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合集下载

农业部193号公告所列海水养殖禁用药物列表

农业部193号公告所列海水养殖禁用药物列表

农业部193号公告所列海水养殖禁用药物列表六、各级饲料、兽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

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

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

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

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 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

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

雌激素类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

雌激素类药。

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猪配合饲料产品技术标准2022

猪配合饲料产品技术标准2022

猪配合饲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猪配合饲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猪配合饲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法两层筛筛分法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方法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含量测定过滤法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含量的测定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测定方法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测定方法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T 14699.1 饲料采样GB/T 16764 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GB/T 16765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 20195 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关于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3要求3.1感官粉状或颗粒状,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3.2水分水分含量不大于14.0%。

3.3成品粒度粉料全部通过 2.38mm 编织筛。

颗粒料符合 GB/T 16765 的规定。

农业部193号文件

农业部193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一禁止在动物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 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0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定)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1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地美硝唑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可选择的抗生素及用量三饲料中不能检测出:砷,汞。

畜禽屠宰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一览

畜禽屠宰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一览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
五、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节选)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的通知
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08)
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
冷却羊肉(NY/T633-2002)
羔羊肉(NY1165-2006)
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
猪肉等级规格(NY/T1759-2009)
牛肉等级规格(NY/T676-2010)
羊肉质量分级(NY/T630-2002)
家畜屠宰质量管理规范(NY/T1341-2007)
鲜、冻肉生产良好操作规范(GB/T20575-2006)
畜禽屠宰HACCP’应用规范(GB/T20551-2006)
生猪屠宰加工场(厂)动物卫生条件(NY/T2076-2011)
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范(GB/T19479-2004)
家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NY/T1340-2007)

绿色食品水产养殖生产控制

绿色食品水产养殖生产控制

二、水产养殖的结构设计
(一)养殖品种的组合设计
1 养殖方式的组合设计 (1)充分利用时间的养殖方式 ③反季节养殖方式。 即在冬春季节创造条件养殖上市,常指热带鱼的冬春设施化养殖。因淡季市场供应量 少,价位高,有利于获得高效益。 温水性鱼类的提前养成也是取很季效益的良好措施。
二、水产养殖的结构设计
三、绿色水产品的食品生产技术规范
(二)绿色水产品的食品生产技术规范
1.渔药使用准则 (2)生产AA级绿色食品水产品的渔药使用规定 按GB/T 19630.1执行。
三、绿色水产品的食品生产技术规范
(二)绿色水产品的食品生产技术规范
1.渔药使用准则 (2)生产A级绿色食品水产品的渔药使用规定 ①优先选用GB/T 19630.1规定的渔药。 ②预防用药见附录 A。 ③治疗用药见附录 B。 ④所有使用的渔药应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 口兽药登记许可证》的供应商。
二、水产养殖的结构设计
(一)养殖品种的组合设计
1 养殖方式的组合设计 (4) 高效混养模式 ②特种水产品与鱼类的混养方式。 特种水生动物作为套养种类与鱼类的混养,也是一类理想的生态养殖方式,常见的有 鱼鳖混养、鱼虾混养、鱼蟹混养等,都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水产养殖的结构设计
(二)养殖品种的选育
1.选育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 2.注重开发利用名特优新品种。开发地方优质品种、发展加工附加值高的品种、发展 观赏鱼和淡水珍珠(有色珍珠、有核珍珠、象形珠)等。 3.通过育种、引种与驯化等手段,选育出具顽强生命力和抵抗力的养殖对象,使养殖 品种结构得到改革与更替。 4.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选用大江、大河的天然苗种作为养殖对象
二、水产养殖的结构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
佚名
【期刊名称】《养猪》
【年(卷),期】2005(000)005
【总页数】1页(P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82号(关于停止缩二脲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公告) [J],
2.农业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中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595号公告) [J], 无
3.农业部就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事宜再次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J],
4.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62号 [J], 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10号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公告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总局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

