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_v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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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Urban cadastre database standar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地籍要素的分类代码,几何特征,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数据交换格式等。

适用于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交换。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798—1999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规则》国土资源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7929—1995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3 术语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3.1 现象 phenomenon城镇地籍所描述的事实或存在。

3.2 要素 feature城镇地籍所描述的现象。

3.3 目标 object对一个要素的全部或部分的数字表示。

3.4 类 class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3.5 属性 attribution要素的特性描述。

3.6矢量数据 vector data以 x,y(或x, y, z)坐标表示的点、线、面 (或包含体) 等空间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属性数据总称。

3.7 图像数据 image data用数值表示各像素(pixel)的灰度值的集合。

3.8 标识码 identification code对某一要素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3.9 元数据 metadata对数据的内容、质量、状况及其它特征的描述。

4 城镇地籍要素的分类原则与地籍号命名规则4.1 城镇地籍要素的分类采用线分类法,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将城镇地籍要素分为六大类,并依次分为小类、一级类,分类代码采用四位数字层次码组成,其结构如下:XXXX|| | |大小一扩类类级充码码类码码其中:(1) 大类码、小类码、一级类码、扩充码分别用一位数字顺序排列;(2) 一级类以下的代码可以用扩充码进行扩充;(3) 扩充码一般为0。

昆明市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建设

昆明市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建设

昆明市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建设
许忠华;李红梅
【期刊名称】《地矿测绘》
【年(卷),期】2009(025)002
【摘要】介绍了<昆明市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对该规定制定中的关键问题,即坐标系、数据库建设系统平台的选择,数据格式的统一,国家标准的执行与细化--要素代码扩充和空间要素分层细化等进行了讨论.
【总页数】3页(P38-40)
【作者】许忠华;李红梅
【作者单位】昆明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云南,昆明,650051;昆明市西山区地政综合服务中心,云南,昆明,65011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273
【相关文献】
1.《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中字段数据字典问题探讨 [J], 宋玉今
2.宗地统一代码和城镇地籍数据库转换探析——以威远县城镇地籍更新调查为例[J], 胡波;吴爽
3.基于SuperMap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研究 [J], 徐文桂;周震;
4.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J], 黎敏
5.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J], 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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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资源互联网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1.08.01
【实施日期】2001.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我国地籍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步伐,提高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水平,保证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规范全国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目前已在地籍管理方面应用的各类软件进行测评,以求对软件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靠性和软件构造的开放性、灵活性以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等从总体上给予公正、合理的测试和评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测评范围
本次软件测评范围包括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土地变更调查软件以及地籍数据采集、建库等相关软件。

测评以地籍数据库管理功能为主,
兼顾到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入库、建库等方面功能。

2.测评依据
(1)《土地登记规程》
(2)《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
(4)《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
(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

【精品】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新要求

【精品】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新要求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新要求为满足建设用地“一张图管地”和保护耕地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统一土地报备数据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 1279号),云南省国土厅于2010年2月下发通知:自2010年3月1日起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一律按《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修订本)(简称“细则修订本”)执行。

同时废止2008年4月16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实施细则”)(云国土资籍【2008】5号)。

据此通知,以“细则修订本”为基础,昆明市国土规划勘察测绘研究院对云南省勘测定界工作所做的调整和补充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2004昆明坐标系成果与1980西安坐标系成果的转换增加了几点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平面坐标系统勘测定界工作平面控制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由于昆明市海拔高、地形起伏较大,昆明市勘测定界则采用昆明独立坐标系—2004昆明坐标系;高程仍继续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004昆明坐标系建立的GPS控制网(框架网)采用了“高原地区地方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基准转换”的研究成果,选用了国家1980西安坐标系的参考椭球参数。

按测区确定的中央子午线及高程面推算出长、短半轴的变化量进行椭球的相似扩大,解决了高原地区地方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坐标系的相互严密转换问题。

