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总结-合同法部分
经济法笔记——合同法章节
注意: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前,取消要约从 而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受要约人 做出承诺之前,将该要约取消,是要约法律效力归 于消灭的行为。
4,要约的失效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反要约)。
27合同的成立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要约承诺体现当事人意志合同的效力对当事人合意的法律评价体现法律意志法律评价的依据合同生效要件28二合同的生效要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五符合法定或约定的特定形式合同生效要件
经 济 法
——经济管理专业必修的法律课程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为内容
(三)合同的分类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区分标准:以当事人承担合同义务的不同状况为 标准。 法律意义: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 对应和依赖关系。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一,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主 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无效合同 主要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 制性规定等。 第二,认定程序不同。可撤销合同是 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 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 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可撤销合同被非当 然无效,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权人可 以不要求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变更合同部分内 容;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 变更。 第四,期限限制不同。对于可撤销合同,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定期限,超过 使用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无效 合同因其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七、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见课本P28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经济法 第六章 合同法总论 笔记
第六章合同法总论第一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基本规定1、缔约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普通的书面形式、数据电文形式)、行为默示3、合同内容⑴当事人自然状况;⑵标的;⑶质量和数量;⑷价款升酬金;⑸履行期限;⑹履行地点和方式;⑺违约责任;⑻解决争议方法。
二、要约1、要约和要约邀请⑴要约的概念和条件要约中,所涉及的是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两方当事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⑵构成要件①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②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③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明确。
④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生效时间⑴口头要约,当要约到达时已经生效。
⑵书面形式的要约(16条第1款)⑶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16条第2款)三、承诺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条件:⑴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⑵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⑶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⑷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2、承诺的方式通知(意思表示)行为(意思实现)3、承诺的法律效力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的撤回迟延承诺四、合同的成立1、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⑴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⑵意思表示一致⑶能够履行2、合同成立的两种特殊情况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⑵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五、格式合同1、概念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缔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订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做任何变更的合同。
2、格式合同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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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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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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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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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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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中级经济法必背考点
中级经济法必背考点一、合同法合同法是中级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1.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六要素,即合同主体、合同客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合同目的和合同效力。
2.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有效后,各方必须依法履行合同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相应的行为,包括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质量等要求。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合同发生变化或者无法履行时,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担保法担保法是中级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等担保方式的规定。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或者其他可以动产物权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4.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在债务清偿时优先受偿。
三、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是中级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权利义务、利润分配和解散清算等方面的规定。
1.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满足合伙契约的建立和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要求。
2.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特殊合伙和有限合伙等组织形式进行经营活动。
3.权利义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地位,共同承担合伙债务,并按照约定进行合伙利润的分配。
4.解散清算: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事项完成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下可解散,解散后需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和结算。
四、公司法公司法是中级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股东权益、股东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规定。
中级会计经济法合同法总结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合同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同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标的2.1 标的名称及描述2.1.1 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2 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3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4 规格/型号(如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标的质量标准2.2.2 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3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格3.1.1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1.2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支付方式3.2.1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2 付款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3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 其他费用3.3.1 其他费用及支付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合同履行4.1 履行地点4.1.1 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 履行时间4.2.1 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2.2 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 交付条款4.3.1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2 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5.1 验收标准5.2 验收时间5.2.1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3 不合格处理5.3.1 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权利与义务6.1.1 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1.2 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 乙方权利与义务6.2.1 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2 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违约责任7.1 违约责任条款7.1.1 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1.2 赔偿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 争议解决7.2.1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2 争议解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合同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8.1.1 变更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1.2 变更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2 合同解除8.2.1 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2.2 解除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9.1.1 保密信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保密义务9.2.1 保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10.1.