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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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2•【字号】明政文[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3〕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现将《三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2日三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抓好城乡建设,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2〕2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12〕10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3〕1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部署,从2013年起全面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功能提升、园林水系提升、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七项行动。

重点抓好“点”(城乡社区的规划、整治和建设,打造完整社区)、“线”(包括快线和慢线,快线就是高速公路、过境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的绿化和整治,慢线就是自行车和步行道系统的建设,打造人居环境走廊)、“面”(小流域治理,打造青山绿水的田园风光)三个层次的攻坚突破,加快形成完整的“点线面”系统,凸显规模效应,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明政办〔2021〕46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22日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工作,加快三明信息化应用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步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16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21〕26号)等文件要求,突出规划引领和项目带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落实执行福建省数字经济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要求,紧跟信息化发展潮流,大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技术创新应用,以提升政府信息化水平为引领,以发展壮大数字经济为途径,以完善社会服务信息化能力为根本,全面推进三明信息化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统筹规划,科学发展。

统筹规划、合理推进数字经济建设,加强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正确处理整体发展与局部建设、当前任务与远期目标、专项业务与整体布局、统一发展与改革创新的关系。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精神,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运用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广随机抽查制度,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市直有关单位要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报市委编办备案,编办要负责收集汇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参照编制,并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明政办[2015]77号【发布部门】三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8.08【实施日期】2015.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5〕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8日三明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为强化三明市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新《环保法》有效实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实现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三明市政府、县(市、区)政府、镇(乡、街道)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市建立市本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以及社区为单位的四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通过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全市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8•【字号】明政办〔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18〕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按照立法计划要求和序时进度安排,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为做好立法工作的沟通协调,请立法项目责任单位明确立法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和联络方式于4月13日前反馈市政府办公室立法科。

联系人:郭文明,联系电话:8236316。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8日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立法计划一、制定项目《三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起草,于2018年8月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市法制办审查修改后形成规章草案,10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预备项目1.《三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调研、起草,于2018年11月提交规章起草情况报告)2.《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调研、起草,于2018年11月提交规章起草情况报告)三、调研项目《三明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乡规划局,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开展立法前期调研,于2018年11月提交立法调研论证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9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9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9日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福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注重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优化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机制,提升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和效率,为福建省乃至全国推进省级空间规划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主要目标通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形成融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的路径和模式,实现各部门规划信息共享,构建全市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

通过试点,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市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建立一套适应空间规划试点要求的规划编制、衔接、审批、实施、评估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20〕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派出机构,列入党委工作机关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应当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权责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其他权责事项等类别。

第五条权责清单内容要素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行使层级等。

第六条政府部门为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公布工作,对清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负责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及相关内容;负责在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管理、维护、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22〕5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22〕5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第十四届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相关单位要主动履行职责,及时反馈意见。

市司法局要组织推进各立法项目,做好全过程指导督促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9日三明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一、地方性法规项目(共3项)(一)提请审议项目《三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司法局)工作安排:该《条例》系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要求市政府于2022年10月提出议案。

市城管局及时组织起草,于6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后形成法规草案,10月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配合审议项目《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工作安排:该《条例》系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由市人大法工委牵头组织起草,定于2022年4月、8月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二审。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工委开展立法起草、论证、修改和审议等工作。

(三)参与调研项目《三明市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工作安排:该项目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于9月开展调研。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统计情况公开的通知-明政办便函〔2018〕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统计情况公开的通知-明政办便函〔2018〕4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统计情况公开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统计情况公开的通知明政办便函〔2018〕4号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的内容保障及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自2018年1月起,将对各部门内容保障情况进行逐月累计统计,形成报表在市政府门户网“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专题(/zw/ztzl/wzjs/)对外公开,最终统计情况将直接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请各部门仔细核对,及时补缺补漏。

根据1月份统计报表(见附件)情况看,各部门报送存在2个突出问题:一是尚无一家部门开展民意征集活动;二是解读回应开展数量极少,1月仅市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有报送。

