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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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综上所述,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有着特 定的含义。对此,可作如下概括: 定的含义。对此,可作如下概括: 1.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与国家以外的其他社会组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织的活动相对,公共行政受特殊的法律规则支配。 织的活动相对,公共行政受特殊的法律规则支配。 2.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特定历史阶段的公共行政。宪政基础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特定历史阶段的公共行政。 赋予了公共行政以特定的含义, 赋予了公共行政以特定的含义,只有具有宪政特征的行政才使行政 法的产生成为可能。 法的产生成为可能。 3.行政法上的行政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活动,即形 .行政法上的行政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组织管理活动, 式意义上的行政,但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 式意义上的行政,但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某些实质意义上的行 政也受行政法规则的支配。 政也受行政法规则的支配。 4.由于现代行政的复杂性,行政法并不以国家公共行政为限, .由于现代行政的复杂性,行政法并不以国家公共行政为限, 行政机关以外的公共组织所为的公共行政活动也在行政法的调整范 围之内。 围之内。
三、相关于概念: 相关于概念: (一)一般行政与公共行政 按照通常的意义理解, 按照通常的意义理解,行政一词是指社会组织基于特 定的目的对一定范围内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定的目的对一定范围内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这 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按照这种解释, 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按照这种解释,行政存在于所有的 社会组织之中。但是, 社会组织之中。但是,行政法所指的行政并不泛指一般行 而是指公共行政, 政,而是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组织 与管理。 与管理。 公共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有: 公共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有: (1)范围与对象是行政公共事务; )范围与对象是行政公共事务; (2)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 )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 (3)手段是有一定强制性。 )手段是有一定强制性。
宪法与宪政
宪政的概念与特征 近代意义上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 立宪政体” 近代意义上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在 中外学者、政治家中,对它的含义概括也不相同。尽管如此, 中外学者、政治家中,对它的含义概括也不相同。尽管如此,但在 宪政与宪法紧密相连,以及宪政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 宪政与宪法紧密相连,以及宪政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 权利,也就是实行民主政治等方面认识一致。因此, 权利,也就是实行民主政治等方面认识一致。因此,宪政是以宪法 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 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 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的特征 : 1.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主要内容:行政法――控制国家权力; 主要内容:行政法――控制国家权力; ――控制国家权力 行政的概念;公共行政与国家行政;宪政; 行政的概念;公共行政与国家行政;宪政; 民主政治;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 民主政治;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
一、什么是行政? 什么是行政?
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内涵 、 (1)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重要目标 (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的政治保证和支持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新型的民主政治 、 (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 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的权力。因此, 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的权力。因此,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也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 主政治也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社 会事务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会事务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2)为什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新型的民主政治 )
一切公共权力的合法性都根植于宪法之中,概言之,即必须建立有限政府。 一切公共权力的合法性都根植于宪法之中,概言之,即必须建立有限政府。 这一精神表现为两个宪政原则: 这一精神表现为两个宪政原则: 一是公共权力是人们通过宪法授予的, 一是公共权力是人们通过宪法授予的,不得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和禁止行 使的权力; 使的权力; 二是公共权力不得侵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是公共权力不得侵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有义务保障公 民权利的实现。 民权利的实现。
行政是在法律下以实现公益为目的的能动性作用。 行政是在法律下以实现公益为目的的能动性作用。 行政是一种运用行政权的表现。 行政是一种运用行政权的表现。 理解两个词:( :(一 管理;( ;(二 执行。 理解两个词:(一)管理;(二)执行。
(一)管理: 管理:
1、行政活动是管理活动。 1、行政活动是管理活动。Administration 2、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
二、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其中主要 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 是国家行政。 是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 活动, ⑴国家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 活动, 律的活动) 是执行 法 律的活动) 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 ⑵公共事业组织的行政 ⑶地域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⑷团体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⑸其他公共行政 ⑴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行政 ⑵ 民营非营利社会服组织的行政 ⑶其他普通行政
普通行政: 普通行政:
国家行政的特征: 国家行政的特征:
特征 区别 对象 公共性 私行为、 私行为、 私行政 国家职权性 自治管理活动 执行性 狭义立法活动 积极性 管理性
