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包括游戏币、装备、道具、市场卡等,也逐渐成为了一种可以购买和交易的真实财富。
由此,对于这些虚拟财产应该如何保护,成为了一个热门的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一、虚拟财产的性质虚拟财产指的是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装备、道具、市场卡等虚拟物品。
这些虚拟物品是由游戏开发商通过游戏规则设定而生成的,其价值本质上是由游戏规则所赋予的。
虚拟财产的生成、管理和交易完全在游戏平台内完成,与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并没有太大关系。
因此,虚拟财产本质上是一种权利或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物权或财产权。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目前,国内法律没有对虚拟财产的性质与法律地位进行确切的规定,甚至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提及虚拟财产的名称。
然而,虚拟财产的实质就是一种虚拟商品和服务,其交易和使用也与现实财产有异曲同工之妙。
因此,虚拟财产的交易和使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应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
1.民事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权利人有权签订法律规定的合同。
因此,玩家在游戏平台上所获得的虚拟财产,都应当视为将要签订的一种合同。
如果游戏平台缺乏监管,虚拟财产的产权争端可能会引发更多的法律纠纷。
因此,游戏平台应当明确规定虚拟财产产权制度和交易规则。
同时,游戏平台运营商应当加强监管,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游戏平台内的合同、侵权纠纷等问题予以维护和解决。
虚拟财产的产权纠纷可能会升级为刑事犯罪,如盗窃、诈骗等。
对于虚拟财产的诈骗犯罪,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虚构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对于盗窃虚拟财产,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盗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游戏中的一种游戏物品,也日益受到玩家们的关注。
虚拟财产本身并没有实体,但在游戏中却有很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虚拟财产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虚拟财产产权也成为了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虚拟财产及其产生的法律问题1.1 虚拟财产的定义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游戏中所获得的,没有实物背景,仅存在于网络游戏中的游戏物品或虚拟货币。
包括游戏中的装备、武器、道具、虚拟货币等等。
1.2 虚拟财产产生的法律问题随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巨大经济利益的出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例如:(1)虚拟财产的产权问题。
游戏玩家所获得的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其产权、是否可以买卖交易、是否可以继承等问题。
(2)虚假交易问题。
因虚假交易而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3)虚拟财产侵权问题。
例如,一个玩家盗用他人账号,并窃取了该账号中拥有的虚拟财产,另一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虚拟财产产权法律保护研究2.1我国法律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我国现有的法律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并未有明确规定。
不过,虚拟财产交易在我国已形成了一种规模庞大的市场,也引起了法律界的注意。
在此背景下,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以保护虚拟财产交易市场的正常运作。
例如,最早出台的就是《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规定了游戏虚拟物品的交易不得超过官方售价,也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游戏虚拟物品等。
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对虚拟财产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做出了明确规定。
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已开始重视对虚拟财产产权的法律保护。
2.2虚拟财产产权保护的实践案例虚拟财产裁判案例在我国逐渐增多,保护虚拟财产产权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
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和刑法保护途径
理 论 观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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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社会科学院 。 上海
虚 拟 财 产 的 财产 性 属 性有 否定 说 、 肯定 说 和 区别 说 三 种 理 论 形 态 , 定 说 认 为 “ 拟 财 产 不 具 有 财 产 属 性 ”肯 定 否 虚 ; 说“ 虚拟 财产 具 有 财 产 属 性 ” 区 别 说 认 为 “ 拟 财 产 中有 一 ; 虚 部分具有财产属性” 但究竟虚拟财产是否具有财产属性 . 。 这对 认 定 针 对 虚 拟财 产 的盗 窃 等 行 为 是 否 会 被 认 定 为 犯 罪 具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因 为 “ 有 概 念 , 们 便 无 法 将 我 们 对 法 没 我 律 的思 考 转 变 为语 言 。也 无 法 以一 种 易 懂 明 了的 方 式 将 这 些 思 考 传 达 给他 人 ”财 产 是 具 有 客 观 性 、 。 ① 有用 性 、 缺 性 稀
这一 原 理来 讲 , 这种 虚 拟 财产 应 具有 价 值 属性 。 且 , 的虚 而 有
说, 网络 虚 拟 财 产对 于人 来 讲 具 有 有 用 性 。 ( ) 拟 财 产 的 稀 缺 性 三 虚 由 于 网络 游 戏 的研 发 制 作 需 要 大量 的人 力 物 力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网络 游 戏 的运 营 商 就 千 方 百 计 地 研 发 只 有 拥 有 定 的虚 拟 物 品 才 能 进 入游 戏 的平 台 。 这 种 情 况 下 , 种 在 这 虚 拟 物 品就 势 必 具 有 虚 拟 性 。 然 , 果 人 人 都 能 够 免 费 获 不 如 得虚拟物品 , 而使 得 这种 虚 拟 的 物 品具 有 了 普遍 性 的话 , 势 必 网络 运 营 商 就 变 得毫 无 利 益 而 言 。 以 。 为 网络 游 戏 的 所 作 运 营 商 就 千 方 百 计 的 制作 一 些 具 有 稀 缺 性 的游 戏 装 备 , 这 样 , 家 为 在 游 戏 当 中获 得 优 势 地 位 , 费 大 量 的 精 力 去 获 玩 耗 取 这 种 稀 缺 性 的游 戏装 备 ; 另 外 一 方 面 来 讲 , 络 游 戏 运 从 网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网络游戏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不断增长。
而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也因游戏玩家数量的增长和游戏玩家对虚拟财产的重视而变得异常重要。
虚拟财产指网络游戏中由游戏平台或者玩家所创建并存在于游戏世界中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例如:游戏策略、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
而本篇文章就是要从法律角度来探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一、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探析1.国内法律规定2008年6月30日,我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该规定划定了网络游戏的监管范围,并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性质。
