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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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思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思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11-03-02 访问次数:166 信息来源:县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字号:[ 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思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各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总平台。

第四条各镇、各单位建立的网站,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其信息发布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区域内企业网站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第五条县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依据本办法对门户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信息采集第六条门户网站以公开政务信息为主,重点公开政府管理规范,社会发展规划,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镇、各单位及其他渠道。

第八条门户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部门负责制,责任分工按《关于建立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镇、各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第十条各镇、各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把电子文档报送到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代为发布。

第十一条信息中心负责对各地、单位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记录信息发布情况,作为定期考核的依据。

信息审核发布规章制度范本

信息审核发布规章制度范本

信息审核发布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或单位的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第三条信息审核发布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谨言慎行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第四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信息审核发布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审核发布能力。

第七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发布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审核发布过程及结果。

第三章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第八条信息审核发布应当按照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管理,确保审核发布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包括信息接收、信息初审、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等环节。

第十条信息接收环节应当及时收集信息、整理信息来源,并对信息进行初步筛查。

第十一条信息初审环节应当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判定,判断信息是否属实可靠。

第十二条信息审核环节应当由专业审核人员对初审合格的信息进行深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环节应当按照审核结果进行发布,并及时更新信息结果。

第四章信息审核发布责任第十四条审核人员在审核发布过程中应当认真负责,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审核人员在审核发布过程中应当遵守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审核结果。

第十六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应当对审核人员的审核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错误行为。

第五章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第十七条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发布工作的自查检查,确保审核发布工作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十九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审核发布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和评价。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审核制度目的
审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网络信息发布环节中的内容把关与质量把关,保证网络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合法性,维护网络信息秩序,减少网
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流行,有效防止网络信息的恶性传播。

二、审核原则
1、客观真实:审核的网络信息要具有可靠性,是客观真实的;
2、公开透明: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必须公开透明,建立可追溯的
记录机制;
3、及时严谨:审核要尽快完成,在有效期间内以严谨的态度审核;
4、责任承担:网络信息发布审核要有明确的审核责任制,责任者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以法治之精神:网络信息发布审核要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措施为
基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三、审核对象
1、根据平台的性质和设定的目的,定义本平台接受审核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评论、教程、文章、图片、视频、活动等;
2、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平台的特定要求,定义不接受审核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涉黄、暴力、血腥、反动等;
3、审核涉及的信息,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会公德,把控
网络秩序,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四、审核流程。

廊坊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廊坊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廊坊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廊坊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域名:,以下简称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教育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及时、安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和《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网站信息的采集、提供、编辑、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局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四条教育局办公室是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管。

局网站重要信息发布的位置、重要栏目设置的变更以及主页设计风格的重要变化等,由办公室负责审核。

电教馆是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与更新、维护,以及局网站运行环境的维护管理和网站安全等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分别负责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信息的提供与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主动地向局网站提供信息,并确保信息发布的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保密审查,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七条有关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指示、批示、讲话,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链接或转载。

第八条教育局召开的重要会议,由办公室会同主办单位及有关新闻单位,提前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报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网站要按照计划在第一时间进行相应信息发布和会议报道。

第九条局领导出席的会见、考察、调研等活动信息,经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必要时由主办单位呈报局领导审定后,由主办单位交局网站发布。

重要会见、考察、调研等活动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信息发布事宜,发布稿办公室领导审核,必要时呈局长审定后,由办公室交局网站发布。

网站管理办法

网站管理办法

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与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更新及时、合规合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站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公司实力,提高公司知名度,树立企业品牌为宗旨。

第三条网站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协同建设,职责清晰,便于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模式,即由系统管理员、栏目管理员和栏目信息员构成。

一、系统管理员由信息技术部指定技术人员担任,主要负责网站技术管理;二、按信息提供分工表的要求,栏目管理员由栏目负责部门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相应归口栏目的管理及原有信息有效性的跟踪;三、栏目信息员主要负责对公司网站提供信息,包括:1、按信息提供分工表的要求,提供对应栏目内容的信息;2、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信息的采编和报送事宜。

