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政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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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庄子》的政治观:自在理性与小政府精神
中国的历史是荣枯盈亏相互交替的历史,同时也是儒道互补的历史。
纵览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著名的“盛世”多是采取老庄“无为而治”的思想,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而采用儒术对社会进行有为治理的历史时期,不说会使社会衰败,却也很难达到盛世的效果。
例如汉初文景时期奉行黄老之道,采取无为而治,让老百姓自由发展,不仅国力很快恢复,而且还造就了一个盛世;而武帝独尊儒术,主动干预社会各方面的治理,且好大喜功、穷兵黩武,虽在其任期内汉朝达到全盛(这也和文景时期打下的基础有关),但在这之后便开始衰败。
另一方面,在中国历史上,乱世向来都是文化艺术繁荣、思想百家争鸣的时期,这是因为缺乏政府的有效干预,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民国时期是典型的例子;而在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时期,中央政府对思想文化方面进行过度控制,尤其是明清时期——这使得整个社会在精神方面都缺乏活力,显得死气沉沉。
从以上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从经济、社会、还是思想文化的层面,政府(君主/统治者)越少干预,往往越能取得好的治理效果;越是主动干预社会的治理,效果就越适得其反。
这二者的区别在古代中国被称作“有为之术”和“无为之术”,在现代西方政治经济学中被称为“大政府主义”和“小政府主义”(大政府主义者主张政府积极介入经济和社会治理,而小政府主义者则强调政府的大小以及所扮演的角色应该最小化——只要有能力保护每个人的自由、防范侵犯自由的行为即可)。
在这里可以显而易见的,《庄子》一书中的政治观点与现代政治经济学所推崇的自发的、演化的理性主义,小政府主义等思想有着相当的共同之处,在这里将《庄子》的政治观称作现代“小政府“思想之雏形也不为过。
下面将简要说明理由。
“道“是《庄子》哲学的核心,也是整个道家哲学的思想基础。
想要明白《庄子》一书中各个范畴的具体思想(宇宙观、历史观、自由观等),先明了”道“的具体所指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在《庄子》(甚至是整个道家学派经典)的论述中,”道“是一个非常含糊且玄妙的概念。
老聃说”道可道,非常道“,就表明了这个概念具有不可言说性。
《庄子·大宗师》篇中提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虽然也是在强调“道”的高深玄妙,但却依然给出了一些界定,譬如“道”是实存而无形的、是超越时空的存在,“道”自本自根、自我具足,“道”创生了天地万物等。
由于“道”是不可言说的,因此《庄子》又引入了“德”的概念。
这里的“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它不属于伦理的范畴,而是一个哲学概念,用以帮助解释宇宙万物的生成和变化。
《庄子·德充符》篇专门论述了这一概念,强调“德者,成和之也。
德不形者,物不能离也”,强调“德“是物之形成所依托的内在本质;又,”物得以生谓之德“(《天地》篇),也是强调”德“是构成世间万物自身的条件。
对于”道“与”德“二者之间的关系,学界一般认为互为表里,认为”德“是”道“的功用和显现;”德者,道之功也“(《韩非子·解老》)、“德者,道之用也”(陆德明《老子音义》)。
《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庄子》也继承了这一观点,譬如,“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
”(《庄子·天道》);又,“赍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庄子·大宗师》)。
所以虽然“道”是一个不可言说的高深概念,从上述描述中我们依然可以得知,“道性自然”,“道”本身就是自然,“道”的属性就是自然的属性,是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的自然本真状态;而“道”化生万物的过程
也是一个无为之为、顺应自然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为义、不为仁,没有明确的目的和意识,也没有任何人为的矫饰和做作,完全是遵从自己的自然属性发展,是“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的。
因此《庄子》(或道家哲学)提倡的实际是一种自然主义人性论,“道”/自然是宇宙万物的本源,“道”在世间万物身上的具体体现就是“德”,“道”与“德”都是自然,这构成了世间万物、构成了人类社会、也构成了人类自身,因为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
通过以上对“道”和“德”的论述,我们可以理解为《庄子》一书其实是在强调一种“自在理性”(也即哈耶克所说的“演化理性”,之所以称其为“自在理性”是因为《庄子》一书一直在强调人和社会的自在状态),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
《庄子》提倡自然之道而反对人为,可以看出他是反对建构的理性主义,反对对社会进行人为的构想和设计,而崇尚社会和人自身遵从自然规律,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它实际上是一种经验主义,是脱胎于人类经验所形成的、并非由人主观设计出来的一种理性。
如果说“道”是自然,是人类本能的经验,那么“德”就是我所说的“自在理性”,它脱胎于自然之道、自然之经验,介乎于本能和理性之间。
它是一种自在的状态,不受人类主观精神(建构理性)的控制,伴随着人类社会一同出现和发展,并且对人类自身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约束规范,从而使文明成为可能。
人类社会不仅是由每一个个体,更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所组成——人类社会是一个结构。
人除了要满足自身生物性的需求,也需要处理好与其他人/团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满足社会性的需求,但由于每个人都具有个性、特殊性(天性使然),因此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在人类社会运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许多问题,于是就有了道德、秩序、法律等,用以解决人与人之间产生的这些结构性的问题,这就是哈耶克所说的“扩展秩序”。
它不是经由人类理性设计出来的,而是为了协调解决人类社会这些复杂的结构性问题、在人
类社会漫长的演化发展过程中自发生成的。
“道德准则……并非我们理性的结果”(休谟《人性论》),“我们的价值和制度不单是由既往的原因所决定,而且也是一种结构或模式不自觉地进行自我组织的过程之一部分”(哈耶克《致命的自负》)。
