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复习资料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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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论

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概念:是重要的社会关系。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使用劳动力的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受劳动法调整而形成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4个特征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的状态下从事劳动。具体表现为:

A、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义务;

B、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

C、劳动者在劳动过程接受中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

3、劳动者从事的属于职业性的有偿劳动。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

(一)、用人单位主体

1、用人单位主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作为用人单位。但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中国企业需要招用外国人的,需要经政府许可,未经许可的,不能直接招用。

(二)劳动者主体:就业年龄内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照常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第三方主体: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向实际使用单位履行,形成劳动关系之外的相对劳动者的第三方主体)

三、劳动关系分类

(一)、全日制劳动关系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1、全日制劳动关系:实践中一般可以称为标准劳动关系,为最为普遍的劳动关系形成。全

日制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的全部规定,包括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规定。

2、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小时工):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形式。用人单位的每日、每周、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使用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结算,可以与工资一并支付,并由劳动者办理缴纳手续。

第二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

劳动关系调整模式:分为三个不同,即:由强制性的法律调整、用人单位内部的调整、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调整。

一、劳动法律的直接调整

1、劳动标准主要有: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加班工资、休息时间等)、最低工作标准、最低就业年龄、劳动保护(包括安全生产、女工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等。

2、法定的基本社会保险

国家何地方有关基本社会保险的规定直接调整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项强制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二、企业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调整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有效条件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依法通过用人单位内部的民主程序制定;

2、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在企业内向劳动者公布;

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劳动法律不相抵触。

(二)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三节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作用;

2、合同主体;

3、合同效力;

4、合同生效条件。

第四节劳动关系的保护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

1、性质区别:仲裁是居中公断性质,监察是行政执法性质。

2、对象区别:仲裁是双方当事人,监察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不属执法对象。

3、机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行三方原则,其中政府起主导性作用。

4、程序区别:

第二章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第一节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一、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每周休息一天。(二)特殊工时制:

1、缩短工时制: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工

第三节限制延长工时制度

延长工时限制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程序限制: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

2、时数限制: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3、报酬限制:日常延长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双休200%;节假日300%。

第四节工资制度

一、工资的含义: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预先规定,依法定的方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二、最低工资的含义: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最低劳动报酬。

第五节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一、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一)劳动防护用品:

分为九类:1、安全帽类;2、呼吸具类;3、眼防护具类;4、听力护具类;5、防护鞋类;

6、防护手套类;

7、防护服类;

8、房坠落护具类;

9、护肤用品类。

(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于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是防治职业病的重要内容。

(三)保健食品

是为了解决从事有害健康作业工种的特殊营养需要,增强职工抵抗职业性中毒的能力,由企业免费提供的食品或购买食品的款项。

三、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1、三级教育。

2、特殊工种的专门教育。

3、经常性教育。

4、负责人教育。

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报告合处理

(一)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含义和种类

根据人身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

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将事故类别分为19项。

(二)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4个小时。

第六节劳动安全卫生的特殊规定

一、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80%发给。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节人力资源规划的作用

一、什么是人力资源规划:对未来人员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预测组织未来经营对人员的需求和组织内外部的供给情况,制定必要的计划以确保组织在需要时能拥有适当的人员。

人力资源规划是一种战略规划。

二、人力资源规划的分类与内容、作用、地位

1、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规划应该包括:人员增长计划、人员补充计划、培训开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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