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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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概述(X47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概述(X47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概述(X47页)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一、环境、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概念:(一)环境:包含自然因素、社会和经济等因素1、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

既包含自然因素,又包括社会和经济因素。

2、立法上一般将环境的范畴确定在以人类为中心的环境利用行为范围之内,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使用了“人类环境”的概念。

3、目前各国环境立法给环境下定义的方法包括三类:①概括式,例1991年保加利亚《环境保护法》、1987年葡萄牙《环境基本法》;②列举式,例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93年日本《环境基本法》③概括加列举式,例中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义:【简答】我国环境保护法给环境下的定义及其理解: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该定义包含3方面含义:①环境的范畴限定在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自然因素范围内,不包括社会、经济等因素;②自然因素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与自然资源,也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③历史遗迹与自然状态也属于环境范畴。

(二)自然资源:大多已包括在环境概念中1、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定义: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为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及区域性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例: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2、我国宪法和物权法对自然资源的规定:宪法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还对自然资源的权属做了规定,物权法做了细化。

环境资源保护法2

环境资源保护法2

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3、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特点
⑴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部门。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是中央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中主 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即“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 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它们依法实施的执法行为属 于具体行政行为。 ⑵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地位平等。 “统管”部门是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即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它们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并分级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分管”部门是指依法分管某一类自然资源保护, 或某一类污染源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管 与分管部门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在行政 执法上都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权,其地位是平 等的,而只有分工的不同。
• 地方国机关依法制定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只在该辖区内有效。
• 由于实行一国两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效力也不 及于香港、澳门特区
• 我国签订和参加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 与国内环境保护法具有同等效力,但国 际环境保护法有不同规定时,适用国际 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 对跨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纠纷案件,除 遵循在全国生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之外,原则上应以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发 生地的法律规范为依据。
• 据此,我国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 其主要职责是 • 制定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行政规章, •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 • 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 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环境监督 管理机构建设的起步。
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 制。

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一,环境立法的目的是要保护和改善人类 赖以生存的环境,而这一目的是通过预防 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的方法实现的.
第二,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不仅是人类利用环 境(含自然资源)过程中产生的相互关系, 而且还包括人类在环境利用过程中产生的 与自然之间受自然规律约束的关系.
第三,环境资源法的范畴包括与人类环境利 用关系相关的全部法律规范,既有与环境 与资源保护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也有法律 部门中同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 (如宪法9、26条,物权法119条以及行政 法/刑法等法中的相关规范。)
• 请问A与B间的纠纷是否可以适用《环境保 护法》的规定?
三 环境资源法的立法目的
• 《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 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发展,制定本法。 从理论上讲,环境立法实质上的目 的或者任务,应当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与稳定,衡平世代间人类在既得利益与长 期发展和繁衍上的相互关系,最终社会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资源单行法律法规
• 从内容上看,环境资源单行法包括自然资源保护 和环境污染防治两类单行法律。它们共同特点是: 从立法宗旨上看,都是为了防治某一类污染物或 者保护某一类自然资源而制定的,因而称之为环 境资源单行法,而与上一层次的综合性基本法相 区别;从立法模式上讲,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所组 成的法律规范基本上是污染防治方面,但也包含 个别的自然资源保护条款,而自然资源单行法, 其中也含有个别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可见, 这两类环境资源单行法之间均存在相互交叉的法 律规范。
案例1
• A有一幢建筑物正好修建在一地震带上。过 去100年来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大的地震。 但是当A得知建筑物修建在地震带上的信息 后,便将该建筑物廉价卖给了B,但未告知 建筑物修建在地震带上。几年以后,建筑 物所在地发生了一场地震,使得建筑物受 到损坏。于是B以A没有事前告知建筑物所 在地存在环境问题的瑕疵为由,要求A承担 建筑物损害的赔偿责任。

环境及资源保护法学课件(第二章)

环境及资源保护法学课件(第二章)