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提供的网络文化产品因网络技术和服务所固有的特点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履行消费者应尽的义务,不得以自身提供的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财产性物品为媒介进行赌博活动”。
2009年6月1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实施诈骗、盗窃、抢夺、敲诈、勒索案件的通知》,规定“在广告、虚假代练、卡盟、虚拟财产、非法代练、道具、游戏平台转让物品等诈骗、盗窃、抢夺、敲诈、勒索案件中,卡盟诈骗、虚拟财产诈骗、非法代练和道具盗窃等诈骗案件发生率较高”。
2013年4月1日,我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
新修订版本增加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规定。
增加的网络虚拟财产规定明确了: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网络虚拟财产、数码信息等方式实施的电信诈骗、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制造、销售和使用电子计算机病毒等行为,符合刑法对盗窃、抢劫、电信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外对于虚拟财产完全实行市场化、自由化、自愿交易,所以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更为成熟。
例如美国早在2001年,就已经出台了有关虚拟财产的法律法规 - TheAnti-Cybersquatting Consumer Protection Act(ACCPCA)。
刑法游戏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刑法游戏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案例背景随着电子游戏的普及,游戏中的虚拟行为与现实法律的界限逐渐模糊。
近期,某款在线多人游戏内发生了一起虚拟物品盗窃事件,引起了法律界和游戏玩家的广泛关注。
玩家A在游戏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其他玩家的虚拟货币和装备,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本报告旨在分析此案例,探讨虚拟世界中的刑法适用问题。
案例概述玩家A在游戏内通过黑客技术,侵入了其他玩家的账户,盗取了价值数千元的虚拟货币和装备。
该行为不仅违反了游戏规则,也对其他玩家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害。
游戏公司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封禁了玩家A 的账户,并将其行为报告给了警方。
法律分析1.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刑法保护的财产范畴,是处理此类案件的首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虚拟财产在物理形态上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财物,但其具有财产价值,且玩家投入了时间、金钱和劳动,因此应视为刑法保护的财产。
2. 虚拟行为的法律定性:玩家A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玩家A通过黑客技术非法获取他人账户信息,秘密转移虚拟财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3. 虚拟行为的量刑考量:在量刑时,应综合考虑虚拟财产的价值、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虽然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存在一定难度,但可通过市场交易价格、玩家投入成本等方式进行估算。
同时,考虑到虚拟世界的特殊性,量刑时应适当考虑行为人对虚拟社会秩序的影响。
案例结论综合考虑玩家A的行为,其通过非法手段盗取他人虚拟财产,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且数额较大,社会危害性显著,应认定为盗窃罪。
同时,考虑到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建议在量刑时适当从轻处罚,但不应忽视其行为对虚拟社会秩序的破坏。
建议与反思1. 加强虚拟财产保护:游戏公司应加强账户安全措施,提高玩家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意识。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及侵权处理指南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及侵权处理指南第一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概述 (2)1.1 虚拟财产的定义与分类 (2)1.2 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 (3)第二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权属关系 (3)2.1 虚拟财产的所有权 (3)2.2 虚拟财产的使用权 (4)2.3 虚拟财产的处分权 (4)第三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原则 (4)3.1 安全原则 (4)3.2 合法原则 (5)3.3 诚实信用原则 (5)第四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侵权行为类型 (5)4.1 盗号与盗刷 (6)4.2 恶意破坏与破坏性操作 (6)4.3 不正当竞争与侵权交易 (6)第五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侵权责任 (6)5.1 侵权责任构成 (6)5.2 侵权责任认定 (7)5.3 侵权责任承担 (7)第六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侵权处理程序 (8)6.1 侵权处理流程 (8)6.1.1 发觉侵权行为 (8)6.1.2 报告侵权行为 (8)6.1.3 运营商初步审查 (8)6.1.4 运营商处理决定 (8)6.2 侵权证据收集与保全 (8)6.2.1 用户证据收集 (8)6.2.2 运营商证据收集 (9)6.2.3 证据保全 (9)6.3 侵权纠纷调解与仲裁 (9)6.3.1 调解 (9)6.3.2 仲裁 (9)第七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侵权损害赔偿 (9)7.1 赔偿范围与标准 (9)7.1.1 赔偿范围 (10)7.1.2 赔偿标准 (10)7.2 赔偿方式与期限 (10)7.2.1 赔偿方式 (10)7.2.2 赔偿期限 (10)7.3 赔偿争议处理 (10)7.3.1 协商解决 (10)7.3.2 调解解决 (10)7.3.3 诉讼解决 (11)第八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法律制度 (11)8.1 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法规 (11)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1)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8.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1)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1)8.2 虚拟财产保护的政策措施 (11)8.2.1 完善虚拟财产保护法规体系 (11)8.2.2 加强虚拟财产监管 (11)8.2.3 提高虚拟财产保护意识 (12)8.2.4 促进虚拟财产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12)8.3 虚拟财产保护的国际合作 (12)8.3.1 参与国际虚拟财产保护立法交流 (12)8.3.2 加强国际虚拟财产保护执法合作 (12)8.3.3 参与国际虚拟财产保护学术研究 (12)8.3.4 建立国际虚拟财产保护协作机制 (12)第九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行业自律 (12)9.1 行业自律规范 (12)9.1.1 定义与目标 (12)9.1.2 自律原则 (13)9.1.3 主要内容 (13)9.2 行业自律组织 (13)9.2.1 组织架构 (13)9.2.2 职能与任务 (13)9.3 行业自律监管 (13)9.3.1 监管机制 (13)9.3.2 监管内容 (13)9.3.3 监管手段 (14)第十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宣传教育 (14)10.1 宣传教育内容 (14)10.2 宣传教育形式 (14)10.3 宣传教育效果评估 (15)第一章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概述1.1 虚拟财产的定义与分类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虚拟现实等数字化环境中,用户通过购买、交易、使用等方式所获得的具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资源等财产。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日益火热,对虚拟财产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也渐成为社会焦点。
