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新规8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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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二〇一一年三月目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3)建设单位网上抽取选定审图公司密码申请表 (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知单 (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8)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1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1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17)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受理通知书 (19)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不予受理决定书 (2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补正材料通知书 (2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 (2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终止办理通知书 (2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 (25)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单 (2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整改回复单 (2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整改意见单 (28)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办事指南 (3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申请表 (35)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结果通知书 (36)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37)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表 (39)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变更表 (40)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办事指南一、办理事项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图公司的抽取、选定。

二、办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市办理窗口: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一门式受理窗口21号(以下简称受理窗口)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查询网址: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区县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相应机构办理。

新建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

新建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

新建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目录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2)1.1 确定项目意向 (3)1.2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4)1.3 编制项目建议书 (5)二、立项审批阶段 (6)2.1 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8)2.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2.3 审批项目立项申请 (10)2.4 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10)三、规划设计阶段 (11)3.1 编制项目设计方案 (13)3.2 获取规划许可证 (13)3.3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5)3.4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6)四、施工准备阶段 (17)4.1 办理施工许可证 (19)4.2 组织施工招标投标 (20)4.3 签订施工合同 (21)4.4 施工现场布置和安全防护措施 (22)五、建设实施阶段 (23)5.1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4)5.2 工程质量监督和进度监控 (26)5.3 工程变更管理 (27)5.4 工程验收和移交 (28)六、竣工结算与保修期阶段 (29)6.1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30)6.2 办理工程结算 (31)6.3 竣工保修期服务 (32)6.4 项目后评价 (33)七、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文件 (34)7.1 相关法律法规 (35)7.2 政策文件 (37)7.3 行业标准 (38)7.4 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39)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建议书:编制一份详细的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目的、规模、地点、预计投资等。

项目建议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由建设单位提交给政府或相关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得到批准后,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由建设单位提交给政府或相关部门审批。

土地使用权: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可能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等,具体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要求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要求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要求目录一、总则 (3)1.1 编制目的与意义 (4)1.2 适用范围 (5)1.3 方案分类与分级 (6)二、术语与定义 (7)2.1 危大工程定义 (8)2.2 相关专业术语解释 (9)三、专项方案编制原则 (10)3.1 安全性原则 (11)3.2 经济性原则 (12)3.3 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13)四、专项方案编制流程 (15)4.1 编制准备 (15)4.2 调查研究 (16)4.3 方案编制 (18)4.4 修改完善 (19)五、危大工程识别与评估 (20)5.1 危大工程识别方法 (22)5.2 风险评估流程 (23)5.3 风险等级划分 (24)六、专项方案内容要求 (25)6.1 工程概况描述 (26)6.2 安全保障措施 (27)6.3 应急预案与救援措施 (28)6.4 施工进度与资源配置计划 (29)6.5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0)6.6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要求 (32)七、编制依据与标准 (33)7.1 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引用 (34)7.2 地方政策与相关规定 (35)7.3 行业标准与最佳实践 (36)八、方案审核与批准 (36)8.1 内部审核程序 (37)8.2 外部审批流程 (38)8.3 方案修改与完善建议 (40)九、方案实施与监控 (41)9.1 实施前准备事项 (42)9.2 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与管理 (43)9.3 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 (44)9.4 问题处理与应急响应 (45)一、总则针对性原则:方案必须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工程特点等因素,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实践性原则:方案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施工人员理解和实施。

风险评估原则:应对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提出的措施能够有效控制风险。

本要求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施工企业在新、改、扩建工程中涉及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人员负责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浅谈“白图施工”现象的分类及防治

浅谈“白图施工”现象的分类及防治

浅谈“白图施工”现象的分类及防治[摘要]本文主要运用流程法对白图施工进行分类,同时对白图施工现象带来的问题及该现象的防治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梳理白图施工这一专项问题,为工程建设白图问题分类、防治白图施工提供思路。

[关键词]白图施工;EPC模式;BIM技术The phenomenon of“white drawingconstruction”and its countermeasuresZhuYuelin1, ZhaoJinghua2Abstract:The content mainly uses flow method to chassify the construction of“white drawing”.At the same time,the construction phenomenon of“white drawing”and its prevention are discussed.The pue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sort out the special problem of“white drawing”constru ction.It provides some idea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and preventionof “white drawing”construction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Keywords:white drawing construction;EPC;BIM0 引言在工程施工中或多或少的存在不重视施工图纸的情况,在实际工程中不乏有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或未按规定更改设计内容而产生的工程事故,种种因忽略设计环节而导致的事故不胜枚举。

