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保险待遇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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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

⼴东省⼯伤保险待遇明细表⼴东省⼯伤保险待遇明细表名称计发对象计发标准计发⾦额附注⼀次性伤残补助⾦1~10级伤残职⼯本⼈⼯资1级:24个⽉6级:14个⽉2级:22个⽉7级:12个⽉3级:20个⽉8级:10个⽉4级:18个⽉9级:8个⽉5级:16个⽉10级:6个⽉伤残津贴1~4级伤残职⼯本⼈⼯资1级:90%3级:80%2级:85%4级:75%按⽉发放,退出岗位,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按照最低⼯资标准的执⾏,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保险⾦的调整办法调整。

⼀次性伤残津贴1~4级伤残职⼯本⼈⼯资1级:90%3级:80%2级:85%4级:75%⼀次性发放,计发⼗年⼀次性伤残就业补助⾦5~10级伤残职⼯本⼈⼯资5级:50个⽉8级:15个⽉6级:40个⽉9级:8个⽉7级:25个⽉10级:4个⽉⼀次性发放⼀次性伤残医疗补助费1~10级伤残职⼯本⼈⼯资1级:15个⽉6级:8个⽉2级:14个⽉7级:6个⽉3级:13个⽉8级:4个⽉4级:12个⽉9级:2个⽉5级:10个⽉10级:1个⽉⼀次性发放名称计发对象计发标准计发⾦额附注护理费1~4级伤残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1级:60%3级:40%2级:50%4级:30%按⽉发放,护理费按照上年度职⼯平均⼯资同年调整。

护理费1~4级伤残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1级:60%3级:40%2级:50%4级:30%⼀次性发放⼗年丧葬补助⾦⼯亡职⼯家属上年度职⼯平均⼯资6个⽉⼀次性⼯亡补助⾦⼯亡职⼯家属上年度职⼯平均⼯资48~60个⽉供养直系亲属抚恤⾦供养直系亲属职⼯本⼈⼯资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30%孤寡⽼⼈或孤⼉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抚恤⾦之和不应当⾼于职⼯⽣前的⼯资,每年随职⼯平均⼯资增长调整。

附注:1、住院治疗伙⾷费由⽤⼈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标准⽀付百分之七⼗;2、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宿费⽤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伤残职⼯在停⼯留薪期间,原⼯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付,最长不超过24个⽉;4、职⼯伤残康复器具应当限于辅助⽇常⽣活及⽣产劳动之必需,并采⽤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

工伤待遇明细表(广东)

工伤待遇明细表(广东)
一 二 25 三 23 四 21
二级
三级
四级
50%
五 18 六 16 60%
40%
七 13 八 11
30%
九 9
伤残等级 伤 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 27 伤残津贴
90% 85% 80% 75% 70%
革命伤残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 十 遇。 7 按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4级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1-4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限退休前,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 险,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收入的20倍。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 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为 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评定伤残等级之前)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按当地护工劳动报酬标准支付)
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配置费
生活护理费 (自理障碍等级)
一级 60%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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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

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

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广东省深圳市工伤赔偿计算表备注:1、单位支付全部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按公差70%报销,转院治疗的交通食宿全报。

治疗期间工资福利不变,自受伤之日起至伤残评定日止(最长24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以职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一次性护理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非法用工的赔偿基数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前段时间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4、此表的数据是以2004年深圳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分别为:31928元/年,2661元/月。

如果政府数据有更新,按新标准。

5、本人月工资不足平均月工资的60%时,按60%计算(1596.6元),超过其300%的。

按300%计算(7983.0元)。

6、深圳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关内:690元/月,3.97元/小时;关外:580元/月,3.33/小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发布时间:2009-7-9 11:26:00 阅读次数:728次作者:我要评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2004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文件国法秘函〔2004〕37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法规标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颁布单位】国务院∙【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4-12-28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室《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违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职工“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保险待遇简明表