由于采用的坐标系是一种大地坐标系,因此,可采取换带计算或确定不同工程椭球面的方法来解决边长变形不超过±2.5cm/km的规范规定。

根据昆明市辖区南北长,东西较窄的客观形状,我们选择设一条中央子午线和多个个投影面来解决长度每公里小于±2.5cm的变形问题。

该成果是云南省2003年的一项重要测绘科研成果,由云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昆明理工大学国土资源学院研究完成,获得了2004年度云南省科学进步二等奖。

计算采用云南省测绘局开发的“工程坐标系大地计算软件DDJS2.0”。

云南省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及管理系统开发

云南省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建设及管理系统开发

摘 要:针对云南省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特点,紧密结合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业务流程以及GIS的先进技术,设计构建高效、安全、稳定、可靠的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发完成一套具有先进水平,综合、完整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空间数据库的地理信息系统。

实现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基础数据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为国土行业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

关键词: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数据库;管理系统DOI:10.3772/j.issn.1009-5659.2013.15.019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是土地供应的重要依据,建设“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对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自1999年开展的“城市土地价格调查”、“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平衡”等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以来,云南省各县(市、区)已经基本建立了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体系,目前已有成熟的技术路线和大量成果数据,并应用于城镇土地管理之中。

但由于此业务开展较早,各县(市、区)成果2~3年更新一次,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形成了多年度、多格式的数据,不能在各系统之间共享,难以实现对数据成果的统一管理和深入应用。

因此,建设标准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开发成为首选的解决方案。

1 数据库建设本次数据库建设是云南省首次对全省129县(市、区)近几年完成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数据进行统一整理及汇总分析。

结合云南省数据成果涉及区域范围广、数据量大、类型多的特点,严格遵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参照国土资源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估价数据库标准》(征求稿),建设紧密结合国土管理部门工作需要,数据库建设的基础数据采用各县(市、区)近年度并且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通过验收通过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数据,保证数据现势性和有效性。

T 1001-2023地籍调查规程

T 1001-2023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01-2023 地籍调查规程1. 引言地籍调查是指在法定程序下对土地的权属、界址、用途和附着物等有关情况进行系统、全面和准确的调查。

准确的地籍信息是土地管理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

为了规范地籍调查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土地管理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地籍调查工作,涉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籍管理部门、土地勘测测绘单位等相关部门和人员。

3. 规范要求3.1 地籍调查工作的原则1.法定性原则:地籍调查必须遵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地籍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统一性原则:地籍调查应当遵循国家和地方标准,确保地籍调查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3.精确性原则:地籍调查必须精确无误地反映土地的真实情况,准确确定土地的权属、界址、用途和附着物等信息。

4.公开透明原则:地籍调查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参与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相关信息便于查询和使用。

3.2 地籍调查工作的程序1.调查准备:明确调查目标、确定调查区域和范围、制定调查计划、获取相应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2.现场调查:按照调查计划,使用调查工具和设备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获取地籍调查所需的数据和信息。

3.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处理,形成地籍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4.审核验收:地籍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验收,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5.发布和使用:经审核和验收合格的地籍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宜及时发布和使用,供相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和使用。

3.3 地籍调查工作的技术要求1.测量精度:地籍调查工作需要使用专业的测量设备和工具,确保测量精度符合标准要求。

2.数据管理:地籍调查数据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数据的采集、存储、整理和索引等工作。

3.数据共享:地籍调查数据应当具有一定的共享性,便于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数据互通和共享。

4.技术保障:地籍调查工作需要保证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等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等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
产》等6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03.20
•【文号】自然资源部公告2024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24.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标准化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公告
2024年第14号
关于发布《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等6项行业标准
的公告
《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等6项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经2024年第2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批准、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标准编号及名称如下:
TD/T 1015.1-2024
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
(代替TD/T 1015-2007)
TD/T 1015.2-2024
地籍数据库第2部分:自然资源
CH/T 2022-2024
自动驾驶卫星导航增强与惯导组合定位技术规程
CH/T 3036-2024
对地观测卫星线性体制激光全波形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CH/T 7004-2024
海上船只目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CH/T 7005-2024
卫星遥感远洋渔场环境监测产品编目规范
自然资源部
2024年3月20日。