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考点重点归纳总结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本章叙述了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的全过程,概念较多,难度较大,实用性很强,历年考试分值都比较高,是重要的一章。
本章几乎每年都有主观题出现,所以要加强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而且本章的综合题很可能会与其他章的内容结合出题,要注意结合应用。
2013年本章教材有一些局部调整,并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做了一些实质性修改。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合同做如下分类:1.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做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按照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3)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4)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2.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相关考点】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2024年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本文将介绍经济法中的一部分关键内容,即合同法。
第三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合同2.口头合同3.电子合同4.合同的形成和效力合同的形成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
只有当要约方接受承诺方的承诺,双方之间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2.自愿性3.公平性合同的约束力是指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各自承担的义务。
合同的自愿性是指双方在自己的意愿下订立合同,合同必须自愿签订,不能被强迫。
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应该符合公正、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
合同中的主要条款1.价款条款2.履行期限条款3.商品性质和质量条款4.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以上条款在合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变更需要双方或多方之间协商一致。
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合同各方的利益,合法合规地解除或变更合同。
合同中的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争议,此时需要通过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或法律方式进行处理。
合同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双方协商2.仲裁3.诉讼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法律地位,仔细分析问题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合同法的社会作用合同法是保障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规定之一,其社会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经济交流,增进互信2.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公正交易3.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Conclusion:综上所述,合同法作为中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遵守合同法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归纳《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四、九、十、二、六、一、八、七、五、十二、十一、三、】第四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
】1、以当事人一方还是双方承担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以当事人从合同获取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以法律是否为合同规定了一定名称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4、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以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以两个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3、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的名称。
】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
【4、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要约与承诺。
【5、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6、要约的有效要件。
】①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②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③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
【7、要约邀请的行为表现。
】又称引诱要约。
是指行为当事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希望向自己发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现实生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求的除外)。
【8、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达到相对人时生效。
【9、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时间。
】要约的撤回:要约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有权取消要约。
但是,撤回要约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失效的原因。
】①要约的撤回。
经济法合同法知识点大一
经济法合同法知识点大一一、引言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进行离不开各种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经济法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
本文将就经济法合同法的知识点进行详细探讨。
二、合同的定义与特征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特征(1)自愿性: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当事人自愿的;(2)平等性:合同的订立应当是平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3)有偿性:合同一般以财产交换为基础,当事人通过合同实现经济利益的获取;(4)义务性:合同的订立意味着当事人应当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5)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基本原则1. 自由原则当事人享有自由订立合同和选择合同对象的权利,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2.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公平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或违反法律禁止规定。
4.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
5. 公序良俗原则合同的内容和履行不得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基本准则。
四、合同的订立1. 合同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形式要件包括:要约、承诺和合同的内容。
2. 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订立程序一般包括:要约、承诺、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生效。
五、合同的效力与履行1. 合同的效力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2.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条件、履行方式、履行时间和履行地点等方面的内容。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履行合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合同变更应当符合自由、平等的原则,并经过合同双方同意并视必要情况办理相应的手续。
经济法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嘿呀!今天咱们来好好唠唠《经济法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首先呢,咱们得搞清楚啥是合同呀?哎呀呀,合同就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呢!这可重要啦!
合同的订立,那可是有不少讲究呢!比如说,要约和承诺,哇,这俩可真是关键!要约就是一方希望和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得具体、明确,让对方一看就懂你的心思!承诺呢,就是对要约的同意啦。
这中间可不能有欺诈、胁迫啥的,不然合同可能就无效啦!
再说说合同的效力,哎呀呀,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这都得弄明白呀!有效合同那自然是双方都得遵守的啦。
无效合同呢,像那种违反法律法规的,根本就不作数!可撤销合同就有意思啦,比如说一方被欺诈、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哟!
合同的履行也不简单呢!全面履行、适当履行,这都是原则呀!要是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那可就有麻烦喽!
