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保证全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逐步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实验室、研究所或工程训练等场所。
创建安全稳定的实验工作环境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教职工、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统一列支科研实验室、本科教学实验室产生的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费用。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实验设备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1.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规划;2.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3.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管理;4.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置计划的审批;5.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使用、危化品管理与处置的指导、检查;6.负责制定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7.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8.负责对接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的实验室安全检查。
第七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以及科研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职责为:(一)教务处1.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2.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3.负责本科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督导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4.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检查落实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人员持有相关的岗位安全操作资质。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体作用,明确各级领导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到人。
3.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操作流程,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4.分类管理、重点防控。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当根据实验室的类型、规模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管理,重点防控危险化学品、生物制品、放射性物质等高风险实验室的安全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培训,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2.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培训,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培训,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师生员工应当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演练。
2.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的管理,实行分类存放、双人双锁、领用登记等制度,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
3.加强实验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确保实验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我校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专业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实验室,是指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
实验室以“房间”为单元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分级认定。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天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根据学校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实施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进行类别和级别划分,建立本单位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实验室进行分类监控与管理,并将分类分级结果报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第三章分类分级管理第五条根据实验室主要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将全校实验室分为化学类、生物类、机械电子类、其他类四大类进行分级管理。
涉及化学反应和化学品的实验场所归属为化学类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的实验场所归属为生物类实验室;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强磁、高电压等设备的实验场所归属为机械电子类实验室;仅涉及日常水、电、消防安全的实验场所归属为其他类实验室。
第六条依据实验室所涉及的实验过程、实验材料、实验设备、环境因素等方面产生综合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相应的安全风险程度分别为高度危险、较高危险、中等危险、一般危险。
第七条化学类实验室按照“化学类实验室风险评价表”,对关键因素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后进行定级:(一)评分220的为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二)10W评分V20的为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三)评分V10的为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第八条其他类实验室按照实验所涉及情况进行分类:(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化学品暂存室、废弃化学品暂存室、存在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使用有毒及易燃易爆—24—气体、特种设备、激光设备、单台功率超IOkW加热设备、单间实验室加热设备总功率超15kW、压力等级大于IOMPa的高压容器的实验室;使用高毒农药、剧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的实验室。
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实现对实验室风险的精准管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是依据危险源的特性以及导致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配套专业化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实验室。
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实验场所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六条二级单位负责审核确认本单位实验场所(房间)的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对不同危险等级实验室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确定结果报学校备案。
第七条实验中心负责对所属实验场所(房间)进行危险源类别和风险等级的评估与认定,并将认定结果报所在单位审核确认。
第八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实验场所的危险源使用及存放情况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并经所在单位确认,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实验场所涉及的危险源特性是实验室安全分类的主要依据。
根据学校的学科门类、专业设臵,分为化学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其他类等。
第十条涉及化学反应和化学品的实验场所归属为化学类实验室。
主要危险源:具有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等属性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
管理重点是以上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的申购、储存、领用、废弃等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第十一条涉及机械、电气、高温、高压等设备及仪器仪表等的实验场所归属为机电类实验室。
主要危险源: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高压及大电流设备、激光设备、加热设备等。
管理重点是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装臵等特殊设备及机械、电气、激光、粉尘等的安全管理。
大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实验室设备的完好,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的使用、设备的维护、实验材料的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实验室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得有例外。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安排实验室使用时间和人员,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实验室使用第五条实验室使用必须经过预约,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实验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六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内部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实验室的安静环境。
第七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爱护实验室设备和实验用具,不得恶意损坏实验室设备。
第八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实验要求进行实验操作,不得擅自变动实验方案。
第九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确保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备的安全。
第十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实验流程进行实验操作,不得私自离开实验室。
第十一条实验室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和要求,不得擅自行动。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维护第十二条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维护程序进行维护操作,不得私自变动设备结构。
第十五条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当保持设备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当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设备维护情况。
第四章实验材料管理第十七条实验材料的保管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建立完善的材料管理制度,确保实验材料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实验材料的保管人员应当确保实验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避免浪费和损失。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大学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区域。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本文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维护、实验室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1. 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层面应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学院层面应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层面应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维护制度、实验室应急预案等。
各级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3. 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实行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
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实验员、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等实验室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实验室安全教育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知识、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等。
2. 实验室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参加学校、学院、实验室举办的安全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对新入职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维护1. 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化学品等安全。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等。
2. 实验室维护与维修对实验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与维修,确保其安全性能。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X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测试等活动的校内实验工作场所。