即使是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这种现象也会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其对工程的隐患不可小觑。

1 白图施工现象及相关法律规定众所周知,施工图从外观上有白图和蓝图之分,白图多为过程图,而定稿后加盖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结构等签章,且经过审核的图纸则是蓝图。

7月1日新规《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在钢筋排号保护层计算搭接锚固计算构件节点等方面变化巨大

7月1日新规《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在钢筋排号保护层计算搭接锚固计算构件节点等方面变化巨大

11G101与03G101变化解析11G101系列新平法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 11G101-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11G101-2《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及桩基承台)》 11G101-311G101系统平法图集较03G101系列图集较大变化有:一、适用范围变化:11G101-1适用于非抗震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等主体结构施工图的设计,以及各类结构中的现浇混凝土板(包括有梁楼盖和无梁楼盖)、地下室结构部分现浇混凝土墙体、柱、梁、板结构施工图的设计。

包括基础顶面以上的现浇混凝土柱、剪力墙、梁、板(包括有梁楼盖和无梁楼盖)等构件的平法制图规则和标准构造详图两大部分。

11G101-3适用于各种结构类型下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分梁板式和平板式)、桩基承台施工图设计。

包括常用的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分梁板式和平板式)、桩基承台的平法制图规则和标准构造详图两大部分内容。

二、受拉钢筋锚固长度等一般构造变化:11G101系列平法图集依据新规范确定了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lab、labe,以及锚固长度la、lae的计算方式。

较03G101系列平法图集取值方式、修正系数、最小锚固长度都发生了变化。

三、构件标准构造详图变化:11G101-1中抗震KZ边柱和角柱柱顶纵筋构造,较03G101有如下变化:1、新图集中各个节点可以进行组合使用;2、柱外侧纵筋不少于柱外侧全部纵筋的65%伸入梁内;(与原图集一致)3、A节点,外侧伸入梁内钢筋不小于梁上部钢筋时,可以弯入梁内作为梁上部纵向钢筋。

(新增的构造)4、所有节点内侧钢筋按中柱节点走;5、BC节点,区分了外侧钢筋从梁底算起1.5labe是否超过柱内侧边缘;超过的,外侧配筋率>1.2%分批截断,错开20d;没有超过的,弯折部分要>=15d,总长>1.5labe,同样错开20d;6、D节点是未伸入梁内的外侧钢筋构造,(与原图集一致)7、E节点是梁、柱纵向钢筋接头沿节点柱顶外侧直线布置的情况,与节点A组合使用;外侧柱纵筋到柱顶截断;梁上部钢筋伸入柱1.7labe。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1 一般规定......................................................................................................................2 2.2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3 2.3 审查内容......................................................................................................................4 2.4 审查依据......................................................................................................................5 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6 3 政策性审查 .......................................................................................................................... 8 4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 9 4.1 一般规定......................................................................................................................9 4.2 送审资料......................................................................................................................9 4.3 审查内容....................................................................................................................10 4.4 审查成果 .................................................................................................................... 11 5 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16 5.1 一般规定....................................................................................................................16 5.2 送审资料....................................................................................................................16 5.3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16 5.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20 5.5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24 5.6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25 5.7 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28 5.8 审查成果....................................................................................................................30 6 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38 6.1 一般规定....................................................................................................................38 6.2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专项工程....................................................................................38 6.3 室内装饰专项工程....................................................................................................40 6.4 智能化专项工程........................................................................................................41 6.5 附属钢结构工程(不含主体钢结构)....................................................................41 6.6 审查成果....................................................................................................................42 7 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48 7.1 一般规定....................................................................................................................48 7.2 送审资料....................................................................................................................48 7.3 审查内容....................................................................................................................49