还有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这也有不少说道!变更得双方协商一致,转让也得符合规定呢。
合同的解除,哇,有时候情况变了,就得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都得搞清楚条件。
最后说说违约责任,要是违反了合同,那可得承担责任呀!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各种方式都有可能。
哎呀呀,这合同法的知识点可真是不少!咱们可得好好记住,在
实际生活中用起来呀!不然一不小心,可能就吃亏啦!你说是不是?。
《经济法》合同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合同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练习题:(单选)1、下列合同中,必定属于有偿合同的是(C)。
A.借款合同B.保管合同C.买卖合同D.委托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民法上的有偿,是指双方存在利益上的交换事实,并非指双方所获利益的绝对相等。
有偿可表现为支付金钱,也可表现为提供技术、劳务或服务等。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可能需要支付对价,也可能不需要,所以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2、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B)。
A.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B.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c.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D.主合同和从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3、根据(B),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A.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B.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c.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D.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多选)4、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CA)?A,买卖合同SZXQS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C,租赁合同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合同法合同法合同订立案例分析: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货单,订货单中要求乙公司在7月10日之前答复,订货单发出后,由于所定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故甲公司又向乙公司发出第二份订单,订单中说明第一次订单的价格作废,如同意降价百分之十,则在7月20日之前答复即可。
两份订单乙公司都按时收到了。
乙公司在7月1日的时候回信,信中说明,完全接受第一次订单的条件,不同意降价,信件在7月1日寄出,正常情况下7月8日之前肯定能够到达甲公司,但是由于甲公司所在地邮政工人罢工,拖延了送信时间,故甲公司在7月15日才收到乙公司的回信,甲公司在7月15日当天回复乙公司,第一次订单已作废,接受无效,乙公司认为第一次订单不能失效,甲公司在7月20日的时候通知乙公司,他们受到回复的时间是7月15日,已经逾期了。
经济法大二期末复习知识点
经济法大二期末复习知识点经济法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的学科。
在大二期末复习中,我们需要掌握一系列的经济法知识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下面是一些重要的经济法知识点:一、合同法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之一。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基本原则。
其中,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合意、真实意思表示、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实际履行、债权转让和债务代位等形式。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及其运作的法律规范。
公司是一种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必须依法设立并按照法定程序经营。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程序。
三、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进行了规定,并对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等方面的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劳动法还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并且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劳动保护义务。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等。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商家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侵害。
对于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申请退货、退款、索赔等方式进行维权。
五、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法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保护范围和实施维权的途径。
此外,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方法,以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综上所述,经济法大二期末复习的知识点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知识产权法等。
掌握这些知识点,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法律规范,为日后的经济活动提供合法合规的指导。
经济法第三版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第三版知识点总结经济法是指以经济活动为对象,以法律规范为手段来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经济法第三版作为经济法的一本重要教材,包含了许多重要的知识点。
本文将对其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公司法公司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内容。
公司法第三版对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此外,公司法还明确规定了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权和责任,以及公司的财务管理、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二、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法律规范,它主要规定了经济活动中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内容。
合同法第三版对合同的订立、内容、效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形式等。
此外,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了各种合同类型的特点和适用情况,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三、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
知识产权法第三版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技术成果的保护,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保护,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等作品的保护。
此外,知识产权法还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和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四、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法律规范,它主要规定了反垄断的原则和措施。
反垄断法第三版对垄断行为的定义、禁止、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价格等。
此外,反垄断法还明确规定了反垄断的监管机构、反垄断的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五、金融法金融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法律规范,它主要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监管和风险防范等内容。
金融法第三版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银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储蓄、贷款、汇兑、票据承兑和保证等;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投资、证券承销等;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等。
经济法合同法知识总结 (第二稿)
违约责任
5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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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24/3/8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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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合同法知识总结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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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1
