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考试总结
1)简答:1合同法中法定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况:(不可抗力和根本违约即:不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理期限以不影响主要的经济利益为前提)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间性、季节性强的)如雨伞5。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2)合同概念特征: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与社交约定),产生一定的民事权利与义务。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行为与买卖合同)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5、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地位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3)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专利人享有独占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2、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3、实施许可权;专利人有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需实施许可合同。
4、投资权;专利人有权将其专利作家投资,投资作价由双方协商议定5、标记权6、排除侵犯权7、放弃专利权4)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概念;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征;1、公司是企业法人,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3公司必须依法成立并有一定的组织机构5)经济法律关系和特征:概念;是指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所发生的权利义务。
特点;1经济法律关系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密切联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带有强制性的社会经济关系6)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口头、其他形式7)消费者权利: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得知识权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9监督权8)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种类:1。
《经济法学》简答题
《经济法学》简答题: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4、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5、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和设立条件答: 特征: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简述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答: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设立程序:1.合伙人产生合伙意向进行合伙商谈;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3.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4.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5.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6.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
(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p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
(p115)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
(p125)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
主要有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单选/多选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经济法概念的提出者德国学者莱特3.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协调本国经济过程中运行的经济关系4.市场中介组织(概念)5.市场中介组织, 是指依法设立, 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6.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7.公司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8.合伙债务的承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9.企业分类的标准1)企业所属的经济部门2)企业使用的技术装备及生产力要素所占比重3)企业规模4)企业内部结构5)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6)企业在法律上的主体资格10.企业设立的强制性条件(多选)名称章程资本组织制度经营范围场所11.可能引起市场缺陷的原因有那些12.宏观调控权包括哪些根据宏观调控权所处的宏观调控环节: 宏观调控立法权;宏观调控执法权根据宏观调控权所指向的宏观调控方式: 财政调控权;税收调控权;金融调控权;计划权13.根据权利的强制性强弱不同: 指令性调控权;指导性调控权14.企业变更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1)企业主体资格的变更(A 企业的消灭B 企业的变更C 企业的新设)2)企业产权的的变更3)因企业变更导致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15.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16.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一)企业组织管理法(二)市场管理法(三)宏观调控法(四)社会保障法17.法人企业跟非法人企业划分的标准是什么企业在法律上的主体资格18.资本主义经济法的特征(一)反映资产阶级的意志(二)形式上平等, 实际上不平等19.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以间接手段为主, 经济法律规范以单行经济法律、规范为主要表现形式20.经济法实施的范畴(一)健全市场监管方面(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三)规范市场主体方面(四)完善社会保障方面21.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一)调整对象不同(二)渊源不同(三)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四)创制主题不同(五)作用不同22.市场的缺陷表现为市场缺陷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平和经济波动。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问题一: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是一门研究国家和经济活动之间关系的法律学科。
它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包括经济组织、经济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等。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国际经济法、公司法、劳动法、税法等。
经济法对于保护市场秩序、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问题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自由原则: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经济法倡导自由竞争、自由交易和自由选择原则,保护经济主体的自由权利。
2.平等原则:经济法追求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禁止经济主体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3.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劳动权益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4.依法支配原则:经济活动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经济主体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5.规范原则:经济法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
问题三:经济法的分类有哪些?经济法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按照经济主体分类:–公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国家、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如宏观经济调控、国有企业法等。
–私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规范,如公司法、合同法等。
2.按照内容分类:–公法经济法:主要研究经济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如公司法、劳动法等。
–私法经济法: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如商法、合同法等。
3.按照区域分类:–国际经济法:主要研究各国之间经济合作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如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
–地方经济法:主要研究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问题四:经济法的作用有哪些?经济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经济主体的权益:经济法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经济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对于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大家列举经济法学考试中经常出现的20道简答题,并对每道题进行详细解答,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是什么?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劳动合同法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优先原则和国际公约原则。
二、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答: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主要包括红利权、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中,红利权是指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分红的权利;表决权是指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在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权利;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在公司清算时分享剩余财产的权利;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获得公司重要事项的信息;监督权是指股东可以利用股东大会等形式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名称或定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目的和对象、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时间、合同的责任和违约金、合同的解决争议方式等。
四、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主要有哪些措施?答: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保密合同的签订、技术措施的采取和违约责任的追究。
保密合同是双方约定保护商业秘密的协议,技术措施是指采取技术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违约责任是指泄露商业秘密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答:合同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合意、相对人能力、合法内容、真实意思表示和形式等。
合意是指合同各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相对人能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法内容是指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真实意思表示是指当事人在缔约时,真实、明确、恰当地表达其意思;形式是指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经济法期末考试简答题总结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1.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是一门什么学科?1、经济法是协调国家经济运行之法。
2、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调整全局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P4)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主体法)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市场秩序法)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调控法)4、社会分配及保障关系(社会保障法)3.经济法的特点?1、是法学中的新兴学科。
2、是一门边缘学科。
3、是一门应用学科。
4.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①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或者说是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归属者。
