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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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方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依据

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方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依据

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方案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依据城市发展日新月异,交通流量剧增,道路交通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制定交通设施施工方案。

本文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探讨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方案的合规性。

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法规,明确了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根据该法规,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施工方案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使用标志标线等,保障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是我国城市道路建设的重要技术标准之一。

该规范规定了城区道路的交通设施设计参数、标志标线设置等内容,为交通设施施工方案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3.《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和质量检验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和质量检验标准规定了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施工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

施工方案应符合该标准,确保交通设施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二、标准依据1.交通设施技术规范交通设施技术规范是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具体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指南。

例如,交通信号灯设施应符合《交通信号灯技术规范》,路面标线应符合《公路路面标线技术规范》等。

施工方案应参考相关技术规范,确保交通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2.材料使用标准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的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其质量和性能。

例如,交通标志和标线采用的反光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夜间的可见性和反射性。

3.安全评估标准在制定交通设施施工方案时,还需考虑交通安全评估标准。

根据交通流量、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等情况,评估交通设施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三、其他要求除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施工方案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方案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对交通流量造成过大的影响。

可以采取夜间施工、分段施工等措施,减少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

市政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规范要求

市政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规范要求

市政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规范要求市政道路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确保城市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政道路建设必须遵守一系列交通安全规范要求。

本文将从交通规划、道路设计、施工管理和交通设施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市政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规范要求。

1. 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市政道路建设的第一步,必须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合理规划道路布局以及道路网络的连通性。

在交通规划中,必须充分考虑交通流量、交通需求以及周边的地理环境,以确保道路建设能够满足未来的交通需求,同时保障交通的流畅和安全。

2. 道路设计在道路设计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范和标准,确保道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首先,道路设计应考虑道路宽度、弯道半径、坡度等因素,以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其次,设计过程中应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需求,合理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及交叉口等交通设施,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

此外,道路设计还应加强对于盲区、交叉口安全、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与布局,以提升整体交通安全水平。

3. 施工管理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施工管理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

必须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合理划定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配备专人负责交通疏导工作,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交通安全。

同时,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标准,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和通行的便利。

4. 交通设施市政道路建设中的交通设施是确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畅通的保障。

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设施等。

这些设施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同时,应根据交通需求和客观条件,合理设置和布局交通设施,提升交通流量的安全性和效率。

总之,市政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规范要求对确保城市交通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交通规划、道路设计、施工管理和交通设施是重要的方面,要合理规划、设计、管理和设置,以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道路的通行效率。

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及质量管理

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及质量管理

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及质量管理发布时间:2023-01-16T02:17:47.361Z 来源:《建筑创作》2022年16期作者:徐文凯[导读] 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人身交通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道路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建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徐文凯身份证号:33252119680903****摘要: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人身交通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道路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建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同时,为了延长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寿命,交通运输部门十分重视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质量和后期管理维护。

分析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及后期的运行维护。

关键词: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质量管理1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重要意义1.1有效减少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不同地区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存在着许多差异。

通过对城市道路交通的有效分析,发现大部分地区都存在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需要有关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合理的分析,并有效地结合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以便更好地引起驾驶员的注意,通过安全标志和防撞栏确保驾驶员的行车安全。

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预警和保护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的稳定运行。

1.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稳定的维护一套完整合理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可以对整个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管理,科学引导城市道路交通,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减轻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

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向交通事故率低的地区或城市学习,引进科学先进的设计理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形成符合自身建设的设计理念,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此外,有效地学习优秀的经验可以避免一些问题,提高效率,最终提高整个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作用确保车辆顺利通过。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标准

一、道路交通标志1、设计原则交通标志的设置力求做到种类齐全、功能完善,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道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为其提供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映时间。

2、版面设计交通标志主要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以及各类辅助标志。

由于现行的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中主要对指路标志的设置有一定区别,故本标准主要根据国标及现行规范,针对XX市路网特点,对XX市指路标志牌、路名牌及交通标杆进行统一设计。

2.1、版面字高汉字高宽比一般为1:1(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高宽比),汉字间距满足有关规范要求,英文(大写)字高为汉字字高的0.3h(h为汉字高度)。

根据以上原则,城市道路行车速度基本为40~70 km/h ,所以指路标志汉字高度选用40cm。

当行车速度大于70 km/h时,汉字高度选用50cm。

2.2、版面内容及尺寸1)按道路的等级划分,指路标志分为以下四类:A类:城市快速路;B类:城市主干道、放射性主干道和其他一些区域内起主干道作用的次干道组成的道路网络上的指路标志;C类:除系统道路以外的系统性不强的次干道和双向四车道(含四车道)以上的交通性支路指路标志;D类:除C类以外的双向四车道以下的生活性支路的指路标志。