SuperMap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库系统--常见问题总结

SuperMap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库系统--常见问题总结
3.3 哪些字段是外业调查必填字段?哪些字段是系统可以自动生成
的?
3.3.1 图层
根据数据库标准的要求,可以直观的看到注记、界址线均可以根据系统自动生成。 (M 表示标准要求必填字段,O 表示可选字段,Y 表示系统可以自动生成)
层名称及各层要素
序号 层名
层要素
标准要求 系统是否自动可生成
测量控制点
M
查看加密锁驱动程序版本号
1.3.3 软件许可文件无法配置
当用户拿到一个许可文件,发现无论如何都配置不上相应的许可,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之 前配置过 SuperMap 其他的许可。
在 C:\Program Files\Common Files\SuperMap,找到 SuperMapLic.ini 文件,清除里面的信 息。再重新配置许可即可。
1 许可配置常见问题
1.1 软许可的配置方法
1)运行“开始->程序->SuperMap 城镇地籍调查建库系统->软件许可配置管理工具”,或 者运行【系统盘】:\ProgramFiles\CommonFiles\SuperMap 目录下的 SmLicManager.exe 程 序 , 弹出“选择加密类型”对话框;√Βιβλιοθήκη 权利人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证件类型

法人代表证件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影像文件

权属来源证明
地籍号 权属来源证明
影像文件

申请书编号

申请登记扩展属性
申请书 收件人
影像文件


收件日期

收件单
影像文件

地籍号
调查表号

指界委托书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的批复-云价综合[2010]100号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的批复-云价综合[2010]100号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的批复正文:----------------------------------------------------------------------------------------------------------------------------------------------------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的批复(云价综合〔2010〕100号)省国土资源厅:你厅《关于制定地籍档案资料查询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云国土资籍〔2010〕1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的有关精神,同意全省各级(县级以上含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负责地籍档案资料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准则,按照自愿原则接受相关土地开发建设单位和企业及个人的委托,提供相关的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等服务时,可收取相应的咨询服务费。

此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国家机关因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使用相关地籍档案资料的,应当无偿提供。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以及按规定权限行使行政管理、审批等职能,需要使用或查询相关地籍档案资料的,也应当无偿提供。

三、附表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四、各级国土资源地籍资料管理单位在本批复下发后,所有与此批复不相符合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停止。

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有关收费问题应严格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云发改价格〔2004〕231号文件执行。

五、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按照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此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一律注销。

六、本批复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期两年,届时由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各地执行情况重新向我局申报。

《云南省“多规合”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及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修订版》(一)

《云南省“多规合”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及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修订版》(一)

《云南省“多规合”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
标准及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修订版》(一)
近日,云南省发布了《多规合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及数据质量
检查细则修订版》,旨在优化和规范乡村规划数据,提高乡村规划的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乡村规划数据库的构成和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乡村人居环境、乡村社会政策
及公共服务等七个方面,使得乡村规划数据能够展现出全面、科学、
可靠和有价值的特点。

其次,该标准强调了乡村规划数据库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为此,标
准制定了数据质量检查细则,对数据进行了规范和监督,并通过对数
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实践的反馈,不断修订和完善标准,保证数据质
量和规范性。

同时,标准还要求数据库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提供
简单易懂的查询和分析功能,并将数据集成到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中,
使得用户可以从多个维度全面了解乡村规划数据。

最后,该标准还要求乡村规划数据应具备可持续性,即需要考虑长期
发展的需求和趋势,并在实践中注重动态更新和优化。

此举对于推进农村的现代化、提高农村城镇化质量、促进乡村振兴具
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数据管理,可以更好的发挥数
据在乡村规划中的作用,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可持续化的农村发展。

总之,《多规合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及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修订
版》的发布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加强农村规划数据管理和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各位关注。