它是指具有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经济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经济组织)和公民。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经济法所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须具有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1、国家机关(权力、行政、司法)2、各类企业(包括内部组织)3、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4、农户、个体户和公民(自然人)要点:主体资格是法律赋予的。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1、有形财物2、经济行为(劳务、一定的工作、如设计)3、无形财物要点----也有资格的问题。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参加该法律关系时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能够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的概念?1、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经济学的解释2、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摘要:1.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2.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3.经济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4.经济法学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5.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势正文:一、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学是一门以经济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它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等。
在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等。
二、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等。
这些内容涵盖了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从合同的签订到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再到经济纠纷的处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等。
三、经济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经济法学与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密切相关。
民法学主要研究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行政法学则主要研究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学则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包括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企业之间的经济合作和竞争等。
此外,经济法学还与国际法学有关,因为许多经济活动都涉及跨国交易和投资。
四、经济法学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经济法学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经济法学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经济法学还可以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帮助政府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和法规。
五、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经济法学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涵盖了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和法律问题。
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理论和方法也在不断创新,以适应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经济法简答题大全
经济法简答题大全(总1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经济法简答题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横向范围中的经营协调关系。
具体包括:(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企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即经济法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包括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经济竞争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即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即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的地位中国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在宪法之下,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并列的一个基本法。
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时期的法,是市场经济向其高级阶段发展时期的法;是在人们对市场经济规律有了比较充分认识条件下,人们力求掌握市场运行规则的需要中产生的法。
经济法的本质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社会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经济法。
3.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本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阶级性。
中国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总体上体现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二是指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属性,即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和功能。
中国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对经济关系就其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中国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平衡协调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整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组织所代表的社会个体意志、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中国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协调国家与企业利益;中国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大力发扬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同时仍保持国家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必要的经济集中;中国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word完整版)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第一章公司法1、什么叫公司?它有哪些特征?公司指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它的特征:(1)公司是企业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企业法人。
(3)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3、简述股份的特征(1)股份具有平等性(2)股份具有不可分性(3)股份具有可转让性(4)股份具有有价值性4、对于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得股东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票?(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营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成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5、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什么规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起30天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章合伙企业法1、简述合伙企业入伙的条件和效力条件:(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2)依法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时保证新合伙人入伙。
(3)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订立入伙协议时,原有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简述合伙企业退伙的法律效力(1)退还退伙人得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担亏损。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摘要:一、经济法学的概念和特点二、经济法学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四、经济法学的重要作用五、20 道必考简答题正文: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它主要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经济法律关系等方面的问题。
经济法学的调整对象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经济关系。
其中,国家经济管理关系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点,它包括经济管理体制、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经济法与民法有很大的区别。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更广泛,涵盖了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而民法的调整范围则主要限于私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其次,经济法注重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强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保护;而民法则注重个人权利的保护,强调私有财产权和合同自由。
经济法学在我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有助于完善我国经济法制体系,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面是20 道经济法学的必考简答题:1.什么是经济法学,它的研究对象和特点是什么?2.经济法学的调整对象有哪些?3.经济法与民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4.经济法学在我国的作用有哪些?5.简述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6.简述经营协调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7.简述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8.简述涉外经济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9.简述其他经济关系的含义和内容。
10.什么是经济管理体制,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1.什么是经济政策,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2.什么是经济法规,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1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14.什么是经济合同,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5.什么是经济侵权,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16.什么是经济犯罪,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17.什么是经济纠纷,它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8.什么是经济仲裁,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9.什么是经济诉讼,它的程序和原则是什么?20.什么是国际贸易,它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是什么?。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经济法(简答题)1. 经济法的定义及其作用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它的作用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
2. 经济法的分类经济法可以分为宏观经济法和微观经济法两大类。
宏观经济法主要是指通过国家层面来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税法等;微观经济法则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规范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的法律,如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
3.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经济法与其他法律如刑法、民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它们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经济法通过规范经济活动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与其他法律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
