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志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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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志的史料价值
朱士嘉
我国地方志的纂修,到清代达到了极盛时期。清代地方志不但是研究清史的重要史料来源之一,而且是研究其它学科,包括自然科学的资料宝库。因此,全面地了解清代地方志,对于我们建设四个现代化,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为了叙述方便起见,本文别立如下四个子目介绍:一、清代地方志概况;二、清代地方志的内容和体例;三、清代地方志的史料价值;四、清代纂修地方志的派别。
一清代地方志概况
清王朝自1644年建立,至1911年辛亥革命,经历了267年的历史。满洲贵族入关以后,先后与明末农民军作战,击破南明势力,平定三藩叛乱,收复我国台湾,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镇压各地人民的抗清斗争,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中央集权的国家。
随着政权的逐步稳定,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出现了“康乾盛世”的繁荣局面。仅以乾隆时期矿藏开采为例,当时广西、云南、贵州的金、锡、铅、铁、水银、丹砂等矿;山西、四川、广东的金、锡、铁等矿;湖南的银矿都招商致采;仅云南蒙自一县,就有矿工数万人(何其芳《中国文学史》)。
随着清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文化也有显著的进步。康熙除领导全国测量绘制《皇舆金览图》外,还组织《明史》和《大清一统志》的编写工作。1673年诏令各省纂修通志,供明史馆和一统志馆参考。乾隆、嘉庆相继诏令各省修志,供《一统志》采择。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十六个省在雍正时期完成纂修通志的任务。这是雍正于1729年下沼催修通志的结果。
据不完全统计:现存清代地方志5587种,占现存全国地方志总数81凹多种的百分之七十。这是封建王朝修志的全盛时期,面康熙、乾隆时期分别修过1372种和1100种,为清王朝修志的旺盛时期。这是与康雍乾三个时期政局的稳定,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科学文化的进步,修志诏令的频繁,地方人士的响应,劳动人民的支持,都有密切联系的。
现在再就清代地方志的类型、纂修、特征,简单介绍如下:
清代地方志具有十五个类型:通志(省志)、府志、直隶州志、州志、直隶厅志、厅志、道志、关志、卫志、所志、旗志、司志、镇志、井志和乡土志。
每个类型与各级行政区划相适应,例如:省有通志,府有府志,州有州志,县有县志,余类推。
清代行政区划主要分三级:省、府、县。现存清代二十二省的通志80多种,府志450种,县志3659种。仅县志一种已占清代地方志总数5587种的百分之六十五。说明全国除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西南个别省份以外,几乎所有县一级的基层行政单位都修有志书。南方几省所编乡镇志,仅江苏一省就有120多种。
应当指出:康熙、雍正、乾隆三个时期纂修的《盛京通志》记述的范围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这三个省是后来才陆续设置的。湖广省到了康熙六年(1667)才分置湖北、湖南两省。
另外,直隶州的地位相当于府,直属省管辖。直隶厅同。不过,一般设厅是为了便于管理兄弟民族居民点。湖南省凤凰厅辖“红苗”寨一百有五;永绥直隶厅辖“红苗”寨二百二十有八(《清史稿·地理志》),就是例证。至于关和卫,主要是根据军事需要设立的。卫是为了防止倭寇入侵而建置的。
关于镇,则南北地区略有不同。北方之镇其地位与关相等。南方之镇,属于交通商业据点,但也有例外。
了解上述情况,对于利用地方志资料有所裨补。
