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49页)27
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49页)35
管理部门,一份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对未投保的固定资产会安全工程师后,认为有必要投保时,得函请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投保申请。
(二)预约投保:1.各公司认为有必要者,得附有关资料,委托总管理处财务部办理预约保险,并应于每月三日前具体报保险标的物异动情形,由总管理处财务部凭以向保险公司冲抵预约保险,但外购机器有本准则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得先向保除公司投保预约火险后,通知所属公司。
2.机器进厂后,资材管理部门应在每月三日前填送"外购机器进厂置放明细表"三份,依置放厂地暨贷款银行别分别编列,呈厂处长核章后,一份留存,二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其中一份汇送承保保险公司,一份自存。
3.机器安装试车后,资产管理部门应按同条第一款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并注明原投保预约保单号码。
第六条投保手续总管理处财务部接到"投保申请书"经审查后,填具"要保书"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但有特殊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应将投保权利要点函请申请公司认可。
总管理处财务部于订立保险契约后,保单正本由总管理处财务部自存,保单副本二份连同收据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后,保单副本一份留存,一份连同收据送会计部门凭以整理付款。
如投保的固定资产因提供抵押而必须办理受益人移转时,则保单正本交债权人收执。
第七条增投、减损、移转及撤除处理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设、减损、移转及撤除等原因而发生变动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具"投保物变动(续保)通知单一式三份,经经理核准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审查后向保险公司办理另订契约、变更契约或解约等手续,但有特殊情形者,总管理处财务部应将投保权利要点函请申请公司认可,一份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送会计部门。
第八条续保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于投保物保险期届满时,如须续保,应填具"投保物变动(续保)通知单"一式三份,经经理核准会安全工程师送会计部门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于投保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一份送总管理处财务部审查后,向保险公司办理续保,一份送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份会计部门存。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doc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素材稿件7篇)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第一章说明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
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
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第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某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防止损坏和丢失;2. 效率原则: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3. 节约原则:合理配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4. 责任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是指本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有形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1. 房屋及建筑物;2. 机器设备;3. 办公设备;4. 交通运输工具;5. 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入库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统一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固定资产入库后,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送。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使用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情况应定期向资产管理员汇报。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因报废、出售、转让等原因需要处置的,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所得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对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版]
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文件山东XX总字(2014)9号★山东XX电气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职责,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非生产经营性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物质设备,则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维护、处置、转移等活动有关的部门及个人。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码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如厂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宿舍等。
2、机器机械设备,是指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交通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自行车、摩托车、叉车等。
4、电子设备,本项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空调、复印机、投影仪、打印机等,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5、办公家具,是指用于办公及生活用的沙发、家具、书橱、桌椅等。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
1、固定资产后取得后,由综合管理部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对于成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如单独领用,应分别编号,如购置一套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应分别编号,键盘、鼠标易损可以不单独编号。
2、编码方法固定资产编码采用4层8位数字代码表示,第1位表示固定资产类别,第2、3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年份的后两位数;第4、5位表示固定资产取得月份;第6、7、8位表示流水号。
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盘点、处置、转移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分类与编码第四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五大类:1. 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公司拥有的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
2. 机器机械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3. 交通运输工具:包括企业所拥有的交通及运输工具,如汽车、叉车等。
4. 电子设备:包括由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组成的电子设备,如计算机、通信设备等。
5. 办公及其他设备:包括办公室内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类编码采用五位数字编码,前两位代表资产类别,后三位代表资产序号。
三、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调拨、处置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护等工作。
四、固定资产取得、使用与处置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取得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2. 加强保养,确保资产完好。
3. 严格审批,禁止私自转让、出租、出借等行为。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固定资产盘点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盘点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
第十四条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49页)9
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49页)9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时间:1997-4-28文号:国税发(1997)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来,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时有发生。
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类重组业务具有涉及税务事项面广、适用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多、操作处理复杂的特点。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我局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定》施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若干涉外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39号)停止执行。
《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股份制改组业务,已按国税发〔1993〕1392.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且剩余期限一致的,合并后的企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3.合并前各企业剩余的定期减免税期限不一致的,或者其中有不适用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合并后的企业应按本款第(五)项的规定,划分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其中剩余减免税期限不一致的业务相应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对不适用税收优惠的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享受优惠。
(三)减低税率的处理对合并后的企业及其各营业机构,应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确定适用有关地区性或行业性减低税率,并按本款第(五)项的规定,划分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四)前期亏损的处理合并前各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如果合并后的企业在适用不同税率的地区设有营业机构,或者兼有适用不同税率或不同定期减免税期限的生产经营业务的,应按本款第(五)项的规定,划分计算相应的所得额。
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XX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除货币以外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能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且预期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其原值和累计折旧均可以确认的非
流动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家具、软件等。
二、管理范围
1、XX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
2、XX公司租赁的固定资产;
三、管理制度
1、购置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经过总经理审批,购置金额超过2
万元的,必须经董事会审批,购置金额超过5万元的,需要综合考虑性价比、经济效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和审计部讨论后审批;
2、登记管理:购置固定资产后,应及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登记购
置记录。
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购置日期、购置价值、购置地点,等;
3、盘点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是否有资产丢失,及
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4、领用管理:使用固定资产时,需通过申请表进行申请,由财务审核,由财务记录领用情况,并记录归还时间;
5、折旧管理: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按照《会计准则》和《有关税收优
惠的规定》所规定的年限对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平均分摊的过程。
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49页)57
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doc 49页)57
资产控制制度原则
第一条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八条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九条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第十条上项人员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戮销案,防止重复请款。
第十二条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条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
某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强资产保护,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包括公司直接所有以及租赁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运营过程中长期使用的、物质形态的、不以出售为目的购入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加强合作,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不符合本制度的使用固定资产行为,一律视为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购置与登记第六条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需提前做好周密的计划,并经公司高层决策后才能购置。
第七条购置固定资产的方式包括自行购置和租赁,自行购置需进行招投标程序,租赁需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评估。
第八条购置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必须在购置后立即进行,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买日期、购买价格等信息。
第九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附带购置发票或合同,且有客观的价值证明;资产价值超过一定金额的,需进行验收程序,确保符合质量和功能要求。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后,必须将资产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章使用与保管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必须按照其规定的用途和范围来进行,严禁超范围、滥用或私自处置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并将结果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发生资产的丢失、损坏、停用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的借用、转借固定资产的行为需要经过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签订明确的借用合同,借用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清理和报废,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的程序进行,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