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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合同法练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合同法练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合同法练习题答案一、选择题1. 国际商法中的合同法主要调整哪类关系?A.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财产关系D. 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答案:B2.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以下哪项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A. 要约B. 承诺C. 书面形式D. 合同条款的一致性答案:C3. 在国际商事合同中,以下哪项是不可抗力的典型特征?A. 可以预见B. 可以避免C. 不可预见D. 可以控制答案:C4. 国际商事合同中,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通常包括哪些形式?A. 赔偿损失B. 继续履行C. 支付违约金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5. 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A. 当事人协议解除B.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C. 合同期限届满D. 违约行为答案:C二、判断题6. 国际商法中的合同法只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合同。

(错误)7. 根据CISG,合同的成立不要求书面形式。

(正确)8. 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免除违约方的所有责任。

(错误)9. 国际商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仅限于经济赔偿。

(错误)10.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都自动终止。

(错误)三、简答题11. 简述国际商事合同中要约与承诺的区别。

答案: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明确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是受要约方对要约的接受,一旦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

要约通常是开放的,可以被任何人接受;而承诺则是针对特定要约方的。

12. 描述国际商事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一般内容。

答案:不可抗力条款通常规定,如果合同一方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该方可以免除或减轻责任。

但该方需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

四、案例分析题13. 某中国公司与德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货物应于2023年5月1日交付。

合同违约造成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赔偿

合同违约造成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赔偿

合同违约造成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赔偿合同违约造成可得利益损失如何赔偿?一、《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该法第119条又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xx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9条进一步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本解释第三十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等规定进展认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区分可得利益损失类型,妥善认定可得利益损失(一)、第9条规定: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

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

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

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效劳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

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标准是什么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

2、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应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

买卖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信用的问题,如果违约是需要进行承担违约责任的。

那么,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违约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标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

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义务有哪些

合同义务有哪些

合同义务有哪些
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各方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履行义务:合同各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和期限履行自己的责任。

例如,
买卖合同中,卖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货物,买方需要按时支付货款。

2.保密义务:合同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商业秘密、技术专利等机密信息,各方都需要
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质量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卖方需要向买方提供合格的产品或服务,如果出现质量
问题,卖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或修复责任。

4.支付义务:合同的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5.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相应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6.提供信息和协助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可能需要相互提供信息或协助办理
相关手续,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7.其他附加义务: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可能还涉及其他特定的义务,如保修
义务、技术支持义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各方的义务会根据合同类型、行业特点和当地法律
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概括。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详细阅读合同
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如有需要,可以咨询合同专家或法律专业人士。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合同必须要双⽅⾃愿签订的才会⽣效,在⽣效之后双⽅就应当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履⾏⾃⼰的责任和义务,但有的时候也会造成违约,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实际违约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另⼀⽅⾯可解除合同”。

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在债务⼈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范围应具有普遍性。

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A.拒绝履⾏:债务⼈对债权⼈表⽰不履⾏合同;这种表⽰⼀般为明⽰的,也可以是默⽰的。

B.不适当履⾏:债务⼈虽然履⾏了债务,但其履⾏不符合债务的本旨;不适当履⾏分为以下⼏类:a.履⾏在数量上不完全;b.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标的物隐有缺陷;c.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履⾏对债权有积极的侵害,也就是超过履⾏利益或者于履⾏利益之外发⽣的其他损害的违约形态;d.履⾏⽅式的不完全;e.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陆法系国家因强调实际违约对预期违约⼀般都未作具体规定,长期以来⼈们习惯于将违约⾏为等同于实际违约,但在审判实践中适⽤预期违约规则追究违约⼈的预期违约责任的案例早已出现,1994年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民法院审理的“海门市对外贸易公司诉南通市**饲料供应公司购销合同预期违约不能交货案”中,法院确认饲料公司预期违约成⽴并判其承担责任,1999年3⽉15⽇通过的《合同法》第108条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使中国合同法中违约制度得以完善和发展。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毁约和默⽰毁约两种。

所谓明⽰毁约,是指在合同履⾏期到来之前,⼀⽅当事⼈⽆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表⽰他将不履⾏合同。

合同法违约责任

合同法违约责任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合同法违约责任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关系中无不存在合同的订立、履行,然而合同违约则是都不愿意见到的,这给当事人的可能是深重打击,也将给我们的生活造成影响,甚至阻碍社会的发展。

所以很有必要将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拿来进行研究,以尽量维护受损失方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对于违约责任这一重要制度已有相关规定,那就认真的了解一下。

一、违约责任的含义及特征(一)含义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的重要措施,它与合同义务有密切联系,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产生的前提,违约责任则是合同义务不履行的结果。

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是以债务存在为前提的;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表现。