第五条系统管理员职责:1、负责网络规划的落实,对整个网站后台系统进行全面维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2、根据实际需要对资源配置、系统设置进行更新或按要求对栏目进行调整;3、管理网站后台管理登录账户、密码,并对密码进行定期更新;4、设定栏目管理员权限并定期检查;5、监控网站运行状态,解决系统运行出现的问题;第六条栏目管理员职责:1、对归口栏目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复核;2、按照规定程序发布信息;3、定期审核已发布信息的有效性;4、做好发布信息的备份和统计工作;第七条栏目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线索,撰写稿件,经审批后报送栏目管理员;第八条栏目管理员、栏目信息员由党群部进行登记备案,统一管理。

第三章信息的采编第九条网站信息分为日常信息和公司新闻,发布的形式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等。

1、日常信息指根据网站栏目的设置需要定期维护的内容,如业务介绍、通讯方式等。

2、公司新闻包括:业务开展情况(如项目签约、分支机构建立、重要项目进展、重大且具有宣传价值的经营活动等)、对外交往(公司领导的重要对外交往活动、上级单位视察等)、公司荣誉(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获得的重大荣誉)和其他新闻(符合物流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品牌宣传的重大活动和新闻事件等)。

水利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水利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水利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门户网站(域名:WWW.mwr.gov.cn,以下简称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水利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及时、安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和《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部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网站信息的采集、提供、编辑、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部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四条水利部办公厅是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管。

部网站重要信息发布的位置、重要栏目设置的变更以及主页设计风格的重要变化等,由办公厅宣传处负责审核。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是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与更新、维护,以及部网站运行环境的维护管理和网站安全等工作。

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等分别负责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信息的提供与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主动地向部网站提供信息,并确保信息发布的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保密审查,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七条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有关水利方面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指示、批示、讲话,以及国家出台的涉及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社等中央权威媒体发布后,部网站可直接链接或转载。

第八条水利部召开的全国性重要会议,由办公厅宣传处会同主办单位及部内外有关新闻单位,提前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报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幼儿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范本

幼儿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范本

幼儿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合规、安全,以保护幼儿的权益和家长的利益。

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网站上所有信息的发布,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活动安排、教学成果等。

二、审核责任和流程1. 审核责任幼儿园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信息技术部门和教育教学部门。

信息技术部门主要负责审核信息的技术合规性,包括网页排版、链接安全等;教育教学部门主要负责审核信息的内容合规性,包括教学安排、活动安排等。

2. 审核流程a. 信息技术审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审核信息的技术合规性,包括网页排版、链接安全等。

审核流程如下:i. 提交审核:信息发布人员将待发布的信息提交给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审核;ii. 技术审核:信息技术部门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网页排版符合规范,链接安全无风险;iii. 反馈意见:如有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地方,信息技术部门将及时反馈意见给信息发布人员;iv. 修改完善:信息发布人员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完善;v. 最终审核:信息技术部门进行最终审核,确保信息技术合规;vi. 审核完成:审核通过的信息可以正式发布到幼儿园网站上。

b. 教育教学审核:教育教学部门负责审核信息的内容合规性,包括教学安排、活动安排等。

审核流程如下:i. 提交审核:信息发布人员将待发布的信息提交给教育教学部门进行审核;ii. 内容审核:教育教学部门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幼儿园教学要求和安全规范;iii. 反馈意见:如有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地方,教育教学部门将及时反馈意见给信息发布人员;iv. 修改完善:信息发布人员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完善;v. 最终审核:教育教学部门进行最终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合规;vi. 审核完成:审核通过的信息可以正式发布到幼儿园网站上。

三、审核标准和要求1. 技术审核标准和要求a. 网页排版:确保网页排版整齐、清晰、易读,包括字号、字体、行距等;b. 链接安全:确保网页上的链接无风险,不包含恶意链接和不安全的网站链接;c. 多媒体内容:确保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内容的播放正常,不会影响网页浏览体验;d. 设备兼容性:确保网页可以在主流设备上正常访问和浏览,如电脑、手机、平板等。

