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税费计算(第5章第5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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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费计算(第5章第5节内容)

第5节进出口税费的计算

海关征收的关税、进口环节税、滞纳金、滞报金等一律以人民币计征,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完税价格、税额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滞报金计算至元)。

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计算税款前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

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人法保留4位小数)。如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发布公告,另行规定计征汇率。

一、进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海关按照《关税条例》的规定,以从价、从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目前,我国对进口关税采用的计征标准主要有: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等。自2006年1月1日起,对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5%~40%的滑准税。

1.从价关税

(1)从价关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分比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2)计算公式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

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

④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以外币计价的CIF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

⑤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

实例一:

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牌轿车10辆,成交价格合计为FOB香港12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汽缸容量2,000cc,外汇折算率l美元=人民币8.2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汽缸容量2,000cc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

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28%;

(1)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l,031,560.00元;

(2)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

=1,031,560.00×28%

=288,836.80(元)

2.从量关税

(1)从量关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计征关税的方法。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2)计算公式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需要);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

实例三:

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柯达彩色胶卷50,400卷(宽度=35毫米,长度不超2米),成交价格合计为CIF境内某口岸lO.00港币/卷,已知外币折算率为1港币=人民币1.1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彩色胶卷归人税目税号3702.5410;

原产地香港适用最惠国税率30元/m2;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O.05775m2/卷(以规定单位换算表折算,规格“135/36”1卷=0.05775m2)=2,910.6m2;

审定完税价格为504,000港币;

将外币总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54,400.00元(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需要);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2,910.6m2×30元/m2

=87,318.00(元)

3.复合关税(略)

(1)复合关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计征关税。

(2)计算公式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人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

实例四:

国内某一公司,从日本购进广播级电视摄像机40台,其中有2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4,000美元/台,其余2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5,200美元/台,已知外币折算率l美元=人民币8.2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该批摄像机归入税目税号8525.3091;

原产国日本关税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其中CIF境内某口岸4,0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单一从价税35%;CIF境内某口岸5,2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12,960元从量税再加3%的从价关税;

确定后成交价格合计为80,000美元和104,0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656,000元和852,800元;

按照计算公式分别计算进口关税税款。

单一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656,000,00×35%

=229,600.00(元)

复合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0×12,960元/台+852,800.00×3%

=259,200.00+25,584.00

=284,784.00(元)

合计进口关税税额=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复合进口关税税额

=229,600.00+284,784.00

=514,384.00(元)

4.滑准关税

2010年我国对关税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的棉花实行5%-40%的滑准税。

确定滑准税率的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4元/千克时,按0.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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