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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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矿井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充分调动各级员工创新积极性,引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公司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创新为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二、管理创新指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提高目标。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技术或提升现有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科技创新进步项目:创新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以及职务发明专利等。
(2)推广创新项目:对适用新技术的推广项目和已有工作的创新。
(3)管理创新成果:企业现代化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和应用(4)优秀技术决策,公开发表的论文。
(5)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一、组织领导
成立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委员会。
主任:党委书记经理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开拓副经理经营副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建部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技术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
主任经管部主任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团委书记为保证创新工作日常开展,成立员工创新成果评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科协。
办公室主任:科协副主席(兼)
成员:人力资源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机电副总(机)经济副总生产技术部综合技术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主任:负责公司员工创新评价管理的领导工作,确定最高奖项的评审结果。
副主任:负责分管专业的员工创新成果评审管理的领导工作;同时负责分管专业的员工创新全面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科技创新推进会议,定期对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
成员:牵头组织本专业创新成果的收集、汇总、评审。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对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为了细化科技创新成果验收工作,科技创新技术委员会下设三个创新成果验收专业组,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定。
工程技术类验收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副总开拓副总安全副总规划副总地测副总生产技术部主任安管部主任安管部主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综合技术室主任操作员工技术骨干若干
负责采掘、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等专业方面科技成果验收工作。
机电运输类验收组
组长:机电副经理
成员:机电副总生产技术部机电室主任机电科长安管部机电副主任信控中心主任操作员工技术骨干若干
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方面的科技成果验收工作。
管理综合类验收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经营副经理
成员:党建部长人力资源部长经济副总财会副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负责管理创新、员工群众技术创新方面的成果验收工作。
评审验收组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公司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一、创新项目的立项原则。矿井科技创新项目要本着创新和效益的原则,突出科技创新,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的提高。
二、每年初,工程类项目由本专业主管领导和专业副总按照集团要求,结合矿井生产实际情况,组织确定科技创新项目;党群、经营管理类项目由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结合经营管理现状、员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组织研究拟定管理创新项目。
三、创新项目确定后,由组织者指定专人填写创新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内容、创新点、项目资金、完成时间、创效成果、项目参加人等,项目任务书由主管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管理评审办公室,由评审办公室统一整理汇总后,交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正式立项。
三、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评审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业验收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五、日常“五小”项目、金点子、合理化建议、论文等可根据公司工会、科协、经管部等部门要求随时进行。
第五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一、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最新成果;
(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
(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公司确定的重点项目,主管人员每月要将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整
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办公室。
三、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验证三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由项目完成人(或项目完成部门)提出申请,并附
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创新成果验收专业组。
四、创新成果验收专业组收到申请后1个月内组织审核小组验收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验收。
五、创新成果验收专业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⑴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
⑵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范围。
⑶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
⑷项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
六、项目验收后,验收组要撰写验收报告。并备案留作年底集中评审。
七、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公司有
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八、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成果评审,首先由各
专业组对本专业完成的创新项目进行初评,对本专业项目进行排序。创新
评审委员会最终依据评审标准确定成果等级,并实施奖励。
九、员工五小成果、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等其他创新项目,分别由相
关部门组织,随报随审,随评随奖。
十、专业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
部门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足时,可聘请外部专家进行。
十一、专业验收评审小组人员根据该成果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科技
含量、可推广性进行验收,按下列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