桩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桩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桩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2)1.1 监理目的 (2)1.2 监理原则 (3)1.3 监理范围 (4)二、监理组织与职责 (6)2.1 监理组织结构 (7)2.2 监理人员职责 (8)2.3 监理设施 (9)三、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0)3.1 施工图纸审查 (11)3.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2)3.3 施工许可与审批 (13)3.4 施工材料与设备审查 (14)四、施工过程监理 (15)4.1 桩基施工工艺流程 (17)4.2 施工质量控制 (18)4.2.1 施工测量与放线控制 (19)4.2.2 桩基施工质量检查 (20)4.2.3 工程验收与评定标准 (21)4.3 施工进度控制 (22)4.4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理 (23)五、信息与资料管理 (24)5.1 监理信息收集与整理 (25)5.2 监理文件管理 (26)5.3 监理档案验收 (28)六、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29)6.1 风险识别与评估 (30)6.2 风险应对措施 (31)6.3 风险监控与报告 (32)七、保修期监理 (33)7.1 保修期责任划分 (34)7.2 保修期质量监督 (35)7.3 保修期维修与返工 (36)一、总则为了加强桩基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桩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方法,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确保桩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的有效控制。

在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遵循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细则作为项目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各方应严格执行。

1.1 监理目的桩基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桩基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方面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规范及设计要求,为整个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施工保障。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目录一、项目立项阶段 (3)1.1 前期工作 (4)1.1.1 前期调研 (5)1.1.2 项目建议书编制 (7)1.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7)1.2 项目立项 (9)1.2.1 项目立项申请 (11)1.2.2 项目立项批复 (12)二、项目规划阶段 (13)2.1 设计任务书 (14)2.1.1 初步设计 (14)2.1.2 施工图设计 (15)2.2 设计评审 (16)2.2.1 设计评审准备 (17)2.2.2 设计评审过程 (18)2.2.3 设计评审结论 (19)2.3 设计批复 (20)2.3.1 设计批复文件 (21)2.3.2 设计批复意见 (22)三、项目实施阶段 (23)3.1 施工准备 (25)3.1.1 施工单位选择 (26)3.1.2 施工合同签订 (27)3.1.3 施工图纸交付 (28)3.2 施工许可 (29)3.2.1 施工许可证申请 (30)3.2.2 施工许可证审批 (31)3.3 施工进度管理 (32)3.3.1 施工进度计划制定 (33)3.3.2 施工进度监控 (34)3.3.3 施工进度调整 (35)四、项目验收阶段 (36)4.1 竣工验收 (37)4.1.1 竣工验收申请 (38)4.1.2 竣工验收组织 (39)4.1.3 竣工验收结论 (41)4.2 专项验收 (41)4.2.1 消防验收 (43)4.2.2 安防验收 (43)4.2.3 环保验收 (45)4.3 项目移交 (45)4.3.1 项目移交准备 (46)4.3.2 项目移交过程 (48)4.3.3 项目移交后的管理 (49)五、项目后评价阶段 (50)一、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等基本信息。

项目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

浅谈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

浅谈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

浅谈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摘要本文介绍了深圳市光明区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中(含消防审查、施工图抽查)发现的常见问题。

关键词施工图抽查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暖通0引言为了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圳市全国率先试取消施工图审查,改为施工图抽查制度,实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主体责任。

以下是深圳市光明区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含消防审查、施工图抽查)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分析:1防排烟方面自2018年8月1号起,《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开始实施,深圳市消防审查中暖通专业的主要依据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在消防审查中暖通专业比较常见的问题如下:1.1公共建筑中风管穿越前室或者楼梯间。

在审图过程中发现,很多设计师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风管随意的穿越前室或者楼梯间,有些给风管的耐火极限提高到2h,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3条的第5点明确规定:“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而且此条文还是强条。

风管穿越前室和楼梯间那就必然需要在墙上开设洞口,就已经违反了此条强条。

从消防安全隐患的角度,在墙上开设洞口,就破坏了墙体的完整性,那么就存在一旦风管封堵做不好,此处就必然成为前室和楼梯间的安全隐患。

前室和楼梯间的安全性,设计师们还是应高度重视。

1.2地下室统一防火分区内设置防火门的防烟分区未设独立的补风口。

在消防审图中发现,补风是很容易被忽略的,特别是地下一层存在天井或者坡道的的时候,设计师可能习惯性的认为这些防火分区可以通过对外门或者坡道进行补风,但有时候这些防火分区设置了防火门或者防火卷帘,并无自然补风的条件。

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4.5.1条:“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者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立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建筑专业方面有关技术问题的解答)丁公佩安琰 X恭鑫王碧清徐罗以1、底层车库上为六层住宅,六层住宅由室内梯上,公共楼梯达六层而不设分户门不违规,一旦通过审查再开分户门,即可利用公共楼梯而违规,此类情况如何处置?答:弄虚作假者罚,谁修改罚谁。

