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论文:比特币的货币属性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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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货币属性辨析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2008年11月1日,中本聪在密码学讨论会议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新型数字货币的论文,并将该种货币命名为比特币。2009年初比特币走入大众视野,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比特币的推广,公众对比特币的关注开始提升。比特币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传统货币的部分职能,但与已经出现的虚拟货币、电子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赖特定的中央发行机构,而是使用覆盖整个“点对点”网络节点的分布式数据库来记录货币的交易,并运用密码理论进行设计来确保流通环节的安全性。

比特币具有无发行机构、匿名性、总量确定、监管透明等特点,对税收体制、央行职权造成了冲击。德国政府在2013年第一个承认比特币是私人货币,但是也有更多的国家(这其中也包括中国)明确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

(二)研究意义

本论题的研究,在理论上,通过阐述比特币的独特性,在对国内外应对比特币措

施的评析中论述了比特币的性质,使比特币的法律性质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理论架构,并为我国如何应对比特币这一实际问题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在实践中,通过反思国内外应对比特币的措施,借鉴其较为成熟的观点与做法,提出我国应对比特币的建议,实现对比特币的监管与保护,给予其一定的发展空间。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从收集到的国外文献来看,有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对比特币进行理性选择和分析,探讨比特币对货币理念的冲击、其能否代替政府发行货币成为法定货币甚至能否成为国际货币;也有学者从法律角度探讨比特币是否是电子货币,是否受到法律的监管,对其如何监管等问题。虽然学者们对这些问题都有所提及,但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性,也没有从法学理论层面进行系统详尽的论述。

Paul Ford在The Bitcoin of the Realm一文中,对比特币的产生、获得、交易做了简要的介绍,比较了比特币与现行货币、现行在线支付的不同,从比特币的信用方面入手,对其究竟是未来的国际货币还是泡沫恶作剧提出自己的看法。Paul Ford 认为,由于比特币背后没有权威的信用作保证,所以,比特币成为国际货币的论断是

荒谬的,但是它作为一种受到限制以及缺失信用的货币,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严肃问题。

2、国内研究现状

从国内研究来看,由于比特币出现于2009年,至今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学者对比特币的研究成果数量比较少,现在尚无关于比特币的专著,除了期刊论文外,大多数都为报纸以及网页的新闻报道。

在比特币的货币属性方面,目前主流的观点为比特币不是一种货币。《大西洋月刊》报道:由于比特币的产量将最终限制在2100万个,有导致通货紧缩的可能。比特币缺失政府信用,根本无法成为货币。如学者魏武挥认为比特币仍然与美元或其他币种有不可隔断的牵连,比特币更多会发展成为保值物品,而非交易工具,因此比特币的鸟托邦梦想只是个玩具。

二、比特币的概念

比特币是以点对点形式传输的对等网络支付系统(Bitcoin)和数字货币(bitcoin)。是在2008年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以开源软件形式推出,随后他以公开对

等、共识主动性的理念为准则,结合了密码学原理、对等网络技术,开发出能够自行完善且免费的比特币应用系统。

三、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分析

公众普遍认可比特币是一种新型的电子货币,但究其本质,比特币是货币(currency)还是准货币(quasi- money),或者是高度类似货币的货币替代品(currency substitutes),仍是一个尚待考究的问题。本文将从货币本质、货币职能、货币发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分析比对,以探究比特币的货币属性。

(一)货币本质

在传统的货币学理论中,货币被普遍认为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并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作为货币的特殊商品,首先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次要能直接同所有商品相交换。随着货币形式的发展,特别是进入信用货币阶段的时候,几乎不存在使用价值,但信用货币仍然能够作为一般等价物与其他商品相交换,是由法律所确定的。

在纸币条件下,货币正摆脱价值尺度的职能,因为纸币的价值很小甚至几乎可以

忽略不计。当代的货币更多的是执行流通手段(交易媒介)的作用,对于国家发行的法币,是以国家信用作为保证;银行发行信用货币,是以银行的信用作为保证。

(二)货币职能

从货币贮藏的职能来看,比特币很有可能具备货币贮藏的职能。货币贮藏职能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比特币由于总量有限的特点,具有类似黄金的属性,其价值将一直处于升值状态,所以其很可能具备货币贮藏职能。

从支付手段来看,比特币可以胜任支付手段的职能。支付手段是基于商业信用产生的,主要表现在赊购者偿还赊销款项、延期付款等方面。比特币在既能满足流通手段又能满足世界货币的条件下,可以胜任支付手段的职能。从世界货币的职能来看,比特币是基于网络的开源代码,不存在地域限制,具有“天然的”世界货币的属性。

从流通手段的职能来看,当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媒介作用时,即是流通手段的体现。比特币具备流通手段的基本职能。从价值尺度的职能来看,比特币可能具备价值尺度。价值尺度职能是指货币充当衡量商品所包含价值量大小的社会尺度。

(三)比特币的独特运行机制

比特币本质上是在P2P对等网络环境下产生的数字信息,因此,比特币的产生无法做到像信用纸币那样由中央机构统一印刷,它的产生需要借助特定的软件程序在网络环境下运行,通过计算机强大的计算能力对软件程序当中预先设定好的程序进行计算,而这些程序实质上是公式产生的一系列数学题目,计算的成果便是开发出一块新的“版块”,每有一个新的“版块”被开发出来,就可以获得50个比特币。“比特币的获得分为原始获得与继受获得。两种获得方式都不简单,前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后者则需要在交易平台用法币购买获得,这就涉及到法币与比特币的兑换率,而比特币的价值涨跌起伏大,难以预料。

比特币产生于点对点网络环境,虽然仅仅是一系列的数字信息流,但是比特币不仅可以在网络虚拟环境当中使用,如为在线游戏充值,购买网络服务,还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与货币类似的功能,在接受比特币付款的商店、机构购买商品、服务或者进行捐款等。

1、发行总量的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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