本文将从虚拟财产的定义、价值和法律保护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并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列举最少三个相关案例。
一、虚拟财产的定义和价值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游戏等虚拟环境中由游戏内部创建,与现实世界无直接关联的数字化产物,如游戏中的虚拟物品、虚拟货币等。
虚拟财产的价值在于其具有一定的收益性、流通性、交易性和使用性,很多玩家甚至会为了收集数个宝石而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数字化产物,其法律地位和保护还存在争议和不足之处。
虚拟财产侵权纠纷的案件也不断增多,因此保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显得尤为必要。
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方面解决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问题是必要的。
三、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案例1.《魔兽世界》交易受限2009年,美国法院裁定《魔兽世界》中的虚拟货币、物品不能出售,且由于这些虚拟物品背后是暴雪娱乐公司所有权,故任何外部交易都被视为侵权行为。
2.购买虚拟物品要付现金2011年,上海一女子在一次网络游戏中花费数万元“购买”了一些虚拟物品,但之后该游戏由于运营原因停服,虚拟物品也随之消失,该女子随即将游戏公司告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游戏公司赔偿该女子游戏充值费用,但不能赔偿游戏道具体系中的虚拟物品,因其实际上没有实物交易发生。
3.《王者荣耀》虚假宣传案最近有一家网络公司以《王者荣耀》游戏海外版已在北美洲全面开启公测的名义,推销代练业务,但实际上该公司根本没有获得《王者荣耀》的经营权。
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商业和电子游戏著作权,给玩家和腾讯公司造成了损失。
四、总结在数字化、虚拟化的时代背景下,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既是一个全新的话题,也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
要加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就需要立法部门的支持,更需要相关游戏公司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玩家的权益。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伴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成为年轻人娱乐休闲的首选,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
其中,虚拟财产的产生、流通和保护,一直是引发争议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并分析三个相关案例。
一、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使用、购买或获得的虚拟物品、道具、货币等等,其价值并非以实物而言,而是基于网络游戏内部规则或市场流通规则而定。
与传统实体财产相比,虚拟财产的权益、归属及交易方式并非清晰明确,因此需要法律制度有效保护。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体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法规,但通过以下途径可以得到法律保护:1.合同保障:用户在进行网游注册、购买虚拟货币、交换道具等过程中,需要同意游戏服务提供者的用户协议。
该协议中包括了虚拟财产的相关条款,双方应当遵循协议内容进行交易,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侵权救济:如果在虚拟财产的转移、使用等行为中发生了侵权行为,玩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3.行政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文化和旅游部门对网络游戏行业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监管其游戏内容和运营模式。
二、相关案例分析1.《传奇世界》被盗虚拟货币案件2007年,山东滨州一名玩《传奇世界》的玩家注册ID被黑客盗取并将虚拟货币5000万元专业转账到他人账户。
该玩家向游戏公司索要货币,但因游戏服务协议中规定虚拟财产不得流通或转让,游戏公司拒绝了他的请求。
后该玩家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主张公司应当对虚拟财产的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该玩家的主张,认为虚拟财产属于合同权利范畴,应当受到保护。
2.《魔兽世界》道具买卖纠纷案件2014年,广东东莞一名玩《魔兽世界》的玩家通过线上平台购买游戏中的装备,支付了1万元的款项,但卖家未能履行交易,导致该玩家遭受重大损失。
该玩家状告游戏公司以及线上平台,要求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认为,该交易行为违反了游戏公司的规定,因此没有得到游戏公司的保护,卖家应当对玩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及其保护
参考内容三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 而,随之而来的是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司法保护的问题。本 次演示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 性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指在虚拟的网络游戏环境中,玩家通过投入时间、精力 甚至金钱所获得的虚拟物品和资产。这些虚拟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一直是 争议的焦点。
在看来,网络虚拟财产既不同于传统财产类型,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它是一种 新型财产,具有数字化、无形化、价值化的特点。因此,应将其视为一种独立 的财产类型,并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是另一个需要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 护主要依赖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权 属、交易、侵权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法财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其法律属性在学界存在多种观点。有人 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归属于物权,因为虚拟财产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可 以由权利人自由处分。也有人主张,网络虚拟财产权更接近于知识产权,因为 它需要创造性劳动和智力投入。还有观点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债权, 因为用户与服务商之间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网络虚拟财产权应被视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它既不同于 传统的物权,也不同于知识产权和债权。网络虚拟财产权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 规律,需要专门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保护。