总局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

总局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若干管理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17号)2017年02月22日发布为进一步加强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兽药残留管理,禁止违法违规使用兽药,规范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应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使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235号)附录2、附录3所列出的兽药超标的畜禽肉和水产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含有农业部公告235号附录4所列出兽药的畜禽肉和水产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含有《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193号)所列兽药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兽药的畜禽肉和水产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

二、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应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无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注水、注胶、病死、来源不明或记录不完整等畜禽肉。

猪肉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

三、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四、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应建立从原料到产品的追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畜禽和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采购的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

五、动物源性食品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经营行为,严把畜禽肉和水产品进货关,应严格查验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索取相应的产地证明或者购物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做好查验记录。

六、动物源性食品经营者禁止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禁止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畜禽产品。

七、动物源性食品经营者禁止在动物和水产品运输过程中给动物注射、饮用增加动物储水率和提高水产品运输存活率的药物或其他化学物质。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按:为了提醒广大饲料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饲料安全法律法规,特转载国家相关部门于2011年4月23日再次公布的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的82种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名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

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

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国家禁用兽药

国家禁用兽药

农业部第227号公告——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27号为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禁止氯霉素等29种兽药用于食品用于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剂使用,并废止了禁用兽药质量标准,注销了禁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库存禁用兽药一律做销毁处理,从养殖生产用药环节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控。

但目前有些地区仍存在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现象,为杜绝禁用兽药的滥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现公告如下:一、各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从任何渠道购进《禁用清单》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品和各类制剂产品,不得以偿还债务、以货抵款的方式或其它借口从任何途径将禁用兽药及同品种人用药品转移到本单位,凡在检查现场发现禁用兽药或同品种人用药品的,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性质严重的,吊销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禁用清单》所列产品的同品种原料药品及其制剂产品销售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动物养殖场、兽医医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违者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三、各级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对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违规案件和涉案人员要采取联合办案的工作方式,一查到底,严厉处罚;要互通信息,及时协调,不断深化禁用兽药查处工作,使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附件: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言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消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农业部151种食用动物禁用兽药名单

农业部151种食用动物禁用兽药名单

151种食用动物禁用兽药名单(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目次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3、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 2010-12-2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

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

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令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令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193号令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点击下载),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料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1 Salbutamol 、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剂性激素类:已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2 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酯及制剂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3 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制剂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珀氯4 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霉素 Chol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 、呋喃它酮6 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所有食品动物所有用途sodium及制剂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7 所有食品动物所有用途及制剂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i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 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 14 酒石酸锑钾 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6孔雀石绿 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7 五氯酚酢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18 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性激素类: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19 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Phenylpropionate 、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20 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定) 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 、地美硝唑21 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OO二年四月九日附件: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00三年四月十日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阿伏霉素(Avoparcin)2、洛硝达唑(Ronidazole)3、卡巴多(Carbadox)4、喹乙醇(Olaquindox)5、杆菌肽锌(Bacitracin 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 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9、阿普西特(arprinocide)10、二硝托胺(Dinitolmide)11、异丙硝唑(ipronidazole)12、氯羟吡啶(Meticlopidol)13、氯羟吡啶,苄氧喹甲酯(Meticlopidol,Mehtylbenzoquate)14、氨丙啉(Amprolium)15、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Amprolium,ethopabate)16、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17、尼卡巴嗪(Nicarbazin)18、二苯乙烯类(Stilbenes)及其衍生物、盐和酯,如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等19、抗甲状腺类药物(Antithyroid agent),如甲巯咪唑(Thiamazol),普萘洛尔(Propranolol)等20、类固醇类(Steroids),如雌激素(Estradiol),雄激素(Testosterone),孕激素(Progesterone)等21、二羟基苯甲酸内酯(Resorcylic acid lactones),如玉米赤霉醇(Zeranol)22、β?兴奋剂类(β?Agonists),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喜马特罗(Cimaterol)等23、马兜铃属植物(Aristolochia spp.)及其制剂2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5、氯仿(Chloroform)26、氯丙嗪(Chlorpromazine)27、秋水仙碱(Colchicine)28、氨苯砜(Dapsone)29、甲硝咪唑(Metronidazole)30、硝基呋喃类Nitrofurans二、美国禁止在食品动物使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1、氯霉素(Chloramphenicol)2、克仑特罗(Clenbuterol)3、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4、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5、异丙硝唑(Ipronidazole)6、其它硝基咪唑类(Other nitroimidazoles)7、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外用除外)8、呋喃西林(Nitrofurazone)(外用除外)9、泌乳牛禁用磺胺类药物[下列除外:磺胺二甲氧嘧啶(Sulfadimethoxine)、磺胺溴甲嘧啶(Sulfabromomethazine)、磺胺乙氧嗪(sulfaethoxypyridazine)]10、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沙星类)11、糖肽类抗生素(Glycopeptides),如万古霉素(Vancomycin)阿伏霉素、(Avoparcin)三、日本对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1、氯羟吡啶(Clopidol)2、磺胺喹?啉(Sulfaquinoxaline)3、氯霉素(Chloramphenicol)4、磺胺甲基嘧啶(Sulfamerazine)5、磺胺二甲嘧啶(Sulfadimethoxine)6、磺胺?6?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7、?喹酸(Oxolinic acid)8、乙胺嘧啶(Pyrimethamine)9、尼卡巴嗪(Nicarbazin)10、双呋喃唑酮(DFZ)11、阿伏霉素(Avoparcin)注:日本对进口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种类经常变化,建议出口肉禽养殖企业予以密切关注。