各类指路标志的选定及版面内容、尺寸详见参考《XX市交通指路标牌设计》(XX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支路路口指路标志版面设计,图如下:2)路名牌考虑到与指路标志版面风格统一的原则,路名牌上均采用中英文对照。

2.3、此次调整增加的内容1.标志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中文和拼音字对照。

2.此次增加了分车道标志,3、反光膜指路标志底板反光膜采用二级反光膜,字膜采用二级反光膜(即通常所说的高强级)。

反光膜的色度性能及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18833-2002)的有关规定及达到二级反光膜的技术指标。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

第一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一、总体设计(一)一般规定<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符合安全、畅通、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协调,应根据道路功能及其在城市路网中的作用,综合考虑设计、施工、维修、营运、管理以及近期与远期等各种因素,准确体现道路工程主体设计的意图。

<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除应保持其各自特性和相对独立外,还应相互匹配,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

(二)交通设施分级<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按等级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

A 级应设置系统完善的标志、标线、隔离和防护设施;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防撞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桥梁、高路堤路段以及旁侧有辅路、人行道等撞击后将危及生命和结构物安全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路网应连续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施划车道边缘线、分合流路段应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出口分流三角端应有醒目的提示和防撞设施;实施控制的匝道,应设置匝道控制信号灯。

B 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路段上应设置中间分隔设施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有坠落危险时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平面交叉口必须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

C 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平交路口进口段宜设置中间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应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111级设置。

D 级应设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桥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宜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 IV级设置。

(三)总体设计要求<1>应按照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交通特性,确定交通设施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指标,经协调并确认后执行。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ICS 93.080.99R 8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00—201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Specification of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urban road work2010 - 10 - 17发布 2011 - 01 -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2)5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设计流程 (3)附录A(资料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相关道路区域 (6)附录B(资料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9)参考文献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洁、顾金刚、王建强、邱红桐、俞春俊。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要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施工方案要求、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和交通组织设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路段及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不适用于临时和移动施工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road work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为了降低占道施工作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交通安全设施规范

交通安全设施规范

交通安全设施规范1. 引言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化使用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行人和车辆的交通流畅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包括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防护设施等。

2. 标志规范2.1. 标志的种类标志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通过图案和文字来传达交通规则和警示信息。

常见的交通标志包括禁止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等。

在道路上设置标志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标志种类。

2.2. 标志的规格和位置标志的规格和位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例如,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指示标志时,应考虑行人和车辆的视线距离,避免标志被遮挡。

另外,标志的尺寸和颜色也应符合规范,以确保其可见性和辨识度。

2.3. 标志的维护和更新定期维护和更新交通标志是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措施。

标志的反光面和文字图案应保持清晰和可见,如有损坏或褪色应及时更换。

此外,随着交通环境的变化,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标志的设置。

3. 标线规范3.1. 标线的种类标线是道路上的重要标志,通过不同的颜色和形状来指示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规则。

常见的标线包括车道线、停车线、人行横道线等。

设置合理的标线能够引导交通流畅和避免事故发生。

3.2. 标线的规格和施工要求标线的规格和施工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标线的宽度、颜色和间隔应符合标准规定。

施工时应保证标线的平整和牢固,以及与道路表面的黏结性。

此外,标线应保持清晰可见,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3.3. 标线的维护和更新定期检查和维护道路上的标线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

如有损坏或磨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新标线,以保持其清晰可见。

4. 信号灯规范4.1. 信号灯的种类信号灯是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指示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状态。

常见的信号灯包括红灯、绿灯和黄灯等。

不同的信号灯组合形成不同的交通信号。

4.2. 信号灯的设置要求信号灯的设置要求包括信号灯的位置、高度和可见性等。

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标准

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标准

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1 总则1.1为规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的设置,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城市道路管理 水平,美化市容市貌,特制定本规。

1.2本规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道路工程的车行道、人行道隔离护栏等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 验收。

园林绿地、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隔离护栏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可参照本规的规 定执行。