2、多层住宅楼的底层车库≥2200高算面积,但图面标注往往2180、2150压缩高度逃避面积计算,车库门高有时降到1800高,如何处置?答:层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积,门洞高度应按规X执行,不能小于2.0m。

3、住宅区小型公建〔连家店〕,二层商店楼梯尺度如何界定?按商店营业局部的公用室内楼梯梯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0.28×0.16m往往做不到,如何处置?答:如果二层也为商店那么楼梯宽度和踏步的宽乘高的要求均要满足规X规定,如原设计做不到,那么应调整设计,如设计已无法调整,那么二层不能作为商店,只能作居住用房。

4、自行车库:一般层高为2.2m,算不算建筑面积?规X 规定套内库房等门高要2m,底层自行车库在套外,可否门洞高小于2m?答:层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积,门洞高度应按规X执行,不能小于2.0m。

5、商住楼:防火规X5.3.6A条规定“疏散楼梯各层位置不应改变〞,对于商住楼住宅楼梯是否可以在同一开间底层或二层平台上下室外楼梯到地面?答:可以商确,只要上部楼梯与二层至底层的楼梯在同一个楼梯间内,不会造成错误疏散,就可以成立,另外,可以通过一层屋面或通廊利用室外楼梯疏散,但其疏散宽度应符合规定。

两个住宅单元以上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室外楼梯疏散。

6、规X规定阳台要组织排水,目前大都为封闭阳台,是否不考虑这一条款要求?答:设计时就已考虑封闭阳台者,可不考虑排水或由甲方或设计者决定。

7、双阳台之间是否应加隔断保证卧室的私密性?答:双阳台即通长阳台之意,如在两户之间者那么必须隔断,如在同一户内,隔或不隔由用户自行决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 对比旧规范变化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 对比旧规范变化

注:从该条可以看出,可以由第三方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

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的具体标准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明确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第三十条明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现场评定结论合格。

”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注:旧版验收合格标准不明确,新版非常明确。

明确建设单位关于竣工验收查验义务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月1日执行的国标新规

7月1日执行的国标新规

7月1日执行的国标新规《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在钢筋排号、保护层计算、搭接锚固计算、构件节点等方面变化巨大11G101与03G101变化解析11G101系列新平法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 11G101-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11G101-2《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及桩基承台)》 11G101-311G101系统平法图集较03G101系列图集较大变化有:一、适用范围变化:11G101-1适用于非抗震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等主体结构施工图的设计,以及各类结构中的现浇混凝土板(包括有梁楼盖和无梁楼盖)、地下室结构部分现浇混凝土墙体、柱、梁、板结构施工图的设计。

包括基础顶面以上的现浇混凝土柱、剪力墙、梁、板(包括有梁楼盖和无梁楼盖)等构件的平法制图规则和标准构造详图两大部分。

11G101-3适用于各种结构类型下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分梁板式和平板式)、桩基承台施工图设计。

包括常用的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分梁板式和平板式)、桩基承台的平法制图规则和标准构造详图两大部分内容。

二、受拉钢筋锚固长度等一般构造变化:11G101系列平法图集依据新规范确定了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lab、labe,以及锚固长度la、lae的计算方式。

较03G101系列平法图集取值方式、修正系数、最小锚固长度都发生了变化。

三、构件标准构造详图变化:11G101-1中抗震KZ边柱和角柱柱顶纵筋构造,较03G101有如下变化:1、新图集中各个节点可以进行组合使用;2、柱外侧纵筋不少于柱外侧全部纵筋的65%伸入梁内;(与原图集一致)3、A节点,外侧伸入梁内钢筋不小于梁上部钢筋时,可以弯入梁内作为梁上部纵向钢筋。

中建八局《图纸会审快速审查指南》

中建八局《图纸会审快速审查指南》

中建八局《图纸会审快速审查指南》内容摘抄:第一部分总则1.1 编制目的1.1.1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依据国家、部委、企业有关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指南。

1.1.2 本指南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给水、城市排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

1.1.3 本指南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1.1.4 各专业除按本指南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使用的工程勘察文件是否已审查且合格。

2.是否使用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

3.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6.是否符合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局《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清单(2021 版)》的规定。