云南省1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元数据

云南省1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元数据

云南省1: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元数据空间元数据:1. 标识信息:1.1. 引用信息:1.1.1. 作者:云南省地勘局1.1.2. 出版日期:1999.121.1.3. 标题:云南省l: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1.1.4. 空间数据表达方式:数字化矢量数据1.1.5. 出版信息:1.1.6. 出版地:北京1.1.7. 版权所有者:云南省地勘局1.2. 描述信息:1.2.1. 摘要:云南省1: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是《中国1:50万数字地质图数据库》项目(编号95-06-013)《地质编图》课题(编号95-06-013-01)的一个专题(编号95-06-013-01—23)。

该图是在1:20万区域地质图82幅基础上,利用了1:5万区调地质图112幅和正在进行的1:5万区调地质图25幅及1:25万区调1幅等新资料,吸收了有关科研成果17项。

采用现代地质学、地层学、岩石学等新理论和方法,按岩石地层单位、侵入岩时代加岩性单位编制而成。

地质图充分反映了云南省地质构造特征及当前地质研究的新水平。

地质图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表示了岩石地层单位417个,侵入体时代加岩性单位116个。

跨省区断裂7条,省内重要断层32条,同位素年龄数据88个,是目前云南省资料最全、内容最新的一份1:50万地质图。

所有地质体的面元及线元、同位素年龄数据都建立了相应的属性。

与邻省进行了接图处理,填写了图历簿,编写了编图说明书。

成图过程全部采用在MAPGIS 5.0平台计算机辅助成图,成图精度高,质量好,符合设计要求,是云南省第一份应用GIS技术的1:50万数字地质图成果。

1.2.2. 目的:所提供的空间位置适用于等于或小于1:50万比例尺的基础地质信息的空间分析和应用;可提供作为国家和省级领导部门以及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作区域总体规划、经济区布局、计划和管理用图;可提供专业部门建立各类专题图底图:提供作为编绘比例尺小于1:50万地质图的基本资料,对区域矿产资源和环境的分析研究、地质矿产和环境地质勘查工作的规划部署以及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计算机网络系统用图。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方法探讨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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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合安 宁市 的实 际情 况 , 通过 地籍 调查 、 籍 图测 绘 及 地 属性 要 素 分 类 等各 项 工 作 建立 1: 0 50的城 镇 地 籍 数
据库。
一 级类 孩 类
×



2 城镇地籍数 据库 内容与要素分 类
城镇 地籍 数 据 库包 括 应 用 于城 镇 地 籍 数 据 处 理 、 管 理 、 换 和 分 析 应 用 的 基 础 地 理 要 素 、 地 权 属 要 交 土 素、 土地 利用要 素 、 栅格 要 素 , 以及 房屋 等 附加信 息 。
地籍调 查方法、 数据入库流程等 内容 , 并取得 了一些 实践经验
关 键 词 : 镇 地 籍 ; 属 调 查 ; 性 要 素 ; 据 库 城 权 属 数
1 引 言
为提 高安 宁 市 地 籍 管 理 水 平 和 政 府 公 共 服 务 职 能 , 立集 地理 信 息 和 城镇 土地 利用 信 息 于 一 体 的城 建 镇地籍 数据 库势 在 必行 。其 主要 目标 是 为地 籍 信息 系 统提供 基 础数据 , 籍数 据 库 既是 地 籍 信 息 系统 的核 地
21 00年 6月 增刊 1 文章 编 号 :6 2 8 6 (0 0 z一 9 0 17 — 2 2 2 1 )l 4 — 3



J n 2 1 u .00
NO z .l
Ur n Ge tc nia nv si ai n & Su v y n ba oe b c lI e tg to reig
确 、 性 符合逻 辑 。 属
( ) 总表 格完 整 : 4汇 统计 报表 、 描文 件 。 扫
2 2 建库 主要 参照 标准 .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件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0]1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件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0]1号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件要求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件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0〕1号)各州(市)国土资源局:为贯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省的土地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登记体系,我厅根据《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以及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土地登记要件说明》(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实施。

各地必须按照《土地登记要件说明》的规定统一土地登记收件要求,促进土地登记的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的便民性。

