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涉路作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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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管理操作细则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管理操作细则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管理操作细则__市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管理操作细则(试行)为加强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秩序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完善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__)、《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__)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施工作业审批范围 1、除不占用车道(含应急车道)的日常路面保洁不需要申请外公路养护、大中修及其他涉路施工作业均实行施工审批和核准制度。

2、除经常性、预防性公路养护施工可采取多个项目按月度集中审批外其他涉路施工作业项目均执行逐一审批。

二、申请施工作业的具体要求 1、申请主体一律为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或涉路工程建设业主单位。

2、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__市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审批表》(附件4)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申请报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施工安全标志设置图)、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作业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待逐级审批后一份交中队留档一份交大队备案。

3、申请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报告中说明申请理由、施工范围、明确施工期限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进行修复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

(2)提交的设计方案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__)及其它相关行业标准。

(3)提交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特别是施工标志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__)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__)的标准。

(4)在施工过程中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同意。

(5)因道路施工需中断交通的应当明确绕行路线无法绕行的应当修建能够满足通行的施工便道。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2010年版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2010年版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2010年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2010年版,(2010年5月13日浙交投…2010?1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范围各级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浙国资发…2010?2号,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公司旗下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按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集团公司每年年初与各子(分)公司、集团总部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由集团公司领导和各子(分)公司主要领导、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签订。

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人自动承继。

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应承担的职责:集团公司是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旗下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建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三,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布置落实具体任务,,四,负责对子,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浙江省收费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浙江省收费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浙江省收费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浙江省内收费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收费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交通安全设施1.收费公路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标线、标志、护栏等。

交通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如发现损坏或缺失应及时修复或补充。

2.各收费站应设置明显标识,如交通标志、导向牌等,方便驾驶员识别并按规定通行。

四、交通安全教育1.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2.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与交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相关学校的合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五、交通安全监控1.收费公路应配置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对收费站、车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

2.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对交通安全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应急处置1.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救援队伍和必要的救援设备,提高对事故、火灾、抢险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2.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协调相关救援资源,做好事故现场的疏导和救援工作。

七、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和收费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在收费站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其他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2.对于屡次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和收费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交通参与者,可采取暂停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监督与检查1.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收费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模板范本: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及畅通,提高高速公路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应当依法、科学、规范和高效。

第三条浙江省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机制。

第二章高速公路的设置与管理第四条高速公路应根据地理、经济、交通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第五条高速公路的路网和收费站设置要符合安全、便捷、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高速公路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高速公路的运营与服务第七条高速公路的运营应当依法进行,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

第八条高速公路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路面及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九条高速公路的服务设施应当建设完善,提供便利的服务,满足各类需求。

第四章高速公路的收费与监管第十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确保公路运营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应当规范,建立健全收费系统,提高收费效率。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的收费监管应当加强,保障公路收费的公平、透明和合法。

第五章高速公路的安全与应急管理第十三条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应当严格,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的应急管理应当健全,建立应急预案和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管理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监督,确保运行管理的规范和合法。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示之日起施行,同日废止的规定除外。

附件:1.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 浙江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表3. 浙江省高速公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法律名词及注释:1. 高速公路:指按照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技术标准建设,在平原地区设有双向四车道(亦有部份设有双向六车道)以上的一级公路。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以及实施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的工程建设和抢险救灾工程建设活动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单独设立港口管理部门的,由港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机构,统称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

第四条 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制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二)依法对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三)建立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建立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五)受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六)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交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七)指导下级监管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八)组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九)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经验交流、培训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十)法律、法规、规章授予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依法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一、工程施工组织1.1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1.2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场地和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施工风险。

1.4要做好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牌设置,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人员管理2.1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2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体检和健康监测,确保他们能够安全作业。

2.3要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休息和就餐制度,避免疲劳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2.4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动员,促使他们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设施管理3.1要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害。

3.3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安全整改措施。

3.4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四、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4.1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4.2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4.3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救能力和逃生技能。

4.4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安全管理责任5.1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和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

5.2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5.3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纪律的执行。