而《庄子》的“道德说”在内涵上与“扩展秩序说”有着高度的一致性,也是从休谟、康德到哈耶克以来西方政治哲学所一直强调的自然演化的理性主义的体现,是一种自在的理性主义。
西方政治哲学对过度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行为提出了批判,反对由一个或少数人的大脑对整个社会制定出所谓的“顶层设计方案”,反对人类对自己的理性做出过于自信的判断,哈耶克将其称之为“致命的自负”。
20世纪全球范围内的极权主义政治灾难就是这种自负的后果。
而在两千多年前,《庄子》一书也早已对此提出了批判,并给出了解决办法。
首先,庄子对当时的政治生态提出了批判。
他批评有为的政治,因为从“道德论”观点出发,人类社会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道”的产物),它有其自身的运行发展规律,也有能力进行自我纠错和协调,而人为对其进行过分干预,无疑会打破这一体系的内在平衡,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在《应帝王》篇中,庄子指出“有为”的政治态度是毁灭自然人性的大害:“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
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
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
’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
”浑沌没有五官,是天生自然。
而儵忽自以为是,强加于浑沌的“有为”,反而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这同样也是前面所说的建构的理性主义给人类社会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无论是希特勒的纳粹德国还是斯大林的布尔什维克苏联,都不遵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些基本规律,不遵重人的自然属性,而强行对社会进行所谓的顶层设计、大搞政治运动,从而给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灾难。
《庄子》同时对伦理层面上的道德规范(这里指脱离了基本人性的伦理道德)也提出了批评,反对儒家所提倡的忠孝、仁义等价值观。
忠孝、仁义等都是人为强加给个体的价值观,而人为就是“伪”,它在本质上是脱离大道的,是与自然之道相对立的,并不一定符合个体的自然秉性,过度推崇必然导致人和社会的扭曲。
《道德经》有“大道废而后有仁义”之说,《庄子》也继承了这一观点,如《庄子·天运》篇,“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又,《庄子·知北游》篇,“道不可致,德不可至。
仁可为也,义可亏也,礼相伪也”。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庄子》不仅反对对经济、社会等进行人为干预,同时也反对对精神文化进行人为管制,反对教条的道德宣讲,倡导恢复人的天性。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恢复人的天性与最基本的道德人伦并不冲突,因为最基本的人伦道德就是人性的体现,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自发的产物,即前面提到的“扩展秩序”,它也是自然之道的一部分。
《庄子》所反对的是过分强调以致扭曲人伦道德,从而达到控制民众和利己的目的。
无论是批评政府/君主的有为之治,还是批评过分的仁义道德宣讲,我们都可以从中一窥《庄子》的政治观点,那就是“无为而治”——无论是经济上、政治上还是思想文化价值观上。
《在宥》篇开篇即写道“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意即天下本来是自在宽宥的,没有去刻意治理天下的道理,这里“在宥天下”和“治天下”的分野就是“无为而治”和“有位而治”的分野;又强调“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即只有立足于效法自然的无为政治,才能达到“安其性命之情”的效果,才是合乎人之朴真本性的政治,它有助于自然人性的保守和人之自得自适的自由生存的实现。
《庄子》倡导无为而治的政治观,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和社会治理,推崇顺应社会自然秉
性的自在理性——人类社会本身是一个内再平衡的系统,它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也有足够的纠错机制(基于人性的伦理道德法律秩序等就是其内在纠错机制的一部分),有足够的能力进行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人为干预社会的运行,必然打破这一内再平衡。
其结果就是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制造更多的问题。
20世纪计划经济的破产就是典型例证。
同时《庄子》也没有否定君主/政府存在的价值,而是对君主个人品德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强调一种“明王之治“。
如《应帝王》篇,“明王之治,功盖天下而似不自己,化贷万物而民弗恃;有莫举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又,《天地》篇,“古之畜天下者,无欲而天下足,无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都在要求一种“君主无欲而天下足“,要求君主不要过分干涉百姓的事,不要过多干涉社会治理,最好能做到自己无欲无求。
这些政治主张,与今天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小政府“理论不谋而合,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将《庄子》的政治观看作是小政府主义的一个遥远的雏形。
不过《庄子》一书中的很多思想和小政府主义还是有很多出入。
例如《庄子》追求一种绝对的个人自由,对君主的个人品德提出极高的要求——这些都是几乎不可能达到的境界,是书中所谓的至人、神人、圣人,因此和现实脱节太大。
而小政府主义提倡的是一种“消极自由“(柏林、哈耶克),认为每个人都有一块”自由领域“,真正的自由就是每个人的自由领域都不受他人的强制和侵犯,这是一种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规定了每个人都不可以无限制的追求绝对自由;这一理论对政府也提出了要求,要求政府在使权利最小化的同时必须履行必要的职责,例如维护个人自由财产不受他人侵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等——这些都属于社会良性运行所必不可少的扩展秩序,也即《庄子》的”道德说“。
这就需要制定出具体的规章制度用以约束政府,而不是《庄子》哲学所强调的君主个人的品德。
因此,小政府主义更加具备现实可行性。
但无论怎么说,《庄子》一书在两千多年前就系统的传达出了自在理性和小政府
的精神,这对于我们今天思考人类社会该如何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