附件:土地登记要件说明二○一○年一月二十日附件:土地登记要件说明土地登记基本要件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①单位法人证明企业法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代理人①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②身份证③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代理人为专业的土地登记代理人时需提交)注:代理境外申请人时,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认证。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因登记类型不同而不同);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由土地登记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提交时应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及权属调查及勘丈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复印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税凭证(复印件);7.其他证明材料注:提交的登记要件如为复印件需与原件复核。

云南省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数据库建设培训材料PPT课件

云南省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数据库建设培训材料PPT课件
方式,文件存储方式作为云临南时省存第储二和次数土据地提调交查。办公室
第31页/共124页
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 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分带方式:1:500、1:2 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
1.5°分带(可任意选择中央子午线)。1:5 000、 1:10 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1:50 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6°分带。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分幅和编号采用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
坡度层(属性云表南名省:第P二DT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第34页/共124页建Fra bibliotek内容2.土地利用:
地 类 图 斑 层 ( 属 性 表 名 : D LT B ) 地类图斑界线层(属性表名:DLJX) 线状地物层(属性表名:XZDW) 零星地类层(属性表名:LXDW) 地类符号层(属性表名:) 图斑编号层(属性表名:ZJ) 线状地物编号层(属性表名:ZJ) 注记层(属性表名:ZJ) 其它要素层(如陡坎、悬崖、涵洞等要素)
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功能随着行业应用的 不动而不同。
第12页/共124页
土地调查数据库
土地调查数据 库是根据土地调查 数据库建设规程, 按照一定的空间数 据模型对土地调查 数据内容进行有效 的组织和管理,并 为国土资源管理提 供数据信息支持。
关系数据库 属性数据 地理信息平台 建库工具 空间数据库 数据库管理系统
云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第15页/共124页
总体目标
2.州(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是在 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基础上构建,对县级土地调查 数据库进行网络化管理,为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 备份、更新、维护、应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提供系 统支持。

修订版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_v1.1.0

修订版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_v1.1.0

前言本标准内容仅包括涉及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建库标准。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程,将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以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作为本标准的基础标准,并沿用了相关的概念。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建库以及相关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标准由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

