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村民违法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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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村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益政发[2013]9号
【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21
【实施日期】2013.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村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益政发〔2013〕9号)
资阳区、赫山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村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1日
益阳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村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耕地保护,规范村民用地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在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开展村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方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控制源头着手,通过拆除、没收一批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兴建的建(构)筑物和查处一批破坏耕地和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案件,以及追究惩处一批违法违纪的村民和干部责任等整治措施,建立查违控违的长效机制,规范城乡结合部村民建房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严厉查处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包括赫山区沧水铺镇、龙光桥镇、兰溪镇,资阳区长春镇,高新区谢林港镇等区域,非法占地建房、非法填土破坏耕地、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下统称违法用地建房行为)。
重点整治和处置占用耕地建厂房、仓库等违法行为。
严肃处理参与、支持或包庇违法用地建房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
三、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村民违法建房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彭建忠任指挥长,市政府副厅级干部李霖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梅成、黄育文及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赫山区政府、资阳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农村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
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公路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益阳电业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以下简称三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1日-3月31日)。
1.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整治行动。
2.发布《。