5.4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考核和监督,促使他们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六、安全宣传教育6.1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6.2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6.3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21〕16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21〕16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21〕16号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与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现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1月24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坚持“企业负责、行业监管、动态实施、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和概率,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等级。

第五条重大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较大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一般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较小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易导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以上同时满足两个以上条件的,按最高等级确定风险等级。

第二章风险评估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地方铁路工程施工图阶段风险评估统称为总体风险评估;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地方铁路工程施工阶段风险评估统称为专项风险评估。

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高速公路是快速通行的主干道路,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下面就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具体阐述: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

包括检查施工场地、设备机械、作业人员等,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标准。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警示牌等,确保工作人员能清晰识别施工区域。

2.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警示标志、防护栏杆等。

确保作业人员和过往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意外发生。

3.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

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4.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规范。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机械设备操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危险物品管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必须对危险物品进行分类存放,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严禁在施工现场私自带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流通,避免因工地封闭导致的气体中毒等安全事故。

同时,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避免因光线不足导致操作失误。

7.应急预案的建立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

包括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人员疏散逃生方案等。

同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总结起来,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才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希望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都能重视安全问题,共同努力,确保高速公路施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高速发展,拉动了区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该如何制定?下文是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使用、收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设区的市的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工作。

省、设区的市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养护管理工作,并根据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决定行使其他行政管理职责。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可以指定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有关管理工作。

省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环保、物价等有关部门、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从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活动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其依法取得的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助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摘要:高速公路作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文将针对高速公路作业的安全操作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后的维护工作。

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高速公路作业的安全性。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高速公路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的学习,以及现场实操演练。

2. 施工计划:在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将其传达给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

计划中应包括施工时间、地点、工种分工、作业流程图等内容。

3. 现场勘察:在进行施工前,需要对施工地点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特别是要注意交通流量、道路状况、能见度等因素。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安全设备:施工前必须准备好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反光衣、防护眼镜等。

同时,还需要检查和维护现有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1. 交通管控:在施工期间,需要设置合理的交通管控措施,包括设置警示标识、指挥人员、限速标志等,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2. 施工区域隔离:对施工区域进行明确的隔离,使用安全护栏或者围挡将施工区域与道路交通分隔开来,防止车辆和行人误入施工区域。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紧急撤离的组织方法等,并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4. 协调配合:施工期间,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其他施工人员进行紧密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施工后的维护工作1. 清理整理:施工完毕后,要进行现场清理整理。

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材料、工具等杂物,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2. 检查维护:定期对施工后的区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对保持施工结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进行持续性的管理和维护。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8.12.11•【字号】浙交[2008]296号•【施行日期】200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交〔2008〕296号)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施工管理实际,特制订《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3年发布的《浙江省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管理暂行规定》(浙交〔2003〕519号)同时废止。

在建项目有条件的可参照新规定执行。

浙江省交通厅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施工管理实际,特制订《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

一、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一)实施范围:新、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建设与管理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与管理,提升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形象,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达到根治工程质量通病、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实现一流的施工现场管理,一流的施工现场形象,一流的施工作业环境,一流的项目管理水平。

二、标准化工地设施建设与管理要求(一)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要求1.驻地选址与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安全的项目经理部地点,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项目经理部驻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越来越重要。

然而,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不仅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也对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一套规范的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二、施工前准备1. 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在参与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前应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和必要的安全装备的使用等方面。

2. 施工计划:对于每个施工项目,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人员的任务、施工区域和工期等信息。

计划中应包含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3. 安全区域设置: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施工作业,并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与过往车辆和行人分开。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交通管理:为保障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临近施工区域的高速公路应设置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包括临时交通标志、路障和交通警示灯等。

同时,应派遣专门的交通安全人员进行交通指挥,确保交通有序。

2. 机械设备操作: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并由经过培训和持有效证件的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时刻保持警惕,及时排除故障和危险。

3. 高处作业:对于需要在高处进行作业的施工工人,应提供稳固的支撑设施和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应确保施工区域周围没有杂物,以防掉落伤人。