标准起草人:赵乔贵、钟西林、苏远利、张岭、王志宏、李志宏、赵俊三、李佳明、张述清、朱林昊、范胜强、许文胜、谷苗、刘华林。

目录第一章概述 (1)1.1范围 (1)1.2引用标准 (1)1.3术语 (2)1.4说明 (4)第二章空间矢量数据基础说明 (5)2.1数学基础 (5)2.2单位说明 (6)2.3业务常收件内容及要求 (7)第三章地籍编码规则 (16)3.1地籍编号 (16)3.2编号方式 (18)第四章地籍要素分类体系 (20)4.1地籍要素分类编码原则 (20)4.2地籍要素编码方法 (20)4.3要素分类体系 (21)第五章地籍要素分层及属性结构 (23)5.1要素分层与组织 (23)5.1.1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24)5.1.1.1 测量控制点属性结构 (24)5.1.1.2 行政区属性结构 (25)5.1.1.3 街坊属性结构 (25)5.1.1.4 行政区界线属性结构 (25)5.1.1.5 等高线属性结构 (26)5.1.1.6 高程注记点属性结构 (26)5.1.1.7 房屋属性结构 (26)5.1.1.8 宗地属性结构 (27)5.1.1.9 块地属性结构 (28)5.1.1.10 界址线属性结构 (28)5.1.1.11 界址点属性结构 (29)5.1.1.12 地类图斑属性结构 (29)5.1.1.13 线状地物属性结构 (31)5.1.1.14 地类界线属性结构 (32)5.1.1.15 注记属性结构 (32)5.1.1.16 栅格数据属性结构 (33)5.1.1.17 点状要素属性表结构 (33)5.1.1.18线状要素属性表结构 (34)5.1.2.1房屋权利人扩展属性结构 (34)5.1.2.2 宗地权利人属性结构 (35)5.1.2.3 权属来源证明扩展属性结构 (36)5.1.2.4申请登记扩展属性结构 (36)5.1.2.5 权属调查扩展属性结构 (36)5.1.2.6 权属审批扩展属性结构 (37)5.1.2.7 注册登记扩展属性结构 (38)5.1.2.8 他项权利登记扩展属性结构 (38)5.1.3 城镇地籍数据库属性值代码 (39)5.1.3.1 控制点类型代码 (39)5.1.3.2 标石类型代码 (40)5.1.3.3 标志类型代码 (40)5.1.3.4 界线类型代码 (40)5.1.3.5 界线性质代码 (41)5.1.3.6 权属性质代码 (41)5.1.3.7 土地使用权类型代码 (41)5.1.3.8 证件类型代码 (42)5.1.3.9 土地级别代码 (42)5.1.3.10 界址线类别代码 (43)5.1.3.11 界址线位置代码 (44)5.1.3.12 界标类型代码 (44)5.1.3.13 界址点类型代码 (44)5.1.3.14 地类界线型代码 (44)5.1.3.15 等高线类型代码表 (45)5.1.3.16 房屋结构代码表 (45)5.1.3.17 单位性质代码 (45)5.1.3.18 土地登记类型代码 (46)5.1.3.19 土地用途代码 (47)5.1.3.20 土地等级代码 (51)5.1.4 城镇地籍数据库业务表结构 (52)5.1.4.1 地籍调查表属性结构 (52)5.1.4.2 个人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地籍调查表属性结构 (54)5.1.4.3 个人已购住房土地调查分户明细表 (55)5.1.4.4 土地登记申请书属性结构 (56)5.1.4.5 土地登记审批表属性结构 (58)5.1.4.6 土地登记卡属性结构 (61)5.1.4.7 土地登记卡续卡属性结构 (62)5.1.4.8 共用宗登记卡表属性结构 (63)5.1.4.9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表属性结构 (63)5.1.4.10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表属性结构 (64)5.1.4.11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表属性结构 (65)5.1.4.12 土地他项权利证表属性结构 (66)5.1.4.13 土地证书记事表属性结构 (66)5.2空间数据处理要求 (67)5.2.1 地形地物完整性处理 (67)5.2.2 复杂线型地物 (67)5.2.3 地物对象类型要求 (68)5.2.4 数据编辑处理原则 (68)5.2.5 其他要求 (68)第六章元数据格式 (69)6.1元数据的层次结构 (69)6.2元数据性质 (69)6.3元数据分级 (70)6.4元数据内容 (70)6.5元数据扩展原则 (71)6.5.1 扩展的类型 (71)6.5.2 扩展的原则 (71)6.5.3 扩展方法 (72)第七章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72)7.1空间数据交换格式说明 (72)7.1.1 数据交换内容 (72)7.1.2 矢量数据交换格式 (73)7.1.3 影象数据交换格式 (79)7.1.4 格网数据交换格式 (81)7.1.5 元数据交换格式 (83)7.2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83)第一章概述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涉及的空间矢量数据要素的平面坐标系、要素的分类代码、几何特征、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数据交换格式、数据文件命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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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技术标准前言本标准内容仅包括涉及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建库标准。

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程,将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以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作为本标准的基础标准,并沿用了相关的概念。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建库以及相关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标准由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