单位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

单位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

单位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单位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单位门户网站的信息管理,提高信息的采集、发布、存储和利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2. 单位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办法适用于单位内部门户网站,涵盖各类信息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通知、规章制度等信息的发布与管理。

二、信息采集与发布1. 信息的采集以真实、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进行,采集来源包括内部、外部信息渠道。

2. 信息采集由专门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对于涉及高风险、重要事项的信息,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

3. 信息发布的内容应简练明了、逻辑清晰,符合网站的风格和形象要求。

对于涉及保密、内部管理和商业机密的内容,必须经过相关审批流程方可发布。

三、信息审核与监管1. 信息发布前必须进行审核,包括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核实。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对于重要信息的发布,应设置备案制度,备案内容包括信息发布者、审核人员、审核时间等。

3. 建立信息发布与访问日志,对于信息的发布、访问等进行记录,以备查证需要。

四、信息存储与归档1. 信息存储分为在线存储和离线存储。

对于较新的信息和高频访问的信息,采用在线存储方式;对于存储时效性较低的信息,采用离线存储方式。

2. 对于信息的归档,应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归档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检索和利用。

3. 信息的存储和归档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用性。

五、信息利用与共享1. 信息利用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包括搜索、导航、推送等功能,以提供便捷的访问和服务。

2. 信息共享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建立互联互通的机制,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共享,提高信息的利用效率。

3.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的共享,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保密制度执行,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六、附则1. 本办法由单位门户网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25•【字号】吉政办发[2002]59号•【施行日期】2002.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02]59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服务的枢纽,为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向社会发布信息。

第四条门户网站以虚拟主机方式为省政府部门建设的网站,其信息由各有关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中心依据本办法对门户网站的信息实施监管与维护。

第二章信息采集第六条门户网站以发布政务信息为主,重点发布省情信息、省政府动态信息、政策法规信息、政务公开信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信息、便民服务信息以及其他与政府工作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

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应按门户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门户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八条门户网站省情栏目信息的采集、更新实行省政府部门负责制,责任分工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写对外发布省情信息的通知》(吉政办函〔2001〕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须提供电子文档,通过网站管理系统上传或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给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中心。

官方网站管理办法

官方网站管理办法

官方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官网”)的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发挥官网的品牌推广作用,促进公司信息交流与传递,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立及使用原则第一条未经审批,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私自设立和注销官方网站,网站应指定专人维护。

第二条各集团、各公司如有设立、关停、注销、变更的需要,须在实施之前填写《网站备案登记表》,本集团审批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完成后需向控股公司备案。

第三条每年度各集团、各单元需要对所属网站进行一次集中升级改版。

第三章管理人员及职责第四条官网管理人员包括:网站管理员(内容采集人员)、技术维护人员,审核负责人、分管领导:网站管理员(内容采集人员)为品牌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负责信息采编和网站的运营推广;技术维护人员为公司信息化建设人员,负责网站的正常运行;审核负责人为品牌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对网站内容进行方向性与原则性审核。

第五条网站管理员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网站日常的管理维护和升级改版;2.定期检查各栏目运行状况,督促各栏目管理部门及时更新、维护栏目内容,清理失效文件;3.对网站密码进行保密工作,定期更换网站密码;涉及公司网站安全问题的处理;4.控股公司和集团本部网站管理员,要负责对下属各集团/公司的网站运营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做好系统内网站设立相关信息的统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密码。

第四章信息发布规范第六条网站信息维护标准1.文字、图片以及涉及公司VI形象须保证内容正确;标题与内文一致,内容归类应与所在版块相符;2.图片和文字内容不得超出网页范围,所有图片和文字内容应清晰可见,图片比例正确;3.内容样式美观大方,正文文字大小、字体、段落缩进一致,转载的内容要清除原有格式,应使用网站默认的文字和段落格式,不得出现文字颜色过浅或颜色不一致的情况;4.信息发布要求在事件、活动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5.公司介绍中避免出现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它产业集团有明显关联的内容。