1.1.5 除按《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 修正二)建设部令[2000]81 号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规定进行了审定(或备案)的情况外,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条文或违反法规的问题,应进行改正。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指南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服务指南(正式完整版)2014101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服务指南(正式完整版)2014101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服务指南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2)2术语和定义 (3)2.1施工图审查 (3)2.2审查人员 (3)2.3施工图审查起算时间 (3)2.4施工图审查时限 (3)2.5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 (3)2.6设计变更 (3)2.7重大设计变更 (4)2.8签收 (4)3审查要求 (5)3.1控制时限 (5)3.2保证质量 (6)3.3服务便捷 (6)3.4严格把关 (6)3.5如实上报 (7)3.6接受监管 (7)4服务流程 (8)4.1业务承接 (8)4.2审查收费 (8)4.3合同签署和备案 (10)4.4资料接收 (11)4.5审查意见的告知 (12)4.6审查意见的回复 (12)4.7发放审查合格书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13)4.8资料归还保密 (13)4.9满意度调查 (13)4.10设计变更审查 (14)4.11审查文件归档 (14)5客户服务 (15)5.1办公场所环境 (15)5.2服务规范 (16)6评价改进 (19)6.1服务评价 (19)6.2服务改进 (19)7本指南用词说明 (20)8附录A规范性文件引用 (21)9附录B规范性示范文本 (23)10附录C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自律公约 (24)11附录D审查时限 (30)前言本服务指南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牵头组织,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负责编制。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沪建交[2013]313号)等法规规范,特制订本服务指南。

【新规】四川省出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新规】四川省出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新规】四川省出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2021-02-20 23: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详见附件1)和其他建设工程。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组织特殊建设工程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

第四条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分级监管权限,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跨市(州)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下一级主管部门负责。

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下一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应依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审图阶段工程设计档案的管理

审图阶段工程设计档案的管理

审图阶段工程设计档案的管理张南【摘要】Reviewing of construction drawings is not only a critical early technical work to be accomplished by professional people before a construction begins and a basis for conducting design handover and review, but also a very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construction company to design and arrange detailed construction, and one of elements to measure the quality of technical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gram. Strict observing of the regulation of reviewing construction drawings can find any design problems before a construction begins so as to minimize risk. The regulation of reviewing construction drawings has new requirements on engineering design archives management. This paper presents some measures to meet the new requirements of engineering design archives management, and issues and their causes in current engineering design archives management work, as well as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施工图审核既是工程开工前专业人员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技术前期工作,也是开展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基础,又是施工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更是日后体现该项目技术管理质量好坏的效果之一。

最新油气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规定

最新油气管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规定

最新油⽓管道⼯程施⼯图设计⽂件审查规定CDP油⽓储运项⽬设计规定CDP-P-OGP-OP-013-2012-12012-12-10发布 2013-01-01实施油⽓管道⼯程施⼯图设计⽂件审查规定⽬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件 (1)3 ⼀般要求 (1)4 职责 (1)5 审查程序 (2)6 审查要点 (3)7 考核 (3)附录A (资料性附录)施⼯图设计审查报告 (5)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施⼯图设计审查细则 (10)附表1 施⼯图设计审查专家意见表 (43)附表2 施⼯图设计审查设计⽂件质量评分表 (45)附表3 施⼯图设计审查专业质量评分表 (46)附表4 施⼯图设计审查质量评分总表 (47)前⾔为明确油⽓管道⼯程施⼯图设计⽂件审查内容,加强对施⼯图设计⽂件审查的管理,保证施⼯图设计质量、提⾼设计⽔平,特制订本⽂件。

本⽂件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件、⼀般规定、职责、审查程序、审查要点、考核等⽅⾯的内容。