1.3护栏的设置原则按照市一环(不含一环路)以道路上设置长为 4.0m 、高为0.7m 的中央分隔带护栏及机 非隔离带护栏,一环(含一环路)以外道路上设置长为 4.0m 、高度为1.1m 的中央分隔带护 栏及长为4.0m 、高为0.7m 的机非隔离带护栏、人行道上统一设置长为 2.0m 、高为1.1m 的 人行道隔离护栏以及公交专用道统一设置长为 4.0m 、高为1.1m 的公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 原则进行设置。

根据道路通行需要,也可采用其它形式的道路交通隔离,但需经相关部门审核。

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规。

碳素结构钢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建筑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3术语及定义3.1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1护栏:沿危险路段的路基边缘设置的警戒车辆驶离路基和沿中央分隔带设置的防止车 辆闯入对向车行道的防护设施, 以及为使行人与车辆隔离而设置的保障行人安全的设施。

按其在道路中的横向设置位置,可分为中央分隔带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道隔离护栏、公 共汽车专用道隔离护栏、移动式隔离护栏、固定式隔离护栏。

3.1.1.1 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城市道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 是警示和强制对向机动车分 道行驶的设施。

按其在道路中的空间高度,可分为中央分隔带高护栏和中央分隔带矮护栏。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资料)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资料)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 e In stallat ion Spe cificati on fo r Ci ty Ro ad Traf fic Safety Fa cilities 第1部分 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完整资料)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目次前言 (1)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5标志设置要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2—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129。

1—2013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129。

2—2013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129。

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129.5—2013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及质量管理_1

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及质量管理_1

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及质量管理发布时间:2023-01-30T02:33:16.568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2年第37卷第16期作者:陈建春[导读] 社会经济的发展有赖于交通运输的发展。

陈建春身份证号:62232319900318****摘要:社会经济的发展有赖于交通运输的发展。

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合理设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可以合理避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而大大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的整体安全系数,最终有效地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交通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质量管理1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理念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理念的核心是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整体性。

优化科学合理的城市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城市交通安全。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围挡、桥梁设施、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测绘反射器和城市道路检测系统五个方面。

首先,科学合理地设计城市道路的围栏和护栏,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驾驶员疏忽或车辆故障造成的失控驾驶和人员伤亡。

此外,城市道路围栏还可以方便交通,降低行人非法穿越城市道路的事故率。

其次,合理的桥梁设施设计可以帮助行人通过城市道路,保证行人的安全。

沿城市道路或隧道两侧设置照明设施,夜间行车时可提供必要的照明,帮助司机观察夜间道路状况,减轻夜间行车时司机的视觉疲劳,大大提高了安全性。

城市道路交通中存在大量的转弯路段,导致驾驶员视野盲点,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因此,合理设计城市道路测绘反射器显得尤为重要。

在选择镜面时,通常采用圆形反射器,因为它的形状可以充分减少气泡和水印的产生,以确保驾驶员的视野。

最后,城市道路检测系统是城市道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道路检测系统是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对整个城市道路交通路段中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进行采集和分类,然后在相应路段设置醒目的广告牌和语音信号,集中驾驶员注意力,从而降低车速和发生事故的概率。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前言 (1)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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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018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018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2018引言: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是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城市交通的高效、安全、便捷至关重要。

城市发展的快速速度给城市交通系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进行深入探讨。

一、总体要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需要与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确保道路交通系统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具体要求如下:1. 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出行需求。

根据城市居民的居住、工作、学习、娱乐等出行特点,合理规划道路和交通设施的布局。

2. 充分考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在交通规划设计中融入低碳、环保、节能的理念。

3. 各类交通方式之间应互相联系,形成完善的交通网络,提高综合交通效益。

4.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交通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道路设计要求1. 道路宽度和几何标准:应根据道路的功能和日常交通量确定道路的宽度和几何标准。

考虑到车辆通行速度、安全性和交通流量,合理设置车道数、车道宽度、转弯半径等。

2. 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城市道路应设有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以满足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出行需求。

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应设置合理宽度,并与机动车道有明确的分离。

三、交通设施规划要求1. 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合理,以提高交通流量和交通效率。

信号灯的配置应根据交叉口流量、道路宽度等因素确定。

2. 标志和标线:标志和标线应准确、清晰,便于驾驶员识别。

标志和标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道路类型和交通流量进行布置。

3. 其他交通设施:如交通岛、限速标志等应根据道路设计和交通流量进行设置,以提高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度。

四、公共交通规划要求1. 公共交通站点设置: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应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考虑到居民的居住区域、就业区域、商业区域等因素。