附件:三明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统计报表(第一期)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6日附件三明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统计报表(第一期)(2018年1月1日-1月31日)单位政务信息重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民意征集互动交流知识库市发改委3463市教育局8251市科技局11无市经信委11无市民族宗教局9无市公安局7无市民政局6211市司法局6无2市财政局211市人社局173市国土资源局712市环保局1134市住建局1141市交通运输局5无市农业局195市林业局11无市水利局56市商务局3无市文广新局1无市卫计委8113市审计局2市外侨办0无市国资委11市体育局1无市安监局412市统计局217市旅发委5无市人防办无市城乡规划局28无1市工商局无市质监局5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310说明:1.本表仅统计政务信息、重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民意征集、互动交流知识库数量,其中政务信息、重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知识库统计的数据为发布的数量,民意征集统计的数据为部门提供的数量。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7•【字号】明政办[2011]146号•【施行日期】2011.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1〕146号)梅列、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三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三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工作方案三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是省、市实施“五大战役”的重点项目,为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一)目标根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责的划分,重点围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市秩序等城市公共管理领域,建立起主动及时全面完善的信息采集机制、快速精准职责明晰的问题处理机制、精确长效奖惩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

(二)原则1.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按照市区城市管理职能和“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要求,采用一级监督、两级指挥的管理模式,由市级平台统一监督和考评,市区两级平台分别履行协调和指挥职能。

2.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由市平台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开发软件,统一网格划分,统一事件部件编码,统一信息交换和接口要求,统一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化建设。

两区按照要求统一接入市级平台。

3.资源共享、精简节约充分整合利用市、区的信息化基础,通过整合现有的视频监控资源、城市地理信息数据、电子政务网络资源等各类信息化资源,实现共建共享,降低建设成本。

4.权责明晰、科学评价遵循权责明晰、主体唯一、“部件以条为主,事件以块为主”的基本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界定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主体;建立市区两级综合考评机制,为提高长效管理水平提供保障;最终实现市区两级管理联动、责任明确、处置快速的数字城管目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6〕42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6〕42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6〕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8日三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为规范三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平台内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技术平台)是支撑我市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建设的统一技术平台,建设范围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

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网站,可在本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开设栏目。

依托统一技术平台建设政府网站的各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依托统一技术平台建设的政府网站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分布管理、资源共享”的建设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政府网站管理原则,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政府网站安全。

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开展的面向公众的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应无偿向统一技术平台提供数据接口,政府网站有权获取相关应用数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根据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一)市政府办是统一技术平台的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技术平台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30日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8号)要求,结合三明实际,现就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在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整合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统一交易规则,共享平台资源,优化平台服务,加强监督管理。

到2017年6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市县联动、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网络化,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合市县平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县级政府不再新设交易平台,梅列区、三元区不设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余县级交易平台深化整合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

在保持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机构名称统一更名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分中心”,以全市统一的网上信息化平台为支撑,构建市县联动交易机制,着力推进运行机制整合。

(一)交易平台联动。

2016年12月31日前,市县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交易,建成功能完备、市县共用、开放共享的市级网上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终端覆盖所有县级交易分支机构,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在线交易。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150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150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150号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关于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9日关于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市区经济总量,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制定加快市区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新理念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精细化发展,优化发展布局,壮大产业规模,逐步将现代服务业培育成为驱动市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产业,将三明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区域服务业发展的先行区。

——投资持续拉动。

市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每年保持在20%以上,市区服务业项目接续发展,服务业项目对投资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到2020年市区服务业投资贡献超过50%。

——产业逐渐壮大。

力争2016年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2017年增长达到10%,到2020年市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以上,服务业对市区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强。

——效益不断提升。

服务业对地方财政贡献不断提升,到2020年,服务业税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保持在60%以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2015年提高4个百分点,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就业结构。

二、工作重点以项目建设为驱动,以产业集聚为引擎,打造若干个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商业繁荣带。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数字办关于2008年“数字三明”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8]43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数字办关于2008年“数字三明”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8]43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数字办关于2008年“数字三明”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数字办关于2008年“数字三明”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8〕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市数字办制定的《2008年“数字三明”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七日2008年“数字三明”工作意见(市数字办二〇〇八年四月)加快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全省“数字福建”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08年“数字福建”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8〕 39号),结合三明的实际,提出我市2008年“数字三明”建设主要工作意见。

