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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国体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
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 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 等 权 (33条)

政 治 权 利 和 自 由 (34.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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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公 有有 制制 经为 济主 共体 同, 发多 展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坚持公有制经 济的主体地位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 股份合作制
多种所有制经 济共同发展
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外资经济
基本经济制度图示
中 中外 外 外商 合 合独 资 作资
2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36条)
定 的
人 身 自 由 权 (37.38.39.40条)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41条)

社 会 经 济 权 利 (42.43.44.45条)

文 化 教 育 权 (46.47条)

特 定 主 体 权 利 (48.49.50条)
2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一)我国宪法的发展史
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1)1954年宪法(106条) (2)1975年宪法(30条) (3)1978年宪法(60条) (4)1982年宪法(138条)
我国现行宪法
▪ 1988年宪法修正案(2条) ▪ 1993年宪法修正案(9条) ▪ 1999年宪法修正案(6条) ▪ 2004年宪法修正案(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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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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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六)基本经济制度
是一个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生 产资料所有制以及它们所构成的经济成分,国 家对各种经济成分的基本政策与管理国民经济 的原则等方面的制度的总和。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 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请分析:工人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2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大酒店的做法违法吗
张某,原就职于某大酒店,后离开该酒店,应聘 于另外一家公司,恰巧这家公司的办公地点就在张某 原就职的大酒店内。当他欲前往公司上班而踏进该酒 店时,却遭到该酒店的拒绝。因为该酒店在其员工手 册第 9 条中规定:“辞职、辞退员工, 6 个月内不得 以任何理由进入该酒店。”而张某新应聘的公司要求 他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班,如不能前来上班,应聘将失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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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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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 民族自治结合起来。
第二,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 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
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 合起来。
第四,有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 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宪法规定的
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我国的国家制度
基本制度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的国家机构


行政法律制度
结 构 实体法律制度 要
民事法律制度 经济法律制度 刑事法律制度点Βιβλιοθήκη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程序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仲裁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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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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