标准起草人:赵乔贵、钟西林、苏远利、张岭、王志宏、李志宏、赵俊三、李佳明、张述清、朱林昊、范胜强、许文胜、谷苗、刘华林。

目录第一章概述 (1)1.1范围 (1)1.2引用标准 (1)1.3术语 (2)1.4说明 (4)第二章空间矢量数据基础说明 (5)2.1数学基础 (5)2.2单位说明 (6)2.3业务常收件内容及要求 (7)第三章地籍编码规则 (16)3.1地籍编号 (16)3.2编号方式 (18)第四章地籍要素分类体系 (20)4.1地籍要素分类编码原则 (20)4.2地籍要素编码方法 (20)4.3要素分类体系 (21)第五章地籍要素分层及属性结构 (23)5.1要素分层与组织 (23)5.1.1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24)5.1.1.1 测量控制点属性结构 (24)5.1.1.2 行政区属性结构 (25)5.1.1.3 街坊属性结构 (25)5.1.1.4 行政区界线属性结构 (25)5.1.1.5 等高线属性结构 (26)5.1.1.6 高程注记点属性结构 (26)5.1.1.7 房屋属性结构 (26)5.1.1.8 宗地属性结构 (27)5.1.1.9 块地属性结构 (28)5.1.1.10 界址线属性结构 (28)5.1.1.11 界址点属性结构 (29)5.1.1.12 地类图斑属性结构 (29)5.1.1.13 线状地物属性结构 (31)5.1.1.14 地类界线属性结构 (32)5.1.1.15 注记属性结构 (32)5.1.1.16 栅格数据属性结构 (33)5.1.1.17 点状要素属性表结构 (33)5.1.1.18线状要素属性表结构 (34)5.1.2.1房屋权利人扩展属性结构 (34)5.1.2.2 宗地权利人属性结构 (35)5.1.2.3 权属来源证明扩展属性结构 (36)5.1.2.4申请登记扩展属性结构 (36)5.1.2.5 权属调查扩展属性结构 (36)5.1.2.6 权属审批扩展属性结构 (37)5.1.2.7 注册登记扩展属性结构 (38)5.1.2.8 他项权利登记扩展属性结构 (38)5.1.3 城镇地籍数据库属性值代码 (39)5.1.3.1 控制点类型代码 (39)5.1.3.2 标石类型代码 (40)5.1.3.3 标志类型代码 (40)5.1.3.4 界线类型代码 (40)5.1.3.5 界线性质代码 (41)5.1.3.6 权属性质代码 (41)5.1.3.7 土地使用权类型代码 (41)5.1.3.8 证件类型代码 (42)5.1.3.9 土地级别代码 (42)5.1.3.10 界址线类别代码 (43)5.1.3.11 界址线位置代码 (44)5.1.3.12 界标类型代码 (44)5.1.3.13 界址点类型代码 (44)5.1.3.14 地类界线型代码 (44)5.1.3.15 等高线类型代码表 (45)5.1.3.16 房屋结构代码表 (45)5.1.3.17 单位性质代码 (45)5.1.3.18 土地登记类型代码 (46)5.1.3.19 土地用途代码 (47)5.1.3.20 土地等级代码 (51)5.1.4 城镇地籍数据库业务表结构 (52)5.1.4.1 地籍调查表属性结构 (52)5.1.4.2 个人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地籍调查表属性结构 (54)5.1.4.3 个人已购住房土地调查分户明细表 (55)5.1.4.4 土地登记申请书属性结构 (56)5.1.4.5 土地登记审批表属性结构 (58)5.1.4.6 土地登记卡属性结构 (61)5.1.4.7 土地登记卡续卡属性结构 (62)5.1.4.8 共用宗登记卡表属性结构 (63)5.1.4.9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表属性结构 (63)5.1.4.10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表属性结构 (64)5.1.4.11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表属性结构 (65)5.1.4.12 土地他项权利证表属性结构 (66)5.1.4.13 土地证书记事表属性结构 (66)5.2空间数据处理要求 (67)5.2.1 地形地物完整性处理 (67)5.2.2 复杂线型地物 (67)5.2.3 地物对象类型要求 (68)5.2.4 数据编辑处理原则 (68)5.2.5 其他要求 (68)第六章元数据格式 (69)6.1元数据的层次结构 (69)6.2元数据性质 (69)6.3元数据分级 (70)6.4元数据内容 (70)6.5元数据扩展原则 (71)6.5.1 扩展的类型 (71)6.5.2 扩展的原则 (71)6.5.3 扩展方法 (72)第七章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72)7.1空间数据交换格式说明 (72)7.1.1 数据交换内容 (72)7.1.2 矢量数据交换格式 (73)7.1.3 影象数据交换格式 (79)7.1.4 格网数据交换格式 (81)7.1.5 元数据交换格式 (83)7.2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83)第一章概述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涉及的空间矢量数据要素的平面坐标系、要素的分类代码、几何特征、数据分层、属性数据结构、数据交换格式、数据文件命名等内容。