网站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保障网站信息质量,维护网站声誉,提高信息传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核管理职责
1. 网站管理员负责制定审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审核人员负责对网站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3. 发布人员负责提供准确、详实、客观的信息资料。

三、审核内容及标准
1.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
2. 标准包括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与网站定位相符、是否涉及敏感信息等。

四、审核流程
1. 发布人员提交信息资料;
2. 审核人员对信息进行初步审核,进行初审;
3. 审核通过后,转交网站管理员进行终审;
4. 终审通过后,信息正式发布。

五、审核失败处理
1. 若信息审核失败,审核人员应将拒绝原因告知发布人员,并提出修改建议;
2. 发布人员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 重新提交修改后的信息,重新经过审核流程。

六、审核记录
1. 网站管理员应建立审核记录,记录审核人员、审核时间、审核结果等信息;
2. 审核记录应保存备查,便于后续查证。

七、信息保密
审核人员对审核信息应做到保密,不得私自泄露审核内容。

八、制度执行
1. 所有发布人员及审核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审核规定;
2. 网站管理员应定期对审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审核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网站管理员负责解释。

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公司网站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司网站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公司网站是公司对外宣传、沟通和交流的重要窗口,也是客户获取产品信息、了解公司及其文化的主要途径。

为更好地管理公司网站,维护公司形象,制定有效的网站管理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网站管理部门及职责公司网站的管理工作由网站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制定公司网站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网站相关设备的配置、维护及安全管理;3.负责公司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控制;4.对网站的访问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5.统筹协调公司所有网站的管理工作。

三、网站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网站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制定网站管理制度如下:1. 网站的建设与运维1.网站的建设、维护、升级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并由经理层及管理部门监督;2.网站的域名、空间必须合法、正规,并在到期前进行续费或更换;3.需要备份网站相关数据,并定期测试数据的可恢复性;4.网站监控必须保证 24 小时不间断,并有专门人员定期进行巡查,确保网站的安全性。

2. 网站上线与信息发布1.所有网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审核人员必须仔细审核网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内容真实等要求;2.网站的信息发布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3.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对公共关系类信息的发布必须审批,并进行有效的协调;4.接受投诉或发现信息不当的网站内容、形式,应及时撤除并进行调查,对于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形式,应立即删除。

3. 网站使用1.所有员工必须使用公司的官方网站,并不得随意访问、下载及发布有害信息;2.网站注册、登录及修改密码应按规定步骤进行,不得私自采用他人的账号进行操作;3.不得使用公司网站进行商业赌博、色情、违法等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违规处理如果发现公司员工违反此管理办法,将按违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1.采取警告、罚款、停职直至开除等手段进行处理;2.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
是为了确保园网信息的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示例:
1. 提交审核:学生、教职员工可以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或邮件等方式提交园网信息、资源发布申请。

2. 审核流程:园网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信息、资源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可以包括园网管理员和校内专家。

3. 审核内容:审核人员会对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合法性、道德性以及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进行评估。

4. 审核标准:审核标准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例如,对于学生的信息、资源发布可能会重点关注是否涉及违法、影响学校声誉等因素。

5. 审核时效:审核人员应尽快进行审核,确保信息、资源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布或拒绝发布。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可以对信息、资源进行修改或建议修改。

6. 审核结果通知:一旦审核结果确定,学生、教职员工应及时收到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结果可以分为通过、通过但需要修改、不通过等分类。

7. 不通过处理: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信息、资源,审核人员应说明不通过的理由和相关要求,供学生、教职员工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学校园网信息、资源发布审核制度示例,具体制度的内容和流程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实中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实中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实中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是指在学校内部使用校园网进行信息发布时,需要经过审核和登记的制度。

1.信息发布:
学校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发布平台或者栏目,供学生和教职工发布各种信息,包括学术讲座、学生组织活动、失物招领等。

信息发布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到平台。

2.审核:
所有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都需要经过审核。

学校可以设立一个信息审核团队,由教师和学生组成,负责审核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和学校的政策。

审核团队会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道德性进行评估,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通过发布。

