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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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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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宪法的精神是什么?人类为宪政奋斗的实践?我国宪政的基本情况?我国宪政与其他国家宪政的差距?
第一节宪法的词义
一、什么是宪法
(一)角度一:强调宪法规定的内容
(二)角度二:强调宪法的表现形式
(三)角度三:强调宪法的功能与作用
(四)角度四:强调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五)角度五:强调宪法的政治性与阶级性
(六)角度六:综合的角度
我们从三个方面定义宪法:宪法以成文法律形式表现;作为宪法,其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的制定与修改难于一般法律。
二、宪法的渊源
中外法学家一般从法的效力渊源划分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宪法的渊源的具体内容:1、宪法典及其修正案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国际条约和协议6、宪法惯例7、宪法判例
三、近代西方宪法观念的形成与传播
(一)三个阶段:
阶段一,古罗马的宪法专指皇帝的各种文件和诏令。(用宪法区分皇帝命令与普通命令)阶段二,14世纪,自然法学家把公认的传统和原则称为国家的组织法(又称宪法),和国王的个人法律文件区分开来。(这样,国王文件中符合公认的传统和原则的才是宪法,体现了限制王权的思想)
阶段三,16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形成了国王必须服从法律的观点,意义在于限制政府,保护人民权利(这也是宪法的基本精神)。革命胜利以后,贯穿到具体实践中,根据宪法规定的精神治理国家,即宪政。
(16世纪限制王权的思想影响巨大,比14世纪区分王权与宪法进步更大。欧洲反对君主专制主义者强调国王的权力来自人民,王权必须服从法律,对于违反法律的统治者可以推翻或者反抗)
(二)1787.9.17 美国联邦宪法诞生,四重保护公民权利:
1、用联邦制纵向分配权力,使全国政府和各邦没有上下从属关系;
2、用三权分立横向分割权力,使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相互制衡又相互渗透;
3、参众两院相互制衡,法案需要两院批准通过;
4、司法审查。
四、西方宪政观念在中国的传播
第二节宪法的结构功能和作用
一、宪法的结构
我国现行宪法是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和首都等五个部分组成。(我国学者基本认为,序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宪法的功能和作用(课本47~50)(功能与作用基本一致,可任选一个作答)
第二节宪法的性质、原则和特点
一、宪法的原则
1、个人主义(一种政治哲学世界观;资产阶级宪法;人是最基本的,一切政治性价值的根
源都立足于个人主义)
2、人民主权(个人主义原则合乎逻辑发展的一个延伸),如何实现?代议政体(西方);先
进阶级代表政体(中国)
3、法律上的平等
4、基本人权(尊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5、受限制的国家权力(国家不得干预个人生活领域;权力相互制衡,防止权力专断)(限
权宪法,宪政民主二元论,司法安全论,司法监督论,司法调和论)
二、我国宪法的原则(课本52)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我国宪法的性质/特点(课本51,55)
(一)性质:1、宪法的至上性和根本性
2、宪法的原则性和全面性
3、宪法的民主性
(二)特点:
中外宪法的共同特点:1、原则性和概括性
2、高度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
3、最高权威性和无具体惩罚性
中国现行宪法还具有中国特色的个性特点: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3、坚持改革开放
4、坚持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节宪法对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一、宪法对国家制度的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制度)
(一)现代共和制与古典共和制的区别:
1、现代共和制以自由主义、基本人权为政治的最高原则为根本目标;
2、普遍采取颁布宪法法典的形式来规定国家制度,并在宪法中包含一个人权法案,强调宪政,用宪法保证自由和基本权利,并有专门的机构来监管;
3、普遍采用代议制,摒弃了早起共和国的民众大会
三大优点:由选举产生的精英议政,提高政府素质;
控制党争和群众盲目情绪的影响,促进国家正义与稳定;
国家无论大小可以采用共和制,党派、利益集团相互牵制。
4、出现了有序的政党竞争制、活跃的利益集团(多元主义)。
(二)我国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课本57)
1、国家基本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
2、政府组织和活动原则
责任制原则;廉政和勤政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人权
A 人权:人应当享有的生命权、自由权等具体权利的总和。
广义:指人类社会存在以来就有的,是人生理、心理的一种要求,由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也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
狭义(近代意义上的人权):
内因:资产阶级的产物。
外因:当时当地已达到的物质水平。(人权发展状况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及综合性的标尺)
B人权的发展阶段:
1、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人权(广义上讲)
⑴原始社会:生产权、选举和罢免酋长权等等,通过氏族的习俗来决定。
⑵奴隶、封建社会: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产生,权利和义务分离,社会的法律把权利赋予
一个阶级,把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是人权的异化。
2、资本主义阶段的人权(狭义上讲,即近代意义上的人权)
⑴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到制度确立:人生、人格的权利和政治权利与自由如言论、信仰等。
它的诞生以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的《权利法案》为标志。
⑵19世纪初,反抗剥削的社会主义运动:经济、社会、文化上的权利。
⑶二战后,反对殖民主义压迫和民族解放运动:民族自觉权、发展权、和平权、自然资源
永久主权(国际主义集体人权)
C 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三个变化:
1、洛克:天赋人权说(潘恩、卢梭)强调人生而平等,反对天赋王权(进步意义),但
主要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反对人的社会属性(缺陷)。
2、法律权利说:(边沁、密尔等)
以实证主义、功利主义为基础,人权不是生而有之,而是法律所赋予的。否定人权的伦理性,强调人权的功利性。
?(Right is the son of law. 权利是法之子。自然权利是无父之子)从本质上讲,人权是应有权利,法律只是对这种权利的承认和保障。但否定了人的自然属性。
3、社会权利说(福利权利):人是社会动物,人的社会性是人权产生存在的根据,人权具
有历史性。承认经济社会权利也是人权,使人权的发展成为一种受益关系。??
反映在新时期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对个人与社会、自由与平等做出调整以满足广大群众(被压迫劳动人民)的权利要求。
目的所在:人权在本来意义上是一种应有权利,而法律的认可、保障是人权应有权利的保障。法定权利是应有权利的法定化。而实有权利则是人们能实际享受到的权利。
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实有权利(人权实现的基本形式)
这种转变永无止境,人权的发展提高也永无止境
(二)资产阶级的宪法
(三)中国宪法对人权的规定(课本62)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由权
3、宗教信仰和自由权
4、人身自由权
5、受益权
6、特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五节新中国宪法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