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独立核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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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书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书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书尊敬的相关部门/单位名称:本公司总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总公司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位于总公司注册地址。

现郑重声明,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分公司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为分公司注册地址,实行独立核算。

一、独立核算的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分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实行独立核算。

本公司的分公司名称在经营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均满足独立核算的法定要求。

2、内部管理决策基于本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为了提高分公司名称的经营效率和财务管理的灵活性,经公司高层管理会议研究决定,对分公司名称实行独立核算。

二、分公司的基本情况1、经营范围分公司名称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经营范围 1、具体经营范围 2、具体经营范围 3等。

2、组织机构分公司设立了独立的管理团队,包括负责人、财务主管、业务经理等关键岗位。

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3、人员配备分公司拥有一支独立的员工队伍,涵盖了各个业务领域和职能部门。

员工数量为具体人数,均与分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三、财务独立核算的具体情况1、财务制度分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

财务制度符合国家财务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在实际运营中得到严格执行。

2、会计核算分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业的会计人员,使用独立的会计账簿和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涵盖了分公司的全部经济业务,包括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等。

3、资金管理分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和结算。

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由分公司自主决策,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分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清晰、透明,能够准确反映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财务报表分公司定期编制独立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一、是否工商、税务登记?不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如果分支机构是按“三证合一”制度进行登记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就可。

由于三证合一后,税务具体流程程序尚未出台明确文件规定,需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处理。

相关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四)核算方式;二、如何报税?(一)独立核算分公司与一般企业相同。

(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按事务范围,分为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和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

其报税情况不同。

1、如果属于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那么日常不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所得税等,你只需零申报报税。

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要求申报。

相关政策依据: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属于具有生产经营职能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1)所得税如何申报:分公司预缴,总公司汇总清算。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模板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模板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模板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尊敬的审计人员:我方特此向贵公司提交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我方坚决支持,并配合贵公司进行审计工作。

根据我方财务部门的核实和整理,我方特提供以下内容作为证明:1.我方在组织结构上的独立性:我方分公司是独立设立的法人实体,拥有独立的会计制度、账簿和财务报告,与总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义务。

在日常运营上,我方有独立的管理团队和员工,负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2.我方在财务核算上的独立性:我方分公司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我方拥有独立的资金账户,资金的收支、往来和使用均由我方负责,与总公司的财务活动严格分开。

3.我方在财务报告上的独立性:我方分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过我方财务部门和财务审计师的审核确认,具有独立有效的可信性。

我方财务报告明确列示了我方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相关信息。

4.我方在税务申报上的独立性:我方分公司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独立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我方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要求,准时、准确地完成纳税申报工作,确保了我方的税务合规性。

税务机关也对我方进行了稽查和审计,证明我方在税务申报上的独立性。

5.我方在合规性上的独立性:我方分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同程度地保证了公司运营的合法、规范和经济效益。

我方与总公司之间存在着独立的合同和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我方与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合作伙伴有独立的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市场规则进行经营和交易。

综上所述,我方分公司对贵公司的审计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我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

同时,我方愿意向贵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和会计材料,以便贵公司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我方的财务情况。

感谢贵公司对我方分公司的审计工作,希望贵公司能够根据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实际核查情况,对我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国税发[2000]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篇:国税发[2000]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为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现将企业合并、分立业务中当事各方涉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进一步补充规定如下:一、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应根据合并的具体方式处理。

(一)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

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

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视为清算分配。

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为实现合并而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

(此条款已失效或废止)(二)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1.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

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8.14•【字号】沪国税征[2006]35号•【施行日期】2006.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沪国税征[2006]35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的规定,市局决定统一换发本市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范围(一)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二)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换证种类及适用范围为降低纳税人成本,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共同核发一套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一)下列纳税人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1、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2、从事生产、经营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

(二)下列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三、换证时间、方式、程序(一)换证时间从2006年8月1日起至2006年11月30日止,各税务分局在此期间内合理安排换证。

(二)换证方式采取“分局受理、市局制证”方式,即换证资料由各分局负责受理、审核、输入,税务登记受理处(以下称受理处)负责制证。

(三)换证程序1、纳税人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在准确、完整地填写后,连同下列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1)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
新增 □变更 □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以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
(一)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
(二)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不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纳税人,包括实施“两证整合”之前已经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三)符合临时税务登记条件的纳税人。

二、本表一式二份。

受理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

三、表内有关栏目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注册地址”栏:指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经营地址”栏:指从事经营的具体地址。

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个人合伙”、“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实施“两证整合”之前已经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7.“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证件类型”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批准证件;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10.开户银行、帐号:扣缴义务人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的全称及银行帐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4.16•【文号】国税发[1999]65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八条(一)、(二)、第九条(二)、第十四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注:本篇法规已被: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9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4月16日国税发〔1999〕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总局制定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地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附: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独立核算证明

独立核算证明

独立核算证明
第1篇:独立核算证明
独立核算证明
四川御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达州市达川区设立分支机构—四川御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川分公司坐落于达州市达川区城市坐标3—6号。