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二)特征1、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的可约定性;根据合同自愿原则,也是民法的根本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的数额等,但这并不否定违约责任的强制性,因为这种约定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3、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属性。

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毋庸置疑,法律通过对违约方的制裁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同时也可以起到预防或减少违约现象发生的作用。

另一方面,根据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违约责任以损害赔偿作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具有较强的补偿性。

根据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一方在违约后,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二、违约行为(一)违约行为的概念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

合同责任包括哪些

合同责任包括哪些

合同责任包括哪些
合同责任是指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一般来说,合同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履行责任: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例如,按时支付货款、按时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等。

2.保密责任:某些合同可能包含保密条款,要求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和终止后保守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3.违约责任:合同各方如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4.不可抗力责任:合同可能包含不可抗力条款,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各方可以免除或延期履行合同义务,但仍需尽合理努力减轻损失。

5.补救责任:合同可能规定一方违约时给予对方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如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

6.解除责任:在一些情况下,合同各方可能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后,各方需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会根据合同类型、涉及的业务领域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签订合同前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人士。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往往会开发票作为双方协定的凭证。

而有时候一方为了不法利益可能会违规开票,而这种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该怎样承担呢?若在您身上发生此种情况,你不用急,赢了网小编在下面为您解答。

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

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票是真实的,最终也能够实现抵扣并入账,所以都默许并接受这种行为。

企业都很清楚,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但自己如果没有直接从事虚开发票,而只是接收这些虚开的发票,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殊不知,这会给企业带来违规风险。

判断企业接受虚开的发票是否构成违规、违法,应当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接受”两种情形来看待:1、善意取得如果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确实存在真实交易,企业所接受的这张虚开发票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而且企业对供应商提供虚开发票的行为也并不知情,就可以认定为是“善意取得”,不予追究。

2、恶意接受如果不符合前面所总结的“真实性”、“相符性”、“不知情”三个要件,那就应被认定为是“恶意接受”。

如果企业进一步利用所接收的虚开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申请出口退税的,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处理。

构成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若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企业应自行承担“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而这种举证风险是未知的,如果最终无法证明,必然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前述巨大法律风险。

所以,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自行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

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因为形式、内容出现问题而最终作废企业有时会遇到供应商所提供的发票因为形式不符合税局要求、内容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等原因而无效,企业就无法将这些发票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严重的还会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等违法行为,面临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Pain is only residing to oneself by hating someon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导读: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责任原则。

其中,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责任。

第二,不可抗力的严格责任。

第三,对第三人的严格责任。

一、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责任原则。

其中,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表明,无论违约人对违约行为的发生是否有过错,都并非违约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都不能免除违约人承担责任。

同时,我国《合同法》第109—111条还规定无论是不履行金钱债务还是非金钱债务抑或是质量责任,违约人都承担严格责任,不得以自己无过失作为免责条件的抗辩。

第二,不可抗力的严格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后款规定,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说明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条件。

由于不可抗力是与合同责任制度紧密相关,所以其决定往往具有严格条件。

另外,合同法第118条更明确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的义务,这也体现了严格责任原则的精神。

第三,对第三人的严格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对合同当事人来说其主观并无过错,无论采取过错抑或过错推定责任,债务人应对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承担责任,都不能得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而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则不论违约行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只要不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承担责任。

所以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正是严格责任的具体体现。

二、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一) 全部违约。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根据不履行的时间,有先期不履行(预期违约的一种)和实际违约两种;根据当事人的主观态度,又可分为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的行为若发生在履行期届至前,则为预期违约,若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则可能构成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根据债务的具体性质确定)。

合同方面试题及答案题库

合同方面试题及答案题库

合同方面试题及答案题库一、选择题1. 合同的法律效力始于何时?A. 合同签订时B. 合同履行时C. 合同备案时D. 合同生效时答案:D2. 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A.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B. 合同标的C. 合同金额D. 合同的签订地点答案:D3. 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哪两种类型?A. 自动解除和协商解除B. 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C. 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D. 强制解除和自愿解除答案:B二、判断题1. 合同当事人可以任意变更合同内容。

()答案:×解析:合同当事人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变更合同内容。

2. 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不可撤销性。

()答案:×解析:合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撤销,如存在重大误解、欺诈等情形。

三、简答题1. 简述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答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2. 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主要形式?答案: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未告知乙公司,乙公司支付了货款后发现货物质量问题,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答案: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未告知乙公司,违反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论述题1. 论述合同的履行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

答案: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在实践中,当事人应遵循这些原则,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doc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doc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

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

二、当事人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1、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

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

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

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

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要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

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同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支付违约金(4)支付赔偿金2、选择合理的纠纷解决途径有的合同方故意利用和解和调解拖延时间,使一些当事人的权利超过司法程序确定的时效。