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

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

农业部再次公布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的,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依据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各级饲料、兽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快制定并完善饲料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七、各级饲料、兽药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要将查处饲料和饲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列为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的管理法规,追踪大案要案,普及饲料、饲养和安全使用兽药知识,努力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兽药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为降低药物残留危害,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〇二年二月九日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二、性激素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 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17.炔诺酮Norethisterone药典2000年二部P420.1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Chorionic Gonadotrophin:药典2000年二部P534.促性腺激素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46.激素类药.用于性功能障碍、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19.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Menotropins:药典2000年二部P321.促性腺激素类药.三、蛋白同化激素20.碘化酪蛋白Iodinated Casein:蛋白同化激素类,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21.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5.四、精神药品22.盐酸氯丙嗪Chlorprom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76.抗精神病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77.镇静药.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23.盐酸异丙嗪Prometh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02.抗组胺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64.抗组胺药.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荨麻疹、血清病等.24.安定地西泮Diazepam:药典2000年二部P214.抗焦虑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61.镇静药、抗惊厥药. 2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362.镇静催眠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3.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26.苯巴比妥钠Phen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5.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27.巴比妥Barbital: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27.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2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252.催眠药、抗惊厥药.29.异戊巴比妥钠Am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82.巴比妥类药.用于小动物的镇静、抗惊厥和麻醉. 30.利血平Reserpine:药典2000年二部P304.抗高血压药. 31.艾司唑仑Estazolam.32.甲丙氨脂Meprobamate.33.咪达唑仑Midazolam.34.硝西泮Nitrazepam.35.奥沙西泮Oxazepam.36.匹莫林Pemoline.37.三唑仑Triazolam.38.唑吡旦Zolpidem.39.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五、各种抗生素滤渣40.抗生素滤渣: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份,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二〇〇二年四月九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为加强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见附件.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测,严肃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违禁添加苯乙醇胺A等物质的违法行为.特此公告.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2.班布特罗Ba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5.马布特罗Ma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6.西布特罗Ci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7.溴布特罗Bro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8.酒石酸阿福特罗Arformoterol Tar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9.富马酸福莫特罗Formoterol Fuma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0.盐酸可乐定Cloni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645.抗高血压药.11.盐酸赛庚啶Cyprohepta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803.抗组胺药.。