二、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对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程度和方式存在差异。在我国,宪法、 民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保护提供了基础框架。例如,《民 法典》明确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了侵犯网络虚拟财 产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然而,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现有的法律 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世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网络虚拟财产也随之出现。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等网络空间中存在的一种特殊财产形式,其具有数字化、虚拟化、无形化等特点。
然而,网络虚拟财产本质上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因此其性质、归属、保护等问题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是当前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这涉及到网络虚拟财产在司法领域中的认定、取证、归属、侵权等方面的问题。
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的不断增值和发展,其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完善虚拟财产的保护体系,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完善、果断的保障。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为了达到上述的研究目的,本文将主要研究以下内容:1. 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其刑法属性;2. 如何进行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的认定及追责;3. 解决网络虚拟财产权益归属的问题,如何界定虚拟财产权益的产生、转让、继承等权利关系;4. 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体系进行构建,完善虚拟财产的保护制度和程序;5. 探讨网络游戏经营者和平台服务提供者在网络虚拟财产争议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负有的法律责任;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可将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体系作为研究的主要目标,旨在为网络虚拟财产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和启示。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1. 文献法:对网络虚拟财产定义、性质、归属权等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形成基础性的理论体系;2. 比较法:通过比较国内外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机制,并分析其优缺点,总结出一套完善的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机制;3. 实证法:通过实际案例,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机制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
四、论文提纲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2 研究内容和目标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第二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及其刑法属性2.1 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定义2.2 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2.3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第三章:网络虚拟财产侵权认定及追责3.1 网络虚拟财产的侵权行为3.2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认定的困境3.3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追责的路径第四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权问题4.1 网络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判定4.2 网络虚拟财产的转让性质及继承关系第五章: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制度5.1 完善刑法保护制度5.2 构建虚拟财产的保护程序第六章:网络游戏经营者和平台服务提供者在网络虚拟财产争议中的角色和责任6.1 网络游戏经营者的角色及责任6.2 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及责任第七章:案例分析及实证研究7.1 案例分析7.2 实证研究第八章:总结与展望8.1 主要研究成果8.2 存在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建议参考文献致谢。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法律保护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法律保护摘要:虚拟财产作为一种产生于网络游戏、依存于互联网虚拟空间的新型财产, 与人们所知道和了解的传统时产包括有形时产和无形财产有很大不同, 因而虚拟财产是否属于一种客观存在的财产, 是什么属性的财产以及它能否像其他财产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分歧, 本文拟对此进行理论探讨.关键词:物权属性网络虚拟财产电磁记录法律保护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近年来网络游戏是互联网中最吸引网民的一个项目, 千百万人参加到这个如真似幻的娱乐中来, 而虚拟财产正是这个虚拟世界中的关键词, 几乎一切的游戏活动都围绕着虚拟财产来展开。
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 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仍是一片空白。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 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
那么, 应当如何认识网络虚拟财产呢? 第一, 网络虚拟财产是虚拟网络本身和网络上的具有财产性的电磁记录, 具有无形性的特点。
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其一是虚拟网络本身, 计算机、计算机之间传递数据的各种连线以及运营于网络的各种软件共同营造了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 这个虚拟的网络本身就是一种虚拟则产.其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财产。
这种虚拟财产又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为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则产这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账号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
第二种为虚拟社区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这包括网络虚拟社区中的帐号、货币、积分、用户级别等。
第三种为其他存于网络的虚拟财产。
这包括号、电子信箱及其他网络虚拟财产等。
第二, 网络虚拟财产是具有价值的数字化财产。
无论是网络本身, 还是网络游戏中的高级“武器装备”、“金币珍宝”, 还是一些论坛上的分值很高的高级账户, 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存在于服务器上的由0和1组成的二进制数据但是这些数据并不仅仅是单纯的数据, 还凝聚着网络运营商和网络用户的劳动, 消耗着网络运营商和网络用户的金钱和时间。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定性及保护
市 场相 伴 相 生 的 网络 游戏 玩 家群 体 ,在 2 1年 初更 是达 到 统 的财产 概 念 、特 别 是实 体财 产概 念 而 诞生 的 ,这 决 定 了 02 了 11亿 。伴 随着 网游 产 业 蓬 勃 发展 的是层 出不 穷 的侵 权 虚 拟 财产 的概 念 界 定必 须 遵循 法 律上 传 统财 产概 念 界定 的 .9 案件 的 发生 。如何 保 护 网游 中虚拟 货 币 、虚 拟 “ 备 ”等 装