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自愿协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等。
这些原则的目的是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5. 经济法的实施机构与程序经济法的实施机构包括国家机关、行政机关、政府部门等。
这些机构负责依法执行经济法律,监督和管理经济活动。
对于经济法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罚或解决争议。
6. 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经济法在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合同法在商业合作中的适用、公司法对企业组织和经营的规范、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等。
只有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来开展商业活动,才能够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7. 经济法面临的挑战与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
例如,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经济法的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跨国经济活动的增加使得经济法需要更加注重国际合作和协调等。
因此,经济法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的需求。
结语:经济法作为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了解经济法的定义、作用、基本原则以及应用范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经济法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活动中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行为的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针对性。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知识,对于理解和解决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总结经济法学必考的20道简答题,以帮助考生复习备考。
一、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定义与特点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经济生活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其主要特点有:规范经济活动、保障经济秩序、体现国家意志、具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等。
2.经济法的作用与任务
经济法的作用主要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的任务包括: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
二、经济主体及其法律关系
1.国家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及职责
在国家经济活动中,政府作为管理者具有法律地位,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与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
其法律地位体现在:具有独立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
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税收责任、环保责任等。
3.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主要调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
公司法主要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管理、股权变更、破产清算等事项。
(本文因篇幅原因,未能详细阐述每个主题,仅供参考。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结合教材和辅导资料,系统学习并掌握相关知识点。
经济法简答题期末考重点
简答题: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能是多选题)1、宏观调控关系2、市场主体管理关系3、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4、市场规制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P4-7概念: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法律关系。
构成要素:(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1、自然人2、法人3、非法人组织(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1、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债权)2、经济义务(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2、经济行为3、智力成果(非物质财富)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可能是多选题)P9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四、表见代理的概念:P12是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由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P22法律特征:1、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2、企业财产归投资人所有3、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是非法人企业5、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六、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P31合伙企业的概念: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合伙协议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注: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特征:1、合伙企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2、全体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3、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具有特殊性七、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P321、必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50个人以下)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的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公司的概念和特征:P49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经济法简答题汇总(精华版,可直接做小抄)
1、经济法的特征综合性、经济性、行政性(强制性)、多变性2、经济法的原则(一)保护各种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二)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三)经济组织本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经济组织的分支机构,国家。
4、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经济信息4、法律管理的特点1它是与现行的法律规范联系在一起,并受其制约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法律关系是通过法律规范规定的权利义务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的一种社会关系。
4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5、公司的法律特征(1)公司须依照公司法成立(2)以营利为目的(3)公司是企业法人6、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是交易法(2)公司法是团体法(3)公司法是具有强烈技术色彩的法律(4)公司法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5)公司法是具有浓厚国际性的国内法7、公司法的作用(1)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2)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3)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4)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8、外国公司设立原则概述放任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9、我国公司设立原则采取准则主义为主,核准主义为辅的原则10、公司章程的特征法定性、真实性、公开性11、公司章程的作用1确定公司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2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3公司设立的最基本的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12、公司人格的特征(1)团体人格性(2)公司人格的独立性(3)公司人格的平等性(4)公司人格的永续性13、我国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1)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2)有限责任的统一性(3)公司不享有所有权(4)公司原则上可以永续存在14、公司的名称具有以下特点唯一性、特定性、排他性15、有限责任的意义:(1)规模经济的需要(2)资本流转性的需要(3)有限责任降低了监管经营管理者的成本和需要(4)有限责任降低了股东之间相互监督的成本16、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可以以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17、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1)股东权力原则(2)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权力制衡原则(3)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原则(4)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原则18、控股股东违反诚信义务主要表现排挤与压榨行为;侵吞公司财产;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夺取公司有利机会。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原创实用版)目录一、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与调整对象1.经济法学的定义2.经济法学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三、经济法学与民法的区别1.调整范围的不同2.调整对象的不同正文一、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学科,它主要涉及的对象是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各方主体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经济法学调整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这指的是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这种关系通常是纵向的,即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关系。
2.经营协调关系:这是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经济联合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等。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包括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分配关系,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4.涉外经济关系:这是指我国与其他国家发生的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5.其他经济关系:这是指除上述四种经济关系之外的其他经济关系,如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这包括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律规定等。
2.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这包括对经济活动中的合同、拍卖、招标、垄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等。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这包括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劳动关系、工资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对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法律规定等。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重点
经济法复习笔记一、名词解释(一)经济法1.经济法的概念(从调整对象的角度):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型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
1)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公共经济管理关系,是在国家经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利益关系,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
