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件专项治理以来,农村信用社按照银监会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案件防控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细化考核,严格问责,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随着农村信用社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风险防范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对新形势下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与新挑战。
一、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的现状
省联社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案件治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在银监部门的监管指导下,着眼于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健全制度规程,强化内控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大力开展风险排查,狠抓案件专项治理,逐步形成了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巡视和信访互相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从案件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大量案件治理和防控的工作经验,2008年省联社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案件的查处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查出了不足,找到了漏洞,为农村信用社制度的完善、管理的有效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推动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
但是,去年以来,部分地区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呈现大幅反弹态势,有些是同质同类的案件,而且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这充分暴露出农村信用社在业务管理、合规建设、制度建设、干部员工管理、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还停留在防控案件的层面,并未完全深入到日常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并未做到标本兼治。那么农村信用社的案件防控工作关口前移的“关口”在哪里,标本兼治的“本”是什么?
二、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与海恩法则
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和1000起事故隐患。这就是海恩法则,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不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其他领域同样发生着潜在的作用。海恩法则作为管理定律,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也给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这就是说农村信用社的案件是可防可控的。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前,会有大量的隐患、先兆和轻微事故。所以说农村信用社的违规违
法案件在发生暴露前,会有大量的隐患、先兆和轻微违规违法问题。隐患,故名思意,是隐藏的不容易被发现的危险点,在农村信用社就是制度、系统的漏洞和人员的道德风险,它们的数量最大,最难发现。先兆就是苗头性的事件,在经营管理中苗头性的东西很多,比如:制度执行不规范、不到位,工作中频频出差错等等。轻微事故是轻度违规,制度不执行或不彻底执行。这些正是我们案件防控工作的关口前移的“关口”。
所以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关口前移,就是要查找隐患,找出各项业务领域的风险点,找出各项规章制度和系统的漏洞,排查人员的道德风险隐患;就是要阻止苗头性和及时纠正苗头性事件,检查督促制度的执行;就是要严惩违规违纪等轻微事故。我们在处理案件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但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能达到案件防控工作的标本兼治吗?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关口前移是案件防控工作中标本兼治的治标,仅达到了“上医治未病之病,中医治欲病之病,下医治已病之病”中的“中医”。怎么能够治本,上升成“上医”呢?
三、农村信用案件防控的建议
金融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和扩散性,决定了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治理工作——治未病之病的长期性、艰巨性和
复杂性。欲治未病之病,必须要有完善严密的规章制度,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及高素质、高效执行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必须要增强责任感和风险意识,把案件防控工作精细化,融入到日常管理,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始终保持案件防控工作的系统化、日常化、长期化。
(一)突出重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防范风险,重在防患于未然。案件防控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也不是一个阶段的工作,农村信用社各管理部门、各业务领域,都应全面系统、深入彻底的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逐个网点、逐个环节、逐人逐岗地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分级负责,密切关注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动向,重点排查涉不良行为的人员,采取措施,加强监控,切实杜绝风险或案件苗头。
(二)加强管理,加大内部管控工作力度。防范案件,必须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农村信用社应把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各地区、各单位业务规模、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制定完善风险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把转变管理思路、增强风险意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把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作为衡量履职水平的主要标准,做到从严管理、有效管理、科学管
理。正确处理发展业务与加强管理的关系,建立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管理机制,向管理要效益、要质量。
(三)完善机制,加大制度建设执行力度。防范风险,制度先行。对照近年来各类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以及风险排查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流程,尽快堵住制度漏洞,确保将每一项业务、每一个流程、每一个行为纳入制度的严密规范之下。把全面落实制度、提高执行力作为重点,逐级建立制度执行台账,对制度的落实时间、实施范围、执行效果进行登记备查。省联社要加快研究建立市、县高管人员履职评价体系,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考评范围,与任职和薪酬相挂钩。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的保证,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效果。
(四)落实责任,加大违规违法查处力度。对已发现的各类问题和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办事处、县级联社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不管涉及到哪一级,案件必须查清;不管涉案人是谁,必须从严处理;不管是否发案,违规必须追究”等“三个必须”的要求来进行,切实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案件查处中,要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在对外防止案情泄露、促进业务正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