实验室安全管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及项目安全审核制度的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与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
学校各类实验室均适用本办法,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都应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聘任、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并纳入各单位综治考评和业绩考核,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是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校、院(重点实验室、所、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第六条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1—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与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与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0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顿、整治、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保证实验室安全。
—2—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谁使用、谁承担,谁主管、谁承担”的要求,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实验室成员四级管理体制,各司其职,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
在党政主要承担人领导下,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承担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二级单位领导配合承担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承担人。
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承担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的“四级”责任制。
学校签订“三级”责任书,国资设备管理处承担“第一、二级”安全责任书的制订、修改与制定等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与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与本单位各实验室承担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二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承担拟定“第三级”安全责任书的规则并要求各实验室承担人与实验室各成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三级),并监管与督查各实验室的上墙张贴及落实工作。
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实验室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然而实验室内却存在着许多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农业大学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2. 安全管理措施2.1 实验室管理1.实验室内应当张贴“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救援”等提示标识。
2.实验室内应当建立实验室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设备清单、实验室使用规定等内容。
3.实验室内应当维护清洁,禁止私自在实验室内吃饭,饮用饮料。
4.实验室内应当严格控制进出,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禁止从实验室带出试剂、设备等物品。
2.2 设备管理1.实验设备的使用前应当经过检验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状态和安全。
2.实验员使用设备前应当经过培训,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3.设备维护工作应当得到优先保障,设备维护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
2.3 废弃物处理1.实验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根据不同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饮料、食品等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理。
3.废弃物包装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禁止将危险废弃物随意倾倒。
2.4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1.实验室需要制定各类紧急情况应急预案,例如火灾、泄漏、设备故障等等。
2.全体实验员应当参加应急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实验室需配备与危险性相符的应急设备,例如灭火器、眼罩、防毒面具等。
3. 管理措施落实3.1 责任体系建立1.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职责理清,确保责任到人。
2.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向实验员提供安全培训。
3.2 安全教育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实验员开展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应当与实验员实际工作相结合,让实验员了解实验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3.3 检查和监督1.实验室内应当建立常态化的检查机制,抽查实验员工作时是否遵守规定。
2.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检查效果,及时发现并纠正隐患。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XX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是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实验工作场所。
第三条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健康、环保的实验室是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同联动、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建设管理第六条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实验室维修等项目开工前须经实管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将其作为设计、建设、施工及财务报销的必要条件及重要依据。
第七条实验室须严格落实仪器设备类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及零配件、成品软件、实验材料、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等)的全寿命周期管理。
根据研究需要和标准配置相应仪器设备,并采取必要手段全力延长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寿命。
第八条实验室须对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准确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相关数据。
第九条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队伍规划与建设,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第十条学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监管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技术安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同时在XXX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平安高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为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人力资源处、保卫部(处)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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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XX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X教秘科〔2014〕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
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
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督查,筹措相关建设经费。
第七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制订、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辐射源、病源微生物等实验室的重点监管工作。
每季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必要时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工作:基本建设处牵头负责做好实验用房的安全性评估,建筑物消防、水电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论证;教务处牵头负责做好教学实验项目安全性评估及管理要求;科研处牵头负责做好科研平台实验室安全性评估及管理要求;保卫处牵头负责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消防设施更新及消防通道管理要求,主要危险品管理要求;后勤服务集团牵头负责做好实验废弃物的规范化处置管理要求,学院负责落实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主要危险品监管、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九条各学院和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其职责为: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具体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排查安全隐患。
第十条各学院和科研平台的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立每个具体实验室的危险等级(高危/危险/普通),明确安全责任人;在室内张贴安全制度和危险标识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
组织、督促各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安全责任人报学校实验
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每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是该实验室日常管理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制定实验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台帐(试剂药品、剧毒品、辐射源、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使用本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负责实验室内务整理和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二条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
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教学、科研实验项目指导老师为直接安全责任人。
指导老师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配合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指导老师要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学生须严格遵守落实实验室规章制度,配合实验室管理工作。
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一)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各单位需根据本学科实验室的特点,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通过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二)建立实验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危险因素的教学、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尤其是化学、生物、辐射等危险级别高的实验项目从严进行审核和监管,其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特殊实验室资质等条件。
各单位的安全审核结果须报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报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三)建立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各单位在申报或批准同意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或设施时,应建立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必须充
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实验室使用者和设计者、建设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须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
项目建成后,须通过安全验收、并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明确管理维护单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
特别要加强气体钢瓶、剧毒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库房必须按照视频监控和防盗装置。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在出入库登记、领取、检查、清理过程中切实做到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双本账的“六双”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