能 ,能 为人力 所控 ] 。按 照形 式 逻 辑 的观 点 ,任何 概 念 的 诠 二 、 问题 的 根 源— — 虚 拟 财 产 的 刑 事 法律 定 位
释都应 当是其外延和内涵的结合 。前述第二种观点虽然从
收稿 日期 :2 1— — ;修回 日期 :2 1— 一1 02 31 0 0 0 2 6O 0
罪 。 刘佳 r 1 9 , , 族 , 东政 法 大 学 经 济 法 学 院 经 济 法 专 业 本科 生 。  ̄(9 2一)女 汉 华
科 技 与 法 律
S in eT c n lg n a V 1 7 No3 2 1 ce c e h oo ya dL w o. 0 9 2
一
般 模式 。经济 学上 的财 产是 使 用价 值 和价 值 并具 的稀 缺
虚 拟 财产 日趋 成为 关 注 的话题 ,特 别 是对 于 那些 对 虚 拟财 性 资 源 。这 种资 源要 上 升 到法 律层 面 还必 须 具有 效 用性 、 产 的盗 窃 等 行 为 的刑法 评 价 ,由于对 象 本 身 的特 殊 性 ,亟 可 控 制等 特 征 。 因此 ,虚 拟财 产 的概 念本 身 也必 须 从经 济
以被 占有和 处分 ,因此 具有 法律 性 。刑 法提 供保护 的理应是 具有形 成现实 的物质 性权 利 义务 关系功 能的虚 拟 财 产 。 当前 的 司法 实 践 较 好 地 实现 了虚 拟 财 产 的保 护 问题 , 但 是 为 了更 好 地 坚持 罪 刑 法 定原 则 关 于 明确 性 的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与刑法保护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与刑法保护一、本文概述Overview of this article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络空间的不断扩张,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兴财产形态,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
从网络游戏中的装备、道具,到社交媒体上的账号、粉丝,再到云计算服务中的数据、算法,虚拟财产的种类和形态日益丰富,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也日益凸显。
然而,随着虚拟财产的普及,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界定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刑法保护,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the continuous expansion of cyberspace, virtual property, as an emerging form of property, has penetrated into every corner of people's lives. From equipment and props in online games, to accounts and fans on social media, to data and algorithms in cloud computing services, the types and forms of virtual property are becoming increasingly diverse, and their economic value and social significance are also becoming increasinglyprominent. However, with the popularization of virtual property, legal issues related to it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How to define the legal attributes of virtual property and how to effectively protect it under criminal law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before us.本文旨在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在刑法保护中的相关问题。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逐渐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不仅包括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还涵盖了数字资产、电子账号等众多领域。
然而,随着虚拟财产的日益增长,其法律保护问题逐渐凸显,尤其是在刑法领域的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的界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以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1. 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并可被人们所支配的财产。
它具有非物质性、可支配性、价值性等特点。
在刑法领域,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
2.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分析(1)所有权问题: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在法律上存在一定争议。
然而,从刑法角度来看,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应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破坏或盗用他人虚拟财产。
(2)犯罪行为认定: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盗窃、诈骗、侵占等,应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虚拟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3)刑罚适用: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应根据犯罪情节、数额大小等因素,依法适用相应的刑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虚拟财产的保护路径1. 完善法律法规为保护虚拟财产的安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所有权归属、侵权行为认定及处罚标准等,为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法律支持。
2. 加强执法力度执法机关应加大对侵犯虚拟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维护虚拟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3.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为更好地保护虚拟财产,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检察、法院、网络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打击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
4.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公众对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认知和意识,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人们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越来越受到玩家的重视。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以及其在刑法中的保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义。
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游戏中,并不具有实际物质存在的财产,如虚拟货币、虚拟物品等。
虚拟财产的产生依托于游戏平台的技术设施和游戏规则,玩家凭借游戏内的努力,才能获得或者交换这些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虽然并不具备实际价值,但是在网络游戏中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存在一定的法律争议。
有些人认为虚拟财产不具备实际物质形态,因此不应被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