一、全面推进全市网上审批。

建成高效协同、运行可靠的市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许可证照共享数据库,建立信息复用、验证模式,制定审批事项编码,配合省审改办做好与省级审批系统的连接。

年底前实现市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县(市、区)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数字办配合)。

二、配合做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依托金保工程和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社会保障工程,根据全国统一规划,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配合省直有关部门稳妥有序的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放与应用,逐步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以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其它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局配合)。

三、初步建成市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6日2017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落实单位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1.落实省上下达的去产能任务,坚决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坚决防止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市经信委、煤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2.落实好房地产各项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因城因地发展房地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3.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强化企业债券杠杆约束,降低企业杠杆率4.落实企业减费措施,进一步降低用能、物流等要素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5.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惠企政策,扶持做大现有龙头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各类发展要素问题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人行,各县(市、区)政府6.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继续策划实施一批投资工程包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7.培育壮大氟化工、石墨(烯)、稀土、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海斯福高端含氟材料、锂离子正极材料二期、石墨负极材料、汇天药业扩建等重点项目,力争实现产值620亿元以上市经信委、生物医药办,有关县(市、区)政府8.改造提升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等4个传统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力争实现产值2000亿元以上市经信委牵头,市科技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9.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完成技术改造投资800亿元以上,抓好310项重点技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10.整合提升15个重点工业园区,加快石墨(烯)产业园、氟化工专业产业园、信息经济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等特色专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园区“二次招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400亿元市经信委牵头,市商务局、生物医药办,各县(市、区)政府11.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休闲旅游、健康养老三大主导产业,推进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和三明陆地港冷链物流、海鑫钢材物流配送等项目建设,力争新增冷链库容2万吨、限上商贸企业30家以上;推进泰宁、尤溪、建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汽车露营地等旅游新业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一批健康养老基地市发改委、民政局、商务局、卫计委、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12.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创意设计、文化体育三大先导产业,推进10个省级以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56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竞赛表演、健身休闲等体育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达55亿元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13.提升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科技服务三大配套产业,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推广园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小微企业助保贷等业务,力争年内新增贷款130亿元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金融办、银监局、人行,各县(市、区)政府14.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壮大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5大产业20条产业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强化品牌创建和经营,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市农业局、林业局、烟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15.加强现代农业“一区三园”建设,大力推广农业“五新”,加快“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新增设施农业面积2000亩以上16.加强粮食产能区和高产示范片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总产量稳定在110万吨以上市农业局、粮食局、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17.大力培育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农业观光、农家乐等休闲农业18.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鼓励发展定制农业、众筹农业和农产品线上销售,不断衍生农业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市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19.加强产业研发平台建设,在汽车及零部件、铸锻工艺及设备、机械装备等领域提升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高端纺织、氟化工、石墨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再建一批产业研发平台市经信委、科技局、生物医药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20.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力争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5个以上,新增院士工作站10家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24•【字号】明政〔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20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经研究,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24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为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完善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上办事大厅,促进网上办事全流程电子化,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020年底前,网上办事大厅成为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全市政务服务协同化、主动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信息、共享服务成果,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二、工作任务(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2017年底前,编制市、县(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简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建立网上审批事项目录更新调整机制,依托市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发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上网办理,积极推进乡镇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发布。

责任部门: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二)加强和规范电子证照应用。

2017年底前,升级完善电子证照系统,支撑市县两级政务部门证照管理和共享,全面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推进电子证照数据统一汇聚管理。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8•【字号】明政办〔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6〕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8日三明市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为推进数字三明集约化建设,促进全市信息化共建共享,加强三明市市级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云计算平台)应用管理,保障平台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计算平台部署于三明市数字三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数字办)机房,由三明市政务信息网云计算平台、三明市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组成,为市直部门开展电子政务应用提供软硬件与环境支撑服务。

第三条各部门建设非涉密且符合信息化共建共享需求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应用系统),都应经市数字办评审,应充分利用云计算平台资源,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避免重复投资。

原分散部署的部门应用系统在软硬件资源达到更新报废年限或无法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可迁移至云计算平台。