清代地方志的纂修,绝大多数都是官督绅办的产物,是为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具有官僚地主阶级的烙印。通志以总督巡抚领衔,知府、绅士、学者执笔;府州县志则由知府、知州、知县领衔,绅士、学者执笔。北方的镇志,由当地高级军官领衔,幕府或学者执笔。南方镇志多系私人撰写。
随着修志工作的蓬勃开展,各级修志局(馆)也在全国范围内纷纷建立起来。松江府修志局规模较大,为了纂修嘉庆府志,聘请141人参加,内分提调、总纂、总校、采访、绘图、捐梓、监刻等,仅采访员
就有47人。所有府州县志等成书后,都由学政审阅,转督抚批示付刻。通志则径寄北京礼部审核。如发现志书著录“违碍”词句,则勒令停刊或销毁(《禁毁书目》著录《望都县志》)。乾隆四十四年(1779)曾发布关于严禁钱谦益、屈大均、金堡等人诗文收入志书的上渝。“文字狱”法网之呼,为害之深,于此可见。
清代地方志具有四个特征:
(一)区域性:在某一行政区划范围内,地方官聘请地方人士修志,往往突出地方特色。
(二)连续性:雍正曾颁发各省六十年修志一次的诏令。现存清氏《常熟县志》十三种,平均每隔二十年修志一次。
(三)广泛性:内容包括自然现象、面貌、资源、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资料,范围很广泛。
(四)可靠性:地方志的许多资料都是直接从劳动人民那里采访得来的。此外,地方档案资料、测绘、采访资料、口碑资料、实物资料以及本地人关于本地各种情况的著述,其可靠程度也较高。一般说,愈是接近基层行政单位的地方志(如镇志),其可靠程度都比较高。
二清代地方志的内容和体例
在清代工农业生产日益发展,科学文化不断进步的情况下,各省所修地方志的内容也得到了充实。举凡地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等情况,在地方志内都有反映;就是自然现象,人类活动以及动植物的生长、演变和灭绝的过程,也无不赅括在内。它所记述的范围,早已渗透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个领域了。如果说地方志是一门边缘学科,也不是没有根据的。
现在再把地方志各个篇目记述内容,简单介绍如下:
关于自然地理和历史地理的情况,在星野、图说、疆域、气候、建置、沿革、形胜、驿站、山川、乡镇、水利、古迹等门,都有所反映。
关于政治的情况,在前事略(大事记)、人口、封建、关隘、堡寨、武功、寇警、海防、职官、公署、名宦、流寓、土司、学校、选举、祥异等门有所反映。
关于经济的情况,在建置、人口、食货、田赋、征榷、盐法、集市、物产、驿站、马政、水利、漕运、账恤、风俗、祥异等门有所反映。
关于社会的情况,在建置、户口、氏族、风俗、寺观、祠祀、仙释、方言、冢墓、谣谚、学校(社学、义学)等门有所反映。
关于文化的情况,在图说、星野、户口、氏族、方言、谣谚、风俗、学校(社学、义学)、选举、祠祀、寺观、仙释、冢墓、古迹等门有所反映。
关于军事的情况,在图说、疆域、前事略(大事记)、地形、城池、关隘、堡寨、海防、寇警、苗防、职官、名宦、选举、祥异等门有所反映。
应当指出,人物、艺文、金石等门对于上述各种情况也有详略不同的记载,人物门的方技和杂志门保存着十分珍贵的资料,但容易被人忽视。
清代地方志的体例,不但因时因地而异,而且还因学派问题而有所不同。体例等于框架,拟定体例,是为了把已经征集到的各种类型的资料,系统地分门别类地组成以篇目为单元,并使各个单元体现其内在联系,便于读者参考利用。
清代修志工作者,在省府州县各级修志局(馆)领导下,一般都经历以下四个步骤以完成其任务:(一)资料的采访,(二)资料的整理,(三)资料的组织、编纂以底于成,(四)全志审核出版。以上四个步骤,都贯串着对于资料进行认真的考证取舍(剪裁)这样一种精神。他们大致按采访提纲征集各种资料;资料积累的愈多,就愈感到有对提纲进行补充修改的必要。体例是在补充修改提纲并使之从量变进入质变的基础上逐步拟订以臻完备的。体例是指导如何修好志书的总则,习惯称为“凡例”,冠于卷首,成为志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带有“发凡起例”和“例以义起”的意思;也是我们学习研究方志必须选读的参考材料之一。
通志、府志、县志以及其他类型的地方志的体例各不相同;它们之间每个单元——篇目的体例也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