然而,也有人主张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为虚拟财产对于玩家来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一种价值体现,并且在网络游戏市场中有一定的交易行为。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虚拟财产虽然没有实际物质存在,但是应当被视为一种虚拟权益,并应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规定。
然而,我们可以依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推断对虚拟财产的保护。
首先,网络游戏中的盗窃行为符合我国刑法中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为玩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虚拟财产,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网络游戏中的诈骗行为也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因为玩家通过虚假欺骗手段,使他人损失了虚拟财产。
再者,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交易行为,如果涉及到合同违约或者欺诈行为,也应适用我国刑法中的相应规定进行保护。
虽然虚拟财产在网络游戏中只是一种虚拟权益,但是实际上它涉及到了玩家的劳动和收益,具备了一定的经济价值。
因此,我们认为虚拟财产应当受到刑法的保护。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玩家的权益,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监管也十分重要。
在立法层面,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并划定其界限和保护范围。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到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等,虚拟财产的价值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法律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1. 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义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具有独立价值并能被人们所认知、支配的数字化信息。
它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角色等,以及数字货币等新型财产形式。
2.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具有与现实财产相似的属性,包括价值性、可支配性、可交易性等。
因此,在刑法上,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
其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等,均可构成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三、虚拟财产保护的现状与问题1. 保护现状目前,我国在刑法、民法等领域均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其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2. 存在问题(1)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在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方面仍存在立法空白,导致一些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
(2)技术难题: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过程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但目前我国在相关技术方面的应用还存在一定局限性。
(3)意识不足:公众对虚拟财产的认识不足,导致很多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薄弱。
四、虚拟财产的保护路径1. 完善立法(1)填补立法空白:完善我国在刑法领域的立法,将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明确为犯罪行为,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2)明确保护范围:明确虚拟财产的保护范围和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共同打击跨境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2. 技术手段支持(1)完善技术手段:发展并完善虚拟财产的认定、取证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对虚拟财产的识别和取证能力。
(2)推广应用:将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广应用到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2024年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范文
《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篇一一、引言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虚拟财产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兴资产形态,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财富之一。
虚拟财产具有数字性、非物质性、可交易性等特点,如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账号,以及虚拟货币等。
然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导致其在实际应用中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入手,探讨其保护路径及存在的法律问题。
二、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其刑法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财产性质虚拟财产具有财产性质,其价值体现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
从经济角度看,虚拟财产可以成为交易的标的物,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从社会角度看,虚拟财产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从文化角度看,虚拟财产反映了人类对数字化世界的探索和创新。
因此,虚拟财产应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受到法律的保护。
2. 犯罪行为对象虚拟财产可以被视为犯罪行为的对象。
在互联网空间中,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包括盗窃、诈骗、抢劫等,这些行为都构成犯罪。
因此,虚拟财产应被视为刑法保护的客体之一。
3. 刑法适用依据我国刑法在保护传统财产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针对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然而,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举轻以明重原则,可以借鉴传统财产犯罪的法律规定来保护虚拟财产。
此外,我国刑法也正在逐步完善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为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虚拟财产的保护路径针对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保护路径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其保护路径,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
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
此外,还应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执法机制,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