4. 现场安全监控:施工现场应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有关部门应负责对监控信息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 紧急情况处置: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施工人员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人员疏散路线、紧急联系方式以及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四、施工后的安全整改1. 安全汇报:施工结束后,应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汇报。

包括施工期间的安全情况、事故处理及安全问题的整改措施等。

浙江省涉路施工全过程管理指导意见(征.docx

浙江省涉路施工全过程管理指导意见(征.docx

浙江省涉路施工全过程管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涉路施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路施工全过程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在役公路设施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等规定,现就本省行政区域内涉路施工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涉路施工管理工作职责全省涉路施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涉路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在公路特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许可;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省道的涉路施工许可办理,承担高速公路涉路施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涉路施工管理工作;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道、乡道的涉路施工许可办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涉路施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在公路特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许可的申请材料审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涉及国省道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涉及县乡道的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统筹人力物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涉路施工全过程管理的制度,明确涉路施工的许可、监管及验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管理闭环。

二、进一步规范涉路施工许可办理(一)涉路工程分类。

按照对公路设施的质量、安全影响程度,涉路工程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大项目包括:1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使公路改线的项目;2 .在公路桥梁自然地面下穿越的项目;3 .修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廊、高压燃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液)体管道或者道路穿跨越公路的项目;4 .扩孔直径IOO厘米(含)以上管道项目;5 .35千伏(含)以上电力线路跨越国省道项目;6 .在二级及以上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项目;7 .在公路特定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项目;8 .其他对公路质量和安全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为了保障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并最小化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2. 术语定义在本细则中,以下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整个文档:•高速公路项目:指正在进行的或计划中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指对高速公路项目中各项工作进行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负责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主管。

•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或条件。

•安全措施:指为预防事故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紧急应急措施。

3.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3.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高速公路项目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2 安全主管安全主管是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直接向项目负责人负责。

安全主管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等。

3.3 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人是项目各个层级的管理者,包括项目部领导、施工队长等。

他们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各自分管的区域、部门或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4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门部门,负责制定、维护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主管汇报。

4. 安全生产管理流程4.1 安全生产计划编制安全主管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报项目负责人批准。

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包括安全目标、安全组织架构、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

4.2 安全培训和教育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主管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并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4.3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高速公路施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施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高速公路施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高速公路施工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公路交通运行安全的关键之一。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高效进行,必须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以指导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循安全操作规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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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前准备2.1 资料准备在开始施工前,施工人员需准备齐全以下资料: - 工程设计图纸; - 工程施工方案; - 施工人员名单及分工; - 施工设备清单及维护记录; - 工程材料清单及验收报告。

2.2 工地安全检查2.2.1 施工现场-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适当的安全标识。

2.2.2 施工设备- 检查施工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检查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2.3 人员培训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 施工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 紧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 施工操作规程3.1 动态交通管理 3.1.1 施工区域交通管控 - 在施工区域设置合理的交通导向标志和临时交通标线; - 施工区域应进行适当的隔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1.2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施工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 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2 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3.2.1 设备操作人员 -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操作证件; -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操作设备。

3.2.2 设备维护保养 -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便于查阅。

3.3 安全防护措施 3.3.1 个人防护 - 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 施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反光背心,以提高在施工现场的可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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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随着高速公路网的日趋完善,安全与畅通越来越受到道路使用者和社会大众的关注。

在我国现行的公路养护标准和规范中,有关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内容只有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有规定,该规范主要对一般路段养护安全作业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作了相关规定,但未涵盖清障施救等非养护类涉路作业项目,包括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组织理念、作业分类、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控制区布置等方面仍有许多与目前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实际存在难以适应的情况。

为了加强管理,积累高速公路涉路作业安全管理经验,有效地指导高速公路涉路作业的安全操作和管理实践,综合公安交通、公路行业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对涉路作业的安全管控需求,在进一步总结集团公司旗下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经验基础上,以适应一线管理工作要求、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自身作业安全为目标,重点着眼于现场安全作业人员、设施、车辆的配置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以及各类作业的封道设施布设等方面内容,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后,组织编制了本细则。