注意:
▪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
▪ 不能把环境保护法说成是调整人与自然的关 系的法律(×)
▪ 环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的范围只 调整环境保护关系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
(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
(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 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 法是一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 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 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 古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如下特点:
▪ 1.由于这些内容极为零散,相互之间没有有机的联 系,因而与现代意义上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很大 的区别。
▪ 2.当时这些关于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没有与保护 生态平衡相联系,主要是为了经济与生活服务。
▪ 3.防止污染的规定,大多是从卫生和生活舒适角度 出发,没有与整体环境质量的恶化相联系。
▪ 2、是非物质的思想社会关系,由社会物质 生产关系决定;但更主要的是受人与自然关 系中的自然规律的制约
▪ 3、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
–主体: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 织、公民
–法律依据:行政法、民法、刑法等 –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平等、不平等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 主体(权利主体或权义主体):依法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利用自然资源 ⑵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补充):
▪ 1.国家进行环境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
▪ 2.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保护 环境质量的法律武器
▪ 3.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法的发展阶段(20世纪初-20世纪60年代)

西方工业化国家公害发展和泛滥时期
由于环境问题严重以及国家加强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许 多国家加快了环境立法步伐,从数量远远超过其他部门法


环境法调整对象更广泛,除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
法外,又制定了一些新的环境法规,如噪声防治、固体废 物处置、放射性物质、农药、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等
环境法讲义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内容提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念

欧洲许多国家称为“污染控制法”;
日本称为“公害法”; 前苏联与东欧称为“自然保护法”; 美国称为“环境法”; 中国称为“环境保护法”。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
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案例

A有一幢建筑物正好修建在一地震带上。过去100年来这里从来没
有发生过大的地震。但是当A得知建筑物修建在地震带上的信息 后,便将该建筑物廉价卖给了B,但未告之建筑物修建在地震带 之上。几年以后,建筑物所在地发生了一场地震,使得建筑物受 到破坏。于是B 以A没有事前告之建筑物所在地存在环境问题的 瑕疵为由,要求A承担建筑物损坏的责任。

其三,环境法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有密切的联系,并体现
执政阶级的政策和利益,因而也使环境法具有法的一般属性。但 具有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二章 基本理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二章  基本理论
(3)刑事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款: 刑法 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其他: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条款
4、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 效力仅低于宪法和法律
依据《立法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制定环境与 资源保护行政法规:①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需要 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②宪法89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 理职权的事项。
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 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
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 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 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要控制的是可事前预见的人为原 因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其他预防事前不可预见、 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的规范,不属于此法范畴。
20世纪90年代后,各国(包括我国)的最终目的:可持续 发展【我国当前的环保法的最终目的就是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传统法律部门对救济环境侵害时,属于事后救济、个案救 济、分散救济。环保法着重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整体 解决。
1、环保法与民法的关系:
联系: ①环保法出现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
(4)综合性: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②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③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3、目的:
基础的直接目的: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 (各国基本一致)
最终目的:目的一元论: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优先
目的二元论:不仅保护人类健康,还要促进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4、环境法与刑法:用刑罚手段保护环境是各国共同做法, 但用刑罚保护环境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手段。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55页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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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
社会法 综合部门法
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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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调调 整整 人人 与与 自人 然的 的关 关系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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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资保护法律关系
(一)主体 (二)内容 (三)客体
习题 返回
国家机关如何理解?能否包括联合执法机构形式? 自然物能否成为环资法律关系的主体? 人能否代表自然物行使权利? 后代人能否成为环资法律关系的主体? 可以成为环资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哪些?
问:联合执法机构是否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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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
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 责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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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是人吗? 动物不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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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主体的权利:规范制定权、行政处理权、 处罚强制权、环资司法权。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性义企业 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可分为管理主体与被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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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 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履行环保 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 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 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 政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 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 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 解决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
第二章 环资法概述
第一节 环资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环资法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环资法体系 第五节 环资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第六节 环资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

环境与自然保护法第二章整理

环境与自然保护法第二章整理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也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涵: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控制的是可事前预见的人为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可以归纳为社会性、政策性、科学技术性与综合性四个方面(选)。

1社会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也称公益性)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

社会性特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是环境要素具有公共产品属性。

二是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或者获益群体具有广泛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特征并不能成为否认其阶级性和民族性的理由。

2政策性:三个方面:一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

政策的法律化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往往是政策先行的结果,当环境政策长期实行变成稳定的制度时,再经过国家的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

法律的政策化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有明显的政策性色彩,其实施通常主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加以落实。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

3科学技术性:三个方面: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环境质量标准是判断环境质量好坏的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判断排污者是否行政违法的标准,环境监测被称为环境保护的耳目。