该分支机构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特此证明
总公司盖章:
年月

第2篇:独立核算证明
独立核算证明
公司在北辰区设立分支机构--,坐落于。

该分支机构为独立核算。

特此证明
总公司盖章:
年月日
第3篇:非独立核算证明
非独立核算证明
全国普查领导小组和广州市统计局:
你好,广州市……..是我司广州市……公司的非独立核算二级分支机构,其成本、工资、费用,由总公司广州市…..公司统一核算;其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都由总公司缴纳。

故该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和总公司的一起结算。

特此证明,谢谢!
…………..2013.10.21
第4篇:税务独立核算证明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
重庆市税务机关:
兹云南华众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业务需要现在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46号都市丽景设立分公司,其核算方式为非独立核算式缴纳,特此证
明。

云南华众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5篇:非独立核算证明
非独立核算证明
广东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是我司广东XX有限公司的非独立核算二级分支机构,其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由总公司广东XX有限公司统一核算;其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以及企业所得税都由总公司缴纳。

故该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和总公司的一起结算。

特此证明!
广东XX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0日。

A010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002]

A010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002]

A0100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分类索引】
业务域
登记
业务类别
税务登记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表单】
税务登记表
(适用单位纳税人)
1 / 9
2 / 9
3 / 9
4 / 9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5 / 9。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应该怎么写?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应该怎么写?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应该怎么写?XX税务局:我公司为XX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现我公司在贵局辖区内成立XX分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财务核算由我总公司统一核算,此地分公司仅仅XX。

特此证明。

XX公司(公章)日期。

一些企业的总公司会在各地开设分公司,而如果该分公司的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出具独立核算的证明,那么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应该怎么写?小编为大家提供相关范文的参考,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范文▲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XX税务局:我公司为XX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现我公司在贵局辖区内成立XX分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财务核算由我总公司统一核算,此地分公司仅仅XX。

特此证明。

XX公司(公章)日期▲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的区别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分公司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的。

子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委托分公司独立核算协议书12篇

委托分公司独立核算协议书12篇

委托分公司独立核算协议书12篇委托分公司独立核算协议书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XX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7.乙方在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_公司(办事处)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格式,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担保书。

单独核算和独立核算

单独核算和独立核算

单独核算和独立核算企业财务单独核算的背景分析和账务处理1 企业单独核算的背景如何才算是做到了单独核算,为什么要单独核算,目前的情况下,恐怕每个人就此问题都有自己的见解和答案。

但是翻开企业财务准则,我们竟然找不到一句有关单独核算的要求和规定,更别提对它进行定义了。

说到单独核算,不得不说他的另一个说法独立核算,笔者在这里查阅了一下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两个词的解释:单独,独自一个人;不跟别人合在一起,在活动的条件和因素中,单独某个条件和因素独立或仅其自己。

独立,指单独的站立或者指关系上不依附、不隶属。

单看解释,以笔者较为自信的汉语基础,也无法判断出两个词的本质区别,更重要的是,实际会计工作中,单独核算和独立核算实际并不区分,所以,本文认为两个词是一个意思的两种不同表达方式。

题外话,说到独立核算,突然就熟悉了,熟悉的根源在于会计人员经常办理的税务登记表上有个选项“核算方式”下: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另外,我们从大量的财政部文件中对诸多专项资金的管理也多用单独核算的表述,比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等等。

单独核算这个概念的出现伊始,其实就是一种管理要求,无论是作为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针对一种技术或观念上的普遍现象出现的,比如像会计准则,是一种普遍要求。

不同的背景下,对单独核算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1.1 企业会计准则对单独核算论述和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虽然没对单独核算定义,但是会计假设中对会计主体给予了明确概念:会计主体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无论是会计主体,还是单独核算,会计所要做的都是核算工作,所谓核算,就是确认和计量两种主要工作。

会计主体要求对企业发生的所有业务进行核算,对会计来说,这是一种广义上的单独核算。

这也是为何会计不对单独核算进行定义的基础,因为每个会计主体都要求单独核算。

1.2 税法对单独核算的定义和要求税法明确规定,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税务注销清算报告

税务注销清算报告

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第一篇:税务注销清算报告XXXX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一、基本情况XXX公司(税号:)是2016年月日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2016年月日核准设立税务登记证,法人:,实际经营地址:,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核算方式:独立核算;经营范围:;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二、已缴纳税款清算情况(一)申报情况1、增值税2016年5-12月销售收入:0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0 元。

2017 年 1-12月销售收入:0 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0 元。

2018 年 1-3月销售收入:0 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0 元2、企业所得税该户企业所得税按查账征收。

(1)上年汇算清缴情况:2016年销售收入:0元,应缴企业所得税0元,已缴0元。

2017年销售收入:0元,应缴企业所得税0元,已缴0元。

(2)申请注销年度申报情况:2018年销售收入:0元,应缴企业所得税0元,已缴0元。

三、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一)清算期间: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3 月 31日。