适用于云南省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建设。

各要素符号化标准参见其相应制图标准(地形测量规范以及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1.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发布时,所有引用标准的版本均为有效。

当引用标准发生变化时,由本标准发布单位决定修订和更新。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土资源部令40号土地登记办法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GB/T 4880.3-2009 语种名称代码第3部分GB/T 20257.1-2007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17798-2007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6820-2009 地图学术语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2007 城镇地籍现状分类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5-2007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 1008-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CH/T 1010-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栅格地图2008.1 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1.3 术语本标准采用或使用了以下定义。

●地理信息术语现象城镇地籍所描述的事实或存在。

要素城镇地籍所描述的现象。

目标对一个要素的全部或部分的数字表示。

类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属性要素的特性描述。

矢量数据以x,y,z坐标表示的点、线、面(或包含体) 等空间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属性数据的总称。

图像数据用数值表示各像素(pixel)的灰度值的集合。

标识码对某一要素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元数据对数据的内容、质量、状况及其它特征的描述。

空间数据用来表示空间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和分布特征等方面信息的数据,适用于描述所有呈二维、三维和多维分布的关于区域的现象。

空间数据的特点是不仅具有实体本身的空间位置及形态信息,而且还具有实体属性和空间关系(如拓扑关系)等信息。

数据类型定义数据项所表现的数据属性,如:字符型C、数值型N、日期型D。

分层按照一定的规则,对地图数据进行分组的过程。

图元图面上表示空间信息特征的基本单位,分为点、弧段、多边形三种类型。

图层由一类图元组成的空间数据集合,以及用于描述这些图元特征的属性数据构成一个图层。

国土信息术语境界指各级行政区划界。

包括已确定、未确定、有争议的国界、省界(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盟)界、县(自治县、旗)界、乡(镇)界。

行政区域由行政区界线组成的封闭区域,通过目标标识码与属性表连接。

街道/街区由街道(或街区)界线组成的封闭区域,通过目标标识码与属性表连接。

街坊由街坊界线组成的封闭区域,通过目标标识码与属性表连接。

界址点记录权属界线变化点的空间位置、编号及其相关属性。

界址线记录界址线的空间位置、走向与属性。

宗地在城镇地籍管理中,被权属界线封闭的、有明确权属主和利用类别的地块。

宗地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

地物地球表面上的各种固定性物体,可分为自然地物和人工地物。

线状地物用单线形式所表示的河流、铁路、林带、固定的沟、渠、路等。

地类界线不同地类之间的分界线。

地类根据不同的城镇地籍类型所划分的土地种类。

图斑由地类界线、线状地物、权属界线所构成的多边形。

零星地类某种地类的图斑中所含有的,不能用最小图斑所表示的异种地类。

1.4 说明本次云南省城镇地籍空间矢量数据的采集,是按照1:500全野外数字测量成图方式进行作业的,因此,在本标准中所提比例尺除有说明外均为1:500。

第二章空间矢量数据基础说明2.1 数学基础坐标系统是描述空间矢量数据最基础的地理信息要素,是确定地理目标平面位置和高程的平面坐标系与高程坐标系的统称,也是描述整个空间矢量数据的核心内容。

根据二次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所有成果的空间数学基础如下: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1)当长度变形值不大于2.5cm/km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统一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2)当长度变形值大于2.5cm/km时,可采用投影于抵偿高程面上的高斯正形投影3°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3)当上述方法不能满足对长度变形值的要求时,可采用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采用城市平均高程面;4)采用独立(地方)坐标系建库的单位,所使用坐标系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提交国家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和独立(地方)坐标系成果各一套,并提供相应的转换参数以及所采用的转换数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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