站点的布局应合理,方便乘客的上下车。

2. 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公共交通线路应根据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和交通流量进行规划。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第1部分交通标志(征求意见稿)目次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 (2)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基本要求 (3)5标志设置要点 (4)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9)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5)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2)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09 道路交通标志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DB510100/T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交通标志 road traffic signs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

道路护栏设置的法律规定(3篇)

道路护栏设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事业也取得了显著成果。

道路作为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其安全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道路护栏作为保障道路安全的重要设施,其设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道路护栏设置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道路护栏设置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根本大法,其中规定了道路护栏设置的基本要求。

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道路应当按照规划设置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信号、交通隔离设施、交通护栏等。

交通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公路护栏设置也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路应当设置交通标志、交通信号、交通隔离设施、交通护栏等交通设施。

交通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是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中对城市道路护栏设置也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道路应当按照规划设置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信号、交通隔离设施、交通护栏等。

交通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GB/T 50334-201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是我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基本依据,其中对道路护栏的设计、选材、安装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道路护栏设置的法律规定1.设计要求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道路护栏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性:护栏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防止车辆碰撞护栏后翻车或穿越护栏。

(2)耐久性:护栏应具有较好的耐腐蚀、耐老化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3)经济性:在满足安全、耐久性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工程造价。

(4)美观性:护栏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最新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最新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 施的设置规范
设置位置
施工作业区 域入口处
施工作业区 域周边道路
施工作业区 域出口处
施工作业区 域内部道路
设置方式
施工作业区设置:根据施工范围、 工期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施工作业区, 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交通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区域附 近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如防 撞护栏、减速带等,提高道路安全 性能。
作业区边缘警示 灯应设置在作业 区边缘线的位置 上,不得妨碍交 通。
作业区边缘警示 灯应采用高亮度 LED灯具,颜色 为黄色或红色。
作业区边缘警示 灯应具有防水、 防尘等功能,以 保证在恶劣天气 下正常工作。
设置时间
白天施工:设置警示牌、施 工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夜间施工:22:00-次日6:00, 应设置黄色警示灯
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
定期巡查:对城市 道路施工作业交通 防护措施进行定期 巡查,确保其完好 有效。
及时修复:发现破 损、移位等情况时, 应及时进行修复和 调整。
严格执法:对违反 交通管理规定的行 为进行严厉打击, 确保施工作业区域 的安全。
强化监管:加强对 施工单位的管理和 监督,确保其按照 相关规定设置和维 护交通防护措施。
制定更加严格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明确责任和义务。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 验
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共同 推进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
保障交通安全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提高道路施工效率和质量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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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5 双向两车道道路封闭其中一条城车市道道路设施工置作业规示交范例通防护措施设置
• 6、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见图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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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6 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城设市道置路施示工例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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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道围蔽设施示例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30
60
82.3
162.6
40
80
175
0
8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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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8
437.5
100
•表2:上游过渡区长度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4)缓冲区
