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
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情况表
报建编号:
1.本表从项目监理机构建立起启用。
2.已变更的人员不得删除,新增或变更人员连续填写。
3.附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承诺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的任命文件、证书复印件。人员变更附变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