为了不至于落入这种圈套,合同当事人应加快和解与调解的时间,如果久调不决,应当机立断诉求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3、选择有利的索赔案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有违约行为发生时,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违约”或者“侵权”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索赔。

维保过程中违约责任 合同6篇

维保过程中违约责任 合同6篇

维保过程中违约责任合同6篇篇1维保过程中违约责任合同维保服务是指为设备或设施提供定期维护和保养的服务,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延长使用寿命。

在维保服务中,合同是双方约定的准则和规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本文将围绕维保服务中的违约责任进行探讨,并分析合同在维保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一、维保服务中的违约责任在维保服务过程中,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维保服务,即构成了违约行为。

一般来说,维保服务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未按时提供维保服务:根据合同约定,维保服务应按时进行,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提供维保服务,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这可能会导致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运行。

2. 未按要求提供维保服务:有时候维保服务的质量可能不达标,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维保服务,也会构成违约行为。

比如维保人员未经培训、未使用规定的工具和设备等。

3. 未履行其他合同约定:除了上述情况外,维保服务中还可能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比如未按约定提交维保报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零件等。

维保服务中的违约行为可能会给受益方带来损失,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约赔偿责任的具体内容一般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二、合同在维保过程中的作用合同是维保服务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束双方履行合同。

在维保过程中,合同发挥着以下几个作用:1.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明确规定了维保服务的范围、内容、标准、时间等,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样可以避免双方产生争议,确保维保服务按时、按要求进行。

2. 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合同中一般会规定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的内容和程度。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受益方可以通过合同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保护自身权益。

3. 强制履行义务: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违约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一旦违约,受益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保障自己的权利。

4. 协调双方关系:合同不仅约束双方的行为,也可以协调双方关系,建立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有时候公司为了未来的发展,会选择将⾃⼰的⼀部分的钱投⼊到技术开发中。

有时候技术开发的形势就是和其他的科研机构进⾏⼀定的合作了。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店铺⼩编就给⼤家详细介绍下。

技术开发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研究开发⼈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作的,委托⼈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研究开发⼈逾期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有权解除合同。

研究开发⼈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委托⼈造成的损失。

研究开发⼈将研究开发经费⽤于履⾏合同以外的⽬的的,委托⼈有权制⽌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于研究开发⼯作。

因此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研究开发⼈应当⽀付违约⾦或者赔偿损失。

经委托⼈催告后,研究开发⼈逾期未退还经费⽤于研究开发⼯作的,委托⼈有权解除合同。

研究开发⼈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委托⼈造成的损失。

由于研究开发⼈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应当⽀付违约⾦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作失败的,研究开发⼈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付违约⾦或者赔偿损失。

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技术开发是⼀项探索性活动,蕴藏着开发不出来的危险。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如果当事⼈⼀⽅或者双⽅已尽了最⼤努⼒,但仍因科技知识、认识⽔平或试验条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出现⽆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全部或者部分失败,未能取得合同约定的预期⽬的,即为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

⼀项技术开发的失败或者部分失败属于风险,应当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课题本⾝在国际和国内现有技术⽔平下具有⾜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尽了主观努⼒;3、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属于合理的失败。

由于技术开发存在着的风险,风险⼀旦出现,将使技术开发合同⽆法履⾏,给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当事⼈应当在订⽴合同时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

如果当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风险发⽣后,当事⼈可以协议补充风险责任。

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试题及答案

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试题及答案

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所有上述条件2.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无效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合同当事人自愿解除的合同3. 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哪两种类型?A. 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B. 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C. 强制解除和自愿解除D. 完全解除和部分解除4. 以下哪项不是合同履行的原则?A. 诚实信用原则B. 公平原则C. 强制履行原则D. 合法原则5.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以下哪项?A. 继续履行B. 赔偿损失C. 支付违约金D. 强制执行6. 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同意B. 变更后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变更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D. 所有上述条件7. 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抗辩权?A. 同时履行抗辩权B. 先履行抗辩权C. 不履行抗辩权D. 债权人抗辩权8. 合同的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B. 转让的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C. 转让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所有上述条件9. 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终止情形?A.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B. 债务的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C. 债权人免除债务D. 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合同10. 合同的解释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文义解释原则B. 目的解释原则C. 习惯解释原则D. 强制解释原则答案:1-5 D, D, A, D, D;6-10 D, D, D, D, 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合同的基本原则?A. 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合法原则2. 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哪些?A. 法定解除B. 约定解除C. 单方解除D. 双方解除3. 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承担方式?A. 继续履行B. 赔偿损失C. 支付违约金D. 强制执行4. 合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A. 同时履行抗辩权B. 先履行抗辩权C. 不履行抗辩权D. 债权人抗辩权5. 合同的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B. 转让的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C. 转让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D. 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答案:1 ABCD;2 ABCD;3 ABC;4 ABC;5 ABC。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往往会开发票作为双方协定的凭证。