3.登记:
通过审核的信息会被登记在校园网平台上,包括发布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发布时间等。

登记信息有助于学校对发布者进行管理,同时也方便其他用户查看和联系发布者。

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校园网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同时,制度也可以防止虚假信息和未经授权的信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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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公司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公司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第三条公司网站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规定,并依据本办法开展网络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网站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网站的规划建设、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为网站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第五条公司设立网站管理小组,由各部门指定一名员工组成。

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第六条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个人提供,部门负责"的原则,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第七条若相关版面和栏目需要改版,由网站管理员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提交信息技术部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以下分工和要求,做好网站相关板块的维护管理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必须配合责任部门,对网站管理员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及时将最新信息发送至网站管理员邮箱:1、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简介”板块内,其中企业荣誉和大事记栏目由党群工作部提供材料。

2、人力资源部负责“规章制度”板块内。

3、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管理"和“信息技术”板块。

4、安监保卫部负责“安全生产”板块。

5、市场运营部负责“经营管理”板块,其中财务制度和财税信息栏目由财务资产部提供材料,绩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材料,工作计划由总经理工作部提供材料。

6、党群工作部负责网站首页、政工园地、工会之窗、企业文化等其他板块和栏目.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第九条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各部门通讯员根据部门职能、部门最新动态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部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

部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

部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部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政治正确、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网站在宣传政策、服务群众、推进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条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应涵盖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通知、办事指南等内容,便于公众了解部门工作、获取政策信息、参与部门决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部门应设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小组,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工作。

第五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小组由部门领导、保密、网络安全、信息公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部门领导担任组长。

第六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小组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发布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和指导。

保密部门: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网络安全部门: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信息公开部门: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公开审查,确保信息符合公开要求。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工作。

第三章信息采集与审核第八条信息采集应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和公众需求,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第九条信息采集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及时更新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十条信息采集人员应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分工,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并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信息采集人员应每月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一次审核,对不再准确、不再适用、不再有效的信息进行更新或删除。

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发布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便于各单位和人员进行信息传达与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人员在工作中的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发布审批管理是指单位和人员在进行信息发布前,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及时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的科学研究和调查研究,提高信息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的质量评估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机制。

第七条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发布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执行,相关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信息发布审批管理程序第九条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分为常规审批和特殊审批两种。

第十条常规审批是指单位和人员进行信息发布前,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常规审批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申请、审批提交、审批审核、审批批准、信息发布等环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审批人应当对信息发布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审批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信息发布申请进行批准或者驳回,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特殊审批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特殊审批的情况。

第十六条特殊审批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紧急报批、特殊审批、信息发布等环节。

第十七条信息发布紧急报批应当由信息发布负责人提出,经过信息发布审批人审核后,进行特殊审批。

第十八条特殊审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将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九条信息发布审批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归档,备查查阅。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苏建函办[2009]395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函办(2009)395号)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厅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厅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各处室(单位),请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网站信息采集、发XXX管理工作。

附件:《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二OO九年六月二日附件:江苏省建设厅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的厅政务网站信息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网站政务信息发XXX公共服务的功能,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95号)、《江苏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苏建法[2008]2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建设厅(http://)”是江苏省建设厅指定的向社会权威发布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全省建设行业政务信息的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也是省建设厅向社会提供电子政务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1)机构概况,包括:主要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的设置、机构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直属单位的设置、负责人、联系方式;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

(2)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省建设厅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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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公司网站()。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公司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公司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
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本部门上报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凡涉及图片信息必须加带文字注释)。

第一条各部门要指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职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本部门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主任处,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上报公司的网站信息,需明确标注摘自来源及需发布公司内网哪个版块下。

第四章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一条内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机关各部门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办公室主任进行二次核稿;
4、由公司网络管理员正式发布信息。

5、如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由分管总经理审阅,并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发布。

第二条已通过外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网站信息,可由公司网络管理员直接发布至内部网站,无需再次审核。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公司网络管理员每月对各单位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

此项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二条通过考核、评比结果,公司将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条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网站新增栏目和改版信息,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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