侦查活动、 狭义司法 侦查活动、 政治活动 活动
注意:这五个特性并不是并列关系, 注意:这五个特性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层层递进关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没有比在法律的借口下和装出 公正的姿态所做的事情更加残酷的暴 政了。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说, 政了。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说, 不幸的人民正是在他们得救的跳板上 被溺死的。 被溺死的。”
罗马盛衰原因论》 孟德斯鸠 《罗马盛衰原因论》
要理解法律,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 解法律的缺陷。 解法律的缺陷。 ── 边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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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
1、执行与行政是一个词。Executive。 、执行与行政是一个词。 。 国务院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行机关) (国务院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行机关) 2、执行什么?执行立法机关的法律。 、执行什么?执行立法机关的法律。 《立法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立法法》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三)行政法上的行政 1.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是从国家职能的交代,根据国家的性质,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是从国家职能的交代,根据国家的性质,可 以把国家职能区分为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活动(立法职能) 以把国家职能区分为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活动(立法职能)和适 用普遍性规则于具体事件的活动(行政职能)。 用普遍性规则于具体事件的活动(行政职能)。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是以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为标准来区别国家 职能,并确定公共行政的范围。 职能,并确定公共行政的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以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为主体, 行政法上的行政以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为主体,以实质意义上的 行政为补充。 行政为补充。 2.国家公共行政与非国家公共行政 . 国家行政属于公共行政,但公共行政不限于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属于公共行政,但公共行政不限于国家行政。公共行 政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家公共组织的行政。 政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家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公共 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以及公共社团的行政。 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以及公共社团的行政。
启蒙思想运动中首先产生的一个观念就是主权在民, 启蒙思想运动中首先产生的一个观念就是主权在民,具体来说 就是主权在一个个民事权利的主体身上,而不应该在国家的身上。 就是主权在一个个民事权利的主体身上,而不应该在国家的身上。 人生下来就开始享有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很正当的, 人生下来就开始享有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很正当的,以前的不正 当是因为被剥夺了。怎么防止这种权利不被剥夺呢? 当是因为被剥夺了。怎么防止这种权利不被剥夺呢? 这就产生了启蒙思想运动的第二个法律上的思想解放运动, 这就产生了启蒙思想运动的第二个法律上的思想解放运动,就 是社会契约论,即主权是我们的,我们把这个权利让渡给你,我们 是社会契约论,即主权是我们的,我们把这个权利让渡给你, 通过契约的方式,通过民法上合同的方式来选择执政者, 通过契约的方式,通过民法上合同的方式来选择执政者,来建立自 己新的政权。 己新的政权。 执政者产生了以后又随之形成公权利, 执政者产生了以后又随之形成公权利,而且公权利又非常的强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就必须给它赋予一定的暴力。这种情况下, 大,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就必须给它赋予一定的暴力。这种情况下, 赋予公权利暴力又容易对民法上的权利构成损害,所以就建立了分 赋予公权利暴力又容易对民法上的权利构成损害, 权和制衡的学说。 权和制衡的学说。这样在启蒙思想运动上就产生了第三个非常著名 的理论结构,就是三权分立、分工制衡这种学说。 的理论结构,就是三权分立、分工制衡这种学说。这样一种理论从 某种意义上来讲, 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从罗马复兴运动产生的结论而对整个公权系统 作了一个重新的思考,它对民事权利本身也有很多精深的思考。 作了一个重新的思考,它对民事权利本身也有很多精深的思考。这 些思考后来就体现在民法的很多制度当中。比如公法和私法的分离, 些思考后来就体现在民法的很多制度当中。比如公法和私法的分离, 因为只有公法和私法分离的情况下, 因为只有公法和私法分离的情况下,民法上的基础才能够正确的建 立起来,否则公权总是吸收或者压抑着私权。 立起来,否则公权总是吸收或者压抑着私权。
(二)宪政意义的公共行政 所谓宪政意义的公共行政, 所谓宪政意义的公共行政,是指近代意义的宪法产 确定民主政治以后的公共行政。 生,确定民主政治以后的公共行政。宪政为行政的产生 提供了背景和基础。宪政意义的公共行政具有以下特征: 提供了背景和基础。宪政意义的公共行政具有以下特征: 1.宪政意味着国家机关职能的分工; .宪政意味着国家机关职能的分工; 2.宪政意义的公共行政具有从属性质。 .宪政意义的公共行政具有从属性质。 所谓宪政制度即民主政治制度。在民主政治下, 所谓宪政制度即民主政治制度。在民主政治下,从 国家职能中分化出来的公共行政是从属性的: 国家职能中分化出来的公共行政是从属性的:行政机关 从属于权力机关,行政活动从属于法律。 从属于权力机关,行政活动从属于法律。 宪政的核心:控制国家、 宪政的核心:控制国家、保障人权
三、什么是行政法? 什么是行政法? 1、关于行政的法; 、关于行政的法; 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 的总和。行政法可以分为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 的总和。行政法可以分为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 2、行政法的作用:“控权说”、“保权说”和“折中说”。 保权说” 折中说” 、行政法的作用: 控权说” 3、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现代意义的行政法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 现代意义的行政法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人们常把法国国家参 事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前身 最高行政法院的前身------的成立作为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的成立作为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事院 最高行政法院的前身 的成立作为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并将法国称为“行政法母国” 并将法国称为“行政法母国”。 “三R” 运动 第一个“ 就是罗马法被重新发现 就是罗马法被重新发现。 第一个“R”就是罗马法被重新发现。The Rome law's rejuvenation 第二个“ 就是文艺复兴 就是文艺复兴。 第二个“R”就是文艺复兴。 The Renaissance 第三个“ 就是宗教改革 就是宗教改革。 第三个“R”就是宗教改革。 The Re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