主编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主要起草人:夏国伟、张雪锋、葛勇良、陈斌、胡跃苏、徐权、赵东权、林森、金焕春、朱震海目录1.目的32.适用范围33.编制依据34.职责45.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和管理46.现场作业安全设施配置和管理87.作业车辆配置和管理108.施工作业现场管理129.清障施救作业现场管理1410.监督与检查16附录A封道示意图及说明汇总表17附录B常用安全设施式样表47附录C安全设施材料进场报验审核表52附录D安全设施更新审核表53附录E施工车辆报审表54附录F施工车辆驾驶员安全培训证报审表55附录G施工车辆外观颜色样式图56附录H施工车辆收费入口登记表57附录J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58附录K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9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涉路作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1.目的本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强化现场防护,进一步细化涉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流程,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及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高速公路公司所辖营运高速公路的道路养护施工(含机电养护施工)和清障施救等涉路作业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作为规范集团内部安全管理使用,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高于本细则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交投〔2014〕68号)4.职责4.1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负责对高速公路涉路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的协调和监督管理。

安全运营部为集团总部涉路作业安全管理监督的牵头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范围负责对集团总部和路公司的涉路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和协调。

4.2路公司路公司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落实各项涉路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为路公司涉路作业安全管理监督的牵头单位,各职能业务部门(科室)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涉路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4.3涉路作业单位(含协作单位)4.3.1工程施工类(含协作队伍)按照合同要求负责涉路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实施,按标准做好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保畅,并做好与高速交警、路政的配合、协调等工作。

4.3.2清障施救类(含协作队伍)按照清障施救操作规程规定,按标准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保畅,做好与高速交警、路政的配合和协调工作。

5.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和管理5.1工程施工类5.1.1根据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运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按照封道交通组织模式和施工作业时间以及内容,分为三种施工类型,具体为:⑴一类施工:封闭双向道路的施工;山体爆破或施工时连续封闭单幅车道12小时以上;交通流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施工项目;交通流量较大的互通枢纽,车辆交通流可能影响相邻单位或普通道路通行的施工项目。

⑵二类施工:施工时需要封闭单向一个(或一个以上)车道,无需借用对向车道双向通行的施工项目;穿越高速公路上空拉管线等作业;需短时间(10分钟内)封闭单向或双向车道的施工项目。

⑶三类施工:施工现场不涉及行车路面的施工项目,但影响通行安全的,如护栏更换、边坡保养维护等。

5.1.2施工单位须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下表的要求,足额配置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管理人员。

现场安全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表辆的路段,表格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可适当减少,但各类人员均不得少于1人(不包括警示假人)。

5.1.3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要求和安全职责5.1.3.1专职安全员:身着反光标志服,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作业人员并持证挂牌上岗,负责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指挥现场协管员、保畅员开展安全维护工作,督促、指导现场施工人员按章作业,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5.1.3.2交通安全协管员:须通过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培训,身着协警制服和反光背心,负责协助做好施工路段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1.3.3专(兼)职保畅员:身着橘红色作业服和反光背心,作业服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作业人员并手持交通指挥棒,负责引导车辆通行、安全瞭望,及时维护现场安全设施,确保其摆放规范整齐,发现险情及时示警,年龄宜控制在50周岁以内。

5.2清障施救类5.2.1作业单位应按照下表的要求,足额配置清障施救现场作业人员。

5.2.2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要求和安全职责5.2.2.1:驾驶员和辅助工: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

驾驶证应符合准驾车型要求,辅助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作业过程中驾驶员负责故障或事故车辆查看,司乘人员安全提醒,并负责安全瞭望;辅助工负责预警设置,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5.2.2.2驾驶员和修理工: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

驾驶证应符合准驾车型要求,修理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按规范做好预警,作业过程中要有一人进行安全瞭望,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5.2.2.3道路巡查员: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

驾驶证应符合准驾车型要求。

巡查过程中发现路面抛洒物应及时进行清理,无法清理时在现场做好预警后上报值班室处理,预防抛洒物引起道路交通事故。

5.2.2.4事故清障人员: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

吊机工和司索工应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且持有从业资格证书。

事故现场服从高速交警指挥,并协维持现场秩序,按作业规范进行清障施救,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6.现场作业安全设施配置和管理6.1现场作业常用安全设施及技术要求6.1.1涉路作业使用的所有交通标志颜色规定及色样应符合相应规范的相关要求。