70% 本人工资 60% 50个月 40个月 25个月 本人工资 15个月 8个月 4个月 15个月 14个月 13个月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1个月 6个月
五项条件四项需要护理者 6 生活 护理费 五项条件三项需要护理者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五项条件一至二项需要护 理者
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2、社保缴费工资低于职工实际工资,工伤待遇补差仲裁。(参见第58条) 3、结合劳动争议,考虑加班工资、高温补贴、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差额等诉 求。
5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 五级伤残 动关系,难以安排工 作的 六级伤残 一 次 性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一 次 性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因工死 亡丧葬 补助金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七级伤残 动关系;或七级至十 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 八级伤残 或解除合同的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跨 一级伤残 统筹地区户籍职工, 二级伤残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级伤残 的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 六级伤残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七级伤残 动关系;或七级至十 八级伤残 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 九级伤残 或解除合同的 十级伤残 因工死亡职工 近亲属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 亲属每人每月30%, 工伤保险 之和不应高于因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基金 工死亡职工生前 每人每月增加10% 的工资 20倍 工伤保险 基金 一次性支付
十级伤残
7个月
13
1、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6年7月1日起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5151元,即按3091元/月计算。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人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第二章工伤待遇标准第三条根据工人职工所在工伤保险缴费年限和工伤等级,确定工伤待遇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8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50%。

2. 二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7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40%。

3. 三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6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30%。

4. 四级工伤:根据工人职工的实际工资和工伤等级,给予月度失业工伤津贴,津贴金额为实际工资的50%;同时支付伤残津贴,津贴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并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额为失业工伤津贴的20%。

第三章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第四条根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给予报销。

1. 一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80%给予报销。

2. 二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70%给予报销。

3. 三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60%给予报销。

4. 四级工伤:按照实际工伤医疗费用的50%给予报销。

第四章护理费标准第五条对于全残工人职工,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1. 一级工伤:按照月度基础护理费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深圳工伤待遇表

深圳工伤待遇表

深圳工伤待遇表深圳工伤待遇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深圳市工伤保险办法》制定的,用于规定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标准。

下面是深圳工伤待遇表的内容:一、伤残津贴:1. 一级伤残:伤残人员失去或者丧失工作能力,享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30%的津贴;2. 二级伤残:伤残人员的工作能力下降15%至30%,享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15%的津贴;3. 三级伤残:伤残人员的工作能力下降5%至15%,享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0%的津贴;4. 四级伤残:伤残人员的工作能力下降1%至5%,享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85%的津贴;5. 五级伤残:伤残人员的工作能力下降不超过1%,享受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70%的津贴。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00个月平均工资;2. 二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80个月平均工资;3. 三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60个月平均工资;4. 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0个月平均工资;5. 五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20个月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医疗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实际住院天数和每天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

五、交通费及伙食、住宿费:根据工伤人员就医往返的实际交通费以及因治疗需要发生的伙食、住宿费给予补偿。

六、因工作原因死亡的工伤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等待遇。

1. 一次性抚恤金为160个月平均工资;2.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为10个月平均工资。

七、由于工伤导致的其他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其他合理的经济补偿。

深圳工伤待遇表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标准,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项待遇的金额和标准,既考虑了工伤人员的实际需要,又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待遇的给予,可以有效地减轻工伤职工及其家庭的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工伤“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广东地区)

工伤“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广东地区)

工伤“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广东地区)范本一:正式风格一、工伤“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 五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 一次性伤残津贴1.4.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1.5. 职业康复费2. 六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2.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 一次性伤残津贴2.4.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2.5. 职业康复费3. 七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3.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 一次性伤残津贴3.4.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3.5. 职业康复费4. 八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4.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3. 一次性伤残津贴4.4.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4.5. 职业康复费5. 九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5.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3. 一次性伤残津贴5.4.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5.5. 职业康复费6. 十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6.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 一次性伤残津贴6.4.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6.5. 职业康复费附件:工伤“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一次性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就业状况,一次性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一次性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

-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根据残疾等级和就业状况,每月支付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就业补贴金。

- 职业康复费:根据伤残程度和康复费用,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的职业康复费用。

---------------------------------------------------------------------------------------------------------------------范本二:简洁风格工伤“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广东地区)1. 五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 职业康复费2. 六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 职业康复费3. 七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 职业康复费4. 八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 职业康复费5. 九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 职业康复费6. 十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津贴- 残疾人就业补贴金- 职业康复费附件:工伤“五级至十级”的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金。

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

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

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
1. 引言
该文档旨在提供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的详细说明和使用方法。

本计算表基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于确定工伤赔偿金额。

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3. 使用方法
请按照下列步骤使用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
1. 根据工伤事件的具体情况,填写工伤医疗费、工伤护理费、
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假肢、器械费用等项目的具体金额。

2. 确定工伤事件的伤残程度,按照相应的等级(如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等)确定相应项目的金额。

