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县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县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逐步提高,加上人口的增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新建、翻建住宅成为农村现阶段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非法占地、不按统一规划擅自建房等各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的局面。呈现出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规划不到位。近年来,各镇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但是村庄规划执行相对滞后,许多村民建房随意性强,多数选择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道路两侧建房,哪里地势好、交通方便就在哪建,致使部分村庄房屋横竖不齐,朝向不一,杂乱无章,村内道路七拐八弯,阻碍交通并且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该县镇、村两级普遍存在历史债务包袱重,村庄规划资金的筹集十分困难,主要依靠省、市专项资金划拨和县级投入。由于投入不足,导致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偏低。
(二)建房占用耕地现象比较严重。现在农村部在搞道路“村村通”工程,一些或穿村而过的硬质水泥路两侧都是耕地或者是基本农田。一些农民把建房地点选在水泥路边,导致公路、村道两旁部分耕地被占用。一些地方为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合法化”,通过规划修编调整改变了耕地性质的做法,部分耕地在这
种不知不觉的蚕食中消失了。
(三)“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明显。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庄外围延伸,有的地方在道路沿线搞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民住到这些所谓的新农村集中居任点,有些是“小产权房”。而村内旧宅又不拆除,大多为破房、危房,无人居住,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一些农户在集中居住点建了新房不拆旧房,“一户多宅”现象比较普遍。
(四)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实行无偿划拨,一部分村民就钻法律的空子,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主要表现是部分村民在宅基地批准后,用宅基地建小型工厂、商业房、农家乐等,还有一部分村民借宅基地之名搞房地产开发,这种情况主要见于城乡结合部和集镇所在地,以农村宅基地的名义申报,统一建房,向社会出售,或者未经批准,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占用大量土地建住宅向社会出售。通过这些方式,村民、集体可获得高额利润,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五)建房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由于该县农村建房行为点多面广,基层单位力量较为薄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巡查力度有待加强。面对众多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力不从心,与新形势下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六)用地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农村宅基地使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村民需使用宅基地建房,因我县山多地少,
原宅基地多属山边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农田的条件下方可申请农村宅基地,而目前用地规模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农村宅基地需求。
(七)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严重不足,管理效率低下。广宁县国土资源管理所人员基本为2-3个,但在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任务繁重,缺机构、缺编制、缺人员、缺设备,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相对薄弱,导致办事效率低下。
二、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虽然已经出台了《土地管理法》等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的规定,但比较宏观,操作性不强,建议上级部门制定出台可操作性、指导性强的有关加强农村宅基地、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指导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强化各级监管责任,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二)建立严格的宅基地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一户一宅”、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堵疏结合,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增加农村建房专项用地规模,保障农村宅基地建设需求。对村民建房用地切实加强控制管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结合旧村改造,鼓励村民拆旧建新,严格控制村民超标准用地建房。
(三)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对一些违规建房、占
用耕地建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查处,按照镇、村“六项规定”进行处理,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该罚的就罚,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加大处罚力度。探索对违法占地的简易处罚程序,从法律角度予以规定,对初期的违法建筑物可以先行强制拆除,以防违法占地建房既遂后难以执法。发挥镇、村级监管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对乱占与滥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国土、住建、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议省、市加强对执法车辆、执法仪器设备等投入,使违规建房的现象能够早发现、早处理,从而可以减轻工作的压力和阻力,促使村民建房进入规范化的轨道。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大力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教育,进一步引导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房意识。
(六)增加用地规模,编制科学合理的村镇建设规划。为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坚持集约化、合理用地原则,强化宅基地规划管理,规划是龙头,是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础,将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旧村庄为依托,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地,合理布局公共设施用地、生产用地、道路用地和宅基地,因地制宜,制订科学合理村庄发展规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科学预测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结合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总纲,主动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完善编制优化村庄土地利用规划,从严控制农村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用地的规模与布局。
(七)增加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编制,同时加大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所日常工作效率。
为广宁县的国土资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队伍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