新环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新环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物:指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品和其它物质,表现为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 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
行为: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为,包括作为(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消极的 行为)。
第2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1)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20世 纪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2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 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 的社会关系。
思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与社会关系哪 一个的范围更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存在的两个必备条件:一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律规范的存在(前提);二是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即法律事实的出现
第2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法律关系是受自然因素制约的思想社会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体现在环境与资源法律关系主体的 广泛性(上至国家机关,下至普通公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 不同的种类(种类不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第2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法的完备阶段(20世纪70年代~)
这一阶段在环境危机深刻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很多国 家对环境实行更加全面、严格的管理。环境立法趋向完备化, 并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如下特点: 第一,为了提高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地位,很多国家在宪法里 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内容,有的国家把环境保护规定为国家的 一项基本国策;第二,60年代末70年代初,不少国家制定 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第三,各国环境政策和环境立 法的指导思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生了根本改变,采 取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政策措施;第四,把环境保护从 污染防治扩大到对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加强自然资源与自 然环境保护立法;第五,法律生态化的观点在国家立法中受 到重视并向其他部门渗透;第六,环境立法的完备化和对环 境保护这一社会关系的全面调整,使环境法从传统法律部门 分离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1.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段性 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段性 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 但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唯一本 质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防 止简单化。
具体分析如下:


A 一般政治职能较强的立法,如宪法等,同国 家一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其本 质属性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而环境法产生的背景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同自 然的矛盾。虽然这些矛盾也包含了某些政治和经 济的因素,但起决定作用的仍是人与自然的矛盾。 B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人类健康。 这一任务的实现,将给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带来恩 惠,不论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在这一点上, 不表现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和冲突。
这主要表现在:环境保护的任务就是保 护自然资源,保护生产力,维持生态平 衡,这就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条 件和物质基础; 环境保护要求尽可能综合利用资源和能 源,要求技术革新以减少污染,这样就 促进了技术革新和资源的节约,从而有 利于经济发展; 环境质量的改善会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 并有助于现代经济特别是高科技经济的 发展。
第三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在西方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一般称为环 境法。 现代环境法产生于工业发达国家,大体 经历了产生、发展、完善三个阶段。 一、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 20世纪初) 这个阶段是公害发生期,也是环境法的产 生时期。 工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第一代环境污染。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一)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 目的规定为五个方面: 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 4.保障人体健康 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1)履行其每 一代人都要做子孙后代的环境保管者的职责; (2)保证为全体美国人创造安全、 健康、富有生产力并在 美学和文化上优美多姿的环境; (3)最广泛地合理使用环 境而不使其恶化,或对健康和安 全造成危害,或者引起其他不良的和不应有的后果; (4)维护美国历史、文化和自然等方面的重要国家遗产,并 尽可能保持一种能 为个人提供丰富与多样选择的环境; (5)使人口和资源使用达到平衡,以便人们享 受高度生活 水准和广泛的生活舒适;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阶级性问题
三类主张:
1、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没有阶级性; 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 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 认为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唯一本质 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 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防 止简单化。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相关法条链接:
《环境保护法》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 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 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 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 免予承担责任。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遇不可抗 拒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 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 责任。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三、环境法的完备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现
在) ——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仍然是摆在面前的十分 突出的矛盾
特点: 1、为了提高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地位,很多国 家在宪法里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内容,有的国 家把环境保护规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2、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不少国家制定了综 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2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2000年9月,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组成了联合 执法组,联合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通过法院审查,同年11月 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又联合签发了《撤销环境违法 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2月,县环保局以“未执 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三同时’制度” 为由,单独签发了《环境保护听证告知书》和《行 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饭店停止生产。
1999年8月6日原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 法》同时废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三节 案件审查 第四节 告知和听证 第五节 处理决定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章 执行 第六章 结案和归档 第七章 监督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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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
可分为管理主体与被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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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初,王女士租用新建居民楼门市房从事 餐饮业,在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未履行环保 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张营业。随着居民先后 入住,油烟、噪声等环境问题引起的店群矛盾和纠 纷日趋突出。从2000年初开始,该楼住户多次向县 政府、县环保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投诉,强烈要求 取缔该饭店的违法经营活动。接到投诉后,环保局 会同工商等部门数次责令该饭店进行整改,并帮助 解决店群纠纷,但成效不明显。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不包括( C )。 A、技术性 B、综合性 C、区域性 D、社会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 C)。 A、物 B、精神财富 C、物和行为 D、物、精神财富和行为
第二章 环资法概述
第一节 环资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环资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环资法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环资法体系 第五节 环资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第六节 环资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0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自然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 源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类活动,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和资源的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主要特点和原则
综合性
预防为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涉及广泛,包括环境保护 、资源利用、能源节约等多个方面。
环境义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遵守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环境义务。
0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与监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机构与机制
政府环境保护部门
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监督和管理环境违法行为,组 织协调环境应急事件等。
环保督察机构
负责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察,推动各级单 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概念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历史发展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与监督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挑战与未来发展
01
引言
主题的重要性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当前全球面临环境问题日 益严重的情况下越来越重要的主题。
0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挑战与未来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面临的挑战
环境污染严重
资源短缺加剧
国际压力增大
法律法规不完善
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加速,环境污 染问题日益严重,需要加大治理 力度。
全球范围内,资源短缺现象日益 严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 理利用和保护。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课件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课件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含义:
1、环境法是法的一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2、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形式的总称或综合体。
3、环境法调整的是因为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 会关系,即因环境行为而形成的环境社会关系: 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这些环 境行为主要有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 改善以及管理。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
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 化的法律部门。
2、科学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通过调
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3、社会性——解决人同自然的矛盾。 4、共同性——污染没有国界的限制,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
《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这个规定包括三项任务: ⑴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⑵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⑶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3)环境法的调整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和社会机制 等三大机制,它的法律措施涉及经济的、行政的、技术的、 宣传教育的各种手段。
(4)环境法的法律规范是有关法律规范、技术规范和道德规 范的综合,不但包括具有特色的环境法规范,而且包括有关 的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规 范。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
生态法是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调整社会与自 然界相互作用领域里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它规定了人们在利用和保护自然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汇报人: 2023-11-24
contents
目录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概念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历程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内容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践与问题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对策与建议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
0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
参与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和协议
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和协议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范 和约束力。
加强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项目合作
加强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项目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项目,推动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发 展。
0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空气污染防治法案
总结词
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重要案例,旨在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了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了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 程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重要性和作用
01
02
03
04
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旨在保护生 态环境,确保人类与自然和谐
共生。
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强调在经济 发展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和 资源节约,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意义在于,它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 的体现。通过规范人类对环境资源的利用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促进 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制定和实施环境政策时,必须将环境保 护放在优先位置,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负 面影响。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 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介于公 法与私法之间的法;有的学者认为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与公法和私法相并列的独立 的第三法域的法。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社会法规范, 它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立法目的的 法律部门。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以社会利 益为本位的法
• 环境问题的产生无一不与私人利益的盲目 追逐和市场机制调节失灵直接相关。在社 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面前,人们终于认 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完全一致。 •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时,就必须从 社会利益出发,对不利于社会利益的行为 加以限制。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 内容
(一)环境与资源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 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 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是指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律赋予主体某种权能、利益和自由,表 现为法律对主体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可以要求 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中的义务,是指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规定主体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法律 对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 约束。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 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污染防治法、资源 (能源)法、自然保护法、土地法、国土 法、区域发展法或城乡规划建设法等。
• (一)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 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 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的关系和秩序。
四、环境公平 1.内涵:环境公平,是指环境权利公平、环境机会 公平、环境非配公平和环境人道主义公平。 2.环境公平不同于传统公平理念之处:扩大了公平 的范围 ★ 区际公平 ★ 代内公平 ★ 代际公平 ★ 种际公平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四版)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四版)第二章

这项原则在2014年 《环境保护法》中的体现如下
1.
多元共治。
2.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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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三、 综合治理原则
(二) 产生和发展
我国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工作的32 字方针 中就有大家动手、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提法 ,这是综合治理原则的雏形,并在环境保护工 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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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 保护优先原则
(二) 产生和发展
这项原则的前身是“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协调”原则,它们都旨在确立和调整环境保护与 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而保护优先原则使这种 关系的法律表达和规范更加清晰与合理。
2014 年环保法中有关生态红线、环境健康、生 态安全、基本国策以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 考核评价制度等,都是以保护优先原则为前提 和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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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和环境法 律关系
一、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一) 基于国家环境行政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二) 平等主体之间基于环境和自然资源而产生的
社会关系 (三) 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而产生的
社会关系 (四) 基于国家环境权益保障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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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 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法的概念可整合为:我国环境法是国家制定 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 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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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讲义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内容提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欧洲许多国家称为“污染控制法”;
日本称为“公害法”; 前苏联与东欧称为“自然保护法”; 美国称为“环境法”; 中国称为“环境保护法”。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
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案例