3. 将各项目的金额相加,即可得出总的工伤赔偿金额。

4. 注意事项
1. 本计算表仅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工伤赔偿计算。

2. 计算表中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
所调整。

3. 此计算表不包含其他可能的工伤赔偿项目,如误工费等。


在具体情况下进行相应的计算。

以上是广东省工伤赔偿计算表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

如需进
一步了解,请参阅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11
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本人工资
配偶每月 40%,其他 亲属每人每 供养亲属抚恤金之 月30%,孤 工伤保险基金 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寡老人或者 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孤儿每人每 月增加10% 20倍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1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
上年度全国城镇 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
按月支付(伤残津 贴低于当地最低工 工伤保险基金 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 额) 按月支付(伤残津 贴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用人 单位补足差额)
8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与单位解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七级至 助金 十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 合同的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一次性支付 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 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 亡的,其直系亲属从工 伤保险基金只能领取本 表10项的丧葬补助金和 11项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再次发生工 伤,根据规定可以享受 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 定的伤残等级享受本表7 项的伤残津贴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跨统筹地区 户籍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的 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与单位解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七级至 十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 合同的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 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 金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10
统筹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2 3
住院伙食补助费 安装辅助器具
4
停工留薪期
一级 二级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符合工伤保险诊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 疗项目目录、药 符合规定的 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品目录、住院服 工伤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 的,继续享受工伤 务标准的工伤医 用100% 医疗待遇 疗费用 每天35元 工伤保险基金 假肢、矫形器、 按国家规定 假眼、假牙和配 工伤保险基金 的标准100% 置轮椅等 本人原工资福利 (受伤前12个月 用人单位 平均工资福利待 遇) 60% 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 50% 40% 30% 27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本人工资 18个月 16个月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 按月计发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表在广东省,工伤保险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相关帮助。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

一、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照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1、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伤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工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按国家标准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4
停工留薪期
的,停要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 期规定,经劳鉴会确认,最长
不超过24个月
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
一级
五项条件四项需要护理者
5
生活护理费
五项条件三项需要护理者
二级 三级伤残
五项条件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 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 四级伤残
16个月
一次性支付
13个月
八级伤残
11个月
九级伤残
9个月
十级伤残
7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享受条件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伤残或护理等 级
计发基数
待遇计发标准
标准
负责支付方
限度
备注
一级伤残
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的,
本人要求退出生产工作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 手续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与单位解
8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七级至
助金
十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
合同的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跨统筹地区 户籍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的
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与单位解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七级至
十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
合同的
10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 金
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
每天35元 工伤保险基金
假肢、矫形器、 假眼、假牙和配
置轮椅等
按国家规定 的标准100%
工伤保险基金
本人原工资福利
一、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一次性领取
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 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 漱、自我移动五项中至少一项不 能自理的,分别给护理费。
按月发给至死亡 。每年按照,终结工伤保 险关系
跨统筹区户籍职工,本人要 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 次性领取,并与经办机构签 订协议
6个月
一次性支付
①配偶:40% 供养亲属的抚恤 职工爱伤时 ②其他供养亲 费,按月支付至 工伤保险 供养亲 国家《条例》第 前12个月平 属;30% 丧失供养条件时 基金 支 属抚恤 三十七条 均缴费工资 ③孤儿、孤老在 止,其中子女满 付 上述基础上加10% 18周岁 注:1.本表所列是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省人大2004年修订)的主要待遇。 2.本表待遇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配偶、其他供养亲属(男满60周 岁,女满55周岁;子女、孙子女 不满18周岁)
同上
一次性计发10年
同上
劳动关系解除或 终止
期 满 评 定 残 废 等 级 后
跨统 筹区 户籍 工残 工残 次 疗 五至 性 补 工残 工 助 七至 伤 金 十级 医 职工 工残 五至 一次性伤残 工残 就业补助金 七至 十级 职工 一至 四级 工残 生 职工 活 跨统 护 筹区 理 户籍 费 工残 一至 四级 康复辅助 器具
因 工 死 亡
一次性 抚恤金
60个月
一次性支付
工伤 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 职工 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丧葬费
假肢、矫形 器、假眼、 假牙、配轮 椅、拐杖等 统筹区上年 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 统筹区上年 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
工伤基金 国家《条例》第 支付 三十条 工伤保险 国家《条例》第 基金 支 三十七条 付 工伤保险 国家《条例》第 基金 支 三十七条;劳动 付 保障部第18号令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 工导致死亡的,可享受此项 待遇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 工导致死亡或一至四级伤残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 的,可享受此项待遇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 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 工资