本⽂件由中国⽯油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天然⽓与管道分公司提出并归⼝管理。

本⽂件组织单位:中国⽯油天然⽓管道建设项⽬经理部。

本⽂件起草单位:中国⽯油集团⼯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本⽂件主要起草⼈:李岳李江李强郭佳春陈杰王棠昱章磊陈凤邱⾥曾强张平黄永忠张炯周永红陈⾬晖王进薛⽂奇赵琼王柱华刘俊任启瑞傅贺平本⽂件主要评审⼈:张培康付明朱坤峰陈雪松严国民王薛辉姚峰陈杰刘志⽥陈⾦根赵常英俞彦英徐志强吕秀杰赵敏邬俊华刑⼋⼀韩翔宇程新⼘祥军张春杰张帆李志光于跃洋邱⼼鹏李德权周长才李秀英靳国辉冯晓王福东姜龙李晓云本⽂件由中国⽯油集团⼯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联系⼈:李岳联系电话:028-********电⼦邮箱:liyue@/doc/a88d6ef9f90f76c661371a67.html本⽂件在执⾏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反馈⾄:中国⽯油天然⽓与管道公司三化⼯作秘书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门内⼤街甲311号院中国⽯油管道⼤厦9层、邮政编码100053联系⼈:孙应桃联系电话:010-********电⼦邮箱:sunyingtao_cdp@/doc/a88d6ef9f90f76c661371a67.htmlCDP-P-OGP-OP-013-2012-1 油⽓管道⼯程施⼯图设计⽂件审查规定1 范围本规定适⽤于中国⽯油天然⽓与管道分公司所辖的油⽓管道新建项⽬的施⼯图设计技术审查,改扩建项⽬参照执⾏。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2016年7月前言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政策性审查;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5.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6.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设计变更审查。

本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yxl85050009@)。

本指南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指南参编单位:宁波市设联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精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五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城建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杨学林周家伟曹季国虞慧忠陈传水张小玲祝东红毛冰周平槐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益德清赵宇宏景政治许国平庄新南赖庆林杨彤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2.1 一般规定 (2)2.2 审查内容 (2)2.3 审查依据 (3)2.4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 (3)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 (4)3 政策性审查 (6)4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7)4.1 一般规定 (7)4.2 送审资料 (7)4.3 审查内容 (7)4.4 审查成果 (8)5 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4)5.1 一般规定 (14)5.2 送审资料 (14)5.3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4)5.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7)5.5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6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7 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2)5.8 审查成果 (23)6 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6)6.1 一般规定 (36)6.2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专项工程 (36)6.3 室内装饰专项工程 (37)6.4 智能化专项工程 (38)6.5 附属钢结构工程(不含主体钢结构) (39)6.6 其他专项工程 (40)6.7 审查成果 (41)7 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8)7.1 一般规定 (48)7.2 送审资料 (48)7.3 审查内容 (49)7.4 审查成果 (49)8 设计变更审查 (53)8.1 一般规定 (53)8.2 送审资料 (53)8.3 审查内容 (54)8.4 审查成果 (55)本指南用词说明 (63)规范性文件引用名录 (64)条文说明 (65)1 总则1.0.1为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技术指南。

山东省关于施工图审查的规定-建筑和结构

山东省关于施工图审查的规定-建筑和结构

施工图审查-XX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查1、勘察单位资质:〔1〕是否在勘察报告规定的位置加盖勘察证书专用章;〔2〕勘察单位是否超越资质承揽任务。

2、设计单位资质:〔1〕是否在工程设计图纸的规定位置加盖设计证书专用章;〔2〕设计单位是否超资质承揽任务。

二、法定基建程序审查1、是否按照根本建立程序办理了工程工程立项、方案、用地等有关前期手续;2、是否办理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3、设计文件中的工程工程名称、建立地点、建立规模是否与方案批文相符;4、勘察报告中的?勘察点平面位置图?与设计文件中总平面图工程工程的位置是否相符;5、勘察报告中的勘察X围与工程工程的平面尺度〔长度、宽度〕是否相适应;6、工程勘察成果〔勘察报告〕是否已经审查,是否持有加盖“XX省建立工程勘察质量监视审查专用章〞的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三、跨市、跨省勘察设计单位备案审查1、勘察设计单位跨市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工程,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勘察设计单位跨省来本市承包勘察设计工程,是否已到省建立厅办理“单项工程进鲁承当任务通知单〞与本市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四、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审查1、建筑工程工程的设计工程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1〕设计工程负责人是否为注册建筑师;〔2〕作为设计工程负责人是否承当该工程的建筑设计。

2、建筑设计图纸有无注册建筑师在图签相应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是否存在注册建筑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的问题。

3、构造设计图纸有无注册构造工程师在图签相应的栏目中签字并加盖注册构造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是否存在注册构造工程师为他人设计的图纸代盖执业专用章问题。

4、工程设计等级二级与以上的工程,其建立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当,设计工程负责人是否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承当,其构造设计是否由一级注册构造工程师承当。

5、甲、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构造专业负责人〞、“构造审定人〞是否由注册构造工程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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