6.1.2临时交通标志:主要用于涉路施工作业,有稳固的折叠支架,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

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指示标志蓝色。

6.1.3清障施救警示标志:主要用于故障车辆抢修或拖曳预警,标志内容为“清障施救”,板面规格为100cm×80cm,不低于二级反光膜,蓝底白字。

6.1.4后挂警示标志:适用于清障施救作业,用于被拖带车辆后部悬挂三角形“注意危险”作业标志。

6.1.5后置LED显示屏:主要用于轮胎故障抢修车辆,抢修和预警作业过程须显示相应警告信息。

6.1.6锥形交通路标:适用于涉路施工和清障施救作业,主要用于作业区与通行车道的隔离,其材质宜由橡胶材料制成,底部要求加重份量并有一定的摩阻性能,不易翻倒和滑移。

外观为红白警告色,并应贴有反光膜。

6.1.7施工隔离墩:宜为由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表面着警示或警告色,使用时内部应注水或灌砂,相邻的隔离墩之间应相连接,在借道施工的改道口、长时间作业施工项目(大于24小时)和其它重要施工节点位置使用。

6.1.8警示仿真(假)人:宜有一定的仿真性,着协警制服或橘红色警示服,手持红旗或指挥棒,配置爆闪警灯装置,在事故多发路段、大流量路段或夜间进行涉路施工作业时,设置在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并可辅助在封道口缓冲区域摇旗指挥的专职保畅员。

6.1.9警示灯具及警报器:安装于各清障施救作业车辆,一般应取得当地车管部门的安装许可。

6.2现场作业安全设施管理6.2.1安全设施进场审查:涉路作业单位应按项目需要配置足够数量的安全设施,其中工程施工协作单位、清障施救协作单位的安全设施进场审查,应在开工前或合同签订后,经路公司(基层单位)职能部门进场核验后方可投入使用(详见安全设施材料进场报验审批单)。

6.2.2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涉路作业单位应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程度,路公司(基层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定时抽查,发现设施外观模糊、反光膜脱落等情况应及时维修更新,发现设施主体破损、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6.2.3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清障施救作业单位,应定期批量更新易损安全设施和部件,并应按照下表要求,定期向路公司(基层单位)7.作业车辆配置和管理7.1工程施工类车辆7.1.1施工车辆包括:预警车、巡查车、工具车、运输车、洒水车、接送车、管理用车等。

7.1.2预警车、巡查车颜色应是醒目的黄色,其中路面养护专项工程中使用的沥青混合料运输车应是醒目的黄色或红色(红色车辆还应在车头、车辆尾部及侧边加装爆闪警示装置),并在车辆挡风玻璃前放置“***高速养护施工车”标牌,尾部悬挂“高速施工请勿尾随”标牌(式样附后)。

7.1.3预警车、巡查车车顶应安装爆闪灯。

7.1.4预警车后部应配置电子显示屏。

7.1.5施工车辆实行报审制度,进场前需填报施工车辆报审单(见附表),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公务卡和车辆施工证。

7.1.6施工车辆驾驶员必须满足高速公路驾驶资格,开工前应统一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安全培训工作由各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岗前考核工作由路公司或其基层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内容应包含:《道路交通安全法》、施工车辆管理制度、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路线规定等,考核合格后配发驾驶员安全培训证。

7.1.7施工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前,要将车牌提前告知收费所。

进入时收费所收费员协查车辆施工证和驾驶员上岗证,发现人证不符时不予进入,并做好准入登记工作(登记表样式附后),如有车辆违规情况,应及时通告路公司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7.1.8作业现场应根据封道示意图设置施工车辆进出通道指示牌,施工车辆应按照指示牌进出施工区域。

7.2清障施救类车辆7.2.1清障施救单位(含协作单位)应配备满足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业务所需的车辆设备,车辆行驶证、吊机特种设备检定合格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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