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佚名
【期刊名称】《优越生活》
【年(卷),期】1994(000)012
【摘要】职工遭遇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标准怎么样?很多职工都不很清楚。

有些职工则单位怎么给待遇,自己就怎么认了。

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1992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规定》。

此文件目前是我省处理工伤待遇问题的基本法规依据。

原则上所有企业都必须强制参加该项保险,所有职工包括外地来的临时工都可以享受该保险规定的待遇。

为了能让广大职工掌握自己应有的权益,省总工会生活保险部根据此文件编制简明表。

【总页数】2页(P16-1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0
【相关文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政策解读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3号)
5.广东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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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广东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原工资福利
(按医疗期规定执行,经鉴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33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3条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
一级
2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35、36、37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32、34条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本人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每人每月再加10%
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50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33、34条
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1、五、六级的必须是职工本人提出或单位破产关闭。2、七至十级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或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工伤保险条例》39条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他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六级
60%
生活护理费
一级
60%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30条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护理费可一次性计发10年)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一、概述在广东省,工伤保险制度为所有参加工作的职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当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工伤保险可以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补偿和津贴,以保障职工及其家庭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的工伤保险待遇,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政策。

二、待遇种类1、医疗费用报销在广东省,工伤保险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

具体来说,对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工伤保险可以提供相应的报销。

2、工伤津贴当职工因工作受伤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时,工伤保险将提供一定的工伤津贴。

这部分津贴旨在补偿因伤停工期间的生活费用,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3、残疾补偿如果因工作导致的伤害导致了职工残疾,工伤保险将提供一定的残疾补偿。

这部分补偿将根据伤残程度和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4、死亡补偿如果因工作导致的伤害导致了职工死亡,工伤保险将提供一定的死亡补偿。

这部分补偿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以保障职工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待遇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职工或其家属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者需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

3、审核:社保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条件。

4、发放待遇: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社保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注意事项1、了解政策:职工应了解并熟悉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

2、及时报案:职工在发生工作伤害后,应立即向单位和当地社保部门报案,以便及时启动工伤保险理赔程序。

3、保留证据:职工应妥善保存所有与工伤有关的医疗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以便申请待遇时使用。

4、配合调查: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申请者应配合社保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所需材料。

0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计算表标题: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计算表一、背景在广东省,工伤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广东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广东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广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1. 一般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医保报销比例支付,保险机构根据实际支付的费用进行追溯扣除。

2. 常见疾病、特殊疾病或职业病引起的残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残疾程度评定为1-4级的,补助金为8个月的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残疾程度评定为5-10级的,补助金为12个月的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

3. 一般工伤引起的残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残疾程度评定为1-10级的,补助金为6个月的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

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费用补助标准:
1. 一般工伤保险: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工伤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的80%支付,保险机构根据实际
支付的工伤津贴进行追溯扣除。

2. 特殊工种一次性工伤造成的伤残、残疾,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费用补助标准:按照劳动者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的100%支付。

三、死亡赔偿金标准:
1. 一般工伤保险:工伤死亡赔偿金为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的
30倍。

2. 特殊工种一次性工伤造成的死亡,死亡赔偿金为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的60倍。

四、共享空气安全等级暂停工资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者工伤保险月平均工资的100%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为广东省工伤保险的基本标准,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工伤事故的性质、程度、伤残程度等因素。

另外,工伤保险赔偿还涉及到定期评估和复查、康复费用、残疾津贴等方面的特殊事项,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

广东工伤薪资

广东工伤薪资

广东工伤薪资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造成的伤害。

对于广东地区的工伤薪资标准,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以便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薪资待遇。

首先,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标准为:在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中,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伤
治疗期间的月平均工资。

而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工伤职工
在本单位工作的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

这一规定
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能够获得与实际工作时相当的工资待遇。

其次,对于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广东省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其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工伤职工因工
伤治疗所需的药品、医疗器具、手术费、康复费等。

用人单位应当
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确保工伤职工在治
疗期间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保障。

此外,对于工伤职工的伤残赔偿金,广东省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
致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
偿金的计算是根据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伤残等级和工龄等因素来
确定的。

这一规定保障了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致残时能够得到相应
的经济赔偿。

总的来说,广东地区对于工伤薪资的规定是比较完善的,能够保障
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薪资待遇和医疗保障。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需要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共同努力,
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确保工伤薪资的落实和支付。