合同订立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履行
3
合同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要点归纳(1)
第五章合同法(1)一、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分类1、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
(二)不适用《民法典》的范围(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如果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适用《民法典》。
二、合同订立的方式(一)要约1、要约邀请:内容不明确,不产生法律效力;即使承诺,合同也不成立,“对方不负法律责任”(1)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2、要约:内容具体明确,产生法律效力;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1)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①拍卖流程:拍卖公告(要约邀请)→应买(要约)→落槌(承诺)②招标流程: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定标(承诺)(3)“商品房广告”中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许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视为要约。
3、要约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对话方式: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2)非对话方式:①数据电文形式:A.指定特定系统接收——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B.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②其他形式:到达相对人时生效4、要约的撤回(发出后、生效前):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5、要约的撤销(生效后、承诺前):不可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2)“明示”要约不可撤销;(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6、要约失效的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或反要约)(二)承诺1、承诺的生效: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中级会计经济法合同法总结
甲方(一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另一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背景与目的:双方均具备法定代表权或授权代表权,有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订旨在规范双方在合同法律框架下的行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与条款:协议标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具体描述提供的服务、物品或其他内容)。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生效,至(终止日期)止。
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收取费用等。
乙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费用、合理使用提供的服务或物品、保证信息的机密性等。
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的费用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信息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违约与解除:违约定义:若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构成违约。
解除条件:发生严重违约情况时,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填写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诉讼等)解决。
四、其他条款:(在必要时列出其他约定条款)五、签署及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济法合同法重点
经济法合同法重点1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同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的分类〔实践性合同与诺诚性合同〕。
依据合同成立除了当事人的合意外是否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可将合同分为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
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合同成立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诺诚合同〔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全都就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要约与承诺〔全部规章〕。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老实信用原那么所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受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之后,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状况〕种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状况〔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奥秘,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泄露或不正值地运用的〔4〕有其他违抗老实信用原那么的行为合同效力〔各种效力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合同效力的判断〕。
1】不同类型的合同的生效的时间: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是指一般状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商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附条件合同与附生效期限合同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实现〔不肯定实现〕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经济法复习总结-合同法部分
经济法复习总结————续小罗合同法部分Julius’ production—不以文采惊天下,只求真情动世人文中加入了部分个人见解,造成不便,如:打翻茶杯、喷饭的,敬请原谅;对个别平时比较熟的同学造成人身攻击的,实属巧合;文中意见不一定代表IEM的主流意识。
这章无非要搞清楚的问题:如何订立合同,认定合同是否生效,判断合同效力,履行合同,及违约的归责。
第一节概述一,概念与特征合同(契约)的定义: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3,合同的内容限于一定范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不含行政协议,国际条约;不调整所有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4,合同标的多样性。
(对象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二,种类(共6种)1,有名合同,无名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法律有没对他的名称和规则做出决定而区分的啦)2,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一/双方承担民事义务)3,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必/无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注: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务合同;无偿合同不一定是单务合同。
也就说我送你东西,但有个小条件,这是无偿的,但是双务的哦!又或者我叫你帮我打饭,可以有偿但也可以给你个鸡腿什么的。
而区分有偿和无偿的法律意义在于当事人的合同责任不同。
4,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未作特别规定)5,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前者说了一致就算,后者给了标的才算)6,主合同,从合同(依赖/不依赖其他合同存在,一般主子不行,随从也不行,但担保中,主子不行,随从还行,除非你另有约定,厉害吧?因为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三,我国合同法概况(客套话,鄙人认为不考,有兴趣和能力的同学补充一下)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承担合同责任时的法律地位平等)2,自愿原则(有权:自主决定订立合同,自愿选择对方当事人,选择订立合同形式,不违法前提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订立合同后补充、变更、解除。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选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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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制度是经济法中的重点之一。
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应当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关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先履行抗辩权则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形;不安抗辩权是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行使。