第四条使用云计算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应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云计算平台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云计算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应用单位必须遵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应用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级别。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根据云计算平台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与单位职责分工如下:(一)市数字办主管云计算平台,统筹规划云计算平台建设应用。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9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9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5日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结合《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发〔2019〕1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项目,打造一批样板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居住品质提升。

以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为重点,城区按照《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2020〕12号),抓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配套设施建设。

全市完成2万户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农村加快推进改厕、污水垃圾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交通品质提升。

以城市道路功能、路网结构优化和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和慢行系统建设,改善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明宽带建设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明宽带建设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明宽带建设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6•【字号】明政办〔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明宽带建设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宽带网络建设促进信息通信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6〕51号)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三明宽带建设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6日加快三明宽带建设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深化“宽带三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和我市互联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宽带网络建设促进信息通信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6〕5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6年三明通信业计划投入资金6.2亿元,广泛应用光纤宽带、4G移动通信等新技术,打造助力智慧城市、互联网+、电子商务建设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推动全市城市和农村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实现宽带网络无缝衔接、紧密互补,逐步建成高速、融合、智能、安全、绿色的宽带网络,推动宽带三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积极推进中央首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带动试点地区培养农村信息消费习惯、营造良好信息消费环境、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助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行政村“村村通光纤”工程。