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是指现代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及其活力,采取相关措施维护、促进、限制竞争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3)组织管理型的流转和协作关系,是直接体现国家意志而超越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原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三)一人公司《公司法》中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四)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对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未作具体规定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理。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类型:假冒行为、限购排挤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降价排挤行为、搭售行为、不正当奖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行政垄断行为和地方封锁行为(六)经营者集中1.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
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指的是在经济法学科考试中,可能会考到的20个必考的简答题题目。
这些题目通常涉及到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实践等方面,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以下是20道经济法学必考简答题的示例: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反垄断法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3.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4.简述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和主要责任形式。
5.简述企业破产法的程序和适用条件。
6.简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权益保护。
7.简述公司法对公司形态的定义和分类。
8.简述证券法的交易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
9.简述税收法律制度的构成要素和税种分类。
10.简述财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1.简述保险法的投保方式和保障范围。
12.简述银行法的业务范围和监管要求。
13.简述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主要管理制度。
14.简述反倾销法的程序和适用条件。
15.简述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和保护措施。
16.简述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17.简述土地管理法的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征收程序。
18.简述环境保护法的环境保护原则和主要制度。
19.简述资源税法的税收要素和计税依据。
20.简述价格法的价格管理原则和价格干预措施。
总结来说,经济法学必考20道简答题指的是在经济法学科考试中,可能会考到的20个必考的简答题题目,涉及到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实践等方面,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法重点知识总结(简答题)简答题1.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定情形(P37)?股东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
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通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则应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数的1/3时;③.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定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股票的定义和特征(P39)?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化的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凭证。
股票具有以下特征:①.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它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②.股票是一种非设权证券,即它仅是一种表彰股东权的证券,而非创设股东权的证券。
③.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以证券的持有为权利存在的条件。
3.上市公司的定义及组织机构方面的特别规定(P40)?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方面进行了若干特别规定,内容如下:①.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②.上市公司设立独立的董事制度。
③.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④.上市公司董事会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事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4.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设立条件(P47)?合伙人为两个以上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⑴.合伙人的人数。
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
⑵.关于合伙人的行为能力。
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能承担无限责任。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合伙人,无行为能力人当然更不得作为合伙人。
⑶.关于合伙人职业的禁止。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及警察。
⑷.关于合伙人的种类。
除自然人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⑸.普通合伙人的资格限制。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合伙企业财产的定义及管理与使用的规定(P49、50)?合伙财产:是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具体表现如下: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⑵.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应通知其他合伙人。
⑶.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
因此给善意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⑷.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依法退伙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为了保护第三方的利益,如果合伙人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方。
6.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P51)?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包括下列各项: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P7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同时具备如下条件:⑴.要约必须是特定的意思表示。
⑵.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⑶.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⑷.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⑸.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8.承诺的概念和条件(P75)?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法律上,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⑴.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⑵.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⑶.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⑷.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9.无效合同的种类(P83)?无效合同:是指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虽已成立,却不能依当事人意思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它的种类主要有: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
10.表见代理定义及构成要件(P85)?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
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⑵.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⑶.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具备生效要件。
⑷.相对人善意且不存在过错。
11.合同履行规则(P88)?(一)约定不明合同的履行原则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按«合同法»第61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
3.法定补充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合同适用下列规定:①质量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②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格合同的履行原则(三)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12.保证责任的免除(P124)?有以下情形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②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③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债务而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⑤债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五点担保的情况下,知情人放弃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3.不能抵押的财产(P126)?不能抵押的财产包括:①土地所有权;②除法律规定外,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的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4.留置概念及特征(P137)?留置: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务的条件下,留置其占有物,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行为。
留置的特征:⑴.留置为法定担保权。
(2).留置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
(3)留置以债权人占有动产为前提条件。
(4)留置具有同时履行抗辩的性质。
(5)留置期限具有债务履行宽限期的性质。
15.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及办法(P179)?(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消费者的概念及9大权利(P171、173)?消费者:是指从事生活消费的主体,即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
9大权利具体包括:(1)保障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它是消费者自愿原则的具体体现。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请求赔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情权: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8)获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16.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法律特征(P205)?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具有以下特征:1.不正当竞争主体的特定性;2.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危害。
17.法律禁止的有假销售行为(P212)?⑴.慌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⑵.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⑶.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货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或者故意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⑷.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
⑸.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⑹.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18.产品质量法的调整产品(P184)?«产品质量法»的调整产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⑵.初级农产品及未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
⑶.虽然经过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
⑷.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
⑸.军工产品不适用该法的规定。
但是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使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19.起诉的条件(P265)?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