希望广大用人
单位和工伤职工都能够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共同维护工伤职工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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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工伤医 构就医(紧急时就近医疗 疗待遇 机构急救) 住院伙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 食补助 的 工伤职工因生活或者就业 安装辅 需要,经劳鉴会确认,所 助器具 需费用按国家标准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 停工 疗的,停工留薪期按照医 留薪期 疗终结期规定,经劳鉴会 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停工 留薪期 的护理 费 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 理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 责,单位未派人护理,单 位支付护理费。 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
7
一 次 性 伤 残 补 助 金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 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的;经劳鉴会鉴定达到伤 残等级;按条例规定的劳 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统筹地区上 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本人工资 上年度全国 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 入
工伤保险 基金
一次性支付
九级伤残
9个月
12
供养亲 因工死亡职工 属抚恤 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 金 源、无劳动能力的 一次性 工亡补 助金 因工死亡职工 近亲属
2、社保缴费工资低于职工实际工资,工伤待遇补差仲裁。(参见第58条) 3、结合劳动争议,考虑加班工资、高温补贴、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差额等诉 求。
一级伤残
90%
60% 按月支付(伤残 津贴低于当地最 工伤保险 低工资标准的, 基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 补足差额)
2 3
伤残津 贴
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 二级伤残 伤残的,可以办理工 残退休或者保留劳动 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三级伤残
85% 本人工资 80%
50% 40%
4
四级伤残
75%
30% 按月支付(伤残 津贴低于当地最 用人单位 低工资标准的, 三、一级至四 由用人单位补足 级伤残职工在 差额) 停工留薪期满 后死亡的,其 近亲属从工伤 保险基金只能 领取本表11项 的丧葬补助金 用人单位 一次性支付 和12项的供养 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再次 发生工伤,根 据规定可以享 受伤残津贴 的,按照新认 定的伤残等级 享受本表8项 的伤残津贴待 工伤保险 遇。 一次性支付 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 亲属每人每月30%, 工伤保险 之和不应高于因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基金 工死亡职工生前 每人每月增加10% 的工资 20倍 工伤保险 基金 一次性支付
十级伤残
7个月
13
1、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6年7月1日起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5151元,即按3091元/月计算。
70% 本人工资 60% 50个月 40个月 25个月 本人工资 15个月 8个月 4个月 15个月 14个月 13个月 12个月 10个月 8个月 6个月 4个月 2个月 1个月 6个月
五项条件四项需要护理者 6 生活 护理费 五项条件三项需要护理者
二级伤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级伤残
五项条件一至二项需要护 理者
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 待遇项目 享 受 条 件 伤残或护理 等 级 待遇计发标准 负 责 标 准 支付方 备注 工伤保险 待遇项目 享受条件 伤残或护理 等级 计发基数 伤残津 贴 待遇计发标准 生活护 负 责 理费 支付方 备注 计发基数 限 度 限 度 符合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在停 诊疗项目目录 符合规定的 工留薪期满后 工伤保险 、药品目录、 工伤医疗费 仍需治疗的, 基金 住院服务标准 用100% 继续享受工伤 的工伤医疗费 医疗待遇 用 工伤保险 每天70元 基金 假肢、矫形器 按国家规定 工伤保险 、假眼、假牙 的标准100% 基金 和配置轮椅等 8 本人原工资福 利(受伤前12 用人单位 个月均工资福 一、职工原在 利待遇) 军队服役、因 参照当地护工 战、因公负伤 同等级别护理 致残,领取革 用人单位 的劳务报酬标 命伤残军人 准 证,到用人单 位后旧伤复发 的,享受除本 60% 表7项的一次 性伤残补助金 以外的工伤保 险待遇。 50% 9 二、职工因工 上年度职工 工伤保险 死亡,或伤残 按月计发 月平均工资 基金 职工停工留薪 40% 期内因工伤导 致死亡的,其 直系亲属从工 伤保险基金领 30% 取本表11项的 丧葬补助金、 27个月 本表12项的供 25个月 养亲属抚恤金 10 23个月 和本表13项的 21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 18个月 助金。 16个月 13个月 本人工资 11个月 工伤保险 基金 一次性支付 11
5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 五级伤残 动关系,难以安排工 作的 六级伤残 一 次 性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一 次 性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因工死 亡丧葬 补助金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七级伤残 动关系;或七级至十 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 八级伤残 或解除合同的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跨 一级伤残 统筹地区户籍职工, 二级伤残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级伤残 的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 六级伤残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七级伤残 动关系;或七级至十 八级伤残 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 九级伤残 或解除合同的 十级伤残 因工死亡职工 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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