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落地实施,在项目签订合同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申请,实现763个行政村光纤通达,保持6年以上持续稳定运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5〕7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5〕7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正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根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5日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落实单位一、着力投资拉动1.全力推进南龙铁路建设,启动三明南站站房建设,确保吉泉铁路、力争浦梅铁路动工,抓紧鹰厦线台江至荆西段改线工程;建成莆炎高速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漳永高速三明段,加快厦沙高速公路建设,力争开工莆炎高速尤溪中仙段,续建和新建国省干线及镇镇有干线公路252公里;确保三明沙县机场实现通航市交通局、铁办、机场办,各县(市、区)政府2.加快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华电宁化风能发电、泰宁池潭水电厂扩建等项目,推进三明核电、沙县热电联产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2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继续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市发改委、电力办、电业局,各县(市、区)政府3.实施“五千工程”,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加快列东大桥改造等项目市住建局、国投公司,梅列、三元区政府4.推进明溪黄沙坑、尤溪兴头、沙县双溪、永安溪源等水库建设,实施一批重点流域防洪工程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5.加快中机院海西高端装备产业园、中节能环保产业园、通用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中石化含氟润滑油等项目尽快落地,力争完成投资13.5亿元以上市央企办,各县(市、区)政府6.加强与全国民企500强和行业龙头对接,力争签约合同项目投资额300亿元以上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7.积极对接大型台港澳侨企业,力争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以上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8.抓好464个列入省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实施“十百千”项目2458个,完成投资1250亿元以上,建成或部分建成600个以上9.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十三五”规划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二、强化产业支撑1.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重点扶持三钢、海西重汽、金明稀土、三农氟化工、中科动力等50家龙头企业,力争产值突破700亿元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2.拓展延伸6条产业链,实施150个产业链重点项目,推动20万吨离心球墨铸铁管、4000吨钴酸锂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3.实施300个以上投资超千万元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17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200个以上市经贸委、林业局、生物医药办,各县(市、区)政府4.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一批示范项目5.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二次招商”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6.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完善仓储、冷链等物流设施,建设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市发改委、经贸委等,各县(市、区)政府7.加快旅游业发展,推动市域主要景区联动发展,加强重点旅游项目、旅游线路建设,创新旅游市场营销,鼓励发展民宿旅游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8.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工艺美术等产业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9.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着力培育各类电商主体,支持清流花木交易所、海鑫钢材信息网、林品汇、淘宝网特色中国三明馆等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10.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11.实施70个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中机院、中节能、中纺院科技孵化器建设,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以上,新组建院士工作站3家以上市科技局、科协,各县(市、区)政府12.支持企业制修订行业标准和创建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经贸委、科技局、质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1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市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14.加大人才政策落实力度,大力培养本土人才,推进6条特色产业链人才集聚市公务员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三、夯实“三农”基础1.保障粮食安全,全面落实惠粮政策,从严保护耕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总产稳定在110万吨以上市农办、农业局、粮食局、国土局等,各县(市、区)政府2.做大做强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五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发展设施农业,发展林下经济和休闲观光农业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粮食局、烟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3.加快“一区三园”建设,落实用电、用地等扶持政策,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市农办、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电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4.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5.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建宁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6.推进农业经营组织再造,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7.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市农办、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8.突出抓好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推进1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落实一批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减少贫困人口2万人以上9.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和危房改造4000户以上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10.解决4.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四、推进城乡联动1.推进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突出抓好9个重点园区开发,加快生态新城“一带六区”建设,推动生态新城创建国家低碳城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政府2.抓紧中心城市快速通道二期工程和205国道、306省道改线工程建设市交通局,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政府3.抓好小蕉工业园扩园和黄砂化工园、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铁路装备产业园等建设市经贸委,梅列区、三元区政府4.推进贵溪洋、徐碧、台江、富兴堡等重点板块开发,实施“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城市绿道二期等项目市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林业局等,梅列区、三元区政府5.深入推进“大城关”战略,引导各县因地制宜加快新型城镇化,注重文化传承和特色发展,强化产城联动,推动县城扩容提质市住建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6.强化规划引领,推行“多规合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7.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市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8.加快4个省级试点镇和16个市级中心乡镇改革发展,支持尤溪洋中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9.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完善“数字城管”,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健全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长效机制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警支队等,各县(市、区)政府10.推广城市立体绿化和片林建设,整治村庄130个以上,推进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20个城市完整社区市农办、住建局、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11.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市住建局、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五、深化改革开放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削减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编办、发改委、工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2.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联户证分发到户工作,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规范林权流转,开展重点区位商品林补偿赎买试点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3.推广沙县农村金融改革经验,抓好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建设,争创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引银入明”工程,力争新引进4家区外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市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4.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力争1-2家企业实现上市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5.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6.用好扶持外贸发展政策,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动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扩大地产品出口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7.加快三明陆地港二期工程和保税仓库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市外经贸局、海关,沙县政府8.深化明台交流,加强明台乡镇和产业合作,办好第十一届林博会市台办、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六、加强环境保护1.推进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2.加快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力争6个县(市)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市)技术评估,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市环保局、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3.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造林绿化29.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4.5万亩市林业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4.实施50项节能技术改造和循环经济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5.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抓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作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6.实施市区、县城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全面建成重点流域1公里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7.抓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8.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抓好机动车尾气、施工扬尘、油烟、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市环保局、住建局、经贸委等,各县(市、区)政府9.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10.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科学养殖、生态养殖,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市环保局、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七、坚持民生优先1.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以上2.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3.提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4.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800套,基本建成3800套,规范分配和运营管理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5.加快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6.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7.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水平提升工程和城区中小学扩容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8.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快市职教园区建设市教育局、人社局等,各县(市、区)政府9.继续完善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1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全国试点市创建,深化生育关怀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11.扎实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充分发挥老体协作用,加快市少体校新校区和全国首个大体操培训基地建设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12.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等试点工作13.推进市级广电管理运营机构改革,加快组建三明广播电视台14.加快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15.抓好第二轮修志工作市方志办,各县(市、区)政府16.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市综治办、信访局、公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17.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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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明政办函[2016]43号
【发布部门】三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7
【实施日期】2016.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设方
案的通知
(明政办函〔201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设,现将《三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三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
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设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省综治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方案〉和〈社区服务窗口整合技术方案〉的函》(闽发改数字函〔2016〕256号),为规范我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建设,加快网格平台和社服务入口整合,创新城乡管理服务模式,特制订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6年,建成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县(市、区)已建成网格平台,完成与城管网格互联互通;建成社区综合受理平台,梳理完成本市纳入社区综合受理的服务事项,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办理”的社区政务服务模式。

二、建设思路
以市政务数据汇聚平台为主轴,建设市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坚持互联互通,推进网格平台、社区综合受理平台以及各类业务系统相互连接,实现信息汇聚共享和多级业务联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平台软件建设
1.市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总体技术框架
(1)总体架构。

按照全省网格化平台技术方案要求,建设市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区县三级平台的数据规范统一和系统对接。

其中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服务总线实现对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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