而有时候一方为了不法利益可能会违规开票,而这种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该怎样承担呢?若在您身上发生此种情况,你不用急,赢了网小编在下面为您解答。

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

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票是真实的,最终也能够实现抵扣并入账,所以都默许并接受这种行为。

企业都很清楚,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但自己如果没有直接从事虚开发票,而只是接收这些虚开的发票,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殊不知,这会给企业带来违规风险。

判断企业接受虚开的发票是否构成违规、违法,应当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接受”两种情形来看待:1、善意取得如果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确实存在真实交易,企业所接受的这张虚开发票与实际交易情况相符,而且企业对供应商提供虚开发票的行为也并不知情,就可以认定为是“善意取得”,不予追究。

2、恶意接受如果不符合前面所总结的“真实性”、“相符性”、“不知情”三个要件,那就应被认定为是“恶意接受”。

如果企业进一步利用所接收的虚开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申请出口退税的,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处理。

构成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若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企业应自行承担“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而这种举证风险是未知的,如果最终无法证明,必然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前述巨大法律风险。

所以,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自行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

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因为形式、内容出现问题而最终作废企业有时会遇到供应商所提供的发票因为形式不符合税局要求、内容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等原因而无效,企业就无法将这些发票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或办理出口退税,严重的还会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款等违法行为,面临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与类型判断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与类型判断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与类型判断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主要义务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双方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付、支付货款、提供运输、保险等。

当一方未履行这些主要义务时,即可认定为根本违约。

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价值严重降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是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合同价值严重降低的原因。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合同目的原本可以实现或者价值仍然可以维持,但由于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价值严重降低。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根本违约。

1.1 合同当事人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通常包括买方和卖方。

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一方,而卖方是指出售货物的一方。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判断合同是否根本违约的重要依据。

买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包括:支付货款、接受货物、检查货物、办理海关手续等。

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并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进行检查,以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买方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海关手续,以便顺利将货物运往目的地。

卖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提供有关货物的信息、保证货物质量等。

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并向买方提供有关货物的详细信息,如品名、规格、数量、重量、体积等。

卖方还应当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如有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其主要权利和义务时,都可能构成根本违约。

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货物,或者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或未保证货物质量等。

在这些情况下,可以认为合同当事人之一已经根本违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违约责任。

1.2 违约行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与类型判断,首先需要明确违约行为。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Don't waste the best time in unnecessary waiting and indecisio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托运人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运输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违约之后,也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

那么,运输合同的概念、特征有哪些呢?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一)托运人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

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

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印刷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等的印制工作,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和材料费的协议。

印刷已经成为专门的行业,印刷通常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印刷的材料一般也由印刷人提供,如印刷书刊、宣传画、资料所需的纸张、颜料等等。

在图书行业,印刷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

在商定出版等相关事宜时,一般双方都会提前签订印刷合同。

那么,当印刷合同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应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好的保护其权益呢?今天,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印刷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印刷合同印刷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等的印制工作,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和材料费的协议。

印刷已经成为专门的行业,印刷通常要由专业人员完成,印刷的材料一般也由印刷人提供,如印刷书刊、宣传画、资料所需的纸张、颜料等等。

▲二、印刷合同违约的类型▲(一)实际违约《合同法》第29条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

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

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1、拒绝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不适当履行。

分为以下几类:(1)履行在数量上不完全;(2)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标的物隐有缺陷;(3)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履行对债权有积极的侵害,也就是超过履行利益或者于履行利益之外发生的其他损害的违约形态;(4)履行方式的不完全;(5)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二)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The best investment is to invest in yourself, because this is the only investment that you can be sure of earningwithout losing mone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从《合同法》中了解到,合同违约责任形式主要有五种,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以及违约金责任。

但其中,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但要是双方之间约定的约定比造成的损失低,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其构成要件下:(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其责任构成如下:(1)违约行为;(2)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

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

If you want to wear a crown, you must bear its weight.(页眉可删)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根据规定,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主要有四种,1、合同的标的物已经灭失了。

2、标的物白第三人善意取得了。

3、合同标的已经被当地政府征收或者已经被法院执行。

4、合同经过认定属于无效。

一、合同无法履行有哪些情形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

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4、合同无效等情形。

这些情况的共同点就是合同失去意义,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

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

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

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

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

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

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不能履行又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与部分不能履行。

全部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

部分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时,自然属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属自始不能履行,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即在能履行部分而不为履行时,构成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还可以分成事实上的不能履行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

前者是指基于自然法则而构成的不能履行。

特定物灭失造成的不能履行,属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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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类型
2018年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类型
违约责任的属性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

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

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

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

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

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

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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