公司法律制度也是必考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等。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在公司的组织机构方面,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则负责监督。
另外,票据法律制度也不容忽视。
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汇票的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都有严格的规定。
比如背书应当连续,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保证则需要在票据上记载相关事项。
在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
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需要准确掌握,同时要清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
在消费税法律制度中,要了解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证券法律制度是比较复杂的一部分。
股票的发行、上市与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方面,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相关知识都要熟悉。
比如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商标权的注册和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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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总结-合同法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续小罗合同法部分
Julius' production —不以文采惊天下,只求真情动世人
文中加入了部分个人见解,造成不便,如:打翻茶杯、喷饭的,敬请原谅;对个别平时比较熟的同学造成人身攻击的,实属巧合;文中意见不一定代表IEM的主流意识。
这章无非要搞清楚的问题:如何订立合同,认定合同是否生效,判断合同效力,履行合同,及违约的归责。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合同(契约)的定义: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法律地位平等)
2, 合同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自然人,法人和其
他组织)
3, 合同的内容限于一定范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不含行政协议,国际条约;不调整所有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 合同标的多样性。
(对象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
二,种类(共6种)
1, 有名合同,无名合同(顾名思义就是法律有没对他的名称和规则做出决定而区分的啦)
2,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一 /双方承担民事义务)
3, 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必/无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注: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务合同;无偿合同不一定是单务合同。
也就说我送你东西,但有个小条件,这是无偿的,但是双务的哦!又或者我叫你帮我打饭,可以有偿但也可以给你个鸡腿什么的。
而区分有偿和无偿的法律意义在于当事人的合同责任不同。
4, 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未作特别规定)
5, 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前者说了一致就算,后者给了标的才算)
6, 主合同,从合同(依赖/不依赖其他合同存在,一般主子不行,随从也不行,但担保中,主子不行,随从还行,除非你另有约定,厉害吧?因为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
三,我国合同法概况(客套话,鄙人认为不考,有兴趣和能力的同学补充一下)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承担合同责任时的法律地位平等)
2, 自愿原则(有权:自主决定订立合同,自愿选择对方当事人,选择订立合同形式,不违法前提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订立合同后补充、变更、解除。
)
3, 公平原则(当事人在设定权利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时公平公允,合情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4, 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欺诈或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应当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
易习惯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过大;合同终止时保密)
5, 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这个不用解释,书本讲的比我讲的简单,下同)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形式(3种)
1,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文件)
2, 口头形式(当面谈判,电话协商)
3, 其他形式(主要是推定形式,就是看着办)
4, 比较优缺点二,内容与主要条款
1, 内容(自己定)
2, 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格或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3, 格式条款(理解争议时,照常理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作不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非格式的说了算)
三,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邀约
1, 要约与邀请要约的概念
2, 要约的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撤回:早于或同事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
诺前;有两种情况不能撤销)
4, 要约的失效(4种情况)
(二)承诺
1, 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内容应与要约内容一致)
2, 承诺的生效(到达要约人)
3, 承诺的撤回(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到达要约人)
5, 延迟承诺(一般延迟:过期;意外延迟:本能及时,意外发生,结果不及时,这话好废!)
四,合同的成立
主要是注意时间地点,书本比我讲得简单,看它五,缔约过失责任
1, 概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致使对方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概念这东西不敢改啊,缩啊,长是长点,将就点吧)
2,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附:得知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不正当适用(怎么才正当适用啊?)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在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有效合同
1, 概念: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 合同生效的要件
①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也就是老师说的要够年龄,不
能傻不能痴。
小屁孩,小罗,这里就不点名批评你们了啊!特征是对应的)
②意思表达真实(不能骗不能迫)
③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合法(该办手续的别不办)
3, 合同的生效时间(注意附生效和解除条件的合同)
三,无效合同
1, 概念:不具备有效要件
2, 适用情况:5种,浏览下;无效免责条款;无效格式条款。
四,效力待定合同
1, 概念: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条件,需有权人承认
2, 适用情形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③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尔订立的合同
注:了解追认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 概念: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任命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2, 适用情形:
①因中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 变更、撤销合同请求权的行使和撤销六,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写到这累了,吃个苹果歇会)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其合同义务,简单来说就是改做的要全做)
2,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精神履行其合同明示义务和合同随附义务。
随附义务包括:协助、保密、注意、减损义务5个)
二,合同履行中的特殊规则
1, 合同条款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①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有关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②不能补充的按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
③还不能确定的,有6条规定(p130)
2, 政府价格调整时的履行规则(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新价格进行)
3, 提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债务规则(看看债权人怎么拒绝债务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