(二)清算所得: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费用清算所得+债务清偿损益=资产处置损益(0)+负债清偿损益(0)-清算费用(0)-清算税金及附加(0)+其他所得或支出(0)=0元,企业清算为0元。

企业已办理清算申报。

(三)清算审核:依照工作要求,清算小组对企业清算报告(内容)进行了审核,同意企业清算结果。

四、清算结论该企业成立后,一直未实际经营,未领购发票,同意该企业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篇:注销清算报告参考文本注销清算报告参考文本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仅供参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经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现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经清理完毕,清算工作已经结束。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尊敬的登记机构:我代表(公司/组织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贵机构提交我公司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

我公司希望能顺利完成该登记备案程序,并取得合法的分支机构经营资格。

以下是本次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内容: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1. 公司全称:2. 公司英文名称(如有):3. 公司注册地址:4. 公司联系电话:5.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6.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7. 公司经营范围:8. 公司注册资本:9. 公司主要股东情况(以自然人或公司名称列示):二、分支机构基本信息:1. 分支机构名称:2. 分支机构地址:3. 分支机构经营范围:4. 分支机构设立原因及必要性说明:三、分支机构管理机构及人员:1. 分支机构所属管理机构名称:2. 分支机构所属管理机构主要职责:3. 分支机构所属管理机构负责人姓名:4. 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5. 分支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四、分支机构财务及税务管理情况:1. 分支机构独立核算情况说明:2. 分支机构银行账户情况:3. 分支机构税务登记情况:五、分支机构人员情况:1. 分支机构员工数量:2. 分支机构人员结构及职责说明:六、分支机构设立计划:1. 分支机构设立时间计划:2. 分支机构设立预算及资金来源:3. 分支机构建设方案及时间进度:七、其他材料:1. 公司章程及分支机构设立的决议文件原件;2.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分支机构设立所需的任职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请贵机构审核以上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告知我公司审查结果。

如有需要,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和信息。

我公司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之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谢谢贵机构的支持与合作!此致,(公司/组织名称)日期:。

最新分公司注册流程

最新分公司注册流程

最新分公司注册流程最新分公司注册流程目前,分公司分为两种。

一种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其职能相当于以前的办事处,起业务联络和服务支持的作用。

第二种是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经营业务,并在当地开票及纳税申报。

无论是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其注册登记的材料、流程、时间等都一样的。

大容投资下面为您介绍如何在上海注册分公司。

一、上海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总公司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上)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上)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同上)5、总公司章程(同上)6、股东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上海负责人任命书9、上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10、上海分公司(办事处)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原件11、上海分公司(办事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12、委托大容投资代理的委托书二、上海分公司注册流程1、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2、行业审批许可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办理营业执照及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上海分公司注册所需时间为20个工作日左右。

分公司注册完毕后,还需开设公司帐户,独立核算分公司还需申请发票。

三、上海分公司注册费用1、工商、税务等行政收费:700元人民币左右。

2、代理服务费:在开发区注册登记(享受更优惠的返税政策)1000元人民币,在上海市区注册代理服务费2000元人民币。

四、分公司注册登记注意事项1、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2、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无需办理验资手续。

3、分公司可以招聘员工并为其办理社保4、分公司可以申请进出口备案,拥有进出口自营权。

5、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独立核算分公司每月必须做账并纳税申报。

注册本地分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独立核算分公司与非独立分公司账务处理

独立核算分公司与非独立分公司账务处理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

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分公司会计处理:借:库存现金等贷:内部往来—收入上交总部收入款时借:内部往来—收入贷:库存现金等总部会计处理:借:内部往来—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借:库存现金等贷:内部往来—收入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借:内部往来—支出贷:库存现金等收到总部拨款借:库存现金等贷:内部往来—支出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非独立分公司,且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了收入再归还。

账务处理:一、工资发放账务处理总公司: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应交税金——个税现金分公司1,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发放工资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缴纳保险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二、分公司可以根据和总公司的往来建立往来账户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or银行存款三、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1.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2.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分公司建立往来账。

3.税务上如果独立核算的,那么两家企业属关联企业,在所得税清交时要结算清相互间的那本费用帐,如果帐务处理不准确,国税有权按公允价格对企业的帐务进行调整,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如何注册上海分公司一、上海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总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同上)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上)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同上)5、总公司章程(同上)6、股东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8、上海负责人任命书9、上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10、上海负责人工作简历11、上海分公司(办事处)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原件12、上海分公司(办事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13、上海分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14、委托天尚行代理的委托书二、上海分公司注册流程1、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2、行业审批许可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办理营业执照及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上海分公司注册所需时间为20个工作日左右。

分公司注册完毕后,还需开设公司帐户,独立核算分公司还需申请发票。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申请书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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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证明
×××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公司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公司分公司坐落于×××。

该分支机构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特此证明
×××公司
2015年11月26 日
独立核算申请书
×××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分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成立,2015年7月6日在贵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

我公司由于在资金、人事、生产、经营、销售上独立于总公司×××公司(税务登记证号:450600782118635),现申请独立核算。

请批准。

×××分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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