2. 强化技术保障虚拟财产的保护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
浅析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点击率设立 的一种积分奖励制 度 。随着 网络的发展 , 种简 这 单 的制度 由简单 的的 积分转变 为各 种虚 拟货 币 ,同时赋 予
处罚 , 但笔 者认 为 : 个人所 有 的 网络虚 拟财 产应受 到法律 的 保护 , 不能 因 困难而 回避 问题 , 不 法 之徒 肆意 妄为 , 让 否则
是 市 场 行 为 缺 乏 监 管 、用 户 权 益 缺 乏 保 障 以及 网 游 虚 拟 财
的需求 , 于使用 ; 对 于游戏 开发 商 而言 , 便 但 这些 设定 的信 息数 据就是 网络运营 的无 限商 机与财 富 。 民事 主体是 在特 定 网络环 境 中通 过 网络活 动形成 的具 有一 定经济价值 的财 产权利 。 同其 他类型 的财产权利一样 , 这种 财产 可以处分 , 且这种权 利 的经济价值最终 能够通过 并
人游 戏 , 游戏 的娱乐 性和互 动性 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提高 后 , 让商家 看到 这
了无 限 的 商 机 所 在 。随 后 , 络 虚 拟 财 产 的 发 展 由 虚 拟 世界 网
有形 和无形 的个 人合法 财产 。在《 高人 民法 院关 于审理盗 最
窃案 件具 体应用 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 释 》第一 条第三款 已经
扩展 到现实生 活 当中 ,由虚拟货 币买 卖虚 拟物 品发展 到用
将 盗窃 电力 、 气 、 然气 等无 形物 的行 为纳人 盗窃罪 的处 煤 天 罚范 围 , 由此 可 以推断 盗窃 罪 中 的“ 私 财物 ” 公 并非 局 限于
有形物 , 具有 稀缺性 的无形 财物 同样 受刑法保 护。 笔 者认为 ,如 仅 以行政 处罚 或 民事侵权 赔偿 给予救济 , 则有处罚 力度 不够 、 足 以控制 此类 行为 蔓延之 虞 , 不 故应 当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摘要:在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含义及范围的基础上,通过归纳的方式列举出因网络虚拟财产而产生的纠纷类型,并结合现有法律,在法治的背景之下,对于不同纠纷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公正合理的解决虚拟财产所带来的侵权问题。
关键词: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纠纷一、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从广义上来说,网络虚拟财产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表现形式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故其并非实质存在,根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所具有的虚拟性、价值性、期限性、合法性以及不易获得性等性质,笔者认为,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指以网络游戏为载体且需要网络玩家花费一定成本所获得的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具有某种交换价值的财产,其既包括那些无需消费者花费金钱购买而需要玩家在游戏中进行某些操作来获取的财产,也包括玩家在现实生活中以金钱购买而在游戏中使用的装备、技能等。
除游戏中的财产外,一些有价值的以电子形式存在的为网络使用者所拥有的其他财产也应纳入虚拟财产的范围,如特定的电子邮件,具体应用的账号等。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类型(一)因网络游戏虚拟物被盗而引起的纠纷游戏种类增多,难度变大,玩家用大量现金购买装备的交易亦逐渐成为常态。
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不法分子为获取价值较高的账号和装备而利用技术盗取他人的虚拟财产。
这种情况下,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玩家很难再获得自己的账号信息或者是查到任何与盗号者有关的信息及记录,大部分情况下只能依仗游戏后台的运营商积极配合才能查到账号登陆情况。
因为受害玩家数量太多而运营商为追查这种行为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且没有任何收益,这种盗号行为在网络上廣泛存在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若被盗账号价值较高,则查明侵权者并追回账号较付出的成本具有一定价值,若被盗账号属于没有较多价值的虚拟财产,则与付出的成本之间不具有可比性。
如此看来,如果每个人都要求查询盗号情况,则会给游戏运营商的经济利益及运营状况带来消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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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摘要】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与发展,网络游戏在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正不断的改变着我们的传统的生活方式。
网络游戏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娱乐生活体验,众多玩家在网络游戏中通过网络角色的扮演获得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的满足感。
而随之带来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也随之成为众多网络玩家关心的热点话题,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使得众多网络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笔者认为刑法应该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进行适当的保护,来引导大众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下来放松娱乐,本文将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问题进行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刑法保护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1年的数据统计,截止到当年我国上网用户人数已经达到了6800万,网上游戏在上网用户经常使用的网络服务里占了18%。
据统计,内地网络游戏爱好者已经达到了数百万人,每天约有几百万的游戏玩家同时在线。
这使得像游戏账号、角色装备、游戏中的骑乘以及宠物等,这些在其他人眼中可能不过是一堆看不懂的计算机代码,对他们而言这些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可笑而无用,根本一文不值,但是在网络游戏的玩家眼中,这却是他们付出了无数心血以及时间的智力成果,并且这些虚拟财产也可以让他们得到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的尊重和自我评价的满足感。
但是由于一些不法者利用一些非法技术破坏了原本宁静的网络游戏世界,使得网络玩家的虚拟财产不再安全,甚至使得一些网络游戏玩家的精品装备、骑乘、宠物、游戏账号等被盗取,从而让网络游戏玩家蒙受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精神上的巨大伤害。
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网络游戏等虚拟财产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这就造成公安机关对于网络游戏玩家丢失的虚拟财产没有立案依据,法院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类的案件也没有审判的法律依据,这更是让已经蒙受经济和精神双重损失的游戏玩家无处状告无门。
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在刑法上给予特别的关注。
一、网络游戏的经典案例
(一)案例一:国内首例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公诉案件
2004年,颜某因为参加网易公司旗下的一款热门网络游戏《大话西游Ⅱ》的两周年大型庆典活动的服务工作而得到30多份玩家资料。
颜某于是伪造了这些玩家的身份证,并将伪造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网易公司,提出游戏安全码被盗取的理由,然后从网易公司骗取了新的安全码,接着颜某用这些新的安全码在广州的数个网吧里将他非法盗得的游戏玩家的游戏装备进行售卖,最终获得人民币3750元,后经网易公司进行评估,被盗卖的游戏装备的价值折合人民币应为4605元。
2005年12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宣判颜某盗窃罪成立,判处罚金5000元。