A有一幢建筑物正好修建在一地震带上。过去100年来这里从来没
有发生过大的地震。但是当A得知建筑物修建在地震带上的信息 后,便将该建筑物廉价卖给了B,但未告之建筑物修建在地震带 之上。几年以后,建筑物所在地发生了一场地震,使得建筑物受 到破坏。于是B 以A没有事前告之建筑物所在地存在环境问题的 瑕疵为由,要求A承担建筑物损坏的责任。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
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
的社会关系。
五、环之间要发生多方面的
联系,从而形成各种社会关系。有些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进 行调整,并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这种社会关

问:A是适格的原告吗?
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国外环境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法的产生阶段

(18世纪60年代-20世纪初)

环境法的发展阶段

(20世纪初-20世纪60年代)

环境法的完备阶段

(20世纪70年代-现在)
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国外环境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个大型高尔夫球场。经过对该公司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环保部门决定批准该公司兴建高尔夫球场。A是一个以保护鸟 类为宗旨设立的民间团体,A认为高尔夫球场的兴建将会改变该 森林地域的原生环境并影响各种鸟类的生存。于是A便以环保部 门的决定侵害了A对鸟类的利用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法院撤销环保部门的决定。

共同性

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各国的合作与交流
四、环境法的目的
国别 美国 立法目的 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第1条 本法的目的是宣示国家政策,促进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充分和谐;努力提倡 防止或者减少对环境与自然生命的伤害,增进人类的健康与福利;充分了解生 态系统以及自然资源对国家的重要性;设立环境质量委员会。 1990《环境政策基本法》第2条 鉴于环境质量及其保持,保护舒适的环境并且维持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协调 和平衡,使国民享有健康、文化的生活以及国土保持与国家持续发展所必不可 少的要素,国家、地方、企业和国民应当努力维护和促使环境的良好状态。在 从事利用环境的行为时,应当对环境保全予以优先考虑。在当代国民能够广泛 享受环境恩惠的同时,使后代能得以继承。 1993年《环境基本法》第1条
韩国
日本
中国
本法的目的是就环境保全规定基本理念,并明确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 业者以及国民的责任,规定作为环境保全基本对策的事项,从而综合且有计划 地推进环境保全对策、以确保现在及将来国民健康、文化的生活,为人类的福 利做贡献。 2019年《环境保护法》第1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20世纪初)

工业经济发展产生了第一代环境污染
西方国家早期的环境立法,主要针对当时的环境污 染,即大气和水的污染,防治范围较窄;立法措施 主要是限制性的规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国 家对环境的管理

一般政治职能较强的立法(宪法、刑法、诉讼法)从其发源来说
同国家一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阶级性)但现代环境法 产生的背景是人与自然的矛盾;

其二,环境法的保护对象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环境法的
任务是保护与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实现全社会的普遍 福利,不表现为结集利益的根本对立和冲突;

特征

1、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任何法律关系都直接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
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不单纯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它是
人们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环境是中介物,离开了人与环境的关系就没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关系。

2、环境法律关系是受自然因素制约的思想社会关系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要素

主体

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
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

内容

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
案例

B是一家高尔夫球场投资公司,拟在一个国有山林中投资兴建一
系便成为法律关系。由于各种不同的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具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内容,从而形成各种不同的 法律关系。例如,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 律关系等。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利 用、保护,改善环境与资源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便 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其三,环境法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有密切的联系,并体现
执政阶级的政策和利益,因而也使环境法具有法的一般属性。但 具有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综合性

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

科学性

含有大量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工程技术措施

社会性

环境保护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

问:A与B之间的纠纷是否可以适用《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

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
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

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
阶级性不是它唯一的本质,应全面把握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
和特点,防止简单化。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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