医学专题兽药法规知识

医学专题兽药法规知识
的处理措施(说明书) (16)生产企业信息等
第二十四页,共三十六页。
四、兽药管理(guǎnlǐ)有关规定
(五)兽用生物制品的特殊管理 1.批签发管理。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每批兽用生物制品,
在出厂前应当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 构审查核对,并在必要时进行抽查(chōuchá)检验;未经审 查核对或者抽查(chōuchá)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四、兽药管理有关(yǒuguān)规定
示例:兽药字(2006)130052159, 兽药添字(2006)130051441 注:药物添加
剂 兽药生字(2005)150131001 部分企业所在地省份序号: 北京 01;天津02;上海09;江苏10;浙江11;
福建13;山东15;广东19;四川22
--年号用四位数字表示,即核发产品批准文号时的年份 --企业所在地省份序号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规定并
公告。 --企业序号按省排序,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公告。 --兽药品种编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规定并公告。兽
药品种编号是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页,共三十六页。
---6个部级兽药残留检测中心
---30个省级兽药监察所---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 所
---部分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第四页,共三十六页。
一、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机构(jīgòu)
(四)农业部成立的挂靠单位 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 农业部兽药评审委员会 农业部兽医生物制品(shēnɡ wù zhì pǐn)规程委员会
三、兽药的行政 审批 (xíngzhèng)
(四)市、县级办理的兽药行政审批 兽药经营(jīngyíng)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
它化合物清单)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二年四月。

饲料添加剂硫酸钙产品技术标准2022

饲料添加剂硫酸钙产品技术标准2022

1饲料添加剂硫酸钙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硫酸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饲料原料要求的硫酸钙(天然石膏)为原料,经粉碎、过筛、包装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硫酸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8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钙GB/T 5917.1—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 6435—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 10648饲料标签GB 13078(所有部分)饲料卫生标准GB/T 13079―2006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 13080―2004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13083—2002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14699.1—2005 饲料采样GB/T 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68 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76 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93 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25 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519 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1773 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8 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33 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49 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4 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 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56 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 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56 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3要求3.1感官白色粉末或乳白色粉末或浅黄色粉末或浅褐色粉末,应色泽一致,无异物,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

2022我国禁限用农药品种目录

2022我国禁限用农药品种目录

2022我国禁限用农药品种目录近些年,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降低农药使用风险,我国对于农药方面的监管越来越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主管当局陆续发布了许多禁用和限用的农药产品清单。

截至2022年3月底,我国已禁限用50种农药(详细禁限用农药名录及相关依据见下文)。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风险评估的引入和国家对安全、高效、经济农药的鼓励和支持,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风险农药产品被列为禁限用农药。

企业需更好地了解农药禁限用知识,同时也要注意开发新的农药产品,淘汰高风险的农药产品,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1、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50种)注: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9日起禁止使用。

澳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

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2、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3、其它注意事项《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农药禁限用方面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企业应严格遵守该规定,如使用禁用的农药或者超出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的农药,均按照假农药处理,除面临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通告汇总(完整版)一、农业部、化工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除草酸农药的通知(1997年10月30日农农发(1997)17号),自2000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除草醒、撤销除草叫农药登记证。

我国兽药残留限量相关标准的分析与探讨

我国兽药残留限量相关标准的分析与探讨
定了兽药使用、兽药残留限量以及兽药残留检测方
法等相关执行标准。本文主要对动物源性食品中
兽药残留的危害进行了小结,并对兽药残留限量相
文章编号:1007-273X(2021)11-0038-03
的直接经济损失,出口成本上升以及资源的浪费,
甚至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4]。
2
2.1
兽药残留的相关标准
促进我国动物源性食
品的出口贸易,
提升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国际竞争力。
(2)加 快 兽 药 残 留 检 测 技 术 体 系 的 完 善 和 更
新,制定不同动物种类、不同靶组织中兽药残留的
检测方法,修订并优化已有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的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接轨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并统一兽药的中英文名
问题。例如,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氟苯尼考的残留
标志物为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③动物源
性食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中现行有效的只有 SN/T
1865—2016《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
称。有利于打破贸易技术壁垒,
体健康,并对畜牧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
方法。②检测范围不全、缺乏可操作性、实用性低、
害,针对我国现有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总体情况,
所检兽药并非我国已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所规
建议如下。
定的兽药残留标志物、最低检出限达不到兽药残留
(1)完善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与国际
限量要求等,也是现有兽药残留检测标准中存在的
第 42 卷第 11 期
Vol. 42 No.11
湖北畜牧兽医
2021 年 11 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
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
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
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
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
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