颜某不服,提出上诉。
2006年3月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①
(二)案例二:国内首例网络游戏外挂刑事案件
谈某和其妻子刘某,与同学沈某一起创办了北京通广恒泰商贸有限公司。
2004年6月起,谈某未经授权或许可,破译了《传奇3》游戏服务器端与客户端之间经过加密的用于通讯和交换数据的特定通讯协议,研发出“007传奇3外挂”。
后谈某等人向玩家大量出售该外挂,牟取非法营利281万元,并使得此游戏寿命因玩家作弊程序泛滥而大为缩短。
该三人后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
作权罪起诉。
2007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三人构成非法经营罪。
后检方抗诉,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非法经营罪定性。
②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看到网络游戏玩家以及网络游戏制作公司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的重视程度,他们都渴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并希望利用非法途径破坏网络游戏宁静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所以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对象?刑法应当如何保护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这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可行性
笔者认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有必要受到刑法保护的,而且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盗窃行为应该属于盗窃罪的管辖范围,所以笔者将从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方面来进行一个简要的分析。
从盗窃罪犯罪主体方面来看,笔者认为侵犯网络游戏的行为主体应该是一般主体。
一般对网络游戏进行侵害的都是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自然人,并且应该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单位犯罪的,所以有可能对于侵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单位也应当列入刑法的责难对象。
按照我国刑法学界通行的理论,所谓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身方面的资格、地位和状态。
③虽然说侵犯网络游戏的虚拟财产的犯罪需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技能,但是并不要求犯罪者一定要具备非常专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以说,侵犯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
从盗窃罪犯罪客体方面来看,要求侵害的法益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笔者认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对游戏玩家来说是所有权,因为游戏玩家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于这一点笔者比较赞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教授的观点,他认为:《民法》中的财产分成三种,一种是静态的财产。
就是物权里面所说的,包括所有权等。
第二种是动态的财产。
就是在交易当中的财产,比如说订立合同。
你买人家东西,要给人家钱,财产是在交易当中的财产。
第三种财产就是大家说的那种无形的财产。
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这里面体现的财产。
所以通过杨立新的解释笔者认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应该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而且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得,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笔者认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可流通性的属性,所以具有真实的价值,所以也需要刑法的保护。
网络游戏玩家对于其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不仅依法享有所有权,而且这种所有权具有对世和排他的性质。
所以盗窃者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非法侵犯无疑就是对网络游戏玩家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所有权的非法侵害,这种行为当然是法律所禁止的,也是法律应该责难的。
因此笔者认为网络游戏玩家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享有不可侵犯的所有权,应该符合盗窃罪的犯罪客体。
从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来看,盗窃罪要求犯罪嫌疑人是故意的,笔者认为在现实生活中,那些盗取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犯罪者其主观作案动机应该是直接故意,他们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故而才实施一些非法手段。
从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来看,盗窃罪要求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是秘密窃取,这也完全符合那些盗取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往往采取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例如利用黑客技术在对方的电脑中植入木马程序,或者通过发送病毒
文件在对方的电脑中植入肉鸡程序来窥视他人的账号以及密码输入,这些完全是在受害者没有知觉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完全符合秘密窃取的说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应当值得我们刑法对其进行保护,并将盗取他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行为列入刑法的盗窃罪中。
三、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刑法保护措施的一些简单构想
首先在立法方面应当承认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以及其法律地位,使得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不再处于立案以及审判的尴尬地位,并且应当明确网络游戏开发商和服务商的责任,保护网络游戏玩家最起码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司法方面我们应当设立一个专门处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或者其他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法庭,制定一个可操作性强且审理高效便民的虚拟财产诉讼制度,这样或许可以高效准确的打击侵犯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犯罪。
最后在执法方面应当提高公安部门的科技水平,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使得执法机关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在网上发现犯罪行为,追查犯罪证据,捉拿犯罪分子。
注释:
①王小曼.《互联网频发盗窃案网络游戏虚拟装备归属权成焦点》,《IT时代周刊》,2006年第5期.
②李云虹.《网游“外挂”:两位北大才俊的滑铁卢》,《法律与生活》,2007年第10期.
③赵秉志.《犯罪主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70页.
参考文献:
[1]王小曼.互联网频发盗窃案网络游戏虚拟装备归属权成焦点[J].IT时代周刊,2006,(5).
[2]李云虹.网游“外挂”:两位北大才俊的滑铁卢[J].法律与生活,2007,(10).
[3]赵秉志.犯罪主体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