缓冲区位于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防止车辆误闯 入工作区的缓冲区域。长度根据道路限制车速确定,详见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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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车速(v) km/h <40 40 6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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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围蔽设施示例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 规范围蔽要素:提前设置防护水马或围蔽护栏; 提前设置行车导向标志牌;采用规范围蔽设施围 蔽;围蔽设施上设置行车导向标志牌;围蔽板或 路栏上设置黄闪灯;围蔽板上张贴占用(挖掘) 道路许可证(复印件)并悬挂施工信息铭牌(含 施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起止 时间、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 应对规范:当道路施工需要分幅围蔽或者在原有道路旁设 置疏解便道时,必须将疏解便道按照永久道路标准设置, 并达到通车要求后,才可以进行施工围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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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防护措施设置 规范
2、道路施工拆除了原有交通设施
• 如图所示,由于道路施工,导致原来的道路安全设施缺失 (图中即为防撞消能桶、地面导流标线等),存在严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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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解除限速标志
• 设置在道路作业终止区的末端,距施工工程的距离参见下表:
限制车速(v)
终止区长度(L)
km/h
m
≤50
10~30
50~80
30~35
表4:终止区长度
三、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 设施设置示例
1、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见图B.1.
•图B.1 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
(2)施工作业控制区照明
• 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 满足作业照明需求.
(3)施工警告灯
• 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 在围挡、路栏或锥形交通标顶端处每隔20m左右设 置高亮度的施工警告灯.
• 警告灯应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必 须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设置高度距离地面1.2m为 宜,受条件限制时不m
v≤50
L≥40
50<v≤70
40<L≤100
70<v≤80
100<L≤300
表1:警示区长度
(8)限速标志
• 设置位置位于道路施工标志下游.快速路、主干路上的施 工路段限制车速可设置为60km/h、40km/h或更低,次干路、 支路限制车速可设置为30km/h或更低.
(3)上游过渡区
上游过渡区位于警示区下游,用于引导交通流进入允许通 行道路的区域.长度根据施工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 定,取值参见GB 5768.3-2009中6.2.2的规定,详见下表:
设计时速 (KM/H)
30 40 60 80 100
围蔽一条车道 围蔽两条车 (按3.5米计) 道(按7米计)
锥形交通路标间距最大值(L)m
渐变段
非渐变段
2
2
2
4
2
6
2
10
表5:锥形交通标间距最大值
(5)导向标 设置在工作区的两端.
(6)路栏
• 设置在施工作业路段的两端或周围,侧面距离作业现场0.5~1.5米.
(7)道路施工标志
• 设置在道路作业警示区的起始端,距施工工程的距离即警示区 长度,长度参见下表:
见下图:
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
(2)警示区
警示区位于工作区上游,警示前方有占道施工工 作区的区域.警示区长度根据施工作业占用道路设计 车速确定,详见下表:
设计车速(v)km/h v≤50
50<v≤70 70<v≤80
警示区长度(L)m L≥40
40<L≤100 100<L≤300
表1:警示区长度
2、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内侧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2.
•图B.2 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内侧车道设置示例
(3)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外侧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3.
图B.3 同向车道中封闭最外侧车道设置示例
(4)同向车道中封闭中间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4
图B.4 同向车道中封闭中间车道设置示例
(5)双向两车道道路封闭其中一条车道设置示例见图B.5
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防护设 施设置总体要求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如下: 施工作业控制区周边道路应设置施工预告标志、绕行标志和其它临时指
路标志,引导车辆通行; 临时标志可附着在路灯杆或设置在支架上,设置在支架上的临时交通标志
应放置于路外易见处,设置位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应固定牢 固,防止意外移动;
• 施工警告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当开启,在其他天 气条件下至少应至傍晚前开启,且能发出至少自150 米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4)锥形交通标
• 设置在作业现场周围,作业现场后方沿45°角 放置,相邻锥形交通路标的间距不应超过下表 所示的最大值.
限制车速(v) km/h ≤40 50 60 70~80
图B.5 双向两车道道路封闭其中一条车道设置示例
(6)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见图B.6
图B.6 完全封闭施工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车行道围蔽设施示例
人行道围蔽设施示例
施工作业路段宜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护栏等隔离设施,分离机动车、非机 动车和行人交通;
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的适当位置设置临时可移动信号灯、停车或让行标 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符合GB 5768.2-2009、GB 5768.3-2009的要求
一、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及标准
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具体如下: (1)施工作业控制区为占道施工设置的交通控制区域,包括工作区、 警示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各组成部分详
限制车速(v) km/h ≤50
50~80
终止区长度(L) m
10~30
30~35
表4:终止区长度
二、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 施设置
1、管理设施种类
交通管理设施具体如下: 交通标志:施工标志、限速标志、解除限速
标志等; 其它设施包括:施工围挡、照明设施、施工
警告灯、导向标、路栏、锥形交通路标.
2、管理设施的设置
m
m
20.3
40.6
36.1
72.2
82.3
162.6
175
350
218.8
437.5
国标规定 最小值 m 25 30 40 85 100
表2:上游过渡区长度
(4)缓冲区
缓冲区位于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防止车辆误闯入 工作区的缓冲区域.长度根据道路限制车速确定,详见下表:
限制车速(v) km/h <40 40 60 80
(1)施工围挡要求如下:
• 占道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围挡.即施工作业控制区周 围除留有必要的施工人员、施工车辆进出口通道 外,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板、路栏或锥形交通路标 等设施;
• 施工作业控制区围板高度要求.高度不应低于 1.8m,距离交叉路口20m范围内,工作区围板0.8 m 以上的部分应采用通透式围挡.
缓冲区长度(L) m 15 40 110 160
表3:缓冲区长度
(5)工作区
工作区是占道施工作业操作的区域.长度由实
际占道施工工程决定 .
(6)下游过渡区
下游过渡区位于工作区下游,引导交通 流进入正常通行道路的区域.长度与道路缩 减宽度相同.
(7)终止区
终止区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交通流行驶状态的 区域.长度根据道路限制车速确定,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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