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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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勘验检查笔录 (四)、当事人陈述 (五)、证人证言 (六)、鉴定结论 (七)、视听资料
举证责任的概念
1、败诉风险 2、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 3、民事诉讼规则中医疗纠纷实行举证倒置
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的书证-病历
一.病历记录的真实性与患方认可程度 二.注意病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三.病历内容的添加、修改是否规范 四.撕毁、涂改、变造病历的看待 五.关于电子病历的审查
从法学的角度浅谈医疗 纠纷的防范
一、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及表现
二、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规定的免责行为
四、医疗纠纷相关的民事诉讼证据及证据规则
五、医疗纠纷的鉴定
六、医疗纠纷的防范
一、医患纠纷不断增多的 原因及表现
(一)、卫生部门、医院现阶段存在诸多问题。 (二)、医疗服务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病人的需求。 (三)、患方的服务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而医
疗常识匮乏,对临床规程缺乏了解。 (四)、已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未得到妥善处理 (五)、目前新闻媒体抄作过滥
卫生部门及医院存在的问题
• 1、医院近年来出现重收益轻医疗服务的现象 • 2、卫生行政管理机关与医院有深刻的历史背
景和社会关系,或多或少维护医院利益 • 3、医院两极分化严重,卫生队伍人员浮躁。 • 4、近年来卫生部门、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削弱。 • 5、医院内部科室及医护人员的收入差距增大
尸体是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的物证
一、尸体检验报告 二、尸体检验相应的大标本、病理组织切片 三、尸体检验责任问题
1、院方提出尸检有据,患方不同意的,为患方责任 2、院方未提出尸检或无依据证实的,为院方责任
视听资料的特性和种类
(一).视听资料的特性
1、信息量大、内容丰富 2、体积小、重量轻,便于保存 3、反映事实直观、生动、形象 4、易于伪造、裁剪、涂改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刑法》335条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 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
医患纠纷的民事诉讼及 民事责任的产生
1、民法通则中过错与无过错责任
2、医疗事故条例中的民事责任
民事归责原则
• 过错责任原则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公平责任原则
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八款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 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过错推定)
三、法律规定的免责行为
职务授权行为 紧急避险行为 不能预见 不可抗力 受害人承诺的行为
职务授权行为
某些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为了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 允许其执行职务时“损害”他人的财产 和人身,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害不负赔偿 责任.
二、观察不细产生的纠纷
三、未尽诊治义务产生的纠纷。 四、不记录不报告产生的纠纷。 五、打包票不求实际产生的纠纷。
医院制度不严产生的事故
(一)、诊治服务委托、承接制度不严。 (二)、医院医疗诊治操作制度不严。 (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不严。 (四)、医患纠纷报告、调解制度不严。
技术、认识上不足产生的事故
医患纠纷的表现形式
• 由于医疗责任心不强、医院制度不严产生 的纠纷
• 由于医疗技术没有跟上现代医学发展形势 以及对患者疾病认识不足产生的纠纷
• 由于没有进行适当医学常识、诊治风险的 讲解而产生的纠纷
• 由于医院诊治条件、人员、设备等其他因 素产生的纠纷
医疗责任心不强所致纠纷事故
一、粗心大意产生的纠纷 。
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106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了国家的、集体的 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106条第三款: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132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一、医疗技术、方法陈旧,医院条件和医 生技术水平不足产生的纠纷或事故。
二、医疗技术经验不足,技术设备使用不当 产生的纠纷或事故。 三、对病人的病情认识不足,疏忽观察和相 应检查而发生的纠纷或事故。
二、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
• 行政处理 • 行政处罚
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107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 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承诺的行为
受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的权益.
条件限制:
1.受害人只能就自己有处分权的部分进行承诺 2.不得违背刑法的禁止
四、医疗纠纷相关的民事诉讼 证据及证据规则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举证责任及倒置 (三)、病历是最重要的书证 (四)、尸体是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的物证 (五)、不能忽视的视听资料
六、医ຫໍສະໝຸດ Baidu纠纷的防范
(一)、正确尽到医疗告知 (二)、进行风险提示 (三)、医疗常识的辅导与讲解 (四)、努力争取患方对诊治的认同 (五)、医患合理勾通
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医学观点
(一)、医疗风险的社会化 (二)、卫生行政部门职能的转化 (三)、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关系 (四)、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 (五)、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 (六)、大力普及医疗知识
(二)、种类
1、声音:录音带、电话录音 2、图像:微型胶卷、录像带、扫描图像、数据成像、超声 图像、胃镜、腹腔镜图像、电泳板图等 3、电子数据资料:传真、CT、脑电、诱发电位等
五、医疗纠纷技术鉴定 的目的和要求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科学性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客观性 (四)、《条例》医学鉴定方面的努力 (五)、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紧急避险行为
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身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 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法通则》129条规定: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 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不能预见(意外事故)
具有不能也不应该预见的理由,能够 证明不良结果的出现是行为人所始料不及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